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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达纳喇氏族史话

2016-12-01那履弘

满族文学 2016年2期
关键词:都督哈达部落

那履弘

引子

哈达纳喇氏是满族中的名门望族,世传为满族八大姓之一。约自明嘉靖初年始(1522),哈达纳喇氏渐为强大,到了明万历初年前后(1573),哈达部主万称汗,建立了哈达国。哈达国盛极一时,哈达纳喇氏成为名震当世的女真族第一姓氏。日月轮回、斗转星移,万历中期,哈达国渐渐衰亡,二十七年九月(1598),哈达部被建州部所灭,哈达纳喇氏随之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翻开尘封的历史书卷,我们看到四百多年前,关东大地上燃起的战火硝烟。在这一段时间中,以哈达纳喇氏为首的海西女真与爱新觉罗氏为首的建州女真的争斗,构成了满族统一的历史主线。要解决历史中遗留的疑问,必须重新回到弥漫的硝烟中,逐一换位历史人物,体验他们的真诚与虚假、信心与无奈,感知他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对于生活的热爱,追寻他们的亲仇的起因、征战的台前与幕后,以及种种人性的追求。

围绕哈达纳喇氏、叶赫纳喇氏和爱新觉罗氏三个家族的一系列真实的故事,将这段历史的页面一一呈现,许多家族问题,例如哈达纳喇氏的世次关系在不断披露的资料中得以考究和证实。结合家族的世代传说,也为这段历史作出相应的诠释和补正。

第一章哈达纳喇氏由来

哈达纳喇是由乌喇纳喇分支出来的。哈达纳喇氏这样说,乌喇纳喇氏也这样说。

始祖创扈伦

“乌喇本国名,初名扈伦,其始祖纳齐布禄独处辉发乌喇两界之启而撒河源,有闻其墨尔根名。自虎森雅拉库河来访者,纳齐布禄留之为弟,名之日德业库。居无几,德业库别去,说其传声誉。蒙古可汗闻之,令兵百人往访,欲迎归以女妻之,袭之户口产畜。纳齐布禄诓云,偕父母同住,遂登高峰不下。蒙古衣甲趋上,纳齐布禄射之,矢无虚发,兵不能上。问其姓,随口应之日纳喇氏,遂相传为纳喇氏云。蒙古兵退,避居乌喇河滨。乌喇居人讶上流有羽毛逐流而下,使二十人往观焉。纳齐布禄赠以所猎获禽兽皮肉、羽毛。二十人归,白其众。众迎归,奉为部主。纳齐布禄纳一女子,生商坚多而和其(注:二世祖)。后复还故处,不知所终。商坚多而和其继为乌喇部主。商坚多而和其卒,子嘉穆喀硕朱古(注:三世祖,明译为加木哈。嘉穆喀是名字,硕朱古意为狩猎之王)继。嘉穆喀硕朱古卒,子都尔希(注:四世祖,明译为都里吉)继。都尔希卒,子古对朱颜继。古对朱颜卒,子太蘭继。太蘭卒,子布颜(注:七世祖)继。尽服乌喇诸部,筑城於乌喇河岸洪尼地方,自称乌喇贝勒。布颜卒,子步干继。步干卒,子满泰继。太祖高皇帝纳其女为大妃。满泰卒,弟布占泰继。以公主降焉。(注:布占泰继贝勒后,将兄满泰之女嫁给努尔哈赤为大妃,同时娶努尔哈赤女儿为妻。)嘉穆喀硕朱古第四子绥屯(注:四世祖)生克习纳都督,克习纳都督生辙辙木。辙辙木生万。万(七世)别为哈达部主。”

——以上引自《御制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以下简写为《通谱》)

据考,二世祖商坚多而和其在呼兰河流域筑城建立扈伦国,为国王。(注:商坚意为白色,代表金子,表示尊贵的意思。多而和其是名字,还音译为多拉胡其、多而胡其,多尔豁齐等)。

明王朝初期,战败的前元蒙古人又退回到他们所熟悉的草原,续写着后元历史。明朝的战略重点在南疆,一时无暇北顾,对西部、北部及东北部的广大地区没有实质上的有效控制与开发,甚至发生了第七位皇帝明英宗被俘的国耻事件。在关外东北,大大小小的女真族部落将明国与蒙古人隔开,明王朝希望女真族部落能成为抵御蒙古人的第一道屏障。为此,明王朝制定了对女真族既限制又扶持的“羁縻”战略,给予女真族部落一定的自治权利,放宽部分商业往来的限制,容许自卫武装存在。羁縻政策的实施形成了元、明以来女真族部落最宽松的初期发展环境。

明朝初年,居住于关外的各民族基本上均处于原始的家族式的部族形态。在这样的状态下,个人的能力易于得到显露与发挥,有几个身体健壮的兄弟就能雄踞一隅,再有几个家族就可以支起一个国。所以,扈伦国就以现在看起来笑话一般的方式随随便便地建立起来了,并很快发展成为有数万平方公里国土的部落国家。另外,别只看到国王当的容易,要知道在战场上,部落国王必须冲在前面,生还的可能性要小于前排士兵。国王有危险,要当须谨慎。

明廷也殚思竭虑在关外站稳脚跟,他们也看上了一年收获就可以为数年用度的富庶的黑土地。然而没有明确的移民政策和措施,没有摆正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仅仅靠几个兵营维系占领是难以可持续发展的。明廷也曾试验以发配犯罪之人和军垦的方式建立半军事化的移民定居点,因为办事不坚决,政策不落实,百姓不认可,关外民族不欢迎,该试验很快就落得流产。

“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李纯,言辽东边卫利病四事:辽东军士往往携家属,潜从登州府运船越海道逃还原籍,而守把官军受私故纵。乞严加禁约。并边卫所军士逃亡者多,甚至一百卫所原设旗军一百十二人者,今止存一人。……”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正统三年(1438)

明廷的无奈状态,给予女真族部落以充分的发展空间,各部落抓住机遇,纷纷进京贡奉马匹、方物以换取明廷的敕书。《大明会典》卷一百二十五记载:“朝廷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计三百八十四卫、二十四所。有很多卫所属地过小已经无法在地图上圈出,或根本就没有进行标注定位。随着女真族部落的发展,一些弱小的部落被兼并;一些部落扩张很快,领地包含多个卫所。据传扈伦国顶峰时期,兼并数十部落,控制百余卫所。

