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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强制性披露制度助力绿色丝绸之路

2017-04-11

山东纺织经济 2017年7期
关键词:强制性金融绿色

贾 娜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碳排放强制性披露制度助力绿色丝绸之路

贾 娜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型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整个生态是非常脆弱的,面临着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能保护环境,即经济与生态相平衡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环境风险。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提出未来可能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对排放情况做强制性披露,以及支持和鼓励绿色金融,如绿色债券政策的相继出台,改变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以往对企业的信息需求,使得他们对企业绿色环保方面的信息需求加大,这就促使企业不仅要披露碳排放信息,而且要披露高质量的碳排放信息。这些信息将影响信息需求方的金融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从而使得碳排放强制性披露制度引导全社会的经济资源流向,以此促进绿色丝绸之路的发展。

信息强制性披露;绿色金融;决策

一、引言

在我国,碳信息披露目前仍处于自愿披露的阶段,对此没有相应的专门立法,我国法律也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博鳌亚洲论坛201 7年年会上提出未来可能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对排放情况做强制性披露,使得碳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被提到了立法层面的高度。同时,中国官方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近年来不断加大,201 6年8月《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使得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自此有了顶层设计。这一系列的政策背景使得各利益相关主体更加关注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对碳信息的质量也有了较高的要求,碳信息的强制性披露问题也就成为了当下热点。在当前背景下,绿色金融政策的制定更加促进了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绿色化的转型之路。因此,建立上市公司企业排放强制性披露制度是一个紧迫的任务,通过它可以应对环境挑战,优化环境,这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乃至全世界都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从国内企业排放信息披露的立法现状和主要问题、绿色金融的界定及意义、企业碳排放信息的主要需求方对绿色丝绸之路发展的影响,企业排放情况强制性信息披露对推动绿色丝绸之路的建设的启示几个方面进行探析。本文通过碳信息披露对绿色金融建设的影响,解释了碳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必要性,同时,绿色金融也推动了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进程,为企业碳排放信息强制性政策的出台提供了一定的现实基础。

二、我国碳排放信息披露立法现状及主要问题

目前,从英国的碳信息披露项目(CD P)在中国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的碳排放信息调查问卷的回复率在逐年增加,5 6%的企业已经制定了绝对减值的目标,这表明我国企业在节能减排转型的压力下,越来越关注碳排放信息的披露。200 3年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规定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定期公布的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并鼓励没有列入名单的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在200 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企业应当要对外公开本企业的环境信息。200 8年5月,上交所刊发《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进行了书面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在对本公司年报进行披露的同时,也应对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披露,从而使环境信息成为年度报告的内容。201 4年4月《环境保护法》修订,于201 5年1月1日生效,概括阐述现时有关资料披露及公众参与的法规,规定公司披露污染数据以提高透明度,以及要求政府机关负责公开发布资料。从以上相关立法来看,我国碳信息披露目前依然是自愿性披露制度,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其作出强制性规定。

我国目前碳信息披露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没有相应的立法,即没有碳信息披露的立法,从而使得在披露碳信息时没有法律的规定和支撑。现今,我国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立法中还没有一部对碳信息披露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而且由于我国没有强制性法律规定,企业将环境信息披露更多的看成是一种负担而不是企业的义务;然后就是规定的内容过于宽泛而导致披露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其次是制订主体的不同导致所披露的内容相互冲突,也是我国目前在碳信息披露领域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没有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对违反法律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较轻,从而导致碳信息的披露水平和质量都得不到保障。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政府审计制度、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制度和相关利益方的监督等等,这些方面的缺失都是导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我国目前的碳排放信息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使得企业碳排放强制性披露制度的出台面临诸多困难,而201 8年即将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在我国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下,发展绿色金融是当前的大势所趋,促使企业不得不关注本企业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和披露质量,从而加快了我国企业排放情况强制性制度的进程。

三、绿色金融的界定及意义

绿色金融的含义是金融业在经营活动领域中要体现环境保护意识,主要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通过金融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导向作用, 提高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的协调性。绿色金融不但要求金融业率先引人环境保护理念, 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金融发展模式,更加强调金融业关注工业生产过程和人类生活中的污染问题,为我国环境的发展及出现的问题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来促进生态环境和谐健康的发展。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是两个息息相关的概念,目前在理论界对绿色金融还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定义,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其本质是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进行金融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以此来维护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平衡,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实现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着重强调在金融经营活动过程中注重对环境保护的同时,也要将污染治理相结合;其次是加强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避免金融行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责任;最后是设计合理的机制来引导全社会经济资源来促进可持续发展。尽管我们每个人都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依然没有人在没有激励和监督的情况下愿意主动去保护它,在经济学上,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外部性。这就突出了企业碳信息强制性披露立法成为了重中之重,迫使企业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当下,我国正面临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的重大战略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发展绿色金融至关重要,同时也对“一带一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1.绿色金融是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抓住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虽然我国经济近年来高速发展,但是结构问题也日益突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当下已刻不容缓,金融机构通过强有力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绿色产业,促进我国金融业加快发展。

