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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公共性的学术追思与实践理性

2017-05-13童兵

新闻爱好者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共性媒介领域

童兵

中国大众传媒的进步与发展需要包括媒介公共性哲学在内的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双重护航与引领,《大众传媒公共性研究》一书是富有媒介职业伦理的哲理和智慧的专著。

大众传媒具有什么样的功能与属性,承担着什么样的社会角色与作用,一直以来可谓见仁见智、纷争不止。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大众传媒正以各种新的质态与样态与日俱增地强力介入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强烈影响着各类社会群体行为,愈来愈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扮演起其他如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学校、家庭等所无法替代的社会角色与作用。因此,有关大众传媒的功能、属性与角色的探讨越来越成为中外学术界及世界民众日益升温的关切之一。但由于历史发展与文化传统的差异,中西方在媒介的社会功能与作用方面的定义及阐释存在差异。一般意义上讲,在欧美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众媒体被视为与司法权、立法权与行政权可以并置的“第四权力”,是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一种存在,媒介权力不是政治权力的延伸,二者之间不是一种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并列关系。正是基于此等权力的架构,大众传媒能够保持某种免予政治权势干预的自立自为性,也正是这样的相对行为独立性,铸就了大众传媒监测社会、制衡权力的“看门狗”(watchdog)的角色,推动了其对政府滥权的监督与约束,一旦政治权力不顾民意,为所欲为,最终伤害到社会公益,大众传媒就会群起而攻之、迅速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曾名噪一时的“水门事件”,我们既可以把它看作西式民主的一种神化,更可以把它看作独立于政府的新闻媒体制衡权力、监督权贵的经典演绎。与欧美国家迥异的是,在中国,新闻传统媒体一直被视作党和政府的喉舌(当然也是人民的喉舌)。从权力架构组成角度来说,媒介与政权是一种主从关系、隶属关系,媒介一直被置于党与政府的绝对领导与管控之下,不可能对政权形成实质对抗与强制约束。尽管自20世纪末至今,市场经济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取得了主导性地位,大众传媒的生态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众所周知的特别国情,总体上,大众传媒与政治权力之间的隶属关系并没有被颠覆性转变。虽然,笃信制衡与监督政治权力理念的西方媒介常常追寻与恪守的是检测环境、协调社会的“坏消息就是好消息”的传播行为基调,奉行宣传与“喉舌”职能的中国媒体演绎出的往往是“组织、鼓舞、激励、批判、推动”等正面宣传为主的新闻职业伦理,但见微知著,我们会發现中西方在大众传媒社会职能的认知与践行上并非完全相龃龉,至少在传承文化、揭露丑恶、协调社会等公共利益方面存在相对一致的媒介价值追求,而这种一致性,简言之就是大众传媒的公共性的核心精神体现与实践理性——这也正是朱清河教授这部《大众传媒公共性研究》专著所致力探讨的当前主要学术热点议题之一。客观地说,该部专著的问世,是迄今为止本人所见到过的媒介公共性专题研究领域最具深度、厚度与广度的一部力作,也是国人第一次对中国特色传媒公共性的合法理据与渊源做出的最具说服力、开拓性的学理阐释,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指导意义不可小觑。

首先,该专著有助于人们突破媒介社会功能与作用的传统认知定式,增强大众传媒工作者践行新闻公共性的理论自信。

在中国,一直存在着媒介作为意识形态宣传工具的国人认知传统。绵延千年的邸报一直由朝廷开办,不得民间染指。新中国成立前后相当长时间内,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一直被厘定为中国共产党规制下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助推者、鼓动者与宣传员。“文化大革命”之后,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现象级推行,为大众传媒的产业属性与社会功能提供了再厘定的契机,自此,学界、业界,甚至政府背景的相关研究机构谨慎而又大胆地开启了大众传媒定位与角色多元化探讨之旅。1985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曾如是定义过中国媒体的性质:“我们党的新闻事业,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事业呢?就它最重要的意义来说,用一句话来概括,我想可以说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自然是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人民自己的喉舌。”1992年国务院转批原国家计委《关于全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的报告,提出把包括报刊等“一部分有条件的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推向市场”,表明此时的政府委婉确认了媒体的市场产业性质。1997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四条中指出新闻媒体“将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此无异于宣告了一个全新的媒介指导原则与功能定位的诞生。从“组织者”到“宣传者”,从革命的“工具论”到党和政府“喉舌论”,再到“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体现了中国传媒角色观的轨迹,但规制传媒属性的理论依据则是一以贯之的。