明正统前期,顺宁王脱欢统一了蒙古东部地区,奉北元的后代脱脱不花为可汗。脱欢的儿子也先是实际掌权者,称为也先太师。正统十二年(1447),也先分兵劫掠关东,大部分女真部落被其征服,扈伦国濒临灭亡,第三世国王嘉穆喀被迫逃进深山,不久死于忧患。嘉穆喀子都尔希继扈伦国王,随后放弃扈伦国号,都尔希还称乌拉贝勒。明英宗复辟后,于天顺二年(1458),任命都尔希为兀者前卫都指挥同知。明宪宗成化二十年(1484),已经担任指挥同知二十五年的都尔希,被升为兀者前卫都督佥事。其次子库森商古(注:明史中音译为尚古)接任指挥同知,又任呕罕河卫都督。endprint

正德初年(1506),库森商古因仇隙进攻忽鲁爱卫,反而被忽鲁爱卫的都督苦出纳射杀。不久,势单力薄的苦出纳担心遭到报复,遂投明国,明廷曾经打算杀掉苦出纳,将其交给库森商古后人以泄愤,为官员谏止。后来苦出纳被安置在两广地域,这种安置使得许多想投往明国的人止步不前。库森商古之后,其弟古对朱颜继任兀者前卫都督。古对朱颜的叔叔扎尔喜与其子倭漠果岱,带领部分族人向南发展,正德年间已进入辽河上游。

早在成化年间,嘉穆喀第三子苏和德(注:明史中音译为速黑忒)被任命为塔山左卫都督,其弟绥屯随任帮衬,当地人亦称之为都督。约弘治五年,速黑忒都督在与毗邻蒙古部落的战争中阵亡,其侄克习纳(绥屯之子)代领塔山左卫都督,后被明廷正式追任。

都督霸业初

克习纳(?-1534,又音译为:科什讷、科什纳),纳齐布禄之元孙,哈达纳喇氏中兴之主。塔山卫始制明初,地处松花江大屈折处,土地平坦肥沃,人口发展很快,克习纳为都督之初,即已析为塔山左卫,或称塔山前卫左都督。

通常,明廷会颁发建立卫所的书面文件和卫所官员的委任状——关防敕书。由于当时没有勘验真伪的技术措施,冒名顶替、虚报夸大的情形普遍存在,有的仅仅几户人家的部落也有人得到都督佥事的任命。(注:佥事qiu nsh l,副职之意,随正职不同而级别各异。)就明朝官职而言,都督、佥事为官级别都不小,属于朝廷要员或封疆大吏。但是封赠给边外民族的都督实质上就是“齐天大圣”,听起来名声吓人,没有具体岗位、没有部下、没有俸禄,到头来大圣还是猴。

克习纳都督在位多年,民生求实、行绩斐然,所部综合实力为群雄之翘首。对保证明朝与关外部落的贸易畅通,抑制北方各部落相互攻杀起到关键作用,对女真族的发展贡献卓越。人们怀念克习纳和他为都督的业绩,遂将“克习纳”与“都督”之名合为一体。在女真族姓名中经常伴有官名、身份等称呼,外族人皆以为名。就连《哈达纳喇氏宗谱》中也记名为克习纳都督。

首次出现在明代文献中的文字记载为:塔山前等卫女直指挥速黑忒等各来贡,赐宴并彩叚衣服等物有差。(注:有差意为不等。)

——《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三,弘治十五年(1502)。

正德末年,“塔山前卫女直都督佥事速黑忒进小熊一只,鸿胪寺奏,异物非年例。上特纳之。”

速黑忒系克习纳的伯父苏和德。在明弘治前期,苏和德曾经到北京进贡,明孝宗任命他为塔山前卫都督,设宴款待并赏以锦缎等,并核发敕书一道,由此留迹明史。在明史资料中,经常在音译外族的族称和姓名时有意丑化,例如“夜黑”即叶赫,“歹商”即岱善,“逞家奴”即清佳努,“吾儿胡达”即吴尔瑚达,本来已经汉化的名字苏和德又被音译为“速黑忒”。丑化的名字给汉族人民以误导,他们误以为关外民族极其不开化、野蛮、是吃人生番,是不能接近的异族另类。实质上,扩大民族间的差异,制造民族感情的裂痕对其统治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好处,妖魔化外族、丑化他人不能带来美化自己的效果。

克习纳承袭伯父苏和德的封位,并继续使用其敕书,没有办理更名手续,一直使用到最后,因此明史中从弘治后期开始,提及的海西都督速黑忒均为克习纳。这样的事情在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的明廷屡见不鲜。“卫”是明代建立的军管政体,大致相当于现代的独立团辖地,都督是卫的军事长官,佥事原属文职系列,都督佥事有军政一体的涵义。封给各少数民族的都督实际上为虚职,仅仅是职称而已。到了明后期,都督佥事已经漫天飞,一个卫可能存在多个都督佥事,互不统领,甚至互不知悉存在。

克习纳给明国皇帝进贡了一只小熊真是非常聪明,明正德皇帝朱厚照很爱玩,尤其喜欢聪明的动物,有饲养猴、狗的历史。正德皇帝让猴子骑在狗身上绕圈跑,就像现代马戏表演,后宫佳丽们笑作一团,前仰后合,这件事情明史上有记略。小熊憨态可掬、又笨拙又聪明,人见人爱。当时朱厚照已经三十岁了,宠物升级为小熊恰逢其时也。一只小熊对于克习纳来说信手拈来花费无几,只要找一个猎手在树林里蹲守几天就够了,但是对于正德皇帝确是稀罕之物。小熊进京需要建造熊舍,需要准备食物,需要组织后宫佳丽参观,以后还需要给小熊找个熊伴侣等等。这需要许多人为之忙碌,忙碌的人越多轰动效应就越大,皇帝喜欢上小熊,就会想到进贡小熊的人。唯一的担心就是怕皇帝被调皮的小熊挠了。送小礼需要讲艺术,送大礼需要拼实力。

正德皇帝以前还真的养过虎、豹子等猛兽。《国史实录》有载:“西苑豹房畜文豹一只,役勇士二百四十人,岁廪二千八百余石(注:廪,米仓,也泛指米。),又占地十顷,岁租七百金,此皆内臣侵牟影射之资。”正德皇帝玩儿的来劲了,罢朝数日,朝臣无可奈何。朱厚照是历史上最爱动物的皇帝,他不能离开精彩的动物世界,可惜小熊仅仅陪伴皇帝三个月,朱厚照驾崩。

松花江上游的弗提卫都督亦把哈是个倒霉蛋儿,他看到克习纳的小熊简直就是幸运大使,给塔山左卫带来风光一片,就邯郸学步给皇帝送上一只活泼机灵的小豹子。没有等到小豹子到达京城,正德皇帝朱厚照已经驾崩,十四岁的朱厚熄继位,即嘉靖皇帝。

