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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的哀愁

2017-04-13阿舍

野草 2017年1期
关键词:阿吉神明

阿舍

北伦敦,威利斯登,布伦特区这里有世界上所有的肤色

我需要画出一张地图,让故事中的人物置身生活的现场,需要听到现场的语言与喧闹,闻出太阳和灰尘的味道,看见路边摇曳的树木、街边有名有姓的建筑、挤着不同肤色孩子的双层公交车、一户移民夫妇房间里的摆设、城区的山峦,以及让人难忘的一次狂风暴雨。因为处景更易生情,更因为环境与人唇齿相依,因为在拥有美丽橡树独门独户的白人别墅区,我一定看不到这么多张黄种人和黑人的脸。你并没有为此说得太多。我是说,你几乎没有刻意去描述它们,天空、季节以及街道的布局,你只有一次提到了一条路线,52路公交车,往南走,是有色人种融入白人,往北走,是白人淹没在黄皮肤与褐色皮肤的人群中。我是说,这里的外部环境看起来乏善可陈,缺少树木和绿地,常见的只是公交汽车站。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生活的戈壁滩,冬天,灰白的马路旁边,只有稀疏的芦苇和胡杨树,远处是苍茫的沙漠,近处有座低矮的土坯平房,房门总是开着,里面黑糊糊的,过往的班车都在这里停靠,我从来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话题远了,还是回到你的故事,故事中的现场:这里是北伦敦的一个社区,白人、黑人、黄种人、棕色人种……这里“有着世界上所有的肤色”,这里几乎没有美丽的树木和草地,这里的房子是那种没有楼梯的矮房子,街边的店铺破旧而奇怪,它们是倒闭的三明治店、花里胡哨的钥匙店,以及大门紧闭的发廊,此外还有地铁站、布伦特图书馆、一个叫做“宫殿”的穆斯林餐厅、亚洲妇女产前班、电影院、格莱纳橡树综合学校、王室和园木公园、圣安德鲁教堂、殡仪馆、牙科诊所……就是这里,你把它叫做“威利斯登落后那一边”。好的,就是这里,这里是“威利斯登布伦特区”,是北伦敦落后混乱的一个街区,那些来自孟加拉、巴基斯坦、印度、牙买加、伊拉克、以色列、德国、波兰、西班牙、法国、澳大利亚、美国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代移民,以及拥有纯正英国血统的草民,在没能找到更好的去处之前,他们住在这里……有人统计过,一九九零年,布伦特区学校有六十七种不同的信仰和一百二十三种不同的语言。

你忘了一个重要地点,奥康奈尔台球房,那里是英国草民阿吉和孟加拉穆斯林萨马德的舞台,是他们躲避失败和现实的洞窟。非得有这么一个地方,让这样的人骂骂脏话、发发牢骚、谈谈女人和孩子,再像中了风的瘫子一样躺在床上揪住过去不放。他们的历史与情欲和大多数人一样,说出来既平庸也不光彩,更令人惋惜的是,他们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友谊,同样掺杂着欺骗……

等等,等等,让我来解释一下。奥康奈尔台球房——没有台球桌的爱尔兰台球室,只欢迎男人和熟人,那里是主人公阿吉和萨马德的另一个家,店主是位阿拉伯人。正因为它过于重要,我才特别将它放在一边。我想特别说说这里,它真是个好地方,你得给这些灵魂无以寄慰的人一个说话的地方,他们想成为心目中的自己,可是历史总是不给他们机会,或者说他们浑身上下都有毛病。

要找这些失败的男人、这些移民和流散者的心事,就得上这儿来。这里不是沸腾叫嚣的学校和广场,关于东方与西方、肤色与文化、拯救与消失的争斗,到了这里都能缓和下来,这里是倾吐,是深深的无奈……是内心的现场。

