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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教育评价制度

2017-04-26左洁

文教资料 2017年3期

左洁

摘 要: 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价制度以认可制为中心,是一种自愿性的私人组织活动,目的是确保高等教育质量、取得联邦政府经费补助基本资格、简化学生转学之学分转换作业、获得企业雇主之信心和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等。评价时可以是整体评价(机构认可),也可以是部分评价(专业认可),评价结果对大学发展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 美国高等教育评价制度 认可制 认可机制

一、美国高等教育评价制度采取认可制的历史沿革

美国高等教育评价制度采取的是认可制(accreditation),关于其起源,学者们的意见并不相同,Selden认为认可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1787年纽约州州教育董事会的成立,Millard则认为认可制度是源于1847年美国医学协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AMA)所成 立的一个医学教育委员会。而Young认为不论认可的起源在何时,认可制度成为一项全国性的现象应起源于1906年由全国州立大学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University)在麻州所主办的一场会议,会议目的在于提出一项计昼,以制定及维持一套大学入学的共同标准,使学生适应与了解大学之要求。在这次为期两天的会议中共达成四项结论:1.建议各认可协会要求他们所属的大学承认其他认可协会所属学校发给的高中学生之毕业证书;2.鼓励各区域认可协会组成一个大学入学证书审议委员会;3.建议对入学资格界定出共同之定义与标准,4.设置一个永久性委员会以谋取大学和高中间相互的利益①。

在这项会议的同时也有二项重要的发展,形成美国现代认可制度的两种主要方式:机构认可(institutional accreditation)与专门认可(specialized accreditation)。其中在机构认可方面,北中区大学与中等学校协会开始认可所属的中等学校,并决定对大学进行认可,其认可标准在1909年建立,并在1913年对第一所大学进行认可活动,这是美国第一次对高等教育机构所进行的机构认可。另外在专门认可方面,1905年美国医学协会(AMA)成立一个医学教育委员会(Council on Medical Education)推动医学院分级制度,当时公布的第一批分级名单是根据各医学院学生参加证照考试的失败率而给定的。之后在1906至1907年间,这套分级制度变得更为复杂,其将所属学校依照评量结果加以分类,在接受访视、分类及排名的160所医学院中,有32所被列为C级(不通过),46所属于B级(观察级),82所名列A级(通过)。同时与当时成立不久的卡内基促进教学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合作,将评量结果正式出版为一份相当著名的Flexner报告,内容为针对在1908年到1910年间,在继续经营的155所医学院进行调查研究,并加以評比与排名。AMA此一评量活动导致了65所医学院的合并及关闭,大幅提升了医学教育的绩效责任,促使幸存的医学院将其课程做彻底的修订及改善,并不断追求进步。此一评价过程虽然不是正式的认可活动,但对后续发展之专门认可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启示作用②。

其后,有关认可制度的各种活动或要素陆续出现,至于真正有系统并定期举行的认可活动,则直到1952年才由新英格兰区各州认可学会(New England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Schools, NEACS)实施,而1975年后中等教育认可审议会(Council on Postsecondary Accreditation, COPA) 的成立,才使认可制度成为一项统整性的活动,民间的各认可组织才不再漫无限制、各自为政(颜若映,1997)。之后,美国负责对认可机构进行确认(recognition)之机构,逐渐演变为由全国机构质量与整合咨议委员会(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Institutional Quality and Integrity, NACIQI)为代表的政府部门,以及私人部门之高等教育认可审议会(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CHEA)负责的二元制度③。

二、认可制的目的

认可制的实施对政府机构等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而言,可以确认受认可机构或学程是否符合既定标准,提供政府决定经费补助对象的相关信息,让经费捐助者确认哪些机构或学程值得投资,使学生获得有关申请入学学校的相关信息,并且促进整个高等教育之学术品质。而对高等教育机构而言,透过认可的措施,可使机构免受内外压力的伤害,同时针对机构或学程缺失进行自我改善,并根据认可标准提升品质,进而激励教职员工参与评价与校务发展过程,凝聚团体共识,对认可制的实施目的加以说明:

(一)确保高等教育质量

认可是大学或学程对学生与社会大众确保其办学质量最基本的做法,意即当大学或服务机构获得认可地位时,就代表其教师素质、行政运作、课程设计与教学、学生服务、图书资源等符合认可最低标准。经由认可团体所建立之共同标准及高等教育机构持续性的自我评价,实现高等教育追求质量卓越,并激励高等教育机构持续改善其绩效的目标。

(二)取得联邦政府经费补助基本资格

长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与认可机构维持相当良好的合作关系,包括学生贷款及相关联邦补助方案,均规定申请机构必须获得认可资格。因此,取得认可地位,就意谓取得联邦政府经费补助的基本资格。

(三)简化学生转学之学分转换作业

认可对学生在大学机构或学程间的转学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机制,只要学生在已经获得认可的机构或学程修读学分,在其转学时都将被视为具备应有质量的指针。

(四)获得企业雇主之信心

高等教育机构或学程获得认可地位,是企业雇主遴选员工时相当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是企业决定提供员工在职专业进修学费补助时的重要基准。

(五)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透过认可制的实施,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多元化,并鼓励各机构实现相应的目标,保护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效能及学术自由,避免受到其他外在压力团体的介入与侵害。

三、美国高等教育认可机构

(一)机构认可团体

机构认可通常以一所高等教育机构整体校务为认可对象,以确认是否每一项功能之运作,都有助于实现机构之设立宗旨与目标,性质相当于大学校务评价。目前经过CHEA资格确认的机构认可团体,主要为六个区域认可机构,依照其所在位置及认可范围,将其名称与服务范围以下表示④:

(二)专业认可团体

专业认可通常以一个机构之某一学程、学系或学院为认可对象,而认可单位可以大至一所大学中的某一学院,亦可以小至某一学门中的某些课程,其性质相当于学门评价。目前美国在专业认可团体方面共计有44个专业认可机构,其名称列举如下:

1.美国医学协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2.美国牙医学会(American Dental Association)

3.全国建筑认可委员会(National Architectural Accrediting Board)

4.全国艺术与设计学院学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5.美国独立商业学院议会(American Assembly of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

6.咨商与辅导教育方案认可评议委员会(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Counseling and Related Educational Programs)

7.按摩疗法教育评议委员会(The Council on Chiropractic Education)

8.美国建筑物教育评议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for Construction Education)

9.计算机学科认可委员会(Computing Science Accreditation Board)

10.美国营养学会(The American Dietetic Association)

11.全国舞蹈学院学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Dance)

12.工程技术认可委员会(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13.美國森林学会(Society of American Foresters)

14.美国葬仪教育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Funeral Service Education)

15.卫生行政教育认可委员会(Accrediting Commission on Education for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

16.美国家政学会(American Home Economics Association)

17.室内设计教育研究基金会(Foundation for Interior Design Education Research)

18.新闻与传播教育认可评议委员会(Accrediting Council on Education in Journalism and Mass Communication)

19.美国造园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s)

20.美国律师学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21.美国法学院学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ow Schools)

22.美国图书馆学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23.健康教育学院认可处(Accrediting Bureau of Health Education Schools)

24.美国医药学院学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Medical Colleges)

25.全国音乐学院学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Music)

26.全国护理人员联盟(National League for Nursing)

27.麻醉护理教育学程认可评议委员会(Council on Accreditation of Nurse Anesthesia Educational Programs)

28.全国实用护理认可委员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ractical Nurse Education and Service)

29.美国验光学会(American Optometry Association)

30.美国骨科学会(American Osteopathic Association)

31.美国药剂学教育评议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n Pharmaceutical Education)

32.美国物理治疗学会(American Physical Therapy Association)

33.都市计昼学院学会(Association of Collegiate Schools of Planning)

34.美国足部医疗学会(American Podiatry Association)

35.美国心理学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36.公共卫生教育评议委员会(Council on Education for Public Health)

37.全国公共行政学院学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Public Affairs and Administration)