迟到的小豹子刚刚进了京城,大臣们立刻炸开了锅,他们看到的不是可爱的猫科动物,而是瘟神来临。他们担心小皇帝朱厚熄和前朝堂兄朱厚照一样癖爱动物、荒废朝政。谏官们奔走呼号:玩物丧志啊!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今天收下小豹子,紧接着就会有人贡老虎、贡狐狸,贡大象、贡蝈蝈,说不定白脸狼、美女蛇都会塞给皇上,明天皇宫就变成了动物大家庭啊。

嘉靖皇帝年龄尚小,遇事不敢自作主张。小皇帝听大臣们言之凿凿,知道事态很严重,也不敢贸然收下心爱的小豹子,他即刻召见亦把哈教训一番,退回宠物小豹子,并着有司约谈验放亦把哈进京的官员多人,辽东都指挥甯宝等违例滥放,夺俸一月。

克习纳都督非常注意管束部下,尽量修好与明廷的关系,被列为“属夷”,在明廷派送敕书时受到格外的照顾。稳定下来的塔山左卫渐而强盛。endprint

又,“女直通事王臣言,海西女直夷人阳顺阴逆,贡使方出,寇骑即至。……一海西都督速黑忒虽号强雄颇畏法度,彼处头目亦皆慑伏。”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十二,嘉靖元年(1522)。

“女直通事”是明国女真族事务专员,王臣专员认为海西克习纳都督虽然强悍,但是懂得法律、遵守制度,其部下也好管理。

何以强雄著?阎王殿里还。一支历经出生入死的队伍才能有强大的战斗力。从历史上看,一些女真族部落是在压制和迫害下顽强的活下来的,方方面面都显示出很强的生存能力。也许下面所述的一个女真族的特色食品就能管中窥豹。

鞑子粥味野

“鞑子”泛指满、蒙两系各族,在某些特定场合专称满族。“鞑子粥”是满、蒙两族军事体制下的一种特殊的野炊制作。在行军作战或举族迁徙的途中,由于谷物稀缺以及战马受伤、阵亡等种种原因,军民会将马肉和谷物制成鞑子粥。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一群受伤的兵士和他们的眷属围靠在荒凉的山丘旁,活着的和死去的相互枕籍。他们围绕的空地中间,几根粗壮一些的树干捆绑出一个木架——这就是野炊的灶台;受伤的朝夕与共的战马已经被砍下头颅,往日里战士时常爱抚的马皮已经被剥下,马的四个蹄子用绳索绑紧,绳索将马皮四向拉开,并系在木架上——这就是他们的锅。向下隆起的马皮上盛载着战刀剁碎的马肉、杂粮、野菜和微红色的水。马皮下面,横竖交叉的干柴在哔哔啵啵的燃烧着,黑烟盘旋着慢慢升起。

马皮的边缘在热火的熏烤下吱吱冒油,中间的混合物已经冒出气泡。伤痕累累的人们双眼充满了血丝,砍下的马头也圆睁着眼睛,他们焦急地共同注视着肉粥的变化。也许在敌人赶到之前能吃上救命的一口粥,将带来今后生的机会,也许这就是诀别人世的最后的晚餐,悲壮场面难以言表。

这才是真正的“鞑子粥”,满、蒙族人爱马如命,与马相伴一生,将战马比作兄弟不足为过,这种作法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清代中晚期,随着国内冷兵器战争渐渐远去,血腥的野炊也渐渐为人们忘记,只有一些怀旧的满、蒙宗族将鞑子粥作为历史教材演示给后代。即使怀着再多的敬意,鞑子粥的味道也实在难以恭维,宗族里的推崇者也将亲自品尝变成说教。历史的本来面目渐渐地模糊,不再使用马皮做锅,精细的猪肉代替了马肉,精选的大米、调味的作料让失真的鞑子粥成为一道美食。军刀撮挑争而食之,变为举箸让客彬彬有礼。鞑子粥含热量高,适合隆冬食用,与汉民族的“腊八粥”颇为相似。像文化一样,鞑子粥为腊八粥同化,仅仅留下含混的名字。真正的鞑子粥渐渐为人们忘记,它所散发的那种野性,那种苍凉、凶悍的味道再也难以回味了。

万象话敕书

很多事件都与敕书关联,敕书是什么?简单来说敕书是朝廷发出的文书,就像现在的红头文件。朝廷发出的敕书,不一定有底案。新皇帝登基,有司要立即公布哪些文书要留底备案,起码要指出哪些规定与前朝有异。敕书有固定的格式与内容,不能轻易改革,即使皇帝要擅改,大臣也会上表阻拦。这样的事明朝正德年间就发生过。

“大学士杨廷和等言:各处设立镇守、巡抚等官各有职任载在敕书,先后相承遵奉惟谨,未尝辄改一字,盖朝廷既恪守祖宗之法,彼领敕之臣自不得不恪守朝廷之法。孰敢轻易陈请以干国宪,今早司礼监官传谕圣意,欲令臣等将延绥、山西、宁夏、甘肃、陕西、辽东、蓟州各总兵、巡抚官职任俱增入各镇守太监敕内,缘镇守巡抚虽口有地方之责,而城池兵马钱粮狱讼各有所司职掌,责任彼此不同,此系定制。令一旦无故轻易变更,他日律以祖宗之法,孰任其咎?臣等不敢曲为河顺,惟圣明鉴纳。”

——《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五,正德十四年六月癸亥

明朝太监滥政为各朝之最,不单在皇帝身旁行蛊惑、进谗言等,还要将手伸向各省。正德年间,太监节制行省已成事实,但是尚未将其写入敕书之中,也就是尚未制度化。一些太监多次奏请载入敕书,正德皇帝同意了。一些正直的官员上表提出非议,敕书的撰写者也提出告老还乡,反对力量也很强大。在沸沸扬扬的争论后,太监节制行省的动议最终没能写入敕书。

敕书上注明的相关条款也是官员年度考核以及任期考核的依据,但是明朝官员们执行得拖拖拉拉,甚至干脆抛之脑后。更有甚者,一些文武官连敕书都懒得去领。

“礼部题年终类缴敕谕,上是之。近来各文武官有不领敕书竞自赴任者,好生玩忽。该部科将不曾领去及遗漏不缴的,通指名查参。”

——《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五,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二月癸亥,

敕书写哪方面的事情,就是哪方面的敕书,因此很难对敕书进行功能分类。下面列举一些例子:

