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利益关系方与高职顶岗实习的策划方法

2017-01-05杨平科

甘肃科技纵横 2016年12期
关键词:顶岗利益学校

杨平科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利益关系方与高职顶岗实习的策划方法

杨平科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在职业教育的顶岗实习中,学校、企业和学生(及家庭)是获得直接利益的三个关系方,政府和社会两个关系方则通过影响上述三个关系方获得间接的利益。策划顶岗实习活动,就是在政府和社会营造的环境中,调整学校、企业和学生(及家庭)的利益,使各关系方的利益达到平衡并最大化,最终使政府和社会获得适当的利益。

顶岗实习;利益关系方;顶岗实习策划

职业教育的顶岗实习作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和职前实习的主要形式,在职业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并且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为了使顶岗实习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可以借助工学结合课程开发这一工具进行顶岗实习设计。可是,顶岗实习毕竟不是一般意义的职业教育课程,甚至不是一般意义的工学结合课程。什么是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当怎样进行?怎样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对于学校,对于企业,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不同的,答案的背后隐藏着各自的利益。在实施顶岗实习之前,必须理清顶岗实习关系方及其利益,以各关系方的利益平衡并最大化为目的,拟定顶岗实习方案,为实施顶岗实习做好准备。

1 顶岗实习的利益关系方

从表象看,顶岗实习作为一种校企合作行为,仅仅是学校和企业双方的事。其实不然,学生才是顶岗实习的主体,学生和隐藏在身后的家庭也是顶岗实习的关系方。学校是顶岗实习的主要设计者和主导者,企业是顶岗实习的发生地和主要实施者。政府是顶岗实习的推行者和支持者,社会则是顶岗实习的环境和获益者。学生(及家庭)、学校(及指导教师)、企业(及兼职指导教师)、政府和社会五方构成了顶岗实习的利益关系方(见图1所示),学生、学校和企业是直接利益方,政府、社会是周边利益方。

图1 顶岗实习的利益关系方

我们可以将顶岗实习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政策。从政策学的角度看,政策一般包括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两者构成完整的政策系统。政策又是一种过程,一般包括政策的制定、实施(执行、遵守和监督)、评价与终结三个阶段[1]。学生(及家庭)、学校(及指导教师)、企业(及兼职指导教师)、政府和社会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分别扮演着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遵守者、监督者、评价者和终结者的角色。

2 顶岗实习关系方的利益分析

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关系方,在实习中享有各自的权力,获取各自的利益,也要承担各自的责任。

2.1 学生(及其家庭)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顶岗实习是一种教学活动,学生是一切教学活动的主体,也是顶岗实习的主体。在我国学生就业前通常都被家庭当作未成年人,学生的利益也是其家庭的利益。(1)利益。通过参与顶岗实习,学生能够完成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迁移,提高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尤其是综合职业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参与顶岗实习,学生能在学校的监护下提早适应企业和工作岗位,在实习中接受企业选聘,促进就业。学生还能获得一定的报酬,减少家庭经济负担,并锻炼独立生活能力。学生家庭获得的利益就是学生获得的利益。(2)权力。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有权要求分配的劳动岗位与专业对口,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学校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有权要求覆盖至少一个及以上典型工作任务的实习岗位(顶岗或轮岗)的工作过程且完成经过科学设计的顶岗实习课程,有权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及福利,享受适当的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有向企业和学校反映意见并要求学校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有权享有作为学校学生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家庭及监护人有权向企业和学校反映意见并维护学生的权益。(3)责任。学生作为顶岗实习的主体,是顶岗实习的遵守者,必须参与顶岗实习并完成顶岗实习的课程目标和学习任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应当作为企业员工接受企业培训并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学校纪律和职业道德。同时接受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完成学校布置的实习作业。学生家庭应当支持学生完成顶岗实习。