威利斯登,布伦特区,奥康奈尔台球房,格莱纳橡树综合学校……还有故事结尾处的特拉法尔广场,我像患了强迫症一样希望记住它们的名字,然后把它们想象成一张地图。很难说,是先有了这张地图,再有了地图上的人,还是先有人,后有了地图。也许这并不重要,在别人看来并不重要。这只是我的一个阅读习惯,在每一个优秀的故事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寻找地名,画出路线图。你应该理解我在做什么。因为那些地名与路线,能够最直接地提醒我,那些故事里的人,他们从哪里来,他们文化与精神传统,他们的现实处境。地名与路线,它们一个是时间,一个是空间,找到它们,我就得到了一小段人类的历史,以及许多个灵魂的景深。必须是就要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北伦敦,必须是威利斯登的布伦特区,必须是这里,才会有六十七种不同的信仰和一百二十三种不同的语言,才会汇聚着世界上所有的肤色,才会有每种肤色每种语言对自身裂变和消失的担忧、困惑以及恐惧。

他们大约知道自己从哪儿来,可是不知道自己往哪儿去。

我在布伦特区的每个人身上看见了你,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世界与现实。人人来自不同的地方,长着不同的脸,说不同的语言,相信不同的神明……他们渴望被拯救,但是现实混乱得让他们既愤怒又哀伤。我这般强调时间与地点,是因为在这个特殊的时代与地区里,故事中人物所遭遇的一切,正在现实世界中如同大气污染生态恶化一样蔓延全球。

臼齿、犬齿以及牙根管。你是谁,你要做什么。

当世界穿过自身,人人面临选择

故事中,那两个男人,萨马德和阿吉没劲透了。萨马德只会揪住一段搞不清真相的历史,臆想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着一位有叛逆精神的英雄祖辈的血,却从来没做出过一件令人肃然起敬的事情,他最有血性的时候大概是和他的老婆干架的时候,但也总是被她打得落花流水。五十七岁的时候,萨马德遇见了孩子的音乐老师,那是个白种女人,差不多小他一半年纪,一见面他就想睡她,阿吉说他“骚得跟屠宰场的母狗似的”,他浑身发冷内心如火,脑袋里想的只是冲上去把她压在身下。他计划了一场偷情,把自己打扮得像刚从领奖台上下来的电影明星,打算晚上要跟白人姑娘共度良宵。但是,当他在公园里与她酝酿情绪的时候,他一边跟作为一个穆斯林的自己做斗争,一边发现不远处他的两个双胞胎儿子正在对他挥手微笑。当然,一场偷情就此泡汤。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萨马德为此开始了痛苦的灵与肉的反思,他认为真主不允准他那又长、又黏、又臭的性欲,为此他真心渴望远离“耳朵、眼睛、舌头、心脏和私处的邪恶”,为此他荒唐地把责任推到“西方文明”上,认为是英国让他变成了臭不要脸的“现代人”,由此他更加渴望回到“东方”。难道这不可笑吗?回到“东方”,那个黏乎乎臭哄哄的性欲就能消失?“东方”什么时候能够消灭人的性欲?显然,这不是什么西方与东方的问题,这是不分肤色与宗教的人的根本问题。可是萨马德不这么想,也许是因为该死的面子,他故意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与“邪恶”,也许是真的无知,总而言之,这件事直接导致了一个更操蛋的决定:把一对孪生子生生分开,把其中一个从妻子身边偷走,强行送回“东方”,让他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东方穆斯林”。他当然不会如愿以偿,因为荒唐的初衷,只能带来更离谱的结果。那位被他强行送回孟加拉的儿子,在远离英国的东方土地上,长成了一个“比英国人更英国人”的现代青年,并且坚定而充满理性地服务于一位企图完善人类命运的僭越神明的英国科学家。对于萨马德的这番作为,他的妻子阿萨娜在无奈與绝望中讽刺道:“这就是男人干的事情,他们惹了麻烦,世纪终结了,就让女人来擦屁股。”我是说,这个人物写得精彩极了!