相当于委任状。职务、职权、职责、薪俸等均附在其上。谁是你的领导,你的部下有哪些,记载的清清楚楚。中途敕书权限有变更,要交回原敕书申领新的。边防敕书盖属此类。

奖赏证明。奖谕敕书。旌表某某为节妇、烈女。赐某某为××爵位,奖赏方法、数量等。

豁免证书。可以写上抵死刑×次,抵罚银××两等。也可以写上“劳绩卓著,非罪大恶极者须先行上报有司”等。某些地方相当于现代人大代表的特权。

许可证。注明可以开发、经营的项目,限定的地点,以及规模数量限制。开矿、冶铁、铸币、市场经营许可,盐运许可等,有些像现代的营业执照。

进贡证书。也叫“贡敕”,进贡物品有多种,珍珠、裘皮、药材等等。贡敕往往限定数量,价格亦有定例。例如进贡马××匹等。有的贡敕仅限贡马一匹,是面值最小的。明廷每年接收贡马几万匹,经济补贴达数万乃至数十万两白银。这种敕书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是各部落争夺的重点。敕书的单位是“道”,贡敕证书的单位也是“道”,但是××道贡敕往往指的是贡马的数量。例如,哈达部主王中夺叶赫贡敕七百道,可能是贡马的数量,否则七百张敕书该用点钞机了。

敕书可以座名专属于某人,也可以不座名为多人通用。敕书可以继承,拥有敕书的数量象征着部落的实力。实际上专属某人、某部落的敕书也难以验明持有人的身份,经常被他人冒用,这种情形明廷也知道并默许。女真族统一过程中,围绕着敕书有许多引发各种情感的故事。endprint

缉盗杀猛克

当时,虽然明国疆界远在千里或几千里之外,但是开原却是边军的北方前沿城堡,在实际控制区之外的百万平方公里疆土上,实际统治者为女真、蒙、锡伯、朝鲜等多个民族。克习纳的都城驻足在塔山前卫,位于开原城北,两城虽远,两地交边。自明代起,这里就是边关贸易集散地,也是汉与女真、蒙的军事和文化的缓冲区,因此与明廷保持良好的关系是生存第一要务。但是,面对凌驾于各个部落之上的天朝,单靠送只小熊玩玩是不够的,仅靠“畏法度、慑伏”也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必须为明廷做点实事。

“女直左都督速黑忒自称有杀猛克功,乞蟒衣、玉带、金带、大帽等物。诏赐狮子彩帛一袭、(注:一袭既为一套、一身的意思。)金带、大帽各一。猛克者开原城外山贼也,常邀(注:邀,意为拦截)各夷归路夺其赏,速黑忒杀之。速黑忒居松花江,距开原四百余里。为迤(注:逶迤)北江上,诸夷入贡必由之路。人马强盛,诸部畏之。”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三,嘉靖十年(1531)。

猛克原来是乌拉部家将,桀骜不驯被乌拉部逐出,成为山贼。山贼并不是踞山修寨、明火执仗的匪徒,而是平时为民,一时为贼的特殊群体,不深入其中很难将其分离出来。当时许多部落也偶尔有打劫商队、洗掠住户等不良行为。如果进入明国控制区作案,就称之为“盗边”或“犯边”,而缉拿作案贼人、维护边境治安则称之为“捍边”或“卫边”。

猛克打劫的单一指向性过强,造成了就是和明国过不去的印象,明廷对其深为恼怒。部落到北京城进贡,明廷要给贡品市值和赏金,猛克专找这些人下手,不然一般路过的人也没什么好抢的。打劫的最佳地点是在明国边境地带,过于深入明国不利于撤离。离开明国边境太远也不行,物色的目标可能已经被其他强盗打劫过了。另外,打劫的地点经常是进贡者的必经之路,这样可以避免歧路亡羊,伏击才不易落空。盗边事件发生,明国当然最怀疑毗连的部落,起码要得到本地部落的解释或提供线索。这些条件克习纳都督的塔山左卫都存在,因此捍边也是他唯一的选择。

猛克数次劫掠进贡人员留下了过多的线索,他的团伙成员、窝藏赃物地点、行动路线都有暴露。猛克中了克习纳的埋伏,被活捉斩首。猛克是山贼中的骁勇者,他被剿灭对小股山贼以及偶尔尝尝鲜的不安分部落,是极大的震慑,犯罪成本提高,小贼自消自灭。北部贡路安全畅通,边境治安得到改善。路过的进贡人员批次增加,对塔山左卫也是一笔收入,就像现代的第三产业。

祸兮福所伏

毗邻贸易特区有助于发展商业、积累财富盘活经济,但是从军事上却处于没有后方的、容易被夹攻的不利局面。西部朝廷切峻于前,东部强邻灸视于背。“诸部畏之”不仅仅能带来飘飘然的惬意,也必然伴生着嫉妒与仇恨。很快,一场突如其来的政变祸起萧墙。

当权势和财产可以承袭时,争夺的欲火往往会蒸发掉亲人情谊。在汉族的风俗里,长子的优先继承权是毋庸置疑的维稳策略,体现在方方面面的行为中。然而,在游牧民族的家庭继承中,长子失去了该项特权,他们有论功行赏的习俗,甚至是认可更符合生活实际的“幼子守家”。一个家庭的几个子女,随着陆续长大随着成立新的家,长辈为他准备了一些生活用品也就算提前分到了家产,到了幼子长大的时候,父母也老了,需要子女照顾了,幼子继承了剩余的财产,担当下给父母养老的责任,这就是幼子守家。东北人对最小的儿子称为“老儿子”包含了幼子守家的含义。通常幼子守家适合家庭继承,而宗族问题还是以长子继承为主。

人人可以继承,人人均须努力,一个游牧民族,随处可以发现流动的特色。一个游牧民族的家庭需要兄弟相帮携手共进,权力不会过度集中,因此,继承权的争夺不能对家庭造成过大的伤害。可是当兄弟们争夺的是一个诱惑力超强的继承时,原始的理念露出了薄弱的弊端,争夺变得异常血腥,甚至死亡的威胁也无法冷却充满欲望的心。

嘉靖十三年(1534),克习纳都督为族人巴代达尔汉所害。克习纳长子辙辙木同日遇难,长孙万奔习北部(注:锡伯部)相近之绥哈城居住。次子旺济外阑奔哈达城,为哈达部主。

哈达纳喇家族中,巴代达尔汉是第四世长门长子。巴代是名字,而“达尔汉”就是长门长子的意思,有时汉译为“继承者”。巴代达尔汉是克习纳的堂叔,他更喜欢对自己有利的汉族的继承理念。他曾经以多种方式阴谋夺权,有了叶赫部等外部势力的假意相助,最终选择了不需要继承依据的谋杀。然而他并没有得到期望中的利益,无法获得明廷的认可和敕书,就连家族之外的旧友也因恐惧谋杀者的恶名与之割席。一年以后,乌拉贝勒古对朱颜率军攻城,巴代达尔汉内外交困,城破之际自杀身亡。巴代达尔汉被抛尸荒野,名字被逐出宗谱。传说,巴代达尔汉临死前,还念念不忘长门长子应当有更大的继承权,自己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因此诅咒以后的长门长子,纳喇氏遂有不利于长门长子之说。古对朱颜随之占据了塔山左卫,改都督之名称为乌拉国王。

