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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播立法新闻的报道

2017-03-12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新闻报道广播

时 冉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时政部, 北京 100040)

论广播立法新闻的报道

时 冉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时政部, 北京 100040)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立法工作成为新闻报道的重点之一。综合分析立法工作特点和新闻传播规律,做好立法新闻报道,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四对关系:一是新闻“热点”与立法“冷点”的关系,多从与立法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新闻事件切入,为立法报道“升温”;二是立法报道“通俗性”与“准确性”的关系,多做解释性报道,注重报道语言的通俗化,但同时要准确表述立法工作术语,不可贻笑大方;三是“静态”报道与“动态”报道的关系,多呈现立法者的多元意见表达及观点交锋,多报道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立法过程,化静为动,让立法“活”起来;四是“点性”报道与“线性”报道的关系,不仅要做好法律制定、修改环节的报道,还要突破时间局限,注重对法律施行、执法检查等节点进行深度策划,形成连续的线性报道。 关键词: 广播; 新闻报道; 立法新闻

2013年,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创新对外宣传方式, 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 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好中国声音。 2016年, 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 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增强国际话语权, 集中讲好中国故事。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大背景下, 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立法活动, 集中反映了当下中国政治、 经济、 社会、 文化等领域的深刻变化, 反映了时下中国人最切身的利益, 正是最好的“中国故事”素材。

但留意当下媒体对立法活动的宣传报道不难发现, 准确把握立法本意、 说透讲清立法细节、 表现形式生动、 切实打动受众的好的立法报道相对缺乏, 而望文生义、 曲解立法意图, 无中生有、 跟风炒作所谓“热点”, 甚至照抄照写立法条文等问题普遍存在。 如何讲好立法“中国故事”, 对内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对外以正视听、 树立法治中国形象, 成为摆在媒体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笔者结合近年来对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谈谈如何做好立法新闻报道。

一、 立法新闻概念及报道范围

立法, 字面意思为: 建立法制; 规定法则, 制定法令条例; 树立规范。 语见《荀子·议兵》: “立法施令, 莫不顺比。”《史记·律书》: “王者制事立法, 物度轨则, 壹禀于六律。” 在法理学上, “立法也称法的制定,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 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1]。 立法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从狭义的解释来看, 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专门活动。 广义的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基于主题, 本文取狭义之意, 将立法新闻概括为: 对新近发生的, 有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相关活动的及时报道。

随着立法公开范围的逐步扩大, 立法新闻的报道范围也在扩大, 逐渐从法定程序向立法过程两头延伸, 以立法审议为核心的传统报道逐步向全景展示立法全过程发展, 深入挖掘立法规划、 立法计划、 立法前评估、 立项论证、 立法起草、 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及反馈、 立法解读、 立法后评估、 立法解释等技术性领域背后新闻, 甚至达到探讨立法制度, 展开制度分析的高度。 这也就对新闻报道者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 改进、 深化报道方式, 从而得以在广袤的森林中找出珍贵而有价值的树木, 变旁观者为亲历者、 参与者、 见证者。

二、 做好立法新闻报道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并作出关于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定, 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以此为契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明显提速, 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加强, 立法法、 民法典等基础性法律相继启动修改和制定; 修改预算法、 证券法、 保险法等, 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 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环境保护法、 立法法、 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修改稿, 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这些立法新成果新进展, 普遍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 是值得新闻从业者关注的新闻“富矿”。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 较多注重社会各方有序参与, 立法协商的途径和方式越来越多, 范围越来越广, 这就带动了全国人大代表、 地方人大和公众参与国家立法活动的热情、 研究法律及其适用的动力, 表达合法诉求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对立法信息的需求更加迫切、 更加专业、 更加系统, 进而渴望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更多的立法资讯。 公众的需求, 永远是新闻从业者创作的出发点。

从外宣角度讲,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 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和立法进程也愈加关注。 要通过创新对外话语表达方式, 把中国立法制度用丰富多彩的故事串联起来, 把我们想讲的和国外受众想听的结合起来, 从而提升立法新闻报道外宣水平, 树立我国民主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三、 做好立法新闻报道应处理好的关系

新闻的本质之一就是讲故事, 立法新闻也不例外。 讲好立法故事既要把握立法工作特点, 又要符合新闻传播规律。 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计划性、 专业性, 距离大众生活有一定距离, 而新闻报道则需要具备贴近性、 通俗易懂、 富有感染力。 这就使得立法新闻报道有一定难度, 处理不当就会变成冗长的会议内容、 艰涩的法言法语、 程式化的报道形式。 但如果悉心观察思考不难发现, 立法工作与新闻传播规律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 笔者通过近年来对全国人大立法的报道实践, 认为把握好以下4对关系有助于讲好立法故事, 做好新闻报道。

(一) 善用新闻“热点”与把握立法“冷点”

