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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栖霞实践

2017-03-23李宝玉

江苏教育 2017年47期
关键词:共育家校法治

李宝玉

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栖霞实践

李宝玉

本期主持:南京市栖霞区教师发展中心 朱光成

主持人语:家校合作共育是实现高质量学校教育和良好家庭教育的纽带,班主任应当深刻关注班级学生在家校之间的真实生活,引导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立足学生的成长需要,开展适合班级学生终生发展的一系列有规划、可进阶的教育活动。家校合作共育活动只有实现课程化才能制度化、正规化和特色化,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是班主任核心素养提升的重要途径,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涉及教育规划、德育解读、家校沟通、亲子交流、课程研发、学生管理等诸多因素。

南京市栖霞区自2012年开始一直致力于家校合作共育及其课程研发的探索,在课程内容、课程形态和课程实施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思考。本期我们将以栖霞区为例,重点介绍栖霞区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方面的实践与思考,希望为广大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提供思路与借鉴。

理解家校合作共育是实施家校合作共育的前提,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化是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思路。从实践上看,家校合作共育课程主要呈现出“社团—项目”型、“习惯—素养”型、“阅读—价值”型和“引领—服务”型四类课程模态,每一种课程模态下虽路径各异,但开展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活动总体上呈现出“开启共育主题,营造活动情境”“突出主体意识,形成资源共鉴”“创新活动体验,营造共育场域”“进行活动反思,提升共育能力”“树立榜样先进,共筑风气融通”等五个操作流程。

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模态;操作流程

作为学生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重要场域,学生家庭对学生的影响深远而深刻。教育部颁布 《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家校合作共育”成了基础教育的热门词汇和重要话题。从当前学校教育的视角审视,研发并实施 “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成为许多班主任、学校德育工作者和管理者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重要选择。因此,梳理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内涵、分享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模态和实践操作技巧,有利于区域推进家校合作共育课程,进而提升教育品质。接下来,笔者将对南京市栖霞区推进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实践进行相关阐述。

一、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内涵

家庭教育工作不仅是学校应该关注的事,而且也应当是家长和社会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因此,开发家校合作共育课程首先需要课程开发者对“家校合作共育”及“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有深刻的理解。

1.对家校合作共育的审视。

“家校合作共育”中有四个关键词,理解家校合作共育,首先需要对这四个关键词进行审视。具体来说,首先要理解“家”,家校合作共育中的“家”通常指家庭,但也可以具体为学生的家庭、教师的家庭;“家”还可以指家长、学生的家风、学生所在的家园等。其次要理解家校合作共育中的“校”,首先指“学校”,当然可以具体为学生所在的学校、学生所在的班集体和学校的校友等。再次,家校合作共育中的“合作”,既指家庭在管理课程等方面参与学校又指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等。最后,家校合作共育中的“共育”,是指以营造学生幸福而完整的教育生活为目标,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育,并在此过程中注重家庭风气、学校风气和社区风气的相互融通。

2.对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审视。

从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现实来看,班主任因直接负责班集体操作系统的架构和建设,是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天然开发者和实施者,但全体科任教师都面临着家校合作共育的责任,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开发者和实施者应当逐步从班主任转变为全体科任教师。从课程实践看,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内容应该是多元和动态的,家校合作共育既要注重引导学生“如何成为一个好学生”,又要注重引导家长“如何成为一个好家长”。此外,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应当更加注重引导班主任、班级科任教师结合本班家长的实际开发能够解决真实问题的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并且在实践中始终注重运用班本和校本化的课程资源,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校本化和班本化的创新与实践。

3.对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实施的审视。

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效果深受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实施情况影响,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如学校主导、家庭漠视、课程规划和课程活动随意等诸多现实问题,因此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应当首先强调家校互鉴。具体来说,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在实施课程过程中可以通过家校联系、家校互相学习、家校共同商讨方案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真实问题。其次,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实施应当立足家校共育活动,让学校、家庭和社区在丰富多彩的家校合作共育活动中增进共信和情感,以利于课程实施。最后,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实施过程中应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注重素养进阶,如指导低年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中年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帮助学生塑造风格,指导高年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等。

二、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模态与构建

在开发和实践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过程中,栖霞区注重强调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开发与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建设的有效结合。从区域内各校的实践看,依据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将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分为 “引领—服务”“社团—项目”“习惯—素养”和“阅读—价值”等课程模态,这是开发与实施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基本选择。