古对朱颜没有考虑克习纳后代的继承与安排,这个微妙的问题一直影响着两个部落的关系。从古对朱颜的角度考虑,克习纳继承了伯父的职位,而自己与克习纳处于相同的位置,再说城寨是自己攻打下来的,因此也没有什么失礼的地方,就是堂兄克习纳再世也不会介意。

从克习纳的后人看,克习纳的伯父苏和德看中了克习纳的才能,将自己的职位相授,甚至没有传给自己的儿子巴尔托都督,古对朱颜根本就排不上号。克习纳丢失了东西,被别人强占了,而自幼相伴的股肱兄弟古对朱颜抢回来以后据为己私,不够仗义。更何况古对朱颜领地广阔,多一城如多一趾,而克习纳都督后人基业丧失,少一地如少全身。

扈伦四部中,相对于其它三部,乌拉部地域最北、山多水少农业环境较差,向西南迁徙是这个部落的最终解决方案。古对朱颜向西南迁徙的路线被同宗挡住了,他也只能顺其自然,坐等良机。巴代达尔汉以长辈身份叛乱谋逆、杀害族侄罪行昭著,给了古对朱颜一个西征的理由,他秘密集结军力发动突然袭击,一举攻陷塔山左卫,实现了多年的夙愿,至此乌拉部得以牧马於松江平原。endprint

在以后岁月中,两个有共同祖先的部落,极少有共同行动。哈达氏、乌拉氏兄弟,一直素面往来,虽非怒目、亦无欢颜。其结果就像所说的“蝴蝶效应”一样,这一个小疙瘩使纳喇氏失掉了许多机会。

克习纳有五子,长子辙辙木,以下顺次为彻科、尚乌禄、旺济外阑、汪砮。辙辙木一生闲散,只有万一子,再后来子孙虽盛,宗室却不绝如线。次子彻科无嗣。而尚乌禄、旺济外阑、汪砮三个支脉人丁兴旺,皆事出有因。

第二章哈达部主王中

《明实录》中的王中,即克习纳都督的第四子旺济外阑。(?-1554,也音译为王住外郎,旺济(王住)是名字,而外阑亦即外郎,是职位称呼。)在克习纳被害时,旺济外阑带领部分族人逃出塔山左卫向南迁徙。

北方民族为了取得更好的生活环境,一直谋求迁徙到更适合农作物生长的、温暖的地方。在嘉靖前期,乌拉部的中心处于松江平原。克习纳族弟倭漠果岱带领族人活跃在乌拉部南端,已经进入辽河上游,只是控制比较松散。这个时候,倭谟果岱贝勒刚刚病故,他只有一个儿子且早年病故,唯一的孙子图鲁伦厌恶家族间的争夺,故带领家人远走他乡,并改姓为伊拉里氏。乌拉部南端很不安定,处于群龙无首的局面,这时候旺济外阑恰巧赶到。

王中建哈达

旺济外阑带领族人定居在小清河畔,称之为哈达城。严格说,哈达城仍属于明军与部落之间的缓冲区,同时,哈达城周边明军控制地区也是经常被部落盗边的地方,治安状况极为不良。明廷需要有一个顺从的部落驻扎在这里,这样更增强了缓冲区的作用,也改善了治安环境。旺济外阑在哈达城站住脚之后,凭着先父克习纳与明国的良好关系,抢先在明廷注册成功,成为了哈达部主。明廷称旺济外阑为王中,也是他们一直寻找的、相对理想的“属夷”。

旺济外阑为何称为王中?在解释万(注:万是旺济外阑的侄子,后称汗)称为王台时,《清史稿》说:“明於东边酋长称汗者,皆译为‘王某,若以王为姓,万亦其例也。”可是旺济外阑称为王中在前,且未称王,不在其例也。实际上,旺济外阑名字亦叫旺住,“王中”和“旺住”谐音,因此明国官员在称呼旺济外阑时仿汉俗称为“王”姓,名“中”亦有所出。

王中是哈达部的实际创建者,古人有大建树者往往功推祖上,因此后辈将王中的伯祖父苏和德与祖父绥屯并称哈达二祖,哈达派正式从乌拉纳喇氏中分离出来成为哈达纳喇氏。在此同时叶赫部和辉发部也相继建立。这样,四个较大的部落哈达部、乌拉部、叶赫部和辉发部控制了原扈伦国的领域,由此称为“扈伦四部”。这片地区元朝称之为海西,因此扈伦四部为海西女真之主要部分。

扈伦四部的姓氏音译中都有“纳喇”音,使人以为四部有特别的关系,实际上四部之间没有更多的联系,仅仅是乌拉纳喇氏与哈达纳喇氏同宗而已。

冒贡前科有

王中上任初期,也曾因为“侵匿托管证书,冒名顶替领赏”被明廷列入黑名单。《明世宗肃皇帝实录》有相关笔录,非只一处。“……先是辽东抚按官言,中先年冒贡害人(注:“中”指的是王中,以下均同。事情发生在1540年),朝命绝其入贡,近中侦报虏情有功,乞许其入贡,仍加升赏以示激劝,诏升中都督佥事。令约束部落入贡,并谕以旧罪朝廷业已置之,宜益修忠顺以图报劾。”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六,嘉靖二十二年(1543)七月

以前,王中的朋友兀允住将把秃郎中杀害,夺其敕书三十五道。后来,把秃郎中的族人把大兴兵报仇,兀允住临战前将敕书寄存在了王中手中代为保管,交手中兀允住被杀,敕书下落石沉大海。把大也是王中之友,他没有怀疑王中能在这里做什么手脚。王中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派部下去贡马冒领赏赐。

本来,冒名领赏是非常容易蒙混过关的事,可是那一年明廷发放赏赐时突然改用了“唱名”领赏的方式。王中派去领赏的人额克捏没有应变能力,在唱名到把秃郎中部下哈塔时,额克捏在众目睽睽之下仍旧去冒哈塔之名领赏。当即就有一个名叫额真哥的人举报“此人乃王中之额克捏,非把秃郎中之哈塔”。额真哥是朵林卫都指挥,非常热衷於贡马,差不多年年必到,因此他对各部落的情形比较熟悉。涉事双方额真哥、额克捏俱被扣留,经明官方验证,额真哥举报有实获得奖赏,王中的贡马所得上缴,分文不给。原敕书均给还把秃郎中的族人把大,并升把大为千户。

