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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民收入问题研究

2016-11-25王佳佳赵斌杰

时代金融 2016年27期
关键词:现状与问题内蒙古对策

王佳佳+赵斌杰

【摘要】内蒙古是一个具有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该地区多以农牧业为主,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农牧民收入也在不断增收。文章从内蒙古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两方面来分析农牧民收入现状,找出当前内蒙古农牧民收入存在的问题,最后为内蒙古农牧民增收提供相关建议和科学依据。

【关键词】内蒙古 农牧民收入 现状与问题 对策

一、引言

内蒙古是一个少数民族集聚地,人口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蒙古族、回族、朝鲜族、满族、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这6个少数民族人口总和占内蒙古少数民族人口的99%以上,其中蒙古族是内蒙古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内蒙古少数民族人口中,约有23.76%分布在城市,24.94%分布在镇,51.3%分布在乡村[2]。半数以上的少数民族分布在乡村,从事农牧业劳作。

近年,随着内蒙古经济发展加快,农牧民收入不断增加,2013年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近十年收入的最高值,农牧民的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但相比全国农民收入水平以及内蒙古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还很大,并且可支配收入结构也不合理,所以如何提高农牧民收入值得我们探讨。

二、内蒙古农牧民收入现状

(一)内蒙古人均纯收入现状

从全国视角看,2013年,上海、北京、浙江和天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均已超过15000元。其中,上海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9595元,遥遥领先于其他省市。全国各省市之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2013年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8595.73元,比2012年增加984.42元,同比增长13%,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中居第15位,在西部大开发省份中已连续多年位居第一位。这主要得益于农牧业生产连年大丰收、农牧业产品价格持续走好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强力支持。

从内蒙古盟市视角看,2010~2013年,12个盟市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都在不断增长。2013年,内蒙古各盟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得到大幅提升,其中,乌海市位居第一,人均纯收入达到14062元;包头市仅次于乌海市,达到了12801元;鄂尔多斯市以一元劣势紧随其后;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均已达到或将要达到10000元。相对来说,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和兴安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偏低,兴安盟人均纯收入仅为5765元,不足乌海市的一半。

数据来源:根据2010~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出。

(二)内蒙古可支配收入现状

可支配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构成。近年随着国家和自治区“惠农惠牧”的政策稳步实施,内蒙古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增加。2005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36.2元,农牧民可支配收入为2988.9元,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约为农牧民的3倍,到2014内蒙古城镇居民与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缩小为2.8倍,虽然差距在缩小,但是效果不显著,二者差距仍然很大。

数据来源:根据2010~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出。

2005~2014年,内蒙古农牧民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结构中,除了农牧民家庭经营净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其他三项收入都低于城镇居民的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与城镇居民差距最大,2014年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达到17406.1元,而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仅为2070.7元。转移净收入二者呈现缩小的趋势,2005年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大约是农牧民的10倍,到2014年缩小为2.8倍。城镇居民与农牧民的财产净收入,由2005年的2.2倍扩大到4.6倍,呈现扩大趋势。

内蒙古农牧民主要收入来源是家庭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三者所占比重很小。2005年,家庭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分别占74.38%、16.88%、6.29%、2.45%,到2014年,分别为58.86%、20.75%、16.48%、3.89%,虽然农牧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在降低,其它三项收入比重都有所提高,但是后三项收入的占比总和仍没有超过50%,说明,农牧民过分依赖经营净收入,即收入来源单一。

三、内蒙古农牧民收入存在的问题

(一)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居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亟待提高

从2008年到2013年,全国各省市排名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次位居全国第十五位,1次位居全国第十六位,总体居于中等偏下水平,与沿海发达省份农牧民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到2013年,内蒙古仅有7个盟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在一万元以上,其中乌海市收入最高为14062元。但是,与全国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上海市相比仍然相差5533元,差距还很大,内蒙古农牧民的收入亟待提高。