有人会说,这样写有女权主义倾向。

如果“萨马德”这个人物刺中了问题的本质,如果认知指向准确的现实,女权或者男权或许只是一种避重就轻的批评策略,依我看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现在我们来说说阿吉,这个地道的英国白人,教区牧师的儿子,一露脸就准备自杀。活下去的信念常常会被不如意的现实击溃,但生活同时又会在不经意间点燃人们的希望。所以,以自杀这件事来指责阿吉作为一个男人的脆弱,差不多是不道德的。但阿吉真的令人沮丧,这取决于他那个决定性的习惯行为——以抛硬币来为自己做出一切选择,放弃立场、逃避责任、无所担当——这个不像个男人的毛病把好友萨马德都惹火了。

不,阿吉没这么简单。阿吉只想当个旁观者,他躲避历史,躲避选择,但是历史一再要经过他。

是的,他在最后一刻,起身挡住了那颗射向病博士——神明僭越者——的子弹,他终于做出了一次能夠颠覆自身的选择。五十年前,战争结束时,他就该打死他的,但是阿吉做不了杀人的事,在不可杀人的道德和杀死敌人的责任之间,他依然用抛硬币来为自己做出选择,结果,硬币替他做出了不杀人的决定,即使挨了病博士邪恶的一枪。五十年后,当刺杀病博士的手枪拔出时,阿吉已经莫名其妙地站在了子弹与病博士的中间,又一次拯救了病博士。我的问题是,阿吉明知病博士是邪恶的,明知病博士是更有野心的神明僭越者,为什么两次拯救了他?

两次都没有特别的原因,是他的身体让他这样做的。

不,我不这样认为。五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当阿吉用手枪指着病博士的脑门时,病博士用来拖延时间的临终遗言改变了阿吉,那一刻,阿吉的灵魂被病博士改造了,“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胆量,作出必须作出的决定,选出应该得到拯救的人……这样做,难道是罪恶”,那一刻起,阿吉已经开始相信:这位白皮肤的法国人,这位该死的法西斯科研天才,这位邪恶的神明僭越者,是应该得到拯救的,因为他也许真的能让人类变得更加完美。

唯唯诺诺、看似没有立场的阿吉并不简单。身为穆斯林的萨马德立场鲜明,他痛恨一切神明僭越者。阿吉虽然放弃了西方的基督信仰,但萨马德相信,阿吉是站在他一边的。事实却非如此,这一对半个多世纪都在一起的好朋友,分属于两个人类阵营:“一个是为上帝(神明)歌唱的,一个是以灵魂为代价拒绝他(神明)的人。”

所以,阿吉是有选择的,尽管他一生都表现得没有选择。这尤其令我感慨,我们每个人,每个有着不同肤色、种族和信仰的人,当我们在做出道德、责任以及灵魂的选择时,我们的依据是什么呢?我们从哪儿开始呢?

绝大多数人会从他们的牙齿开始。

从考古学、人类学意义上出发,充满个人经验的文学表达会更加具备普世价值。牙齿是人体最坚硬的骨骼,其外层的珐琅质为99%的无机物,可以长久地抵御外部环境里的空气与细菌,考古学家因此可以依据数百万年前的一颗牙齿化石,找到牙齿的拥有者,确定他(她)的年纪、性别、生活习惯以及健康状况。是的,当一只哺乳动物消失成一粒牙齿化石,科学家能从它的牙根管中找到它的血管、神经和细胞,能从它的臼齿中看出它磨碎食物的痕迹,能依据犬齿的尖角确证它的主人是否属于人类。是的,我们的选择多数是从牙齿开始的,牙齿里的血管、神经与细胞,对应到人的存在与个体差异上,便是他(她)的血统、文化与信仰。

但是,在地球上,要找到一个纯血统的人、只有一项纯粹信仰的人,简直比登天还难。你找不到一个纯种的英国人、法国人、美国人、中国人,找不到一个纯粹的孟加拉、牙买加人、印度人……从来没有一个人,一个种族,一种信仰,可以独一无二地穿过时间走到今天。一个人如果花费力气寻找自己的源头,就会和追踪自己的影子一样徒劳无功。