得知真情以后,把大仍然以友情为重,未究王中薄情重利之失,其家族多年以后仍为哈达部牢固盟友。在这个冒敕事件中,许多明官员被牵连,均遭到罚半年俸禄的处理。兀允住是个歹徒,连年以来以开黑店作掩护劫掠敕书多次,是明廷“悬赏格,以购其首”的通缉犯。王中交友不慎,受到连累也是很正常的。

从这个事件中可以看到明廷对边外民族的态度和管理方式:化外之人呀,真拿你们没办法,你们内部相互杀呀砍呀朝廷看不见,都不管,那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是冒贡不行,涉及到朝廷了,要追究冒名顶替罪了。不过,害人性命无需追究,冒贡的罪行也不算严重,一两次侦报虏情有功就可以将功折罪,准其入贡,仍加升赏。

王中侦报虏情有功,又是什么情况呢?蒙古朵颜部打算掠夺开原城,被王中得知,于是“预行专报”于明国。果然朵颜兵马中了明国埋伏,被斩虏首四百余级败还。“预行专报”是根据预先指派,搜集定向情报。这是一个大事件,足以抵消“先年冒贡害人”之罪。明廷决定,王中先赏银三十两、彩缎二袭,查所应升职名以闻。

明廷的这种姿态,已经把关外民族划为“藩镇”,脱离正常的法制和管理,对国家统一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民族融和与民族团结属于不同层次,民族融和是多民族国家的长治久安之道。

捍边回味甜

经过一番波折,王中认识到偷鸡摸狗的发展方法行不通,必须正规经营才行。有了前一段的原始积累,哈达部实力已经有所增强,使用老爸的老招子了:维护明国与女真、蒙部落之间的关系,捍边缉盗维护马市交易,从中获取利益。以前,克习纳都督依靠控制通往贡市的走廊而受益,如今王中则控制了贡市大厅,处于更加有利的地理位置。用个更形象的比喻,原来克习纳都督抱住了贡市的腰,现在王中勒住了贡市的脖子。endprint

开原城外有北方最大的马市始见明初,到了正统四年(1439),明国鉴于每年进京进贡的人过多,给关内沿途城乡造成很大负担,因此将辽东开原作为北部部落进贡代理之地,北部部落进贡、领赏均可在开原具结。虽然后来这个动议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完全落实,但是足以推动开原马市的发育成长。开原马市的南北两个交易区都与哈达部毗邻。马市未开时,各部落大多数的贡马、市马都要存养在哈达部,人员要住在哈达部居民的家里,哈达部从中收取有关费用,税金提成不菲。

明朝中后期,关外女真族人口增加很快,仅仅靠游牧已经无法生存,从游牧向定居转型的过程中,马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女真族人通过交易得到农产品、农业工具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从交易清单中可以看出,女真族部落主要需要粮食和耕作工具,例如,犁、铧、镰、锄和铁锅等铁制品。因此,马市交易也成为明廷控制女真族部落的杀手锏。属夷——归顺的安分的部落允许交易,而逆夷——不听话的部落则禁止交易,甚至关闭马市。

捍边如卫家,从维护本地治安出发,也是必须的治理措施。捍边就要建立快速反应的机动部队——骑兵,而且是常设的统一管理的部队。当时各个部落的武装组织基本属于“家族骑士团”和“保安队”的形式,与现代的民兵组织有些相似。而且家族干预性很强,遇到行动需要临时动员,反应迟缓、组织不够稳定,没有王中的部队那样常规化和职业化。

这样一来,王中也为许多部落所拥戴,但是他也动了一些部落的奶酪,一些强悍、肆意所为的部落不愿意身边多了一个警察,因此王中为这些部落所切齿。

“捍边”本意是保卫边境的意思,具体来说是维护边境治安。可是明廷的捍边之地与明国边界相距千里,捍边之“边”仅仅是明国内部少数民族渔猎区与汉民族农耕区居住区域的分界地。“边”亦称之为边墙,国中之墙将兄弟民族分隔开,还要派军队驻守,如临大敌。朝廷之上、史书之中屡出“捍边”一词,真是毫无进取之心,令子孙汗颜。

马市猫腻大

在相关的史书中常见“贡马”一词,“贡”——献东西给上级,古代臣下或属国把物品进献给帝王。贡是奉献,只做付出不图回报,那么为什么女真族部落还要争先恐后地向明廷奉献贡马呢?甚至像王中创业初年那样顶着风险冒贡呢?

实际上所谓“贡马”是一种特定的交易,类似于“国家采购”。明廷的一些敕书——贡敕就是国家采购商品经营资格证书。有的敕书明确写上每道敕书可贡马一匹,或多匹。现代社会中,使用商品的单位控制交易数量,而在明国收贡马的时候,手拿贡敕的卖方控制交易数量,我有贡敕你必须按照规定数量接受进贡。表面上敕书是无价证券,但是任何特权都是有价的。

马市上有两种交易,一种是按照敕书所规定数量限制的贡马,贡马是限量版,还有一种是自由买卖的马市交易“市马”。《明神宗显皇帝实录》有载:“北虏自市马外仍有贡马,市马每匹价止五七金,贡马每匹除钦赏外必十金。”这里的币制单位“金”是一两白银,五七金即白银五到七两,十金即十两白银。

马市的自由市场上,女真族人卖马只能得到贡马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左右的价值,不但贡马卖钱多,还能得到皇上的额外奖赏。由此可知各部落冒贡和争夺敕书的原因。明廷每年为之耗费许多银两,这些也是羁縻政策所付出的成本。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天朝威仪引八方来朝,纷纷纳贡方物以表忠心。但是从经济核算上看,收纳贡物是很不划算的,接待费用不菲,回贡物品价值更大,有时还要奖励和发放红包。

奖励的奖品是什么呢?开始时奖品是宣威四海的物品或钱币,稍后的奖品是实惠的绸缎、布匹等。奖品也是一大笔支出,明国渐渐给不起了,于是奖品改为衣服靴袜。再后来,奖品不上档次就不再列出奖品具体的名称了,用“奖赏如例”虚与遮掩,究竟是什么让你自己去猜。

有了敕书不但能将马匹卖上一个好价钱,还可以将赢弱的马混出去。明廷实施羁縻政策,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马匹过于赢弱,明国担心难以饲养或成活,就降低价格将其卖回。价格降低多少呢?明国官员打起了小算盘。饲养赢弱之马,也要耗费草料,赢弱之马卖出去的期间也就不消耗草料了。搭上这些草料钱将强壮的马再买回来,没有添银子,这样一来赢弱之马就变成强壮的马了。哎…有道理耶,好主意呀!

