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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刍议

2017-03-11易文翔

网络文学评论 2017年3期
关键词:网络小说影视小说

文/易文翔

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是指利用网络的多媒体和WEB交互作用,通过原创方式首次在网络上发布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网络视频(网络电影、网络剧)的作品,是从文学的艺术形式,转变为影视艺术形式的过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互联网和电子传媒系统改变了人类的生存与生活,包括文学艺术。网络文学兴起,迅速走向繁荣,并与影视的合谋:2000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开启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先河,形成20世纪80年代之后文学改编影视的第二次浪潮;2013年以网络小说为主体的IP热潮掀起;2014年IP电影集中爆发、网络剧上线数量剧增;2015年电视剧市场IP当道……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网络小说对于影视创作产生的“源头作用”已不容忽视,近几年甚至成为重要来源之一,2014—2016年,影视公司抢购网络小说的热潮更是达到白热化程度。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受众间接消费网络文学的重要方式。它是商业模式的一种创新,也是消费时代新的艺术审美趋势。

一、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热潮形成原因

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热潮出现的原因除了经济、技术因素之外,文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网络小说自身的优势也是重要原因。

1.消费时代的大众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商业消费时代的到来,以大众消费为目的的大众文化成为当今社会最活跃的文化。大众文化的实质是现代工业社会产生、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种市民文化。它既不是官方主流文化、学界精英文化,同时与民间文化、通俗文化也存在差异,商业性、流行性、娱乐性和普及性是其最主要特征。大众文化所引导的文学艺术,是审美世俗化、娱乐化,而网络文学注重的正是受众的消费理念和感官需求,追求愉悦感和世俗性,符合大众文化审美趣味。电影与电视是大众文化传播的具体方式,它们本就属于大众文化,有着鲜明的商业性与娱乐性,符合大众欣赏观念与艺术取向,同时也表现着大众欲念,释放着大众心理压力。所以,网络小说与影视的联姻可谓是“情投意合”。

试比较2017年5月同期播出的国内两部大投资电视剧《白鹿原》与《欢乐颂2》。《白鹿原》根据陈忠实的同名小说改编,《欢乐颂2》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白鹿原》小说为当代小说名著,电视剧制作精良,收获高口碑;《欢乐颂2》延续了第一部的热度,但生硬的广告植入、浮夸的表演方式、拖沓的剧情以及混乱的价值观,令网友吐槽不止,口碑不断下滑。然而,在同期播放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白鹿原》的收视率始终低于《欢乐颂2》,网播量更是差距甚远,关注度、话题热度远不如后者。强调品质的《白鹿原》所遇到的市场尴尬,其高口碑与低收视率之间的反差,在与《欢乐颂2》的对比中显得格外明显。实际上,它所反映的是严肃的精英文化与快餐式大众文化的区别。《白鹿原》这类的精品经过时间的沉淀有可能流传,而《欢乐颂2》属于“一次性快消品”,适应当下的消费需求。电视剧的大众文化属性,决定了受众选择的娱乐性,在这个娱乐狂欢的时代,轻松消遣类电视剧比较容易受到当下市场的青睐。

可以说,消费时代大众文化环境为网络小说与影视的结合提供了“温床”,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热潮也是在流行文化助力推动下形成。

2.影视产业的困境

20世纪90年代,中国电影行业、电视行业在社会经济和文化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实施了各种改革措施,如影视合流、精品工程、股份制集团化改革、卫视“上星”、“制播分离”等,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由此带来活力,影视剧市场迅速发展,进入21世纪,产业化格局形成。

影视行业市场化,经济效益不断扩大,诱使大量社会资金涌入影视生产市场,制作量增长,但因大量非专业人士加入,制作量提升却没有带动中国影视品质的进步,短视近利的市场炒作行为,使跟风现象层出不穷,粗制滥造同质化现象严重。好的剧本奇缺,出现“剧本荒”。网络小说的兴起和繁荣为解决这种困境提供了可能。在商业利益的推动下,影视制作公司选剧本自然会投大众所好、市场所好。高人气的网络小说拥有大批追捧的读者。在影视作品还没开拍之前,网络小说本身已经吸引了一大批潜在观众。从整个产业链促成的低成本高产出的实惠性投资来看,网络小说自然成为投资商和制片人眼中的潜藏的“宝藏”,鲍鲸鲸的《失恋三十三天》、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艾米的《山楂树之恋》、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六六的《蜗居》、桐华的《步步惊心》、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流潋紫的《后宫·甄嬛传》……都是成功的案例。

