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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管制背景下的军民航空交叉培训问题研究

2017-05-15王新语崔浩林杨晓波田磊

求知导刊 2017年7期

王新语++崔浩林++杨晓波++田磊++李博

摘 要:军民航管制员合署办公,就是军民航双方管制员在同一办公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管制区域内航空器的运行实施空中交通管制或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工作模式。其目的是对所辖区域内的军民航各类航空器实施统一管制,保证航空器安全、有序、快速地运行。合署管制,是一种基于临时协议(军航/民航内部协议)和自动化数据交换系统的协作模式;同时,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管制”目标的过渡模式,因而对军民航交叉培训的需求较大,交叉培训层次较高,交叉培训方式多样。

关键词:航空管制;合署管制;空管人才;交叉培训

中图分类号:F562 文献标识码:A

一、合署管制的背景分析

2010年,我國启动了军民航管制员合署办公机制,并于2015年全面实施。合署管制体系架构由决策层、控制层和作业层组成。其中,决策层主要包括国家空管委、空军和民航等单位;控制层主要包括地区空管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战区空军、民航地区管理局(或省局)等机构。在热点地区,战区空军兼管的分区需要与民航进近管制中心组成军民航合署管制中心,将分区的职能从战区空军航管中心分离出来,其他的职能和责任保持现状不变。合署管制中心内部的军民航管制员在一个大厅内工作,组建有军民航飞行计划调配组,负责本区内的飞行计划预先调配,调配方案经军方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生效实施。该合署管制中心主要负责受理本区内飞行计划申请和批复,监视并掌握本区内的飞行动态及主要工作状况,协调本辖区内和相邻区域间的管制工作,作业层是在控制层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飞行管制实施、航空器的飞行活动调配、空域的分配和使用;军民航机场空域内的管制由各自分别负责指挥,军民合用机场按现行规定办法执行。

军民航管制员合署办公可使军民航双方管制员之间实现“面对面”的协商,便于彼此之间沟通、了解与合作,有效地减少了协调层次和通报环节,可极大地提高管制指挥效率,有利于飞行流量的增加,能较好地解决当前的协调环节复杂、处置效率不高的矛盾。

然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军民航管制员对国家的空域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议的理解,对双方所承担的管制任务、角色和职能的了解,对双方的组织机构、体制编制、航空器性能、飞行活动等的掌握程度。

二、交叉培训需求分析

1.工作标准

参与军民航合署办公的军航管制员,除了要具备分别管制条件下的管制员“知识、技能、态度”,还需要实现如下工作标准。

(1)军航管制员。掌握歼强轰飞机穿越航路航线飞行计划,及时通报军航飞机穿越航路航线的时间、地段和高度,协助民航管制部门正确实施调配避让;掌握军航运输机、直升机加入或退出航路航线的时机和高度,做好管制指挥交接工作;掌握航路航线飞行情况和军航空域使用情况,提出合理的管制指挥方案,充分、有效地利用空域,协调解决临时出现的军民航飞行矛盾;掌握民航飞行动态,协助军航飞行管制部门及时处置空中特殊情况;协助民航管制部门处理军航运输机、直升机在航路航线飞行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做好有关飞行活动的记录、统计工作,提出改进军民航协调工作建议。

(2)民航管制员。了解军航重大飞行活动有关情况,协助通报民航有关飞行计划和重要飞行活动;掌握歼强轰飞机穿越航路航线飞行计划和实施方案,向民航管制部门通报歼强轰飞机穿越航路航线的飞行动态;掌握军航运输机、直升机沿航路航线飞行和加入、退出航路航线的时机和高度;掌握军航飞行空域飞行活动情况,及时向军航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合理的管制指挥方案,提高空域利用率;及时通报民航飞行中的特殊情况,提出或传达处置建议,协助军航解决飞行矛盾;做好有关飞行活动的记录、统计工作,提出改进军民航协调工作建议。

2.行为规范

合署办公的军民航管制员必须有更高的行为准则规范,要求管制员政治合格、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军民航飞行活动特点和协调程序及规定,必须了解合署管制中心的管制工作程序、相关技术标准,熟练使用空管设备,立足全局,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飞行矛盾冲突。

3.交叉培训具体要求

军航管制员需要熟悉民航空管系统和设备性能,掌握自动化数据交换系统,清楚民航管制部门的相关业务技能,明白民航飞机机载设备性能,了解塔台管制技能。

民航管制员需要熟悉军航空管系统和设备性能,掌握自动化数据交换系统,清楚军航管制部门的相关业务技能,明白军航飞机机载设备性能,了解机场管制技能。

三、交叉培训层次、方式和内容

2015年,我国空管运行模式开始向统一管制转型,预期到2018年,我国会基本实现从合署管制模式到统一管制模式过渡,初步实现国家统一管制运行模式。在2015—2018年期间,我国空管运行模式持续处于合署管制的大背景下。