所以选择既困难又复杂,因为哪一种依据,即使荒唐低下,也能够成为个体选择的依据。如同一道精神难题,我看到你在试图探讨它们的合理性。故事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你的试金石。你渴望自己找到真理。你拿着一只自制的高倍广角望远镜,尽可能收纳威利斯登布伦特区的每一个现实的活体样本,确认它们的文化形态与精神特征,再进入它们的生物时间,探寻它们的生命源头。就是在你写下这句“在地球上,要找到一个纯血统的人、只有一项纯粹信仰的人,简直比登天还难”时,我看到了一丝光亮。或许,在人类的生命源头,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和纯粹的信仰,因为那时候人还不知道怎样区分别人,也丝毫没有去区分自己与别人的念头。那时候,他们需要彼此,寻找彼此,找到之后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仰望天空,挨过黑夜和洪灾,一起打猎,分享食物,再将火种埋在不被雨淋湿的地方。那时候,他们都信神明,那些尚无法理解的自然伟力,都被他们叫做神明,都被他们信以为真。那么,我的问题便是:是否只在这时,信仰才称得上纯粹,选择也能够找到真正的本质的依凭?而既然现代人的血缘已经难以追踪到纯正的源头,既然我们从生物属性上没有一个人、一种文化是唯一的,那么,我们如此强调的差异性,个体之所以为个体的本质差异性在哪里?我们是依据我们的差异性进行选择,还是依据人所共有的本质进行选择?

我想,你是一定不会赞成萨马德的方式的——认为自己在英国生活的二十年,不过是与魔鬼签了协议。他既想要西方安逸的世俗生活,又想要纯粹清洁的东方宗教,他在二者之间失败地争斗了二十年;你也不会站在阿吉的选择一边,科学将会越来越强大,而我们谁都不知道它会把人类引向何方。

没有一个人的选择是轻松的。你在故事里是这么写的,有人从自身的牙齿出发,从自身未可确知的生命源头来寻找选择的依据,也有人放弃血统与文化,选择了细胞、基因、现代心理学的前进方式。可是选择要不是错误的、失败的,要不就是令人怀疑的和恐惧的。你在故事里主要讲述了三个家庭的十一个人物,东方穆斯林移民萨马德一家,英国与牙买加混血的阿吉一家,以色列与英国混血的夏尔芬一家,在选择的依据上,他们分别对应着伊斯兰教、天主教和现代生命科学。三个家庭十一个人的选择,当细细审视过去,有的已经惨败无所归依,比如萨马德;有的因为愤怒而成为恐怖分子,比如萨马德的小儿子;有的早早放弃了天主,比如阿吉的牙买加英国混血妻子克拉拉;有的成为科学反对者,比如被科学与民主养育成人的夏尔芬家的大儿子……选择是要付出代价的,选择也很少从一而终,有时候它是那么清晰——我们确知我们要什么,要怎么做,有时候却突然转向,对自己之前所认可的一切感到失望与恶心。故事里如此,故事之外同样如此。