网络小说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影视行业日益凸显的“剧本荒”这一燃眉之急。由此也出现了影视公司抢购热门网络小说,囤积网络小说IP现象,掀起了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热潮。另一方面,网络小说的生产模式也为影视公司内容资源的生产提供了“样板”,影视公司开始尝试与原创文学网站共同培育新的小说IP。目前合作方案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定制,影视公司拿出创意,交给网站签约作者写作,网站参与投资以及共同开发;第二种是网站提供作品,影视公司对不完全满意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由此带来了文化产业上的跨界合作。

3.网络小说的优势

文学改编一直是影视剧本的一大来源。相较于传统文学,尤其是严肃文学,网络文学在影视改编上具备“天然”的优势。

从创作和传播的方式来看,网络文学在创作和传播过程中都呈现出大众性的特质,即大众共同参与写作与阅读。迎合受众获得人气是网络文学生存的前提。这与影视产业的大众文化属性是一致的。而传统严肃文学更注重技巧、审美、教化,倾向于“小众”格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民的年轻化,影视观众的主流群体逐渐年轻化,电视观众也正在从中老年妇女过渡到年轻观众,《亲爱的翻译官》《花千骨》《微微一笑很倾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些热播剧都是受年轻人喜爱的。抓住年轻受众,创作符合他们趣味的作品,是当今影视界的共识。网络小说通俗易懂,娱乐轻松,更符合没有深度阅读习惯的年轻人的口味。为了抓住这些年轻受众,投资方和制片方更倾向于改编网络小说,而不是严肃的经典作品。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随着国内影视行业走向繁荣,大量资本涌入,正常的创作流程已经满足不了资本的需求,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较之传统文学更容易吸引资本。对导演和编剧而言,改编传统文学须背负沉重的文化使命,大量的时间都花在了剧本的打磨上,制作周期较长,如1987年版《红楼梦》的剧本写了两年多;2015年版《平凡的世界》剧本第一稿也用两年时间,50集的剧本花费六七年才完成。而网络小说在创作之初就没有那么多使命感,它的目的只有一个:好看,吸引读者。因此,在写作过程中,作者会自觉地提高小说的戏剧化程度,由此网络小说与影视有着诸多共同点,在情节发展、场景设置、叙事结构等方面都有着相似性,改编难度较小。不少网络小说在改编成影视作品之时,都会邀请原作者担当编剧,从而大大缩减了剧本修改的时间,如电视剧《甄嬛传》邀请原作者流潋紫和编剧共同完成剧本改编,一年半就完成了76集的剧本;《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作者顾漫参与同名电影、电视剧的编剧工作;电视剧《琅琊榜》邀请原作者海晏担任编剧……网络作家思维灵活,写作速度快,改编自己的小说,更容易把控。与传统小说相比,网络小说更适合当下影视行业“短平快”的制作要求。

电影、电视剧是属于大众化的娱乐产品,需要考量受众的审美趣味和心理接受能力。网络小说相较于传统小说,更注重接受者的感受,它的种种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影视产业的取材(财)之道。

二、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特点

从网络小说的生产运营模式上看,随着在线付费阅读或下载模式的成型,网络小说的商业性日趋凸显,消费时代的影视亦是以商业性影视作品占据市场的最大份额。商业利益的合谋,是影视与网络小说合作的最大动力。因此,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注重商业性,其改编过程及改编后影视作品所呈现的特点几乎都是源于这一点。

1.类型化改编

作为大众化娱乐形式,电影、电视的类型化是产业化走向成熟的标志。“类型是一系列公式的特殊网络,它向期待着的顾客提供一种有保证的产品。他们依靠调节观者与为这些观者构筑的影像和叙事之间的关系,来确保意义的生产。”①电影、电视的类型化一方面以模式化吸引特定的受众群体,保证票房和收视率;另一方面也为影视作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成熟的可供模仿的操作范式,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创作成本。类型化的网络小说对影视改编而言,不失为一种资源,而它的高人气和精准的受众定位也为影视作品的创作以及后期的运营带来了便利。因此,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一大特点是类型化的改编。

