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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文学IP开发路径探析

2017-04-14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网络文学互联网+

闫 伟

(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四川达州635000)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文学IP开发路径探析

闫 伟

(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四川达州635000)

“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学层出不穷,在技术和传播手段不断提升的当下,网络文学作为一种IP资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IP现象折射出我国网络文学的生存现实及存在的问题,影视剧改编不应该过于依赖网络文学,文学价值是网络文学最终的归属地。

“互联网+” ;网络文学;IP 开发

“互联网+”,英文名为Internet Plus,简称是IP,(这与下文的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一致),这两个关键词符号一致,但所指却不同,“互联网+”是知识社会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它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因此,在“互联网+”时代下研究IP资源,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巧合与吊诡。IP一词最早在网络文学领域被人熟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渗透到其他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谈到,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因此,要适应形势发展,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正面引导力度。

一、IP是什么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版权,也被称作是内容知识产权,进一步可解释为文学作品、电影、音乐、话剧、动漫、游戏甚至是一个版权形象(角色)或故事。[1]58IP可以经过开发和运营,在不同的产业链中自由转换,在转换的同时也被分解成很多的版权。1990年,IP概念最早在美国动漫产业领域兴起,当时DC漫画公司授权《超人》《蝙蝠侠》等系列电影,随后漫威动漫公司授权Fox制作《X—men》,授权Sony推出《蜘蛛侠》系列电影,开启了IP开发的新时代。[2]

二、我国网络文学IP开发火热原因分析

(一)互联网时代带来高效的信息传播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带来各个产业的升级换代,在网络2.0时代,人们面临的是信息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宽度与广度,获取信息的效率与成本发生了质的变化。网络文学IP的转化与开发的时间更短,渠道更多,效果也更好。例如《琅琊榜》的平均电视收视率不到1,而网络播出量却超过84亿,由此可见,视频网站的传播和影响力非常大。

(二)政策因素

“一剧两星”政策出台后,影视制作公司将更多精力投向了网络视频网站。网络渠道的兴起,打破了传统媒体固有的传播限制,因此,网络文学改编剧由于题材内容的独特性,更适合在网络视频网站渠道播放。此外,受政策因素影响,传统影视内容出现类型化、雷同化趋势,当抗日雷剧、婆媳争战剧大量充斥荧幕的时候,网络文学新颖的内容更符合当下年轻观众的欣赏口味。

(三)受众欣赏口味变化

互联网时代,受众的精神需求、审美情趣不断发生变化,网络文学的题材更符合年轻受众。网络文学的改编,除了能带来不俗的经济效益,还能引领社会风向,形成社会效应。如辛夷坞的小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搬上荧幕后,不仅取得了7.2亿票房的高收入,还在全国刮起了一阵怀旧风,甚至影响了《同桌的你》《匆匆那年》《夏洛特烦恼》等一系列青春怀旧电影的上映。

(四)网络文学存量大

我国网络文学创作平台广,有红袖添香、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天涯论坛等,网络文学存量大,且每年新增网络文学数量多。某些著名的网络文学本身篇幅巨大,出了很多部作品,如《盗墓笔记》系列自2006年网络连载、2007年1月首部出版至今,已经连续出版了8部9本图书。

(五)网络文学提前积累粉丝

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在网络上积累了一定的粉丝量,粉丝基础就是票房、点击率、收视率的保障,这是投资方愿意花钱购买版权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尺。作为召唤特定受众主体的文本,网络文学IP开发在投资、制作、营销、发行等环节都应该以满足目标消费者的需求为核心,遵守接受美学的视野融合原则,很好地契合当下中国年轻观众的“期待视野”。[1]61

三、我国网络文学IP开发现状

(一)传媒巨头抢占IP市场

2015年可谓是IP元年,各大传媒巨头纷纷抢占优秀IP资源。BAT(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强势进入资本投资市场。这几大互联网公司有着成功运营网络游戏的经验,目前趁网络文学大热,开始涉足影视圈。如腾讯宣布投资八部网络剧,其中包括超级IP《鬼吹灯》的全部版权。与此同时,爱奇艺宣布2016年“30+超级网剧计划”,已经签下了《无间道》《爵迹》等7部网络剧版权。慈文传媒储备了40多个IP资源,其中原创小说改编权超过20部。此外,华谊兄弟、皖新传媒、中文在线等上市公司也分别投资了多部网络文学IP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而在2015年至2016年,计划开拍或播出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超过30部。