从20世纪末至今,中国媒体经历了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转向“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漫长角色变迁之途。在此期间,传媒界先后经历了属性与功能定位的“阶级性”“事业性”“商业性”“产业化”的争论,尽管没有最终的结论,但传媒的经营环境却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如在报刊经营方面,自负盈亏业已成为行业通识与行事规则。党报也需要利用副刊、专刊创收补缺;在广播电视业营销上,广告收入已成为经费的主要源泉,需不辍探索创新以开拓新的市场。当前,以网络崛起为代表的传播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的国际化竞争,无疑从内外两个方面加速推动着我国媒介业的发展和变化。但近年来中国媒体体制的改革与进路似乎遭遇到了“天花板”效应,到了“一往左收就陷入政治喉舌的‘舆论一律,一往右放就堕入唯市场是瞻的甚嚣尘上”的进退两难之境。从世界历史实践上看,同样的情况也非常明显,譬如20世纪30到40年代,日本政府编织了一张完全笼罩新闻传播的庞大而严密的罗网——内阁“情报局”,实施对传媒事业的完全控制,开启一段不堪回首的新闻法西斯化时代;同样,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两位知名报业大亨威廉·赫斯特与约瑟夫·普利策的商业竞争引发的黄色新闻大战也可谓媒介商业化功能取向的极端例子之一。正是基于此,笔者认为,《大众传媒公共性研究》的出版显然对国人尤其是大众传媒从业者,在面对市场利益的诱惑与权势力量的重压面前,怎样突破媒介功能与作用的传统二元定位范式,大胆而又理性地担当起传承文化、检测环境、协调社会等多元媒介价值诉求,提供了另类思考角度与实践面向。政治属性或者市场属性的极端化、片面化,极易导致传媒业沦落为政治控制的武器或者商业牟利的工具。突破这一困局,或许人们应该暂且抛弃“非宣(宣传、阶级、政治等属性)即商(市场、商业、资本)”的传统媒介功能观,借用哈贝马斯等西方学者“公共领域”,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传媒属性进行“公共性”取向的重构。因为,对于现阶段中国的传媒实践来说,先解决理论认识与战略问题(即解决“是什么”“做什么”的问题)远比解决战术问题(即解决“如何做”“做得好坏”的问题)要重要得多。唯其如此,才能真正体现、把握与紧扣社会主义媒介业发展变化的本质诉求,了解其演化发展的内生逻辑,预测其改革进路是否脱离社会制度的合法性基线及其自洽性趋势等。

其次,该专著深刻地阐释了公共性与中国媒介公共性的基本内涵与价值旨趣,为理解与深化媒介公共性内涵拓展了思维空间。

“公共性”原本是西方政治学和哲学领域的一个见仁见智、常议常新的复杂概念。随着不同学科对于“公共性”概念的关注,现代学界大抵认为“公共物品”“公共需要”“公共事务”“公共领域”等方面都具有公共属性,即“公共性”。翻阅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我们尽管没有看到马克思对“公共性”的正面、直接的论述,但在马克思浩如烟海的文本中,我们能时刻感受到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人与社会的互动是马克思公共性的出场视界,是马克思公共性存在的客观基础;公共利益是马克思公共性的基本要义,是马克思公共性的核心所在。国内新闻传播学者开始大规模关注媒介“公共性”议题,基本上是在20世纪末开始的。一般认为,大众传媒不仅仅只会充当国家和政府的“喉舌”和“传声筒”,履行上情下达的宣达作用,更应该把自己视为社会中的一员,为社会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潘忠党对于“媒介公共性”给予了广为认可的定义,他把媒介公共性归纳为“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形成与表达的实践逻辑”。这里,公共利益的主体必须是受众。在社会舆论机制的作用下,受众个体的利益叠加形成公共利益,而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即在于履行“社会公器”的职责,为广大民众表达观点提供平台与空间。朱清河的这部新作《大众传媒公共性研究》也正是在认可潘式媒介公共性概念的基础上,开始展开论述传媒公共性尤其是中国大众传媒的历史渊源与生存合法性逻辑的。笔者最早读到朱清河探讨媒介公共性话题的系列研究成果(至今朱清河关于大众传媒公共性的研究已发表CSSCI论文十多篇,主持有关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三项)是2008年发表在《现代传播》上的《论媒介公共性及其实现途径》一文。该文首先认为,作为一般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共性,至少应该包括以下特征:一是公开、开放、可见、共用的;二是突出公益性与责任意识的;三是可以进入公共领域得到公众认可的;四是可以广泛参与、自由交流、民主监督与协商的。进而该文指出,媒介公共性尤其是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媒介公共性的存在与发展的合法逻辑为:媒介传播权的公权属性,大众传播的公益属性,媒体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传播资源的公共资源属性。该文深刻地论述了中国媒介公共性的生成逻辑与生存合法性问题,所以一经发表,引证与下载量一直遥居此类论文前列,现已成为目前国内有关研究媒介公共性议题的扛鼎著作之一。时隔数年后,朱清河的这部专著在沿着自身一以贯之大众传媒公共性研究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开掘与深化,尤其表现在对西方媒介公共理论与公共性的中国适用性问题的剖析与阐释上可谓深入浅出,说理透彻。