首先,改编题材选取上的类型化。纵观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改编题材的选取呈现类型化特征。最初的尝试改编,从“低成本、高回报”的都市言情小说入手,如《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接着青春校园题材电影受到追捧,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匆匆那年》等,社会现实、家庭伦理题材电视剧蔚然成风,如《蜗居》《婆婆来了》《裸婚时代》,然后古装、仙侠、穿越等掀起IP剧热潮,如《步步惊心》《甄嬛传》《琅琊榜》《花千骨》……每一次改编热潮的出现都是因为某一题材网络小说改编获得丰厚的市场回报,引发的同类型小说“跟风”改编,从而形成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类型化集中面世的现象。这种类型化,同时还表现在情节模式的相似性、人物形象塑造及性格命运的趋同化,可供模仿的操作范式一方面可以快速地完成影视作品的创作,符合“快餐式”文化消费要求,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影视作品同质化问题。从2000年到2017年的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整体情况而言,以爱情为主题的作品最受欢迎,从市场接受度、拍摄成本(包括拍摄费用和拍摄技术等)和投资考量,言情、宫廷历史、家庭伦理三类题材改编居多。以时装进行拍摄的都市言情和家庭伦理类不仅市场接受度高,拍摄成本较古装影视作品低廉,因此备受影视公司喜爱。古装拍摄的宫廷历史、仙侠玄幻,虽然拍摄成本普遍较时装剧高出许多,但因影视城的大量兴建、特效技术进步,以及服装、道具等相关产业发展,成片效果能达到预期,不仅在国内市场接受度高,还打开了海外市场,如《步步惊心》《甄嬛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因此也是网络小说改编影视的主要类型。

其次,类型化的改编还体现在改编题材与改编形式的结合上。目前,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形式主要是三种:电影、电视剧、网络视频(以网络剧为主)。电影与电视剧,受众有区别,在时长以及画面、影调制作都存在诸多不同,其观赏效果和审美也有差异。因此在选择改编题材上,电视剧和电影侧重不同。电视剧题材多为都市生活、浪漫青春、仙侠传奇、古代宫廷、铁血军事类,而且微观世界的日常生活更适合电视剧改编,比如《蜗居》《婆婆来了》《裸婚时代》等只适合电视改编。而电影,青春题材居多,如《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匆匆那年》《左耳》等。原因主要是:从受众角度看,电影的观众以80后、90后为主体,青春题材能够得到他们的共鸣;从故事的长度来看,青春题材故事长度适合改编为电影。近两年,灵异玄幻类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逐渐增多,如《鬼吹灯》《盗墓笔记》等,这是因为小说中所追求的“奇观”符合电影“奇观性”的艺术本质属性,当资金和技术两项指标能达到制作要求,“奇观化”的网络小说自然会被电影人纳入囊中。第三种形式网络剧,从题材方面来看,它是电影、电视剧的补充,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改编为电影或电视剧的小说,或者已经改编完成却无法在电影院和电视台播放的影视作品,则选择网络剧形式,前者如《太子妃升职记》,后者如《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与电影、电视剧相比,网络剧制作成本较低、制作速度快,观看随性,所选题材更贴近年轻网民的喜好,其商业性、娱乐性的追求更为彻底。

2.改编的交互性

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过程,利用了开放性的网络媒介,将网络作家、影视公司、影视作品(网络小说改编)与读者、观众联系起来。于是,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作品与传统创作的影视作品不同,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注重受众的参与,在作品互动中,受众的参与权被充分地体现出来。比如2008年上映的电影《PK.COM.CN》,改编自网络小说《谁说青春不能错》。这部电影是通过网络评选的方式,由网民选出最喜爱的小说,然后改编拍摄成电影。从网络文学竞赛与电影题材选定、小说到剧本、导演与演员选举、现场拍摄、音乐与海报的征集、互动首映式等,调动了网民和影迷的积极性,实现了电影制作过程中与受众的互动。2009年播出的网络剧《赵赶驴电梯奇遇记》更进一步。在改编过程中,为了增强剧作的互动感,获取人气和促使书迷影迷参与,该剧采取了边拍摄边播映的形式。在拍摄中广泛征求观众的意见,边改写剧本边拍摄。在播出过程中,网友与演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聊天,向喜欢的演员献花。网络作家赵赶驴为了与读者互动,投观众所好,为剧本设计了三种结局,让读者和观众进行投票,从而决定剧情走向。2010年之后,从策划之初即注重互动性似乎成为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通例,如2011年播出的电视剧《裸婚时代》,它起源于盛大文学的市场调查,针对“80后一代年轻人,多数处于没房没车的迷茫期”这一现状,策划了《裸婚时代》,电视剧的改编也是这种互动的结果;2015年播出的电视剧《琅琊榜》,制片方在拍摄之前与网友互动,主演先由网友投票推荐,制作方综合考虑才最后确定,这不仅吸引了原著粉丝,频繁的互动方式也吸引了一些明星的粉丝和关注影视信息的潜在观众。近两年能掀起热度的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作品几乎都不缺少与受众的互动。

