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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前期礼制的推行与损益—以皇室宗庙为例

2017-03-12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文化环境礼学

李 鹏

(延安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陕西 延安 716000)

曹魏前期礼制的推行与损益—以皇室宗庙为例

李 鹏

(延安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陕西 延安 716000)

曹魏政权的礼制推行有政治上的目的, 受既成文化环境制约。 皇室宗庙制度因关乎曹魏政权的政治目的, 得以优先推行。 该制度的形成对前代制度既有继承也有损益, 以切合时用为准, 并不一味尊古。 搁置严守周制的郑玄学说, 以“事兼长远”的王肃学说为指导, 建立起具有双重庙制特点的七庙制度。 曹魏前期君主崇尚法家, 力行集权, 所以在其礼制推行过程中呈现出“以权易礼”的随意性, 值得留意。 关键词: 曹魏前期;文化环境;宗庙制度;七庙;王肃;礼学

《左传·成公十三年》曾言:“国之大事, 在祀与戎。” 实际上远自西周起礼制就已成为与军政对举的重要制度。 礼的种类繁复多样, 以适用阶层的不同划分有天子礼、大夫礼、士礼等;以内容分类又有“三礼”[1]19,21“五礼”[2]275-279“六礼”[3]156,171的差别。 礼制中与政治最为相关的制度为郊祀与皇室宗庙制度, 前者昭示王者受命于天的权威, 后者则成为政权正统性的象征。

汉魏之际, 距西周已远, 礼制中的宗法意味渐趋淡薄。 与官职分化的发达相反, 乡村等基层社会却具有长期不甚分化的特点, 为礼制中宗法意义的存续留有空间。[4]79-99无论是西汉儒生本于经典诠释的积极制礼, 还是西晋王朝以“周制”为典范的种种复古举措, 都体现了宗法意义与现实目的性的融合。 曹魏前期宗庙制度层面的礼制的推行与损益, 亦有此特点。

一、曹魏政权复兴礼制的背景与困难

东汉时期, 豪强势力上升, 经学思想盛行。 豪强势力的膨胀成为汉末割据局面的根源, 经学的普遍盛行则造成了东汉末期独特的文化。 一方面经学作为官学与东汉王朝一并在战火中衰落; 另一方面其长期传播造成了观念的根深蒂固, 并获得士大夫阶层的普遍支持。 东汉以来儒生与文吏两种角色的相互渗透[4], 使得士大夫阶层不仅成为文化传统的继承人, 也成为政权的支撑者, 具有现实的实力。 这使得想改易朝代者无法单纯靠武力行事。 曹魏政权的礼制兴作,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

曹魏政权推行礼制面临的难题之一, 是曹氏家族的出身。 有学者认为曹氏家族与一般官宦家族不同, 并指出其获取士大夫支持的事实。[5]实际情况的确如此。 士大夫对曹氏政权的依附, 有着现实的原因与迫于时势的无奈。 以建议曹操迎汉献帝于许都的荀彧为例, 其与曹氏通婚, 颇受信赖, 却终因反对曹操加九锡而忧死。[6]其出身与既成文化背景也是相悖。这也是后来曹魏政权最终为儒学大族司马氏所取代的原因之一。

曹魏推行礼制的另一个困难源于战乱中凋敝的社会经济。 礼制的推行需要相当程度的经济发展为基础。 西汉议行封禅、建明堂等多始于“文景之治”后的汉武帝时期。 曹魏景初中“虽有十二州, 至于民数, 不过汉时一大郡”, “宗庙宫室, 百事草创”[6]便成为基调。 皇室宗庙制度因与曹魏政权的政治目的相关, 才得以在经济发展不成熟的前提下, 优先于其他礼制而推行。

日本学者谷川道雄指出, 古代中国“权威显示的是政权的正统性”, 权力“意味着政权与其他势力相抗争并取得优势”[7]。 “权威由权力支撑, 而权力则通过权威得到正当性。”[7]权力与权威的分离是曹魏政权亟待解决的问题。 曹操通过拥戴汉献帝暂获权威, 但要将幕府(霸府)政治转变为正统的王朝政治, 需要在礼制上尤其宗庙制度上寻得突破。

二、曹魏皇室宗庙制度对前代制度的继承和损益

曹魏宗庙由诸侯庙发展为天子庙的过程,大体可概括为曹操时期的宗庙始建阶段、 曹丕时期向天子庙转变的过渡阶段, 以及曹叡时期天子庙形成并最终定制的阶段。 曹魏宗庙以追尊先世的方式建立, 正史所见追尊上限止于操祖曹节。 魏明帝景初年间定制时言太祖、二祧之外有四亲庙, 则操父曹嵩、祖曹腾、曾祖曹节与其上操之高祖都应归入亲庙。[8]

(一)庙数上对前代制度的继承

天子七庙制, 经过秦汉以来长期发展而定型。 曹魏宗庙由诸侯庙逐渐发展为天子庙, 于魏明帝景初年间最终确立七庙制度, 继承了这一发展成果。 魏室宗庙定以七庙之数, 是取代汉帝获取权威的象征, 终结了汉末以来权力与权威的分立局面。