(二)网络文学IP价格疯涨

2015年,改编自网络小说的《琅琊榜》实现了口碑、点击双赢目标,创下了电视网络双高收视率。IP价格从2011年的十万元增长到现在的上千万元。2011年9月,《何以笙箫默》的电影版权价格仅为几十万元,三年后,其价格竟然飙升至数百万。此外,某些著名网络文学作者的下一部作品已被很多公司以高昂价格买断版权,例如,网络作家方想的小说《不败王座》一字未写,其版权却卖到了810万元的天价。还有一些公司认为,网络文学目前出现了价格走高趋势,于是开始疯狂“囤货”,这些公司力求在这一轮市场投资中抢占先机,改编可以放在日后慢慢进行。在这样的风潮下,网络文学IP价格不断走高。

(三)网络文学IP变现能力增强

《花千骨》创下单集最高收视率3.89,平均收视率2.2,网络点击率破200亿次的傲人成绩,成为首部网络播放破200亿的电视剧。《花千骨》制作方慈文传媒通过售卖播放权,从湖南卫视和爱奇艺获得2亿多元收入。《盗墓笔记》创下了24亿点击量的佳绩,为爱奇艺带来了百万名新增用户。《盗墓笔记》IP的系列开发整体市场规模已经超过200亿元。《小时代》系列小说销量超过700万册,系列电影总票房17.93亿元。

(四)网络作家拥有多重身份

在网络文学IP大热的当下,很多网络文学家从版权所有人转变为多重身份人。网络文学剧制作、发行公司,各自角色交叉,行业面临重新洗牌的新格局。

四、我国网络文学IP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播渠道受限

以网络文学改编剧为例,网络文学改编剧的播出形式由“先台后网”走向“先网后台”、“网台错时同步”等多种播放方式。电视台播出方式主要是日播,影响网络改编剧的传播效果。传播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网络改编剧的硬性广告和植入广告的收入。此外,优秀IP剧电视版权费用太高,二三线电视台无力承担,一线电视台剧场冠名费无法覆盖版权支出。因此,目前网络视频网站是网络文学改编剧的主要输出渠道,渠道变窄成为阻碍了网络文学IP开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开发者不注重IP的生态开发

掌握了IP的全版权并不意味着能够在泛娱乐战略中占据绝对优势,购买IP并不意味着成功,这只是第一步,后续的开发涉及到政策、投资、制作团队、开发周期、档期等各种偶然因素。[3]如某些公司注重购买IP,忽视文学本身的审美价值,忽视原著的精神内核和人物个性,拍出来的影片单纯满足观众的好奇心,这些公司只是利用IP圈钱,长此以往,会破坏文化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过于依赖粉丝效应

网络文学拥有一定的粉丝基础,但不能仅仅依靠粉丝,制作内容仍是关键。一旦粉丝的热情被耗尽,或者审美情趣发生改变,曾经的热门网络文学就会逐渐遗忘。如电影《何以笙箫默》,它拥有大量粉丝,但只带来了4亿元的票房。再如《盗墓笔记》,虽然前期积累了很多粉丝,但却因为制作粗糙,被观众吐槽为“五毛钱特效”“护宝日记”,在播放的后期观众也由“粉”转“黑”。

(四)创新IP资源仍稀缺

“玄幻”“穿越”“霸道总裁”“宫斗”等成为网络文学作家追捧的写作元素,网络文学情节相似、人物性格设置单一、结构类型化等问题是阻碍我国网络文学IP开发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网络文学IP被改编,也进一步折射出我国原创资源的稀缺。终究有一天,观众的审美情趣发生改变,将给IP剧带来灭顶之灾。那时候观众不再满足于将看到过的东西搬到荧屏上,而希望看到原创的东西。如原创电影《捉妖记》,它创下了20亿元的票房,它成功后,其本身就转化成了优质IP,具有很强的开发潜力。

五、我国网络文学IP开发的路径探讨

(一)培育IP市场,系统经营优质IP源

北京大学张颐武教授认为“网络文学是影视的上游前端,它的传播为影视传播提供了检验市场的机会。影视则是网络文学的下游和后端,它为网络文学提供了新出口,也为中国影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4]

目前,我国网络文学平台处于一个独立发展的封闭空间,各平台仅仅是利用了网络文学的版权价值,没有真正参与到IP开发的产业链中,再加上我国网络文学市场刚刚兴起,在开发和经营IP时,应该顺应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设计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其中需要专业的制作、营销、宣传推广公司。对IP进行系统化经营,可以让IP开发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闭合空间,最大程度地避免粗制滥造开发。