38.复健教育评议委员会(Council on Rehabilitation Education)

39.全国休闲与公园学会(National Recreation and Park Association)

40.社会工作教育委员会(Council on Social Work Education)

41.美国听说语言学会(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

42.全国师范教育认可评议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

43.美加神学院学会(Association of Theological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44.美国兽医评议委员会(Council on Education, American Veterinary Medical Association)

四、美国高等教育评价结果处理与应用

(一)机构认可(校务评价)

各区域认可机构根据受评学校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专家同侪的实地访视报告,对认可结果做出判断。一般而言,认可结果的类型因各区域认可机构而有所不同,但略可以分为初次认可或持续认可、附带条件的认可(accreditation with stipulation)、监护下的持续认可(continuing accreditation with probation)、否定的认可(denial of accreditation)及撤销认可(revocation of accreditation)资格等。针对上述认可结果,多数区域认可机构会进行必要的追踪评价。

最后的认可结果都会由认可机构对外正式公布,供受评学校及各利害关系人参考,是故其评价结果处理为公开。至于在后续运用方面,虽然认可结果与高等教育经费补助无直接关系,但其结果仍会影响各利害关系人的决定,包括学生选择就学、各型基金会或私人企业的捐助,或政府的研究经费补助等⑥。

(二)专业认可(学门评价)

以教育学程的专业认可为例,关于NCATE认可结果之处理,主要是有关认可地位的决定。此决定是由单位认可董事会(Unit Accreditation Board)在访视评价后的下一个会议所做成的决策(此种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审核委员会(Audit Committees)就其所分配到的个案,详细审查师资培育单位的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小组的访视报告及受认可单位的答辩书等其他相关文件,然后推荐该师资培育单位所应获得的认可地位。之后,单位认可董事会就各审核委员会所提出之推荐报告,做最后的讨论与决定,其所做的认可决定可能为下列五种之一(NCATE 2008b):

1.初次认可或持续认可

师资培育单位在所有标准上的整体表现相当良好,值得全国性的认可。

2.附带条件之认可

师资培育单位的整体表现尚称良好,但仍有一些缺失。单位必须在某一有限期间内(不超过十八个月)以书面说明改善情形,否则可能被撤销其认可地位。

3.监护之下之持续认可

在持续认可的审查后,发现师资培育单位存在相当严重的缺点,如果不改正,将降低师资培育学程的质量。此一监护期通常不会超过两年,两年之内,NCATE将再对此单位进行一次如同初次评价一样严格的评价,然后依据此评价结果,给予师资培育单位下列决定之一:(1)持续认可;(2)附带条件的认可;(3)撤销认可。

4.否定的认可

师资培育单位有相当多的严重缺点,使其提供高质量的师资培育学程能力受到相当多的限制。

5.撤销认可

师资培育单位如未能在期限内改善缺点,或在监护期满后整体表现仍未显著改善,则其认可地位将会被撤销。

NCATE会将认可结果发函通知受认可单位,并将报告书寄给州教育厅,并对教师专业团体及社会大众公开告知结果,故其评价结果处理为公开。至于评价结果之运用方面,受到认可之单位将可吸引来自学校内部的资源,同时有助于获得来自政府、企业、基金会之经费补助⑦。

注释:

①刘海燕.美国高等教育增值评价模式的兴起与应用[J].高等教育研究,2012(05).

②韩梦洁,张德祥.美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傳承、变革与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14(01).

③刘建丰.致力于更具国际竞争力——美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向与启示[J].教育研究,2014(05).

④汪霞,钱小龙.美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现状、经验及我国的对策[J].全球教育展望,2010(11).

⑤此处中北区各州校院认可学会的英文缩写,原应为NCA,但为避免与本硏究中另一同样缩写“全国认可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on Accrediting)重复造成混淆,故在此将其调整为NCACS.

⑥高耀丽.由被动到主动:美国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发展与启示[J].高等教育研究,2014(02).

⑦蔡国春.美国院校研究的质量旨趣——基于高等教育问责制背景的历史考察[J].教育研究,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