无论七庙制具体内容如何, 都有两种原则, 一为宗法原则, 一为现实原则。 宗法原则倾向于追尊前人, 体现“慎终追远”的寓意。 现实原则多与政治相关, 也表现为太祖庙之外, 祖、宗不毁之庙的建立原则——事功原则。 曹魏皇室宗庙庙数上继承前代, 是基于文化环境的发展, 也是为其政权争得文化认同的努力。

(二)建庙方式的革新

《礼记》记载“诸侯五庙, 二昭二穆及太祖也”, 是向下序列世代而成制。 曹操所建宗庙却以追尊先世而成, 所追尊三世, 分别为操曾祖曹节, 操祖曹腾、操父曹嵩。 对曹氏不健全的五庙, 大致有以下看法:

1.“追尊先世及定四亲, 皆至司马氏而后粗为明审。”[9]280认为三国以前非世族家族的世系排列未有制度, 所以至司马氏粗为明审, 即曹氏出身导致了追远前人的困难。

2.汉末以来长期动荡, 随事立权不得事事尊古礼。[10]这种情况的确存在, 曹操遗令“天下尚未安定, 未得遵古”即其例证。

梁满仓据上述两点指出这种建庙方式更为现实的原因, 即“等待二昭二穆要过四代才能建立起五庙的规模”[8]。 曹操不遵礼典, 以诸侯身份追尊先世而建立起魏国宗庙, 是为了达成政治目的。 只有建立起魏宗庙, 才能在既有文化环境内, 逐步取代汉帝宗庙的权威, 完成其政权的正统化运作。

这种建庙方式是既成文化环境制约的结果。 起寒微而创基业者此前尚有汉高祖刘邦, 终其世仅为太上皇庙, 其死后被尊为太祖才立庙, 汉宗庙亦仅二庙而已。 汉高祖不急于立庙而曹操始建宗庙即追尊三世, 两者之间的差异, 概由环境相异所致。 汉高祖时“诸将与帝为编户”同为寒微不学之人, 而汉承秦灭学之后, 儒学之兴始于武帝后, 儒生之兴更在元帝后, 并无成熟的能制约或推动其迅速立庙的文化环境。 反观曹操, 政治上与孙、刘鼎足而三;其政权支持者多出身于累世儒学大族;东汉以来经学思想普遍传播, 与西汉初期迥然相异, 已有一种被普遍认同且根基强固的文化传统。 这致使曹操在建立宗庙一事上便不能像西汉前期那样顺势而为, 而是带有目的性地去设计制度。 追尊先世既是家族贵重化的措施, 也暗含早建宗庙推动汉魏禅代的用意。

(三)庙制中不毁之庙与亲庙的重新整合

曹魏宗庙是依循郑玄学说还是王肃学说而建立争议颇多。

郑玄的七庙说主张“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 太祖为后稷[11]。 王肃《圣证论》则认为:“周之文武受命之王, 不迁之庙, 权礼所施, 非常庙之数。 ”认为以太祖庙配六亲庙成七庙之制方为常。 天子与诸侯皆四亲庙, 会导致尊卑无别, 违背礼制“序尊卑”的原则和功用。 梁满仓认为曹魏宗庙, 兼采郑、王之说, “一方面采用了郑玄的主张, 立三座不毁之庙;另一方面又‘依王肃, 更立五世、六世祖, 就四亲而为六庙’”[8]。

魏明帝时, 王肃“采会同异, 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皆列于学官”[6], “著诸经传解及论定朝仪, 改易郑玄旧说, 而(王)基持玄义, 常与抗衡”[6]。 第一条史料出处之下, 还记载了郑玄另一门人孙淑然与王肃的论辩。 综合来看, 王学是在与郑学后继者的对抗中取得了立于学官的资格。 形成于魏明帝时期的七庙制度, 理应以王说为指导。

郑、王之七庙说都包括三对昭穆, 问题在于郑说中的文武二祧应否迁毁。 《周礼注疏·春官·守祧》按语转引王肃义, 言“二祧乃是高祖之父, 高祖之祖, 与四亲庙次第而迁, 文武为祖宗, 不毁矣”[12]561。 言下之意, 王说认为西周宗庙中文武二庙恰好占据了“祧”的亲庙之位, 二王以功德为“祖宗”才不迁其庙, 并非二祧不应迁毁。 而“祧”之原义, 据“迁主所藏为祧”[12]561及《礼记》中“远庙为祧, 有二祧, 享尝乃止”和“去祧为坛”[13]等记载, 应为过渡性质的庙位。 或用以藏迁主, 或居其位者即远世将迁之神主。 《隋书·礼仪二》断定魏庙之建“至景初间, 乃依王肃”[11], 并引用王肃注《礼记》语“其有殊功异德, 非太祖而不毁非在七庙之数”[12]561, 强调了“殊功异德”应与常制相区别的理念, 双重庙制的倾向明显。 刘歆则早发其端, 以为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 降杀以二则尊卑别, 天子七庙是正法也是常数, 有功德之宗则“不可预设为数”[12]561。 因为有功德者会因时势而频繁出现, 无法预设常数。 无常数, 将其置于宗庙常制之中便会导致理论与执行上的困难。

