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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家国一体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实践推进体系

2017-02-21王永智哈克木·阿里甫汗

道德与文明 2016年6期
关键词:一体家国中华民族

王永智 哈克木·阿里甫汗

[摘要]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众的现实结合,承继中华民族传统价值理念,使价值皈依本根、皈依文明、皈依民族的道德文化基因尤为重要。当前,要努力弘扬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孝、公、忠的价值理念,积极构筑起家国一体的价值培育及实践推进体系。

[关键词]孝 公 忠 家国一体 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B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6-0120-05

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众结合的深层次问题上,承继中华民族传统价值理念,使价值皈依本根、皈依文明、皈依民族的道德文化基因,皈依个人一家庭

国家一体的价值认同情怀与境界追求是尤为重要的,它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之基。那么,当前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核心价值理念进行有效对接,并积极传承与创新,使核心价值理念进入家家户户、进入每一个公民的精神世界?我们认为,弘扬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孝、公、忠的价值理念,积极构筑起家国一体的价值培育及实践推进体系是当务之急。

一、中国传统家国一体价值观体系的内涵

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古代社会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形式。分散经营、以家及家族为基本经济单位是主要的生产运行方式,“小国寡民”“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客观真实的存在。如何使中华民族这一多民族聚居、多文化融合、多层社会结构并存、分散的像束捆状的家庭及家族聚集起来,形成基本的行之有效的社会规范系统,根本上要靠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核心价值理念。

进入文明社会后,从夏至清,延续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天下的国家结构形态。在皇权至上、君臣等级制森严,王朝更迭频繁的历史进程中,社会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如何缔造、构筑、推进、固化、实践同私有制、等级制紧密结合的“三纲”式的尊卑有别的依附式,甚至奴化式的原则规范体系,这构成了中国传统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今天要坚决剔除的传统糟粕性价值理念。

但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发展的另一价值理念也一直在民族基因中奠基、实践,其中的核心方面是坚持公众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为上。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在社会生活中的内化及其实践,根本在家国一体,在“孝”“公”“忠”的培育及养成。

中华文化是带着原始氏族文化的遗风进入文明社会的,其中尧舜禹的禅让及其为民众尽心竭力的事迹(比如,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总是为后世所颂扬,其中发挥及内化的价值观的核心是“天下为公”的公心及为民众利益的不遗余力。这种价值观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中一直没有根本中断。《诗经》中的“夙夜在公”,《尚书》中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就是告诫统治者只有以公众利益为根本,老百姓才能诚意归顺。

在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奠基民族价值观的“轴心”时代,以“公”利为核心是其中的一大理念。老子言:“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这是以百姓之心为心的“无为而治”式的公心。《管子》言:“是故意气定然后反正,气者,身之充也,行者,正之义也。充不美则心不得,行不正则民不服。是故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若地然,无私载也。私者,乱天下者也。”这是心正、行正、政正与公行天下的阐述。墨翟言:“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这是选官、为官之“公”。孔子言:“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是言为政者“身正”的核心是公心和公义。商鞅言:“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这是从律法方面言及的“公”。“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霖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这是从根本上言天下乃公之天下,非私之天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公”的价值理念的核心表达。

道、儒、墨、法等諸子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奠基时期,一方面,阐述的是如何加强君权,加强社会等级制的奠基与维护;但另一方面,却倡导将“公”作为管理运行层面、价值推进层面的重要理念。特别是以商鞅、韩非等为代表的法家在汉以前的强力实践推动,使“公”不徇私,上升到立法层面,对后世影响较大。同时,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将“公”化为“义”的道德规范,变成了个人及社会群体的基本道德精神。在汉朝儒家定于一尊后,更是上升为价值观第一要义的层面。自汉以后,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在“公”“义”方面也有重要奠基,其中的道德价值观、律法价值观、制度价值观、文明价值观等均有所融入,形成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核之一。