收购马匹是为了军旅使用,三折腾、两折腾,使用马的时间折腾丢了,没有了功能玩什么呢?是不是有点傻?然而更令人喷饭的结果是赢弱之马再一次混入贡马中,草料却不见了。当然,这个过程需要有一个明国的贪官配合才行。

天朝苦难言

哈达部组织过一个进贡团,团员一千一百多人。明廷担心治安出问题,担心这些人成为远征突击队,因此加派两千余人的接待团沿途陪同,以防歧路亡羊之虞。所路过的接待站已经碗筷不足,粮食罄尽,不得不动用军队送粮食救急。叶赫部主褚孔格也组织过七百五十二人的进贡团,明廷“宴赉(注:赉意为赐予)如例”。关外女真族部落每年入京进贡者洋洋数万人,他们非常愿意免费旅游,一睹上邦风采。当然旅游团内也隐藏着军事观察家,肩负着特殊的使命,有的借机走私禁物,也有打家劫舍的不法之徒借机“踩点”。

更有甚者,藏教密宗一个进贡团就有四千余人。

“乌斯藏辅教、阐教……各进贡凡四千一百七十余人、诏以人数踰额,如例减赏。并下四川巡按御史逮治都、布、按三司官违例验进之罪。”

——《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三,嘉靖十五年(1536)正月。

这样的事件屡屡发生,明廷不得不作出严格规定:每年十月至十二月为进贡时间,如无特殊情况,贡品在边境上交接即可,进京人数要严格限制,不可超过敕书上马匹的数量。不仅仅大的进贡团需要限制,接待几个人的小团也需要精打细算。“西海虏酋丙兔台吉等九名,贡马十匹,赏如例。先是贡八匹,永为定规。至是加进二匹,部议今次姑与给赏,以后不得过多,庶约誓一,而贡市可久。上是其言。”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二,万历六年(1578)。endprint

这段话说的是:清海湖旁的头领丙兔台吉等九人,进贡十匹马,按照规定给与奖赏。以前的定额是贡马八匹,并作为永久规定。现在增加两匹。经部里研究,这一次姑且给赏,以后不能超量。众多的约束一一遵守,贡市才能长久地办下去,皇上认为说得对。

大臣上书建议,纳贡后即奖即走,不得在京师逗留。将集中设宴改为分散设宴,避免人员聚集和混吃喝。改一年一贡为三年一贡(包括牛、驴等大牲畜),这些措施没有全部落实。

维护天朝形象付出巨大,回贡金额与日俱增明廷也难以承受。可是面子还要撑住,每年哪个部落没有按敕书进贡,还要责问其由,罚去几成贡品之值。一些狡猾的部落利用天朝好面子的心理,在进贡上大做文章。建州部努尔哈赤和叶赫部那林布禄为狡黠之最。努尔哈赤杀害了哈达部主孟格布禄——明国的龙虎将军,遭到明国切责。那时候建州部的实力还不足以同明国公开对抗,怎么办呢?老老实实低头认罪吧。

努尔哈赤说:“报告政府,我知道错了,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又说:“为了表示我的悔过之意,请求进贡双倍吧。”进贡双倍的惩罚多么诱人耶,叶赫部那林布禄听到了,赶紧站起来,连连举手,急的喊了出来:“俺们也犯错误啦,俺们也请求进贡双倍。”明国官员当然不会上当,兵部说的干脆:“扯蛋去吧!”文绉绉的原文说的是:“不异反扯”。

北关仇怨结

扈伦四部中,北关叶赫人最喜好争勇斗狠,后人也多存尚武之风。有人提出叶赫氏是蒙古土默特人的考据,但是哪个姓氏能证明自己的家族是纯粹的女真族人呢?叶赫部多率勇之人,可是也经常做些鸡鸣狗盗之事,毕竟抢了就跑的方法使获取变得快速和便利,冒充别的部落干坏事,还可以栽赃于敌人,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克习纳都督被害事件中,谁是巴代达尔汉的外援呢?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叶赫部长褚孔格。如果哈达氏势衰,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叶赫,叶赫会递升为老大。利益驱使是案情分析主要解析思路之一,但是再有道理的假设也还毕竟没有证实,疑人偷斧不能定案,谁也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巴代达尔汉自杀,没有给王中手刃杀父仇人的机会,也将外援唆使人的信息带入地下。不过,王中还是暗自咬定了叶赫部长褚孔格,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对方没有挑明,没有怒目相对,褚孔格无由自白,也不想引颈就戮,而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能参加对手的葬礼。表面上他们都是明廷任命的官员,不能以一己之私大动干戈,必须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和一击致胜的时机。天平还是有所倾斜的,显然王中的机会更大一些。

南北二关虎视眈眈磨刀相向,明廷早有所闻,部落间有内乱就可以分而治之。建州也暗自高兴,二虎相争两败俱伤是他们最想看到的场景,为此目的他们宁愿冒点风险、付出一些奉献。更巧的是导火索如期点燃,明国的边境接连发生抢劫事件。一盆污水劈头盖脸地泼向叶赫部长褚孔格,明廷命令王中出兵剿匪,兵伐叶赫。明国令王中剿匪是有些道理的,盗边发生在哈达部边境处,那么你就打扫干净吧,就像现在街面上的的卫生责任区。明军沿叶赫边境展开军队布阵弹压,为王中的部队提供侧翼保障。

嘉靖十九年(1540),王中率军连破叶赫十三寨,夺其敕书七百道,捕杀褚孔格,叶赫族人逃入蒙古避难,势衰。之后,明廷对此定性为协助明国进行的“剿匪事件”,将王中的职位从指挥晋升为都督佥事。传说褚孔格并未组织坚决的抵抗,否则王中攻城拔寨也不会那么顺利。褚孔格保存实力让军民撤走,自己留下来力谏王中勿中反间计。王中复仇心切,又为到手的城寨所诱惑,没有听进褚孔格的良言,将其杀害。当时有一种说法,扈伦四部原本都是纳喇氏,但真正的叶赫纳喇氏为蒙古土默特人灭族,土默特氏冒名叶赫居于原地,王中是以不留情面。从许多现象上看,叶赫、蒙古经常共进退,关系非同一般,故叶赫为蒙古人的说法,是有一些现象作依据的。可是即使传说为实,也是几世相隔,多年以来叶赫部虽与蒙古友善,但是仍以女真人为本,不能作为征伐的理由。扈伦四部原本都是纳喇氏的说法不通,“纳喇氏”不是姓,不能单独成词,就像孙、孔二姓都有同样的“子”字偏旁,不是“子”姓一样。

回过头来还有一些关键的问题需要弄清楚,王中是控制战争的主动方,他的意愿对战争的走向影响显著。其一,王中的战争目标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他能收手,什么情况下他必须收手?其二,显然让王中吞并其他部落不是明国的企望,也不符合明国的利益,那么明国允许王中走多远?