一个是头戴假发的律师,一个是原教旨主义恐怖分子。挛生子的裂变。

每一颗雪白的牙齿都怀着无法得救的哀伤。

偶尔,我会问自己,为什么变成今天的这个我,而不是另一个我?这问题并不在于判定这个我是好是坏,而仅仅专注于为什么?是什么造就了今天的这一个我。时间将在追问中徐徐倒流,生命也将依次重演,那些体温尚存的情节与细节也纷纷醒来……但答案往往并不确定,我常常会更加困惑,会比当初更加束手无措或者破绽百出。在你的故事里,我不止一次地想到自己在这件事上的无解。故事中,萨马德的那对出生在北伦敦威利斯登布伦特区的挛生子——马吉德与迈勒特,令人不安地走向了两个截然相反的世界。马吉德,老大,十岁时被萨马德强行送回孟加拉吉大港,理由是离开“道德败坏的英国”,更有助于他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东方穆斯林。可是十七岁时,当马吉德从孟加拉返回英国,整个人活像从大变活人的魔术箱里走出来的魔术师,成了一个纯粹的英国人——比英国人还英国人,穿着白西装,一天刷六次牙,头戴假发,一个执行人的律法而不是真主的律法的律师。老二迈勒特呢,在混合着六十七种不同的信仰和一百二十三种不同的语言的布伦特区,一年年长成了一个在清真寺里放屁、睡白种女孩、抽大烟、在广场上焚书的找碴鬼和原教旨主义恐怖分子。一切已经无可改变,年近七旬的萨马德什么也阻止不了,或者说,事情如此,他得负一大半的责任。因为是他把他们带到英国,带到“道德败坏的英国”,但是如果不来到英国,如果他们像更多的孟加拉人留在天灾与人祸频生的祖国,他们说不定早就死于一场洪水飓风或者政治判乱。人均寿命52岁,要不是他来到英国,他会和孟加拉大多数人一样,成为一个连叹息都来不及的短命鬼。满腹辛酸啊!一边是性命难保,一边是裂变和无所归依;一个儿子成了满口西方话语的英国人,一个儿子成了怀着无以名状的愤怒的暴徒,生活完全背离了他的期望与想象,孩子们挣脱他的控制,世界对他不理不睬,活下去,便意味着接受和承受这无期无涯的失败与哀伤。

许多次,我会突然这样想,也许可以不去想归属问题,它出现得那么普遍和长久,却似乎又是个叫人讨厌的假象。所以我会突然相信,出生在哪里纯粹是偶然,一切都是偶然。但是如果你这样想,你会走向何方呢?该去做什么呢?还有什么事情是你在乎的呢?

这段话我记得太清楚了,这段话通过萨马德的嘴巴说出来,刹时让萨马德这个人物从一个冲动、固执、时常犯浑的粗鲁男人充满了人类的悲剧性,刹那间让我不那么讨厌他了。回想他因为这个问题而萎靡不振,而脆弱地哭起来的一幕,真是让我难过得无言以对。世界在变,我们每个人也在变,但我们不是变得更好更有力量,而是变得无助和无可归依。作为小说人物的萨马德如此,作为现实的我们亦如此。当然,还有更让人揪心的事,萨马德的小儿子,那个变成暴徒的迈勒特。十五岁的时候,无论他是多么威风的街头混混,无论他睡过多少个不同肤色的女孩,无论他长得多么迷人,他都能感受到自己在这个国家没有立足之地,没有说话的份。他的长相散发着咖哩粉味,他被认为是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就是不会被认为孟加拉人,因为这个国家太微不足道了。他的国族身份被六十七种不同的信仰和一百二十三种不同的语言所淹没,他总是被人认为是别人。迈勒特对此很生气。爸爸妈妈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争吵和打架,他疏解荷尔蒙的方式是随时随地和不同的女孩性交,这时候,电视上恰好出现了像迈勒特这样的人,他们很愤怒地在表达愤怒,“迈勒特觉得这种愤怒似曾相识,就认为这种愤怒该有自己的份,于是用双手紧紧地抓住了它”。抽大麻、喝酒、寻衅找碴、聚众烧书……这是西方文化教给他的方法——黑帮暴力,他一看就会,骨子里他就会这些。没有比这更痛快的方式了,妈妈阿萨娜为此惊恐而气愤,但她让人过目难忘的教育手段只是——烧掉迈勒特最心爱的收藏,因为迈勒特焚烧别人的东西。这种以牙还牙的手段看似教训深刻,却仍然是暴力一种。迈勒特没有停下,他越来越爱看黑帮电影,爱听人民公敌乐队的歌曲,并且牢牢记着一部电影的台词,“早在我能记事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做匪徒”。十七岁的时候,他的愤怒变得更危险,更有策略,他在一个由疯子与暴徒组成,打着伊斯兰追随者旗号的团伙里找到了自己的重要位置,并且等待着一个证明自身的机会,好让自己把这种愤怒彻底地喷发出去,然后领导帮派,成为电影里的黑帮老大。