(二)内蒙古各盟市之间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

内蒙古各盟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2013年,其中乌海市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4062元,而兴安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765元,两者差距近三倍。乌海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已超过12000元,属于富裕农牧民地市,与全国排名第五的江苏省相当;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和锡林郭勒盟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刚到10000元,与广东和福建等地相似;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和赤峰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相对较低,徘徊在内蒙古人均水平线上;乌兰察布市和兴安盟则比较贫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刚过5500元。各盟市间收入差异较大、不平衡,在进行整体区域发展规划时,要着重对贫困农牧民地市进行帮扶,促进该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长。

(三)内蒙古城乡居民收入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

2005~2014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虽然有缩小的趋势,但不明显。从表2可以看出在可支配收入结构中,农牧民唯有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有优势,工资性收入差距最大,2014年,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是农牧民的8.4倍,说明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来源少;其次,转移净收入差距最小,呈现缩小的趋势,主要归功于近年内蒙古“惠农惠牧”政策扶持的结果,但要消除这种差距,仍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另外农牧民的财产净收入与城镇居民也存在不少差距,主要因为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仅限于银行储蓄、出租农机具租金和土地流转等方式,相对于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较少。

(四)内蒙古农牧民可支配收入来源单一

从全国来看,农牧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逐步缩小,工资性收入的比重逐步加大,并且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但从内蒙古农牧民的可支配收入结构来看,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过大,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过小。这是由于内蒙古的非农产业发展滞后,为农牧民提供外出就业的机会少,所以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太低,导致收入增量受到很大限制。

四、对策

(一)巩固和提高我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

内蒙古应该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发展适合各盟市特色的农牧产业。要加大农牧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优势产品和绿色产品,大力改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调整优化农村牧区经济结构。2014年,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想要加快发展我区的农畜牧产品,应采取“互联网+”的模式,将内蒙古特色风味的羊绒、牛奶食品、牛羊肉等农畜牧产品,带入线上发展发挥其优势,打造绿色品牌、特色品牌和名优品牌。从而带动农牧产业增收,提高农牧民的收入,缩小各盟市之间农牧民的收入差距。

(二)加快非农产业发展,扩展农牧民收入来源

目前,在内蒙古的经济增长中非农产业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在发展非农产业时,不能只是简单地扩大传统的商业和服务业的量,而是应该以培育市场、扩大就业、完善服务为重点,以形成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产业化和社会化程度较高的非农产业体系,从而吸纳农牧区剩余劳动力,提高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同时,利用地区特色优势,开发内蒙古丰富的草原景观和民族风情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将这种资源与农牧业相结合,形成地区产业优势。在发展了非农产业的同时,还可以扩宽农牧民收入来源,使农牧民在内蒙古经济增长中获益。

(三)完善内蒙古农牧业公共政策

要完善政府的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农牧业补贴、牧区生态保护等政策。首先,要扩大粮食补贴范围,并增加农牧民种粮补贴。大宗种植补贴不仅限于玉米、小麦、大豆、花生、葵花籽、油菜籽等油料作物。其次,要完善农牧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新农合与农牧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百分之百。最后,要增加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1)农牧业生产设施投入。主要加强对水利设施、电力设施、标准农田改造等方面建设投入。(2)公共生活、环境设施投入。主要加强自来水安全生产设施、乡村道路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建设。(3)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预防+治理”工业废气对农牧民的草原河流、草原植被、农作物等环境的污染。(4)旧村改造投入。主要对农牧民居住安全和居住条件改造等补贴投入。只有完善了农牧业公共政策,农牧民的收入才能提高,可支配收入结构才能得到调整,农牧民的收入才能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黄健英.论少数民族经济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J].学术探索,2009(02):38-43.

[2]杨源.内蒙古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状况[J].热点透视,2014(05):41-43.

[3]王关区.内蒙古农牧民增收问题的探讨[J].北方经济,2011(03):16-19.

[4]张蕾.改革开放初期内蒙古牧区经济体制改革与畜牧业发展研究[J].农业考古,2014(01):66-72.

基金项目:1、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XJY045):农业政策变迁对内蒙古农牧民收入影响效应研究;2、2015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ZD201526):“新农合”对农村居民的收入再分配影响效应研究-基于内蒙古的实证调查。

作者简介:王佳佳(1990-),女,蒙古族,内蒙古包头市人,就读于内蒙古工业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研究方向: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赵斌杰,女,蒙古族,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方向:劳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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