王中进攻叶赫部显然受到明国的制约,他一直打着捍边缉盗的旗号,这个旗号某些方面好比现代的“反恐”。明国心目中的恐怖主义头子就是褚孔格,只要完成“斩首”行动,王中的进攻就应当结束。这很可能就是褚孔格能跑不跑的主要原因,如果褚孔格不出面,那么王中的进攻就不会轻易停止,叶赫部的损失就不仅仅是十三座边寨。显然十三个边寨没有填满王中的胃口,王中的兴趣不是反恐,而是扩张领土。既然是争夺领土,那么就有必要分析双方领土的地理情况。

从地理上分析,哈达部、叶赫部各控制一条北上通道。哈达部控制着东北方向,现在称为沈吉线,在这个方向上女真族部落星罗棋布,这些部落与明通商都要入广顺关,途经哈达部。叶赫部控制着正北方向通道,这条道路更宽阔,现在称为哈大道。可惜当时哈大道的西侧多为蒙古领地,女真族部落不多,且为安全起见也可以稍微绕脚走沈吉线。蒙古部落进贡者很少,即使想把马匹卖给明国,仅需在蒙古草原上一路放牧,从北口进京。草原是游牧民族的高速公路,这也是西海蒙古(注:青海、甘肃一带)能勾结辽东部落的原因。叶赫部控制的通道商客稀少,人脉不旺,他必然对哈达部垂涎,这也是两部落难以和睦相处的本质原因。

十三寨并非有多大,不如现代一个镇的辖区大,但是七百道敕书却显得数量很多。难道十三个寨子中有专门保管敕书的保险箱?或者是褚孔格一直将敕书绑在腰间?即使七百道敕书指的是进贡七百匹马,那也显得数量过多。敕书又不是牌坊,对战争结果有所准备的褚孔格为什么不首先将其撤离?这一切的背后是:褚孔格被俘后,他的儿孙、族人不忍心见到部主被杀,以敕书换其性命。褚孔格不死,王中无法向明国交待,他只能答应结束征伐,而不能放过褚孔格。endprint

敕书对于叶赫部来说价值大打折扣,由于叶赫部多年来一直被明国认定为“盗边”的邪恶轴心,长期对其进行经济封锁,绝其贡市。敕书在叶赫部价值不大,基本上就是有字的纸一张,族人救主心切,就将敕书一股脑都捐出来了。

王中的军事行动获得了许多现实的利益,却为子孙欠下了一笔难以清偿的生死债。叶赫部和哈达部由此势不两立,两败俱伤。

舍进一身胆

王中主宰哈达部已经二十多年,加强商业交流、发展经济收到明显成果,势力不断扩张,成为关东首屈一指的强悍部落。王中渐为人上、居功自傲,对部下轻言发落。随着时间流逝,对王中权位垂涎已久的人已经急不可耐了,那珲是他们的头领,其祖先几代均为哈达氏家将。

嘉靖三十三年秋(1554),那珲带领一些人发动宫廷政变,杀害了王中。

博尔珲舍进(注:“博尔珲”为尊称,“舍进”是名,又音译为“沙津”),王中的独生子,此时尚为少年,那珲发动政变时外出未归。得知父亲被害,博尔珲舍进急忙奔回哈达,回到家以后,他看见的只是父亲王中的灵位,乃着重孝闭门谢友、挥泪服丧。

僭越者那珲见此举棋难定,将博尔珲舍进斩草除根的作法确是一劳永逸,可是眼前人心浮动,很多人仍对王中还怀念於心,旧情难释。杀掉一个无辜的风华少年,可能激化矛盾,博尔珲舍进足不出户没有敌对行为,没有借口。那珲担心闹出事来,节外生枝。放过博尔珲舍进也不是良策,毕竟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既然迟早也要一决雌雄,就不如趁着博尔珲舍进尚且稚嫩时下手,宜早不宜晚。思量再三,那珲决定取其中策,暂且留下博尔珲舍进,让他不离自己身边,假意放出风声:待幼主成年便归还权力。自己在幕后牵着线,像曹操一样挟天子以令诸侯,待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除掉他。这样一来博尔珲舍进戴上不孝子的帽子,自己收获仁慈的名声,真是一举两得。

那珲为自己的高招而窃窃私喜,可是却犯下了最愚蠢的错误。在人们选择阵营的时候,最基本的依据就是跟随胜利者。更多的族人见到翩翩少年安然无恙,又听说将来还要重新掌权,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站在他的队伍里,天平立即向博尔珲舍进倾斜。当然,其中的因素,也包含了人们对于故主王中的思念,毕竟他给哈达人民带来衣食无忧的生活。那珲自比曹操,是以萤虫之光与皓月争辉,毫无自知之明。

没有多久,博尔珲舍进看到时机已成熟,遂带领跟随者突入那珲住所,几乎没有遇到反抗,惊慌失措的那珲被博尔珲舍进斩首。博尔珲舍进本来就是归来复仇的,他没有采用权宜之计,像前辈一样先逃亡再伺机复仇,却选择了极为凶险的虎穴杀仇。博尔珲舍进年纪轻轻,心如止水,面对仇人声色不露,这些都是那珲始料未及的。

博尔珲舍进手刃杀父仇人威名远播,人们纷纷劝进为新的哈达部主,可是他没有接受令人眩目的权杖,而是到绥哈城接回堂兄万,奉为部主。博尔珲舍进也未接受任何封赏谢仪,离开争夺的旋涡飘然一身到外地闲居。他的这个决定非常正确与难能可贵,留在堂兄万的身边会让人时时想起让位的故事,说不定会引发影响兄弟情谊的事情。如果你给了别人好处,又围前围后地跟着人家不走,那么你不是打算讨要好处,又是干什么呢?

“克习纳死时,彻彻穆子万奔席北部境(注:席北部为锡伯部)绥哈城,而旺济外兰奔哈达,遂为其部长。明以其侦寇功,授都督佥事。叶赫部长褚孔格数为乱,旺济外兰执而僇之(注:僇通戮),夺其贡敕七百道,及所部十三寨。后其部众叛,旺济外兰为所杀。其子博尔坤舍进杀父仇,迎从兄万於绥哈城,还长其部。万能用其众,略邻部,远交而近攻,势益盛,遂以哈达为国,称汗。”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三,列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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