1.“引领—服务”型课程模态。

家校合作共育课程以提升家长和班主任家校合作共育的能力为目标,立足家校合作共育中的问题,将问题提炼出主题,形成课程内容。这一课程的构建,强调家长和班主任既是课程的研发者、培训者,也是课程的受训者,共同参与课程的管理;强调课程内容是动态的,将专家讲座等理论学习同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提升家长和班主任家校合作共育的能力;强调家长和班主任形成知己知彼、亦师亦友、平等共鉴的关系,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的深度融合。

如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积极构建的家校合作共育讲师团课程。第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家校合作共育中家长和班主任身上存在的问题,并立足问题梳理讲师团课程的目标、内容;第二步,围绕内容主题,邀请专家学者、知名校友、班主任和家长等,开设讲师团课程系列讲座;第三步,将课程讲座理论同家校合作共育实践相结合,引领家长和班主任在家校合作共育活动中践行理论;第四步,立足共同体建设,将讲师团课程内容向周边学校辐射,实现资源共鉴,充分实现引领和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家长和班主任家校合作共育的能力。

2.“社团—项目”型课程模态。

“社团—项目”型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强调依照国家课程校本化的要求,基于学情、教情、校情,推进国家课程的最优化实施,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这一课程的构建,立足家校合作共育,要求突出国家课程价值,全面落实国家课程的要求;要求突出国家课程价值指导下的学校课程价值,立足学校和学科特色,因地制宜,进行教材的校本化处理和学校本位的课程整合;要求通过社团项目等形式,开展适应学生学习需求的创造性实践,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特色项目乃至学校的特色文化。

如栖霞区道德与法治学科构建的公民法治教育实践课程。第一步,立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道德与法治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梳理法治教育的相关内容,明确课程目标,强调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第二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考察、民主投票等形式,确立班级法治教育实践研究主题;第三步,在家校引导下,学生围绕主题,分组对相关主题的公共政策进行搜集、解析,对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调研、梳理,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设性的建议;第四步,学生制作展板,家校参与聘请相关部门专家、领导,召开公民法治教育实践听证会,彰显课程的社会价值。

3.“习惯—素养”型课程模态。

“习惯—素养”型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强调关注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这一课程,强调对学生的德育素养进行整体思考,形成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目标;强调立足学生成长中的问题,形成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内容;强调在家校合作共育课程实施过程中,定位形成素养培育的关键习惯;强调通过家校合作共育,帮助学生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结合具体的生活场景,去体验、感悟、内化和认同。

如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以下简称南师附中仙林学校)小学部构建的“每月一事”德育课程。首先,依据“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等方面内容确立课程目标;其次,立足对学生一生有用的最重要的行为习惯选择主题,如走路(规则)、种树(公益)等;第三,结合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立足家校合作共育,整合学校特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主题阅读、主题实践、主题展示、主题论坛等“每月一事”活动,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体验平台;第四,引导学生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体验、感悟,关注学生的主题反思,强调学生对主题内容的内化、认同,并形成自己终身受益的行为习惯。

4.“阅读—价值”型课程模态。

“阅读—价值”型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是渗透在 “引领—服务”“社团—项目”“习惯—素养”等家校合作共育课程中的,强调围绕主题,开展系列主题阅读,从理论到实践深化对主题的认识,提升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品质。这一课程强调阅读课程化,在注重师生、生生共读共写的同时,特别强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阅读,强调通过围绕主题的系列阅读,加深父母与子女、与学校的观念融通,增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力,提升家校合作的实效。

如栖霞中心小学构建的家校合作阅读课程。第一步,开展家校之间的共读共写,倡导家长在家庭设立图书角,提供书目和阅读方向,明确阅读要求,形成学习场域;第二步,注重家校交流,将家长会办成“读书会”,请家长走进“晨诵午读暮省”课堂,让家长参加读书主题论坛、读书故事赛、书本剧表演等活动,形成风气融通;第三步,进阶阅读内容,邀请家长一起参与阅读课程的建设,尤其是阅读书目的策划,开展分阶段分层次的系列主题阅读,形成价值认同,实现家长、班主任和学生的共同成长。

三、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活动的操作与路径

在构建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过程中,我们强调依据国家课程和立足学生成长中的问题确定课程目标;围绕课程目标梳理课程内容;围绕课程内容开展系列家校合作共育活动;立足学生的成长对家校合作共育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课程实施环节,形成了栖霞区家校合作共育活动的操作路径。