在此期间,军民航交叉培训的需求层次将主要集中在:管制员复训中进行军用/民用飞机的管制指挥技能交叉培训和地区空管局/战区空军间进行军民航交叉培训。除此之外,军民航交叉培训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模拟操作。对合署办公所需要掌握的管制规则、指挥技术或管制设备的操作等技能课程,通过模拟平台进行训练,达到合署管制要求的工作标准。

(2)角色扮演。针对合署办公所需要的管制岗位技能、操作流程,军航管制员扮演民航的不同管制工作角色,民航管制员扮演军航的不同管制工作角色,进行有针对性的、有计划的角色扮演训练,促进军民航管制员之间决策、认知、沟通,使军民航管制员了解双方的管制技能、程序,建立全局观念,运用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

(3)职位轮换。参加合署办公的军民航管制员,暂时轮换到军航或民航管制职位或岗位进行岗位体验和角色实习,熟悉军航或民航管制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技能。

合署管制运行模式下,军民航交叉培训的主要内容:掌握军用/民用飞机的程序管制、雷达管制和塔台管制技能,熟悉军航或民航管制工作流程,了解军航或民航自动化数据交换系统运行,掌握军航或民航管制设备操作技能,掌握军航或民航空防安全和特情处置技能。

四、措施建议

1.军民航空管培训互设管制技能课程

为了适应军民航合署办公的需要,在军民航交叉培训“互设概念课程”的基础上,再“互设管制技能课程”,扩大交叉培训规模和内容,规定合署办公人员的基本技能要求,加大军航管制员指挥民用飞机与民航管制员指挥军用飞机的技能培训力度。要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职业价值观的培养纳入军民航交叉培训之中,使管制技能培训实现“模仿—独立操作—迁移”的逐步跃升。

2.強化管制指挥技能培训内容

管制指挥是空管工作的核心职能之一。目前,由于管制手段、环境、任务等不同,军民航管制员在飞行密集地区的指挥和特情处置经验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全面提升军民航管制员的飞行指挥能力,拓展军民航交叉培训的层次和方式,在管制员岗位培训的复训中增加军民航管制指挥技能的交叉培训,使合署办公的管制员初步具备既能指挥军用飞机又能指挥民用飞机的管制技能。

3.逐步实现军民航培训标准和内容的统一

合署管制运行模式下,军民航交叉培训的需求量大、范围广,需要建立军民航交叉培训的长效机制,使交叉培训制度化、长期化。第一,规定管制学员进入管制岗位之前的初步培训阶段,必须完成相应的交叉培训内容,包括军民航特有的概念、职能知识和技能。第二,在管制员队伍编制序列中,根据不同管制中心的岗位设置情况,应明确在岗管制人员完成交叉培训的比例,根据不同管制中心的席位设置,配备相应的经过军民航交叉培训的管制员数量。第三,规定在职军民航管制员一年应当至少参加一次交叉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实现在职管制员全员参加过不同层次的交叉培训。第四,着眼军民航管制员业务素质及组织发展的需要,对交叉培训应达到的管制指挥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和工资奖金的依据。第五,在军民航提高培训阶段,可根据不同地域、具体情况或特殊任务,按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内容,适时进行军民航管制员管理模块、技能模块或实践模块的集中培训,真正实现空管人才“三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和统一发证”。

4.完善空管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空管教育培训的迅速发展需要政府的干预和政策支持。重视空管教育培训,强调空管教育培训的重要性,需要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注重将规章制度的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培训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设计空管人力资源规划方案。首先,结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完成军民航统一的空中交通岗位培训管理规定、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空中交通管制员能力标准、模拟机岗位培训大纲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空管法规培训体系,为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奠定基础。其次,督促审查军民航关于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培训规划,确立管制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培训体系,制定各类管制人员的培训目标和应具备的素质标准。再次,建立空管院校与一线管制岗位的双向交流机制,互换代职。最后,要建立健全空管教育培训鉴定与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多元化的空管教育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及促进培育培训持续发展的空管教育培训评价制度。

5.全面推进空管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改革

空管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改革有三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政策环境、市场需求和专业建设。空管教育培训优化改革,必须满足现行法规要求。一是组建空管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改革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可由国家空管委领导、空军、民航及军民航院空管院校长等组成。领导小组可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制定空管教育标准、制定改革方案、开展试点工作等。二是逐步开展优化改革试点工作。空管教育培训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素质、队伍稳定,乃至航空安全,必须大胆改革,谨慎实施。应先选择一到两个地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空管专业教育阶段,即课程设置、统编教材、课程模式和“双师型”队伍建设等方面。三是稳步推进优化改革,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正和完善教育培训方案。

参考文献:

[1]于川信.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的理性思考[J].中国军转民,2013(11).

[2]张 军.现代空中交通管理[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