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计划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出台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并向社会公布。 由于立法工作将审议的法律草案基本是提前确定的, 与突发新闻事件能迅速成为社会“热”点相比, 显得比较“冷”。 因此立法新闻报道要提升影响, 可以多从与立法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新闻事件切入, 为立法报道“升温”。 例如, 2015年全国人代会审议修改立法法, 作为规范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立法法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这部法律对于公众而言难免有距离感。 但当时恰逢财政部两个月内连续三次上调燃油税引发舆论对政府部门“税收任性”的争议, 而“税收法定”正是立法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 笔者从这一热点事件切入展开报道, 原来这样一部“高大上”的法律, 可以影响到每个人的钱袋子, 报道一下就抓住听众的耳朵。 2015年6月, 网络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际台记者对这部法律案的报道从发生在2014年12月中国铁路客服中心12306网站信息泄露这一社会热点入手, 聚焦“网络时代如何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讲述网络安全立法的必要性、 迫切性, 以及立法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报道一下就抓住听众的耳朵。

注重立法新闻报道的民生视角。 法律但凡涉及日常生活和百姓利益, 肯定会新闻性强、 关注度高。 2015年4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 这部法律乍一听感觉较“冷”, 国际台记者抓住草案中关于“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性”“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等与民生热点相关的规定展开报道, 获得了较高的转载率。 2014年6月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 食品安全一直是最大的民生话题, 百姓关心的问题就是最大的新闻。 百姓对立法有何具体期待?最高立法机关如何从立法层面回应这些期待?笔者重点报道了法律修改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追溯制度、 网络食品交易、 婴幼儿乳粉管理等与百姓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相关规定。 这篇报道成为当天环球资讯广播第一资讯栏目的重点报道, 记者还专门走进演播室与主持人聊食品安全法修改, 是民生热点“升温”立法报道的有益尝试。

但与此同时, 立法新闻报道也应避免炒作和报道失之于偏, 过分注重热点, 一味追求吸引眼球, 甚至刻意炒作, 这些是立法新闻报道的大忌。 2016年3月, 新修订的慈善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属于违法行为, 有媒体惊呼此规定阻断了个人求助之路, 是恶法。 而实质上, 法律禁止的是“利他的”个人募捐行为, 对于针对自身及家庭面临的困难面向社会求助的、 “利己”的个人求助, 法律并未作出限制。 上述报道望文生义、 混淆概念, 看似为民发声, 实质上误导了公众。

此外, 由于专业性较强, 一些重要的、 实质性的立法内容往往由于法律语言的高度凝练, 使得外界舆论看不出背后的立法深意, 关注度并不高, 沦为舆论“冷点”。 要避免报道失之于偏, 还要善于做好“冷点”报道, 善于设置议程、 引导舆论, 于无声处听惊雷。

(二) 立法报道的“通俗性”与“准确性”

立法工作本身具有极强的专业性、 程序性、 学术性, 单纯的法言法语不仅让外行雾里看花, 有时也令法律从业者备感艰涩, 把它说透彻、 说明白难度不小。 广播相对于平媒对语言的要求更加严苛, 文字表述的简单化处理或许仍能通过上下文的连贯阅读弥补表意的欠缺, 但广播一听而过, 必须做到既准确又通俗。 笔者认为有这么三条经验:

一是多做解释性报道。 多请专家、 业界人士分析解读、 现身说法。 2016年6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标志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编纂民法典进入实质性的关键第一步。 但是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有多重要?为什么要编纂?这些问题如果不说清, 就很难捅破公众与这部“国计民生根本大法”之间的窗户纸, 影响公众的认知。 因此国际台记者在报道民法总则草案时专门采访中国民法学专家, 推出一篇解释性报道。 专家表示“民法典是一个人一生中全部行为的总规则”, “普通百姓的一天从早到晚几乎都要和民法打交道”, 并结合具体案例作了分析解释, 对于受众了解这部重要的法律草案起到引导作用。

二是注重语言表达的通俗化。 要设法找到立法工作的准确性与新闻报道通俗性之间的平衡点。 以行政诉讼法修改为例, 因为法律名称的原因, 不少公众会以为这部法律与百姓生活没什么关系。 事实上, 这部法律的重要作用是在官民纠纷中约束行政机关的公权力, 维护普通民众合法的权益, 与普通百姓息息相关。 因此国际台记者在报道中通俗地称其为“‘民告官’的法律”, 让人一听便知这部法律的核心内涵。

三是记者对法律术语心中要有一本“明白账”。 报道的通俗化不能以牺牲准确性为代价, 必须对法律术语了然于心, 再做深入浅出的表达。 比如, “修正案”与“修订案”的区别, “法律案”与“法律草案”的区别, 法律、 法规、 规章的区别等都要表述准确, 不要贻笑大方。