可以说,注重受众的参与,呈现交互性创作是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显著的特征,亦是其独特的魅力。在网络小说影视改编过程中,制作方通过网络的社交平台,加强了与受众之间的互动交流,让受众更有参与感。与单向的传输导演的艺术思维不同,它更注重受众本位的思考,体现了受众这一群体及大数据思维的反向影响。因此,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较之传统影视作品不仅在宣传营销方法上有所突破,更是在制作模式上有所创新。

3.大众审美的艺术追求

在产业化背景下,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作为一种文化商品,追逐经济利益的功利性是其基本属性,满足大众审美需求则是其在艺术层面的首要追求。因此,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是捕捉大众审美趣味。,它的改编有别于传统编剧创作,更多地融合大众文化时代气息,为吸引大众、取悦大众,在将小说文学语言转化为影像视听语言的过程中,在改编策略和技术层面,努力寻求改编娱乐化、满足大众审美心理,具体表现为:

(1)叙事视角的转换

如何将一部小说变成一部冲突不断、跌宕起伏的影视作品,说到底就是“由谁来说”“说什么”“怎么说”,终究是叙事策略的运用。在以个人为中心的网络写作,为增强代入感,不少作品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如《步步惊心》《甄嬛传》《翻译官》《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而作为一部影视作品,要讲述时间跨度大、人物关系复杂的故事,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局限性明显,不利于影像叙事、镜头呈现。因此,上述小说改编为影视作品,改编者将第一人称叙述改为全知叙述,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灵活转化叙事视点,对人物进行评价,使得人物形象得以丰满,故事更为完整。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以女主人公白浅第一人称视角展开叙事,所有发生的故事都围绕白浅的感受讲述,而电视剧则改为全知叙事,女主人公白浅和男主人公夜华成为两条平行的叙事线,从而使得故事更适合影像表达,情节发展更能牵动观众的心。又如《匆匆那年》,小说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张楠是一个旁观者,以他的视角来讲述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电视剧改为线性叙事,以男主角陈寻现时的内心独白引出故事,回溯过去,最后以现时陈寻的独自感伤为结尾,前后呼应。电影版增加新人物七七,由她来对主人公提问,过去与现在交错出现,共同推进故事发展。不同的叙事策略反映了不同艺术形式的表现方式,电视剧的观看是有可能被打断的,故线性叙事更适合电视剧,电影则是观众在相对封闭的空间观看,可以专注,故可采用交叉叙事。不同的叙事方式也引导出不同的观看效果,电视剧讲述了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电影营造了一个关于青春的梦境,青春的回忆不仅有甜美与酸涩,还有错过,点明电影主题——“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强化视听效果

文学与电影、电视都是艺术表现形式,但是在表现方法上明显不同。文学作品主要是靠文字来叙述,读者欣赏途径主要是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和联想,而电影、电视的表现手段则有很多种,例如声音、画面,这种听觉、视觉的上的感知能让观众更直观地理解和欣赏艺术。乔治·布鲁斯东在《从小说到电影》中说:“小说和电影艺术的最根本的出发点是让人‘看见’,但它们让人看见的方式却迥然不同”,“人们可以通过肉眼的视觉来看,也可以通过头脑的想象来看。而视觉形象所造成的视像与思想形象所造成的概念两者之间的差异,就反映了小说和电影这两种手段之间最根本的差异。”②将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是文学作品的影像化,是导演将自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用画面和声音进行重新定义和润色的过程。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载体,为培植新的文学形态提供了土壤。在自由开放的网络空间,网络作家抛开了所有的束缚,凭借天马行空的想象创造个性化的世界。想象力的肆意发挥是网络小说不同于传统小说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也决定了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更注重影像化的呈现。是否能完成文字到影像的转化,是改编成败最为直观的表现。《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改编的电影并未引起巨大反响,主要是因为没有解决好小说与影视文本载体的差异。小说的主要情节是主人公在网络上聊天沟通,那些机智、风趣的妙谈通过文字能令读者会心一笑,而如果将其照搬入电影,则显得无趣。相比之下,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电影、电视剧改编效果就好很多,电影取得2.5亿票房,电视收视率一度破1%,获得了市场一定程度的认可,其主要原因是游戏与现实双时空的创意剧情的影像还原程度较高。再如电影《寻龙诀》与《九层妖塔》都改编自《鬼吹灯》,前者口碑完胜后者,除了情节设置、人物塑造方面的胜出,更重要的是《寻龙诀》在视觉效果上满足了观众对于“盗墓”的期待。