2.2 学校(及其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

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人才,顶岗实习作为教学活动,学校是主导者和主要设计者。在培育人才的同时,应当兼顾企业的利益,维护实习学生的权利,做好顶岗实习的过程控制,保障其正常进行。(1)利益。完成学生职前实习(或毕业实习),实现知识、技能和态度迁移,培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弥补校内教育不足。为企业录用学生提供实际考察机会,扩大专业在用人企业和行业的影响,拓展就业市场。为校企合作提供最基本的利益共同点,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工学结合课程开发、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提供支持。(2)权力。主持顶岗实习的课程开发与实习方案策划,主持顶岗实习的实施。为实习学生分配对口实习企业,对实习学生按照学校制度实施管理。有权派出指导教师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监督企业和企业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中的工作,维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管理实习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顶岗实习,包括企业和企业指导教师、学校指导教师在实习中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是学校的代表,按照工作职责和学校安排工作。(3)责任。学校是顶岗实习的主要执行者和遵守者、评价者,应当与企业合作,主持顶岗实习课程开发和实习方案策划,有效控制和管理实习过程,保证实习内容的落实和实习目标的实现。配合企业进行学生培训和制度教育,处理学生与企业发生的纠纷,保证师生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提出企业顶岗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参与并监督顶岗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指导教师作为学校代表,保证学校实习制度的落实和顶岗实习课程的实施、实习方案的执行。

2.3 企业(及其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

弥补季节性用工缺口,招聘应用技术型人才是企业在顶岗实习中的主观目的,支持职业教育(包括顶岗实习)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1)利益。企业通过引入顶岗实习学生,弥补季节性用工的人力不足和招聘困难。同时,在顶岗实习中培养并考察实习学生,培养学生的企业认同感,为企业招聘选拔应用技术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做准备。实习学生较低的工资成本也是部分企业获得的利益之一。通过顶岗实习与学校建立密切关系,成为校企合作伙伴。随着国家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越来越重视,以及政策对校企合作利益的调整,企业可以通过顶岗实习获得更多的利益。(2)权力。企业有权要求实习学生接受企业培训,完成合理的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保守商业秘密,服从有关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有权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有权要求实习学生听从企业兼职指导教师的指导,完成实习任务和实习作业。有权要求学校(及其指导教师)配合企业管理学生,督促学生完成劳动任务,处理违纪学生。有权要求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保守商业秘密。(3)责任。企业应当在顶岗实习期间制定完善的制度,进行严格教育,派出专门人员保证学生的身心和财产安全,为实习学生购买劳动保险。企业还应当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习方案,派出兼职指导教师,配合学校完成学生的实习任务和作业。企业应当对表现良好的学生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发生重大事件(如学生安全事故、严重疾病等)应及时通知学校,并与学校配合正确处理。企业应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应当从制度、指导教师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着手与学校配合建设顶岗实习基地。

2.4 政府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

政府(或国家机关)是顶岗实习政策的制定者,通过顶岗实习促进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人才,促进就业,是政府的主要利益所在。(1)利益。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就业。(2)权力。制定职业教育(含顶岗实习)政策并执行政策,监督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调整学生、学校和企业三者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推动学生、学校、企业和社会支持并参与顶岗实习,提高顶岗实习质量。(3)责任。制定职业教育(含顶岗实习)的政策与法规,执行政策并监督政策的实施,参与政策评价。推动顶岗实习,使顶岗实习朝着更好的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方向发展。

2.5 社会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

社会是顶岗实习的最终受益者,通过顶岗实习获得了更好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和更好的就业。社会是顶岗实习的主要外部监督者和评价者,社会舆论在监督评价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利益。建设更好的职业教育事业,获得更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青年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2)权力。顶岗实习的主要外部监督者,维护五方利益关系者的利益平衡,保护顶岗实习学生的权利,顶岗实习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和保护者。(3)责任。社会,尤其是社会舆论在监督顶岗实习的正确发展和实施,评价顶岗实习中起着重要作用,在维护作为弱者的学生的权益上意义更大。但社会必须对顶岗实习各方的利益有全面的认识,才能推动顶岗实习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 顶岗实习的策划方法

本论述提到的顶岗实习的策划,特指学校方顶岗实习方案的制定(构思),并非顶岗实习课程开发或设计。顶岗实习策划,实质上指充分了解学生(及家庭)、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及实习指导教师)、政府和社会在顶岗实习中的利益、权力和责任,充分了解学生、学校和企业在顶岗实习中的各种资源、条件和要求,从中寻找出五方,尤其是三个直接利益关系方的利益共同点。利益关系方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和各利益关系方利益的平衡是顶岗实习策划的核心要求要求,相互妥协保证顶岗实习得以完成,即“完成了的顶岗实习才是好的顶岗实习”。

从笔者的实践看,比较完整的顶岗实习方案应当包括(1)实习目标;(2)实习时间;(3)实习管理机构和指导教师;(4)实习企业与实习学生分配;(5)实习内容;(6)实习筹备;(7)实习总结与评价等7个部分。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搜集、整理和分析信息;(2)确定实习企业和分配实习学生人数;(3)确定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和实习时间安排;(4)按实习企业分配实习学生;(5)成立实习管理机构,确定实习指导教师;(6)准备实习资料与物质清单,安排实习动员;(7)安排实习总结与评价。这7个步骤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每一个步骤进行都要瞻前顾后,兼顾前后的其他步骤。