价值实现的核心在实践。当中华民族在奠基“公”价值观的基本理念时,“公”的实践行为即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倡行。由上古先贤及尧舜禹等的实践构成的为公、为民的行为楷模,演化为“忠”的行事为民的行为方式。其蕴含的一个重要精神是为民族、为国家的社会责任感与个人责任感的合一。

在先秦时期,“忠”的行为表现在:“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中国人在战国时代就主动纪念为国分忧却被迫害投汨罗江而死的屈原,就是中华民族“忠”的共同价值观的集中反映。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核心单位构成的。中国传统道德认为维系家的核心在孝。《汉书·艺文志》言:“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第一,孝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第二,孝是对父母、先祖的爱、养、畏、敬。第三,孝的终极关怀在慎终追远。第四,孝的最高价值追求是对国家、民族的贡献,即“三不朽”。中国以家为本的孝文化有其特殊性的方面:孝与“忠”的实践行为紧密相连,与个人在社会上的作为成就相联系,与忠君爱国相联系。《礼记》言:“忠君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这是孝与忠内在合一的体现。

汉以后,中华民族形成了追求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大一统”意识。在价值理念及实践中将“忠”的观念深入推进,形成了家国一体,“孝”“忠”合一的国家-家庭-个人一致追求的共同价值观体系。董仲舒将以忠、孝为代表的纲常伦理上升到天之道的宇宙论层面。东汉马援的《忠经》提出了天人一体、古今一致的“至理”即忠道:“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覆,莫大乎忠。”“忠”的核心理念是“至公无私”,“忠”的价值追求是“一其心之谓矣”。“忠”的作用在于“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忠”的实践推进是将至公无私“一于其身,忠之始也;一于其家,忠之中也;一于其国,忠之终也”,实现个人、家庭、国家“合其一”的价值观实践。后来的宋明理学诸家更是将“忠”“孝”一体作为中国人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依据,对中国传统价值观融入社会、家庭、个人起到了全方位的推动作用。

应该指出,中国传统“忠”“孝”价值观培养的立足点及目标导向是等级制的社会纲常伦理。在实践运行的过程中,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体制和宗法家族制度使得“孝”“忠”的本质内涵常常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封建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出现了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带有根本人身等级性、依附性甚至奴性化特征的纲常伦理。这是中华民族在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必须坚决剔除的糟粕。

但还需要指出的是,对中华民族而言,“忠”“孝”还有其重要的价值观铸造与奠基的另一层意义。首先,以“忠”“孝”为根本的价值观构筑了中国人的责任意识及奉献精神。“忠”是国家每一位成员对邦、国、集体责任承担的内化,不论是邦、国的公职人员,还是在家务农的平民,其为国家尽职尽责的要求及义务是一致的。特别是在民族存亡之际,其“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顾炎武:《日知录·正始》)。这种责任感的内化及全方位倡导积淀下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更为本质的是,这种为国尽忠的责任与奉献与在家尽孝的道德实践行为在价值实现上是一致的,在全社会民众的价值认定、家族的价值认定及个人的价值认定上是合一的。《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如果说孝是忠的个人品德准备,在家尽孝是家庭为国尽忠的人才准备,那么,为国尽忠就是个人、家庭为国家实现全然道德价值的价值标的。当全民族将为国尽忠作为自觉追求及内外合一的价值肯定时,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就成为民族精神的必然追求,成为这个民族永恒的精神信仰。

其次,忠的价值实现的核心在于家国一体,小大一致。但在运行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孰先孰后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公义”,即群体的利益、应然的追求及合于事宜的现实关切。在中华民族的价值实践中,公义与私利的对立始终贯穿其中。中华民族价值观的根本是“义以为上”。在私利与公利、家庭与国家、个人与群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舍小我而就大我,舍私利而就公义。即使在封建家天下的专制主义及等级制全然实现的现实环境中,这种民族大义及民族正气的教诲及实践仍在进行。这导致了中华民族在价值追求的理想性与价值实践的屈从性之间的深刻矛盾。但无论如何,追求以公为本、以正义为本的价值观教诲与启迪,特别是以此为标准而为民族作出奉献与牺牲的人物的被肯定、被千古传诵,又为中华民族注入了正义、爱国的主流价值观。