人人都对世界的混乱有责任。迈勒特带着证明自我的愤怒进入二十一世纪,他的哥哥马吉德带着比英国人更英国人的西方式理性、带着为神明僭越者准备的最动听的辩护词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萨马德带着无可归依的辛酸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萨马德务实的妻子带着血统和基因终将消失的哀愁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萨马德的好友阿吉带着过去总是糟糕将来也不会更好但是不能阻挡未来的旁观者姿态进入二十一世纪,阿吉的牙买加混血女儿艾丽带着马吉德与迈勒特混合的精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在一个新的世纪,他们会遇到什么,会变成什么样,会得救吗?一出好戏就要在二十一世纪展开。

人们在时间里变化,一年变成自己,一年又变成别人,再一年变得谁也不是,变得孤单、颓废、苟且和被自己讨厌。无论变成什么,人们仍然希望得到快乐、幸福与安宁,仍然渴望被拯救出不幸的生活。威利斯登布伦特区的这些移民,当他们有着自己不同肤色的脸、语言和神明时,他们是否有过真正的快乐和幸福?当他们置身于故土与祖国时,他们是否得到了拯救?似乎没有,所以他们移民;当他们来到西方,来到北伦敦,当他们已经拥有了大房子、黑白混血的朋友和安定的生活之后,他们又开始为自己的无所归依、为文化的消失、为下一代的裂变而痛苦。当他们一切都是自己时,他们没有得救,当他们开始不是自己时,无论将每一粒牙齿都刷得多么雪白无瑕,同样未得拯救,那么,到底哪一种存在,能让他们距离拯救更近一些?

没人能找到答案。新世纪已经来到,混乱似乎有增无减。信赖神明的人不见得能够真正理解神明的意图,很多人在狭隘地等待审判日,渴望与自己对立的阵营死得惨不忍睹。但是审判日一推再推,他们并未如愿;不信神明的人不见得能用理性的务实主义为自己找到精神的归依;科學依旧大步向前,那个搞硬科学的夏尔芬家族,妄图通过注入异质DNA来消除人类身上不合意的基因,这个违背自然的法西斯做法,居然被这一类人视为拯救人类的伟大实践。

再有几年,科学家已经能够发明不死人,科学在试图破除人的局限,试图将人带向无限。但是挣脱局限,挣脱肉身的不合意,挣脱生存的时空,人是不是就能得到拯救?科学同样不能给我们答案。在我看来,科学也是矛盾重重,它一方面在破除人的局限,一方面又让我们更多地看见人的局限,我记得有这样一位现代物理学家,他的名字叫霍金,在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时,又转身握住了神明的手。虽然没有答案,虽然故事的结尾终结在一次混乱的刺杀事件之后,但故事里的每个人物都在叩击着每个现代人的心灵,都在提醒每一颗心灵,警惕自身的每一次选择和各种轻而易举的判断,以及埋藏在每粒牙齿下的牙根管里的各种哀愁。这是本好书。谢谢。

我怀着写一本巨著的野心,但是一些片断如杂草丛生,不堪一读。

写这本书时你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野心不会无缘无故,她总是自有来处,来自你多族裔的处境,刷新血液与智商的基因,以及你坐在图书馆和课堂的时间,当然,还有沸腾在二十四岁身体里的青春狂想。许多急驰而飞的句子,都来不及说完整,词组在弹跳,在连空翻着筋斗;一个念头刚刚开始,就被下一个截断、替换,仿佛你在担心,稍迟一秒,下一个念头就会溜走。但没有关系,这符合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作者的生物特征,符合一个急于表达的年轻作者的语速。唯独不符合的,是人们对一个二十四岁年轻女孩通常所拥用的学识与智慧的判断,从人的生命源头写到人的未来与灵魂所归,如此凌厉,如此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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