综观引文, 笔者认为魏明帝景初年间形成的七庙制是以王学为指导的。 双重庙制体现了事功原则与宗法原则的分立、统一。 景初制中的四亲庙, 应有被屡次追尊的曹节、曹腾、曹嵩三世, 及不见于正史记载的曹节以上一世。 至于五、六世祖, 应非四亲之上二世的称谓, 否则前引《周礼注疏》论二祧文便应直言当立五、六世祖即可, 无须赘言“高祖之祖”“高祖之父”。 五、六世祖应为虚位以待后世补进的制度。 曹魏宗庙最终以一太祖庙、二不毁庙及六亲庙构成, 其中不毁之庙单独为序列, 是可以随时增加的。 而一太祖庙与六亲庙则构成常制, 于六亲庙中行亲杀迁毁之法。 以王学为依据的双重庙制较好地融合了事功与宗法原则, 较郑说更合时宜。 无独有偶, 梁武帝时重新整合南朝礼制, 亦以一太祖六亲庙为常制。 由此观之, “康成只为周代, 非谓经通, 子雍总贯皇王, 事兼长远”[11]的论断是符合实际的。 首用王学创制的曹魏宗庙, 应为后世制礼者所参考, 有非凡意义。

(四)曹魏礼制以权易礼的特点

魏明帝自为烈祖居不毁之庙一事[6], 或有其据。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 魏明帝自为烈祖也是曹魏前期集权政策的成果体现, 若无相当程度的权力集中为基础, 恐怕无法轻易改动制度。

曹魏对礼制的推行, 时常带有以权力改易礼制的倾向, 即以权易礼。 若不限于宗庙制度而讨论, 魏明帝对其女葬礼等事的安排就充分体现了以权易礼的特点。 魏明帝女曹淑未期而薨, “以成人礼送之……举朝素衣, 朝夕哭临”[6], 为之立庙洛阳, 魏明帝亲自送葬, 有谏不听[6]。 此与曹操遗令居要之臣不得赴其丧虽有情理顺逆之别, 实际上却有前后一贯的脉络。 曹操之例, 以军国为要本无可非议, 但实质也是以权易礼。 君死而大臣不得与丧, 与东汉以来礼制相悖。 魏武、文、明三帝以商韩法术驭下集权的例子屡见于史册。 如魏文帝之禁宦官与政[6], 禁妇人、后族干政[6];魏明帝之“政自己出”[6]等。 战乱之际, 法家思想的再兴有其切合世用的原因, 曹魏前期诸帝的出身与学术好尚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考察曹魏礼制, 以权易礼这一特点不容忽视。

三、结语

皇室宗庙制度被曹魏优先推行, 有其取代汉帝权威的政治考量。 曹魏宗庙, 既有以追尊方式立庙的革新, 又有双重庙制的特点。 曹氏素无儒学, 以刑名法术为政, 与当时儒学大族势力上升的历史趋势便不能没有矛盾。 其礼制推行也因法家的集权倾向, 不时呈现“以权易礼”的随意性, 似带有礼制发展中的过渡性特征。

[1] 李民,王建.尚书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 杨天宇.周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 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 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5] 刘蓉.再论曹操身份[J].史学月刊,2012(3).

[6] 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2.

[7] 谷川道雄.隋唐帝国形成史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8] 梁满仓.魏晋南北朝皇家宗庙制度述论[J].中国史研究,2008(2).

[9]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四十[M].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

[10] 郭善兵.就宗庙制度的损益看魏晋时代之特征[J].许昌师专学报,2001(3).

[11] 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2] 郑玄.周礼注疏[M].贾公彦,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13] 郑玄.礼记正义[M].孔颖达,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 湛贵成]

The Implementation of Etiquette System at the Early Stage of Cao Wei Regime—The Royal Ancestral Temple System Taken for Instance

LI Peng

(SchoolofHistory,CultureandTourism,Yan’anUniversity,Yan’an716000 ,China)

Limited by established cultural environment, Cao Wei regime implemented the etiquette system for its political purpose. The royal ancestral temple system was prioritized because of its relevance with Cao Wei regime. Adapted to prevailing circumstances and not rigidly copying the ancient traditions, this system inherited as well as modified the previous systems. Therefore Cao Wei’s royal ancestral temple system chose Wang Su’s theory, which was attuned long-term, instead of Zheng Xuan’s theory, which strictly adhered to Zhou formalities. Based on this theory the Cao Wei regime built its “seven ancestral temples”. At the early stage of Cao Wei regime, the rulers advocated legalists and centralization of state power, thus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tiquette system, there was a noteworthy aspect of arbitrariness where the ruling power exceeded the etiquettes.

the early stage of Cao Wei regime; cultural environment; ancestral temple; seven ancestral temples; Wang Su; etiquette dogma

2016-09-26

李鹏(1986—), 男, 黑龙江大庆人, 硕士研究生。

K236.1

A

1009-4970(2017)03-0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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