自哈贝马斯媒介公共领域概念从西方传入中国以来,有关是否适用于中国的争论就一直未曾消停。反对者认为,公共领域的形成与市民阶层对公共权力的批判呈密切正相关关系,这一批判意识是以市民阶层对人性的自我理解或私人自律为依据的。可中国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统治者实行的多是专制统治,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可谓踪影无迹。特别是受数千年儒家文化传统的制约,中国人缺少公共领域所必须的批判精神与判别能力。当代中国,政治和经济始终以两种突出的力量影响着传媒管理制度的变革。党国体制对传媒行使着绝对的裁量权,传媒的作用被限制在十分狭小的领域。如果我们对公共领域概念的理解,只按照哈贝马斯线路图走,那么公共领域就只指一种处于公共权力之外的与之对立的、主要由公共舆论和公众意见所构成的领域,对公共权力的批判性是其最明显的特征。本书作者认为,仅仅从此角度看,就容易得出中国既没有公共领域的历史形成传统,也没有公共领域的现代成长动力,但如果去除哈氏“公共领域”中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属性,汲取其公开、共享、公益、共商等价值取向,就会比较认同另一种比较温和、中庸的观点,即“公共领域”是指处于官方、个人两者之间但又不隶属于任何一方的社会领域,它是一个由官方和平民共同承担、公开的、公众主动参与的中间舞台。也就是说,批判性路径下“公共领域”被放在一个和公共权力对立、抗衡的角度,在二元对立的背景下,凸显其批判功能,是市民社会成熟的产物;而温和性路径下,“公共领域”则体现了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的合作互动,意味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理论的根本体现,此概念比较适用于市民社会尚待完善中的中国社会。该书对西方媒介公共领域与公共性的中国适用性的解读,笔者是比较认可与赞同的。一种概念或学说的提出对一社会、一团体、一国族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无论始作者是谁,来自何方,只要不抱冥顽不化、抱残守缺的态度,就应该大胆引进,积极吸收,科学阐释,为我所用。正是由于作者是在此温和性“公共领域”的路径上,梳理、探讨、评议、反思中国媒介公共领域及其公共性问题的,所以方显出该著作具有的中国语境针对性与媒介实践指导性。

再次,该专著回应媒体实践急需,为社会主义新闻业如何践行公共性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

目前,急剧变革的中国正面临愈加纷繁、驳杂与尖锐的社会问题,首要的无疑是社会各阶层利益,特别是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私利的冲突问题。住房、医疗、教育、雾霾天气、突发事件、天灾人祸、既得利益集团、弱势群体、精英阶层、草根人群、执政者、社会新阶层、新兴中产阶级与一般民众等各种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都在试图通过大众传媒诉求自我利益合理性与合法性表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患冲突、青年人追星、网络裸播、裸条裸贷等事件中,各方利益相关者莫不在借助传媒竭力相互角力,以达到影响社会舆论、迎合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就目前的态势来看,在公共需求快速增长和利益关系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实现以公共利益与公共服务为目标的传媒功能与作用转型对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面对如此复杂的社情民意,中国大众传媒如何才能兑现与践行其自身公共性属性与作用呢?本专著作者认为,媒介公共性兑现的程度,取决于政府行为(政治公权力是否妄为滥用)、媒体自主性(广告宣传收益是否腐蚀媒体传播获得的独立自主)、社会理性(广大公众为了公益是否具有理性参与、协商、监督公共事物的热情、能力)三种力量相互牵制与制衡的状况;进而提出的应对措施就应该是:一是社会培育全民公共精神与参媒监媒能力;二是媒体突出公共舆论空间角色,彰显社会普遍利益;三是政府设法改变弱势群体媒介势弱局面,借鉴国外经验,创办公共媒体平台。专著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提出的重塑“群众办报”传统,也是应对当代媒介公共性困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笔者认为,朱清河这些意见或建议是合理的,也是其他同类研究中没有或较少提及的,这也是这部专著的主要亮点。

我与朱清河相识已久,加之他后来进入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跟随我做了3年博士后研究工作,所以我们的学术交流就越来越频繁,尤其是他的许多有关典型报道、媒介公共性、中西新闻比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我都有所关注。初读了该书稿以后,发表了以上一些想法,权付梓为序。

(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文科資深教授,新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志德书院院长)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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