(三) “静态”报道与“动态”报道

除了报道法律案本身(即静态报道), 还应注重对立法公开, 推进民主立法、 开门立法、 科学立法的报道, 以及立法工作者如何精雕细刻, 提升立法质量等“动态”新闻的报道。 对立法过程的“动态”报道, “一是可以加深群众对法律的理解, 有利于今后贯彻执行; 二是可以体现人大立法的民主性, 展示其真实作用; 三是可以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吸收更多有价值的意见。 实为一举多得, 是立法宣传中的一个好办法”[2]。

近年来立法程序创新不断, 新意频出, 是新闻报道高地。 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记者吹风会的过程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有关负责人多次提倡, 请与会记者多写立法的过程式报道, 化静为动, 让法律“活”起来。

笔者体会, 做好立法过程的“动态”报道, 一要多呈现立法者的多元意见表达及观点交锋。 “法律的功能是对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平衡, 既然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和平衡, 那么, 立法的背后便不会没有故事。”[3]以获得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的国际台作品《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入三审 直面中国环境危机》为例, 报道选取分组审议这一容易被忽略的立法现场, 真实还原立法者建言的声音, 比如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第三方的监督责任”“提高违法成本”等, 展现了环保法修改由“软”变“硬”这一修法重心, 寥寥数笔便描绘出整部法律修改的核心轮廓, 令听众印象深刻。 二要多报道开门立法、 民主立法的立法过程。 以2015年全国人代会期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废存前后96小时]“税率法定”重回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报道为例, 报道紧扣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删除“税率法定”表述引发的争议, 记录了96小时期间, 人大代表如何与学界、 社会、 人大等部门互动, 并积极建言使“税率法定”重回立法法草案的过程, 真实还原了立法法修改的紧张博弈过程, 成为开门立法、 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的生动写照。

(四) “点性”报道与“线性”报道

经历过大会、 常委会新闻报道的记者常常有这样的感觉, 会议召开时立法报道铺天盖地, 会议一结束, 一切回归寂静。 究其根源, 就是受会议局限, 只关注制定修改法律这一当下的“点”, 而会议之后法律施行、 执法检查等未来的“点”的报道和策划没有跟上, 没有形成连续的“线性”报道。 而这些节点都有很强的新闻报道价值。

近年来, 国际台在立法报道中加大了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法律启动实施等节点的报道, 让立法报道由点变线, 形成报道合力。 比如2016年3月, 慈善法全文向社会公布, 国际台记者抓住这一时机, 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 对法律严格约束慈善组织善款善用、 完善公益捐款税收优惠等社会关注的规定进行解读。 与法律制定时侧重对法律案内容进行报道的“第一落点”不同, 这篇报道侧重于立法者对相关规定出台背后的立法考量, 在法律全文向社会公布之时, 形成立法报道的“第二落点”。 再比如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实施前夕, 笔者采写了《中国首部反家暴法3月1日起施行以最严密的制度设计阻挡施暴者的拳头》, 报道介绍了这部法律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加强对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 将精神暴力纳入法律监管等重要内容, 在法律实施节点上进行了立法的“二次宣传”。 事实上, 把握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法律施行、 执法检查等节点开展报道, 形成了对法律连续宣传, 能够加深受众的理解, 收到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立法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 提高立法报道质量, 讲好立法“中国故事”, 既需要熟悉国家立法的程序和规范, 还需要了解立法背后的社会经济需求、 社会大众的关注; 既要立足于审议意见的解读和宣传, 还要讲究公众接受方式的喜闻乐见; 既要侧重凝聚共识的渲染, 还不能忽略不同意见的发表……立法新闻报道工作, 永远在路上。

[1] 本书编写组.法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303.

[2] 徐家良.立法新闻采写的实践与观察[J].中国记者,2011(7):70.

[3] 姚丽萍.立法新闻报道体现报纸特点的可能路径[J].新闻记者,2009(8):35.

[责任编辑 尹 番]

On the Broadcasting Reports of Legislation News

SHI Ran

(DepartmentofCurrentAffairsandPolitics,ChinaRadioInternational,Beijing100040,China)

Under the legislation based state ruling, legislation is a highlight of news broadcasting. 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egislation endeavours and news broadcasting and points out the key to effective reports of legislation news involves four relations: the “hotness” of news versus the “coldness” of legislation affairs, to which the approach is to phase into the legislation topics from related hot social news to add to the “hotness” of legislation news; popularity versus accuracy, to which the approach is to provide explanatory reports adjust news report language while accurately using legal jargons and avoiding unfortunate ridicule; “static” report versus “dynamic” report, i.e. providing more reports of legislators’ views and debates, of transparent, people-involved and democratic legislative procedures, to add to the vividness of legislation reports; “point-wise” report and “linear” report, i.e. not only reporting the making and modification of laws, but also breaking out of the limit of time, following up the implement and enforcement of laws and ensuring the continuity of relevant news reports.

broadcasting; news report; legislation news

2016-12-09

时冉(1985—), 女, 河南南阳人, 记者。

G222

A

1009-4970(2017)03-007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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