网络小说注重娱乐和感官享受,将其转化为影视作品,较之其他作品,制作者会进一步强化视听效果,实现文字到影像、声效的转化,从而更为直观地将网络小说和影视作品的主题意蕴完整再现,伸展影视作品的艺术空间,满足大众审美的艺术要求。

(3)围绕“看点”的增删改动

小说改编为影视作品,常见的改编思路有两种:一种是忠实于原作,即深刻领会原作的深层含义、创作动机和艺术特质,完整地再现原著的精神气质,准确地表现原作的立意和主题,真实地再现原著写人、叙事基本风格,改编者主体性的发挥是有边界的,是服从性的,经典作品的改编基本上是遵循这个原则;另一种是充分发挥改编者的创造性,即将改编看作是一个艺术表现手段全方位转换的过程,涉及到空间、时间的再处理问题,改编者要根据题材的不同,忠于不同艺术的审美规律,对原作的内容进行调整,创造性地重现原著的精华。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相较于传统小说的改编,少有“毁经典”的包袱和顾虑,从商业利益出发,多数以第二种方式进行改编,编剧的主观能动性被充分发挥,在保留原作“看点”的基础上大胆修改。

在改编过程中,时空背景的设置、故事情节的取舍以及人物心理的表现,是改编者必须面对的三个艺术问题。影视作品是用镜头讲故事,故需要严谨的叙述顺序,注重观众的视听综合感受。影视作品一般以客观的全知视角交代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对于网络小说的时空背景进行调整,以便于观众理解。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从白浅跳诛仙台喝下忘情水开始讲述,从故事的发展来看,已是中段部分,前尘往事通过回忆进行穿插,而电视剧改为顺时空叙述,从白浅拜师学艺开始讲述,按照故事发展的时间顺序拍摄。这样的修改,将网络小说碎片化的叙述改为线索清晰的故事,更便于观众的接受。再如《琅琊榜》对开场的修改。在最初网络小说的版本中,故事从次要人物萧景睿的身世开始讲述,这显然是受了传统话本传奇以及通俗武侠小说以次要人物带出主要人物写作模式的影响。在纸质出版的图书版本中,《琅琊榜》的开场改为主人公梅长苏入京,这大概是接受业内人士(如图书编辑)的意见,改为相对成熟的现代小说叙事方式。电视剧《琅琊榜》的开场为“梅岭战役”,用梦境片段方式展现关系全剧所有人命运的关键战役,故事围绕这场战役展开,而主人公梅长苏大梦惊醒,暗示着他破茧重生的复仇之路,这种处理较之小说的开场,更适合影像呈现。

观众观看电影、电视,不仅要了解故事情节的发展,还会对画面、声音等产生感官反应。因此,同样的人物和故事,影视创作比网络小说需要更多的铺垫和演绎。所以,动辄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时,为了情节的严谨,必须进行改动和重新取舍。比如电影《山楂树之恋》,在116分钟内完整演绎小说原著的故事是很难做到的,因此电影抓住“男女主人公的纯爱”这一看点对内容进行了增删,将生离死别的时间由原来的一天增加到三天两晚,删去了老二暗恋静秋、老三与静秋的“床戏”、告别信、静秋军区寻老三等情节,突出换灯泡、脸盆、红布做衣、隔河拥抱、照相、信物、摸鼻鉴身等细节,较好地完成了小说到电影的转化。这部电影最后取得1.6亿票房,创新国内文艺片票房纪录。再如《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说所描绘的青春更像一曲残酷的青春物语,蕴含着作者对青春的思考。电影版则舍弃了很多枝节,集中表达“青春怀旧”主题:将故事发生的时间从21世纪初改为20世纪90年代,还原当年的校园生活;在电影中多次出现Suede(山羊皮)乐队歌曲《So Young》;将小说中女主人公郑薇唱《爱的代价》改为唱《红日》……这些修改无疑都戳中了70后、80后怀旧的情绪点,电影上映后掀起观影热潮,票房成绩为7.2亿,在2013年度内地电影票房榜上排名第三,其品质也得到了肯定,荣获了不少奖项,其中有第50届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第32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编剧,从口碑和市场两方面来看,这部小说的电影改编是成功的。