二、实现家国在社会主义价值观培育及践行中的一致性

当前,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要特别注重汲取中华民族的“公”“忠”价值观。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天下为公”一直是民族价值观的最高实现目标,而这一目标被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于制度层面彻底实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及中国梦实现的进程中,追求以人民利益为利益、以人民权利为权利、以人民奋斗目标为目标的事业需要核心价值观的强力推动,需要从个人一家庭社会一国家层面,需要从历史、现实、未来方面进行总结、汲取及传承。

“公”“忠”价值观的核心是追求集体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当家做主是这一价值目标实现的根本保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的核心是人民为本、公平正义及共同富裕。社会在价值导引上要将这三条作为人民大众的共同追求。人民为本是价值之源,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为的是人民能坐江山,能实现“天下为公”的千古梦想。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应该是社会制度层面、社会运行保障层面及收入分配层面共同的价值理念及实践追求。而正义是追求每一个人正当权益的保障及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实现及保障的有机统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在物质生活上的基本追求及保障。民众的现实物质价值追求,就是能过上小康生活。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对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在价值观的引领上,实现共同富裕是基础性、固本性目标。共同富裕的关键和难点在“共同”二字。在人类历史上、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富裕是少数人、特别是特权阶层的专利,广大劳动人民往往被排除在外,追求“共同富裕”会被作为反动的价值观和价值实践被打倒的。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人类千百年运行的规则被彻底打碎,实现共同富裕成为社会主义价值追求的重要目标。在当前及今后,社会在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上要将“公”的价值理念高高举起,将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性旗帜高高举起,坚定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才是具有先进性及超越性的价值观,才能引领广大民众实现千百年来的梦想。

“公”“忠”价值观的实践层面在“忠”。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忠的核心不再具有任何人身依附及等级制下的不分是非的绝对忠诚的含义,而是一种将责任和义务合为一体的伦理、社会、职业的投入感和担当感的要求,它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对国家、民族、人民的“忠”。這种“忠”的情感内化及升华就是爱国主义的精神情怀。在当前,如何从青少年抓起,继续培养忠于国家、民族、人民的道德意识及信仰追求是当务之急。要坚决消除历史虚无主义、道德虚无主义、价值虚无主义对青少年的毒害,要防止犬儒主义、痞子风气、消极享乐主义对青少年的影响,培养乾坤正气的风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主动追求,少年强则国强的意志等,将忠于国家与人民变成每一位中国人特别是青少年无比高尚与荣耀的价值追求。二是对职业的忠。尽职尽责完成好工作,对职业服务对象负责,不懒政渎职,不消极无为,不敷衍塞责,不贪赃枉法。培养全社会的敬业、责任及奉献意识。如此,个人“忠”的行为才可能变成国家“强”的标志。三是对民族精神与个人良知“忠”。古往今来,中华民族“忠”的实践无一不是在上对得起祖先、下对得起良知的价值及情感维护中进行的。对得起祖先实际上是对得起民族精神及延续民族精神。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了值得维系的精神血脉,如果一个民族断了其民族之魂,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了为之献身的价值理念,那么,这个民族就不会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从远古走来,生生不息,绵延不绝,核心就是铸造起了一座足以让每一个炎黄子孙为之甘洒热血的精神、信仰丰碑。我们这个时代如何使这座丰碑屹立、长存不倒,使民族核心价值观常在,重要的是我们要能使每一位现代中国人均敬仰这座丰碑,并能主动追求将自己的名字也篆刻在这座丰碑之上,使民族精神的长城更坚固、更牢靠。