(二)跨界整合优势资源,多维度开发IP产品

随着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兴起,网络文学IP多元开发已成为文化产业内容变现的有效途径。[5]网络文学作为一种IP资源,可以在图书、电影、电视剧、话剧、游戏(网游和手游)、动漫以及商业授权等方面形成产业链,同时可以有效整合这些领域的相关资源,形成系列化的产品。整合资源的过程也是盈利模式多样化的过程。2015年3月,腾讯文学与盛大文学的强强联合组成新的公司——阅文集团,占据了网络文学的半壁江山,该公司提出打通文化产业的全产业链,其中泛娱乐的IP开发战略就是整合网络文学优势资源的一个最好例证。

(三)积累IP源,实现IP品牌化

网络文学作为一种IP,其本身就具有巨大的潜力与品牌价值。网络巨头公司应该积极积累文学、影视、游戏等IP源,建立IP全产业链,并在各类IP源中自由转换。优质的超级IP(Super IP Driver,简称SPD)需要长时间积累,粉丝群在积累的过程中也会逐渐扩大。不是所有的网络文学都能称作超级IP,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认为,超级IP需要不断开发多部作品,需要在游戏、网剧、电视剧、电影四方面展示。还有研究者认为,超级IP需要经过十年以上的市场沉淀和粉丝积淀。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逐步成为网络文学IP产品传播的首要平台。

(四)建立IP标准化系统,形成良性IP文化生态圈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网络文学只是一个阅读平台,其盈利模式依赖会员付费,[6]造成了网络文学发展后劲不足的趋势,难以维持其良性生态循环发展。因此,构建以IP为核心的网络文学创新商业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在网络文学IP开发方面的分工尚未明确,各个产业链之间的关系比较模糊,须建立专业的IP生产流程工序,以网络文学改编成电影为例,我国可以借鉴好莱坞的开发模式,让电影担负起“中国精神”的文化承载力,让电影兼具艺术与商品的双重属性。网络文学改编剧的播出方式可以由传统的日播改为周播、月播甚至是季播。

(五)建立全版权思路,实现版权流转

网络文学作为一种原创IP源,对其进行版权开发与经营的过程就是一个实现全产业链的过程,可以促进文学产业链的延伸,将无形的文化资产转化成有形资产。传统电视剧的价值主要依靠电视台的首轮、二轮播放,越到后期其版权价值就越小,而网络文学IP剧可以借助上下游产业链实现版权流转。

作为一种IP资源,一部网络文学可以转变成电影、电视剧、游戏、舞台剧以及由它们带来的下游衍生品。如网络文学《花千骨》在取得了电视剧的成功后,同步推出了游戏,据制片人唐丽表示,此后还会陆续推出上下两集电影以及电影的升级版游戏,最后会开发舞台剧,这便是一种“全版权”理念。

(六)成立专业版权经纪公司,实现网络文学IP价值最大化

版权经纪人(自然人和法人)是中国IP产业链中薄弱的一环,它不仅可以起到连接产业上下游交流沟通的作用,还能通过专业的包装运作,用品牌化、明星化的模式让网络文学的作家从幕后走到台前,让他们与影视明星一样,实现另一种价值。然而,我国的版权经纪处于初级阶段,1988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版权经纪机构,目前通过国家版权局审批的版权经纪机构仅有28家,数量较少且业务范围狭窄。[7]因此,国家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扶持有条件的公司开展版权经纪业务,实施版权经纪人员培训、资格认证等制度。

[1] 黎 欢,李简瑗.当下网络文学IP电影的勃兴与中国电影新生态[J].电影评介,2016(10).

[2] 易观国际:2015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研究及评估[EB/OL].[2016-01-06].http://www.199it.com/archives/426553.html.

[3] 陈 洁.泛娱乐视角下的网络文学版权运营发展方向[J].人文天下,2016(7):73.

[4] 张颐武.网络文学与影视:一个新的文化构成[J].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15(5):8.

[5] 向 勇,白晓晴.场域共振:网络文学IP价值的跨界开发策略[J].现代传播,2016(8):111.

[6] 朱兵杰.网络文学企业运营现状及问题探析[J].新闻研究导刊,2016(13):273.

[7] 宋滟宏.网络文学现三国杀,盈利困难且行且探索[J].IT时代周刊,2015(7):30-31.

[责任编辑 范 藻]

IP Development of Net Literature in Time of “Internet +”

YAN Wei

(Literature and Media Schoo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Dazhou Sichuan 635000, China)

The Net literature is diversified in the time of “Internet +”, which has played an increasing role in the IP sources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techniques and spreading ways. IP reflects the reality and problems of Net literature in China, on which the films and TV programs should not depend much more because the literature value is the ultimate purpose of the Net literature.

“Internet +”; Net literature; IP development

2017-04-20

四川省教育厅一般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文学IP开发路径研究”(7SB0445)

闫 伟(1980—),男,陕西汉中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网络语言与文学研究。

I206.7

A

1674-5248(2017)04-0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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