3.1 搜集、整理和分析信息

顶岗实习策划涉及的信息分为三个来源和三个层次,三个来源分别是政府及社会、企业和学校,三个层次分别是宏观的政策法规与社会舆论、中观的企业评价与学校规章制度、微观的企业实习生需求与学校教学安排、实习生信息。顶岗实习信息搜集、整理与分析的重点在微观信息。

3.2 确定实习企业和分配实习学生人数

根据对顶岗实习信息的分析,尤其是企业的资质、信用和在历年顶岗实习中的表现,当年顶岗实习中需要实习生人数和实习内容选择实习企业,分配各企业的实习生人数。

3.3 确定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和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目标和实习内容的确定,首先要考虑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内容,以典型工作任务分析为依据,也要考虑企业对实习生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的安排。实习时间要兼顾企业的生产需要和学校的课程安排以及学生培养管理、学生参加社会考试的需要。

3.4 按实习企业分配实习学生

根据企业需求和实习学生的各种信息,以及顶岗实习指导和管理的需要,列出各企业的实习学生名单,与实习企业和学生沟通并确定名单。

3.5 成立实习管理机构,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学校成立本次顶岗实习管理机构,由系或学院(高职)、学校(中职)主管领导、学生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组成。各企业成立管理机构,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人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车间(基地)负责人组成。企业制定实习方案,指定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并分配所指导的学生。

3.6 准备实习资料与物质清单,安排实习动员

准备学生实习指导手册、实习教材、实习日(周)记、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实习协议等实习资料。根据顶岗实习信息分析结果,准备实习动员报告、实习安排、实习安全教育资料,安排实习动员活动的时间和内容。

3.7 安排实习总结与评价

顶岗实习的总结评价分三个部分,学生总结评价、企业总结评价和学校总结评价。学生撰写个人实习总结报告,与顶岗实习鉴定表(含实习内容、企业鉴定和学校鉴定)、实习日(周)记、实习手册一起,评定实习成绩。企业撰写实习总结,评价实习活动和实习指导教师。学校撰写实习总结,评价实习活动、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企业。评价采用资料评价、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分别以审阅实习过程和结果资料和征求实习学生意见、企业兼职指导教师意见、学校指导教师意见来评价。

4 结束语

在我国职业教育的顶岗实习中,学生(及家庭)、企业、学校、政府和社会构成了完整的利益关系。在现阶段的三个直接利益关系方中,学校是主要责任承担者,也是主要利益获得者,也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和社会批评的主要承受者,态度积极但承担超出自身能力的责任。企业获得的利益较少,严重影响企业的积极性,导致企业在直接利益关系方中的强势地位,部分不法企业侵害学生的权益。学生是顶岗实习的主要受益者,但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责任和权力分配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一方面学生受到家庭和社会舆论的片面保护,另一方面如果学校保护不力也可能受到企业的侵权。政府及其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一方面以行政命令积极推行顶岗实习,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和法规的不健全很难平衡直接利益关系方的利益,保证顶岗实习的健康发展。社会尤其是社会舆论一方面倡导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学生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另一方面在顶岗实习发生问题后片面批评学校,完全不顾学校在顶岗实习中既要保证顶岗实习的实现,必须与企业妥协,又要维护学生的利益的两难地位。要保证顶岗实习的健康发展,使得利益关系方的利益最大化且相互平衡,通过政策法规将利益做大并平衡各方利益,尤其是增大企业利益,增强企业积极性是关键。

[1] 张文方,卞新民.农业政策与法规[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1-11.

[2] 张雁平,成军.高职学生顶岗实习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15):10-11.

[3] 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118-120.

[4] 甄精莲,贾瑞晨.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2016,01(05):113.

G717

:A

DOI 10.3969/j.issn.1672-6375.2016.12.023

2016-10-20

杨平科(1964-),男,汉族,大学本科,副教授,主要从事植物保护与高职教育研究工作。

猜你喜欢

顶岗利益学校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
学校推介
从建构主义下分析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必要性
基于现代学徒制下高职学校顶岗实习的安排与策划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现代学徒制管理模式及其顶岗实习环节
利益链与新垄断
顶岗实习、毕业设计与就业一体化的探索与实践
I’m not going back to school!我不回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