网络小说改编为影视作品,除去因审查原因不得不改的地方,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改编的幅度相当之大。网络小说没有经典小说的“神圣性”,改编者更能大刀阔斧地进行改动。但是,这种大幅改编,仍然需要市场和观众的检验,并不是所有的改动都能被接受。如《何以笙箫默》原著小说11万字,改编为电视剧却长达36集,即便增添了支线故事情节,也不足以支撑整个故事,生硬采用大段重复性回忆填补,甚至情节设置重复,如男女主角结婚的情节出现三次,强塞“浪漫”,实际上是一种过度消费人气偶像的行为,破坏整体的艺术性,败坏全剧的观赏性。又如萧鼎的小说《诛仙》,原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深刻思考,在改编的电视剧《青云志》中并未得到恰当的展现,电视剧变成了仙侠类的偶像言情剧,故事苍白、人设崩坏,在第一部透支明星阵容人气之后,第二部收视直线下降,大结局收视甚至跌落到0.2% ,原因有多种因素,但改编的“任性”难辞其咎。

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为追逐商业利益所作的改动,一方面迎合大众审美要求,但另一方面由于强调利益追求,导致作品品质下降,近两年甚至出现胡编乱造的现象,继续如此发展下去,不但会失去观众,也会阻碍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发展,其问题和隐忧是当前网络小说影视改编需要面对和解决的。

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的意义及影响

文学作品改编一直都是电影、电视内容生产的重要方式之一。网络小说改编为影视作品,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内容提供,也是新媒体时代跨界融合商业模式的创新,对于网络文学、影视业的发展以及消费文化产业链的形成都有一定意义和不同程度的影响。

对于网络文学而言,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是文学作品“技术化”再现过程,拓宽了网络小说的生存空间。影视改编的成功引发相关作品的市场效应,如《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在电影改编之后再次走俏,并出版了电影纪念版;电视剧《步步惊心》开播后,收视率居高不下,30万册图书再版热销而空,穿越题材小说成为热门小说。影视对文学的改编,一方面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作品的热销和草根作家的成长,客观上促进了网络文学的传播、壮大其文学创作队伍,有助于网络文学的繁荣;另一方面,过度追求商业利益的随意改编损害了网络小说原本已稀缺的艺术性(思想性),且商业目的的强调进一步刺激了网络小说创作者的功利心,创作上哗众取宠、粗制滥造、盲目跟风,这些都不利于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

对于影视业而言,“改编是影视业的命根子。”③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剧本荒”,丰富了影视创作的内容,较之传统小说,网络小说所触及的社会层面更广、更近且速度更快,为影视作品题材和内容多样化提供了条件。同时,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交互性特征也改变了电影、电视剧的产出模式,网友和观众主动性增强,通过网络参与到改编过程之中。过去“我拍你看”的单向输出的影视制作模式发生改变。

网络小说与影视行业甚至电商的跨界融合,创造了新媒体时代跨界融合的商业模式,借助复合式平台,产品可以多次、多元开发,从而形成一条网络小说—图书出版—动漫—影视作品—游戏—文化衍生品的完整产业链。这种以IP为中心的多版权运作带动产业链上各个行业的发展,拓展多样化商业模式的同时创造巨大的商业价值,为大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从长远来看,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在市场上仍有发展空间,但目前所出现的急功近利“短视”商业行为是通向这条道路最大的障碍。只有放宽视野,解决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出现的种种问题,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才能走上一条健康的持续发展之路。

注释:

①达德利·安德鲁、彬华《评价——对于类型和作者的评价》,《当代电影》1988年第3期。

②[美]乔治·布鲁斯东:《从小说到电影》,高骏千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1年1—2页。

③[美]L·西格尔:《影视艺术改编教程》,苏汶译,《世界文学》199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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