“公”“忠”价值观的培育、推进的有效开展是家国一体价值体系的构建。中华民族在千百年的价值实践中构筑的是一以贯之的价值体系。价值的分裂是精神分裂、人格分裂、家国分裂的前提。为此,在中华民族“轴心期文明”的奠基时,就将家国一体价值理念的构筑作为价值观构筑的基础性工程。实际上,家国一体价值体系的构筑、运行及推进是中华民族价值观能够得以世代传承的根本。在当前,如何使民众的价值观不分裂,使民族价值观的传承不分裂,关键是要构筑起家国一体的价值观的培育及推进体系。我们知道,家庭价值观是个体价值观奠基与维系的根本。要从小培养“公”“忠”的国家、民族价值观的核心理念,首先必须从家庭抓起。在当前,家庭价值观培养的核心应该是儿童、青少年的责任感、报恩意识及敬畏感。在中华民族传统家庭道德培育中,“孝”是其中关键的品德。孝与忠是必然联系与递进的价值认同与实践推进系统。这是因为,“孝”与“忠”相连的核心在于责任的内化及实践,其维系的关键在于敬畏感的养成,而升华之枢在于积极追求报恩的意识与情怀。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庭教育仍是人的基本价值观培养的第一场所。孝仍是家庭道德要大力倡导的。不过,现在的孝不再像古代“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而是要建立在尊敬、关心的基础上,在理性的前提下进行。孝需要从孩童抓起,要将孝意识的建立、孝情感的培育、孝行为的养成与个体对家庭负责、对长辈负责、对自己言行负责的责任感培育结合起来。

三、家国一体价值观的培育和推进路径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过程中,在全社会构建这种家国一体的价值培育及实践推进体系是当务之急。要从四个方面抓起。首先,在国家层面,要确立家国一体价值观培育的理念及实践内涵并积极加以推進,将青少年在家培育的基本价值观加以确定,并将在家培育的价值观同在国培育的价值观在内涵上实现核心贯通。从家庭教育抓起,一点一滴,积小成大,集善成德,将孝、忠的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当前,在社会生活及民众的价值导引层面,官德、政风及官员家庭家国一体价值观的实际表现及其导引是至关重要的。《论语》载曾子言:“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果国家行政人员自己不认同、不实践孝一公一忠的价值观,在家庭教育及实践中只唯我、唯私、唯利,那么,要在社会生活及普通民众家庭中建立起有效的家国一体的价值观是非常困难的。季康子曾向孔子请教:“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子则认为:“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政风、为政者的举止作为,为政者的家风及其现实影响,在现在这个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比任何教科书都能更真切、更直接、更现实地影响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在这个问题上,当前要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行家国一体的价值观培育。其次,在家庭层面,要大力引导长辈、父母在家庭中践行孝道,要大力彰显家教、家风、族规、家训等的现实作用,并制定推广相应的家庭礼仪,将长幼有序、尊敬关爱等作为家庭道德培育的重点。再次,在学校层面,要将孝道作为小学、初中阶段重要的个人品德教育的内容之一,以情感人、以情化人、以情育人。重点在行为实践层面进行培育及养成。要彰显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力,将孝文化融入青少年的文化心理奠基、文化结构构建及文化行为融入、实践及升华之中,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将感恩、关爱、人道、尊敬、和谐、奉献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熔铸到青少年的生命成长过程之中。在中学及大学阶段,将对国家、民族、人民的“忠”,对职业的忠,对民族精神与个人良知的“忠”进行深刻的培育内化与实践历练,将孝、忠、公的价值一体化熔铸在青少年的生命成长过程之中,积淀为他们不变的生命道德情愫。在家庭教育中,要注意引导青少年将“孝”与“忠”合一,积极追求在社会上奉公守法、勤勉做事、有所作为、有所奉献。最后,在社会层面,要从社会舆论、社会价值导向、社会文化导引等多方面、多角度对孝、公、忠者予以肯定、褒扬。要学习中国传统价值观在民众生活中的深刻影响力,以树碑立传、影视戏曲、政府褒奖、网络宣传等形式,使正气得以彰显,正能量得以发挥,为民众树立可亲、可学、可行的身边人和事的整体环境范围,使民众之中的“孝子”,忠于国家、民族、职守的“忠臣”的榜样力量能够感染更多的公民,使更多人自觉、主动地加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中。

责任编辑:杨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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