1.开启共育主题,营造活动情境。

家校合作共育,不能为了合作共育而合作共育,必须在具体的主题活动中进行。为此,开展家校合作共育活动首先要围绕课程目标和内容,开启共育主题,立足学生问题解决,创设丰富多彩的活动情境,并开展家校合作共育活动。有了活动情境,家校合作共育就有了抓手,家庭和学校就有可能在具体的活动情境中施展身手,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开展真实有效的合作共育。如栖霞区道德与法治学科构建公民法治教育实践课程,南师附中仙林学校立足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的提升,在班主任、家长的参与下,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确立了“仙林地区公共自行车租赁问题的研究”这一课题,并将学生分成问题组、政策组、方案组、行动组,创设多样的实践情境开展活动,家长和学校在学生课程活动中开展积极有效的合作共育。

2.突出主体意识,形成资源共享。

从主体间性的教育哲学视角看,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活动的主体一般可以看成是课程、教材、教师、学生,甚至还可以是班主任、家长等。班主任、家长、学生等主体之间通过自由、民主、创造性对话和主动参与,最终达成共识,产生教育价值,促进学生发展。这个过程,形成资源共享很重要,班主任要走进家庭,家长要走进学校,班主任、家长要和学生一起走进社区,只有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家校融通,才能更好地达到共育效果。如在仙林学校开展“仙林地区公共自行车租赁问题的研究”课程活动中,要充分调动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班主任、家长、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家长群体中律师、社区工作者、公共自行车的管理者和租赁者等相关资源,为课程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便利。

3.创新活动体验,营造共育场域。

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更多关注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学生基于道德认知的体验、感悟、内化和认同,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帮助。为此,在课程活动中,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活动体验,还要关注班主任和家长在活动中的体验,尤其是要让家长在活动中感同身受,这样才能更好地融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良好的共育场域。如在公民法治教育实践课程活动中,我们关注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让家长积极参与课程活动中相关政策的文献研究和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班主任、学生一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这样有利于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无缝对接,让学生的法治实践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会,更好地实现公民法治教育实践课程的目标。

4.进行活动反思,提升共育能力。

为了更好地实现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目标,提升教师和家长合作共育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能力的提升可以通过新父母学校、家校合作共育讲师团等途径,但栖霞区的实践更强调在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中提升教师和家长的共育能力,而进行活动反思是我们的重要方式。我们不仅反思活动的环节和设计,更反思家长和班主任在活动中的行为,这样的反思不仅能提升他们家校合作共育的能力,更能更新他们家校合作共育的观念。在公民法制教育实践课程中,我们特别设置了听证会环节,这不仅是对课程成果的一次展示,更是对课程活动的反思与总结。在听证会上,家长可以作为听证会专家参与,也可以作为观摩者参与。学生展示课程活动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专家依据学生的展示对课程提出质疑并进行论证,这一过程,有利于教师和家长进行活动反思,提升共育能力。

5.树立榜样先进,共筑风气融通。

区域层面开展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点面结合是有效的推进途径之一。一方面,我们立足区域特色,从课程理念到课程目标,从课程内容到课程实施,再从课程管理到课程评价,整体构建,全面推进;另一方面,我们立足学校实际,关注每所学校的课程建设,通过评比、展示等建设课程基地,梳理课程建设经验,形成榜样特色。在此基础上,在区域层面推广榜样经验,实现区域课程建设均衡发展,促使全区家校风气融通。如前面提到的公民法治教育实践课程、家校合作共育讲师团课程、“每月一事”德育课程、家校合作阅读课程等都是从区域层面推进的课程。以家校合作共育讲师团课程为例,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的讲师团课程先是在本校全面推进,取得良好的效果后再在西部共同体推进,带动并不断提升周边学校讲师团课程建设。最后在全区推进,对全区各校讲师团课程建设提供卓有成效的经验。

上述路径,是我区开展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活动的一条典型路径,除此之外,区内各校依据自身实践,不断创新和丰富家校合作共育课程活动的路径,不断提升家校合作共育课程的品质。

G459

A

1005-6009(2017)47-0053-04

李宝玉,南京市栖霞区教师发展中心(南京,210028)副校长,正高级教师,江苏省政治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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