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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古树名木保护调查分析

2017-02-03赵毅

吉林农业 2017年24期
关键词:三门峡市林业部门树龄

赵毅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管理处,河南三门峡472000)

三门峡市古树名木保护调查分析

赵毅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管理处,河南三门峡472000)

本文介绍了三门峡市开展古树名木调查的范围、现状及主要经验和做法。通过调查分析,得出了三门峡市古树名木的数量、种类、分布情况,以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古树名木;调查;分析

古树名木主要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古树一般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主要指在历史上或特定社会环境中有重大影响的名人、领袖所栽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切实做好三门峡市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和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调研考察的通知》要求,三门峡市林业部门积极组织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到全市6个县(市、区),采取实地勘查、调查座谈等方式,详细调查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1 现存数量、种类及分布

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古树名木分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古树树龄在500年以上,二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三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国家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等级。按照这一划分标准,三门峡市古树名木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尚存古树名木816棵,其中国家一级古树276株,占总数33.8%;国家二级古树271株,占总数33.2%;国家三级古树258株,占总数31.6%。名木11株,占总数1.4%。

三门峡市现存古树名木,在生长位置上,位于寺院10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2%;位于单位或个人庭院126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5.4%;位于山林519株,占总数的63.6%;位于其他位置的161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9.7%。截至2015年底,全市需要挂牌保护的453株古树名木已全部挂牌围栏保护。在植物类型上,全市古树名木中,乔木类居多(如银杏、七叶树等),也有灌木类的(如枣树等);有常绿的(如侧柏、桧柏等),也有半常绿的(如子栎等),而大部分为落叶树种(如槐树、栓皮栎等)。在分布地域上,三门峡市的古树名木遍及全市各地,山区、丘陵区均有生长,以山区为最多。生长在村镇、路旁、宅院、寺院的古树多为人工栽植,而众多的野生古树或独居,或形成群落植根于人烟稀少的深山野林中,鲜为人知。例如分布在国有河西林场河南省最高峰——老鸦岔脑海拔2400米以上的千年杜鹃树等。

2 主要经验及做法

近年来,三门峡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当地林业发展实际,着力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资源保护,严格依法治林,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管理,为做好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古树保护力度,充分展示古树风采、弘扬生态文化,让古树名木与人类一起记录历史、见证未来,三门峡市出台了多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措施。按要求切实落实好管护责任,在各乡(镇)、村管护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林业部门专门和护林员签订了《古树名木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古树名木管理进一步落到实处,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

2015年,三门峡市绿化委员会又印发文件,要求全市各乡(镇)、村组对现存的古树名木再次摸清底数,普查上报。林业局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古树名木逐株核查登记,实地勘测拍照,统一编号建档。在此基础上,制作保护牌照,实行挂牌保护,并将其编辑成书出版发行,以便让广大群众了解古树名木的生存现状,进一步增强绿化意识和环境意识,树立爱树护林的道德风范,带领全社会营造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继而,由古树名木保护协会牵头,组织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开展对古树名木的认养工作。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基层政府部门不够重视

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没有出台完备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县、乡、村等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仅仅是林业部门的事,导致管理跟不上,责任不明确。宣传不到位,保护意识淡薄,许多村民对古树存有迷信、祈福思想,在树上挂丝带,在树下烧香膜拜,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古树名木的生长。

3.2 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

尽管出台了各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但在调查时发现,目前并没有将古树的法律保护体系落到实处,保护和管理职责仍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

3.3 管护资金严重不足

三门峡市古树名木数量大、分布广、管护难度大。目前,保护工作采用的是属地管理机制,而各级财政又没有专项保护经费,仅靠当地村组自发进行保护,这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近年来,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但所给予的资金仅够用于围栏、挂牌等基本保护措施,对于一些亟需复壮、救治的树种,尚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特别是处于偏远山区的古树名木,更是无法落实保护经费,要想进行深入开展养护管理工作,可谓是困难重重。

4 结语

不断加大古树名木管护力度,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资金,才能把祖先留下的“瑰宝”传承给后人,才能切实发挥其“活化石”作用,对进一步研究古代植物、古代地理、古代气象、水文以及古代历史文化发挥其有效的科学价值,延伸其在森林系统中的传承性、完整性和深厚的人文内涵。

S788

A

10.14025/j.cnki.jlny.2017.24.062

赵毅,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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