2.可再生能源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新的关键点,如果金融机构能够把握机遇在这些领域增加投融资,那么这将是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资源稀缺性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环保政策的不断出台,使得很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面临更大的压力,可能会因此失去竞争优势。因此,未来的发展制高点是绿色金融的不断创新。

3.绿色金融是金融行业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从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角度出发,企业要权衡不同各方的利益,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在环境保护中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从绿色金融以上三点意义来看,要实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和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和保障来引导资金的流向,这就需要企业提供与之相适应的碳信息披露,使得各利益相关主体对根据企业提供的排放信息做出决策,从而碳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也就有了其存在的必要性。碳排放信息的强制性披露,使得不同企业之间的排放信息相互可比,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企业,这就会进一步促进绿色丝绸之路的发展。

四、碳信息的主要需求方对绿色丝绸之路的影响

(一)投资者

在CD P的相关报告中显示大多数的投资者将气候变化作为其进行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投资者通过分析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同时关注上市公司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以便于及时对他们的投资决策进行调整,重组资产。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碳信息披露将会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二)债权人

随着我国碳排放相关政策逐渐趋于完善,债权人越来越需要了解企业的碳信息,以防止未来政府政策的变化所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的主要债权人,由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各类金融机构开始将企业融资与环境信息相挂钩,这就使得贷款流向那些环境排放信息质量较高的企业。

(三)消费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绿色消费理念逐渐增强,即开始转向低碳化产品。随着绿色消费行为的逐渐兴盛,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就必须进行碳信息披露,以满足消费者的信息需求。

从碳信息需求方的立场分析可以看出,碳信息需求方将会对我国碳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设进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碳排放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的出台也将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该项政策的出台将成为我国“一带一路”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强调在支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扩大绿色投融资。绿色金融的发展与碳信息披露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高质量的碳信息披露的支持,碳信息披露也促进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五、碳排放强制性信息披露对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启示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由我国政府提出的目前世界上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带,也是连接亚欧大陆的重要纽带,它是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绿色金融的发展,对于沿线国家摆脱资源环境对其的束缚,实现双赢的局面具有重大的意义。中国将与“一带一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一同推广绿色金融的发展,促进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发展绿色金融为建立上市公司排放情况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契机。根据我国碳信息披露的发展,本文为促进绿色丝绸之路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沿线各国政府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应率先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披露碳排放信息的强制力度和惩罚力度得以提升,并且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企业保护环境信息的责任,使得企业碳信息披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为企业碳信息披露提供统一的标准,使得各个企业之间披露的信息有可比性。

2.我国的金融部门和相关机构应该建立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数据库。在公开的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企业的各项环境信息,并且量化信息,以此来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企业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企业的环境信息,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将各个企业的环境信息及时存入数据库中,使得需求方可以随时得到相关信息,并得到使用者的反馈信息, 这为改进我国企业的环境行为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以此大力鼓励企业发展绿色经济。

3.沿线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应该完善其绿色信贷制度。了解绿色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的长远战略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制度,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的需求使得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并且帮助目前正在处于起步阶段的绿色企业,使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相适应,共同成长。

4.要确立绿色文化。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国家层面引入绿色金融理念,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出台合理的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鼓励。同时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和绿色消费。

[1]沈弋,徐光华,王正艳,等.“言行一致”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14;(9).

[2]王妮佳.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问题探析[J].绿色财会,2015;(7).

[3]王永飞.绿色金融:助力建设绿色丝绸之路[N].新疆日报,2016.

[4]陈雨露,李国辉,等.进一步深化区域金融合作 共建绿色丝绸之路[N].金融时报,2016.

[5]王青.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环境金融战略思考[C].中国会议,2013.

[6]范帅邦.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绿色金融分析[C].中国会议,2013.

Mandatory Disclosure System of Carbon Emission Assisting Green Silk Road

Jia Na
(School of Accountancy, 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Urumqi Xinjiang 830012)

Countries along the “The Belt and One Road” area are mostly emerging economies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the ecosystem is very fragile, facing how to grasp the balance of development and ecology protection, namely, the balance of economic benefits and ecological benefits. Therefore, i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rea, great importance should be attached to environmental risks. At the same time,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puts forward that all listed enterprises may be required to do mandatory disclosure of carbon emission situation, and supports and encourages green fi nance, such as green bonds policy releasing changed the investors, creditor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information demand of enterprises, making them need more information in the area of 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is causes the enterprises not only to disclose information on carbon emissions, but require high carb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quality. The information will affect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of financial resources allocation, so that the carbon mandatory disclosure system will guide the economic resources of the whole societ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silk road.

mandatory disclosure system of information; green fi nance; decision making

F275

:B

10.3969/j.issn.1673-0968.2017.07.012

贾娜,女,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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