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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伽达默尔的艺术观
——从《真理与方法》谈起

2016-09-28李茂盛殷小烽

文艺评论 2016年6期
关键词:摹本伽达默尔原型

○李茂盛 殷小烽

论伽达默尔的艺术观
——从《真理与方法》谈起

○李茂盛 殷小烽

理解伽达默尔在对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探讨中所展示出来的艺术观,要从其基础哲学诠释学谈起。诠释学在希腊文的词根hermes本是职务的意思,是通过他的解释向人们传达诸神消息的信使的名字。在诠释学的历史里,它本是研究理解和解释的一门学科,与中国古代文学里的注疏有着相似之处。诠释学最初普遍的是神学诠释学和法学诠释学,神学诠释学就是为了解释上帝的话语《圣经》的,而法学诠释学则是解释各种制定出来的法律的,法律同圣经也有其相似之处,法律是人制定的律法,圣经则是神的律法。19世纪的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两位德国哲学家完成了诠释学作为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系统理论。但是属于古典的诠释学的理论并没有超出方法论和认识论性质的研究。但是作为海德格尔信徒的伽达默尔的诠释学却不同于此上种种。海德格尔通过对此在的时间的分析,把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来把握,从而使诠释学由精神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一种哲学。①所以对于海德格尔关于人类此在的时间性的分析,是伽达默尔对于诠释学概念的运用的意义,这个意义在于:理解不属于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所以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来自于诠释学却又不同于诠释学。正如米兰·昆德拉在其《小说的艺术》中的观点:小说是人类生存的一种可能。在这里哲学诠释学乃是探究人类一切理解活动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

在理解了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基础上,本文旨在从对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讨论、艺术真理的入门:“游戏”概念的理解以及艺术真理和意义的探讨三个方面来展现伽达默尔的艺术观。

一、对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探讨

随着知识的增加和自己人生经验的累积,我们逐渐认识到,认识的方法并不仅仅是我们受多年的教育教给我们的科学的认识方法。认识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科学的认识方法、宗教的认识方法等等。科学认识只是我们多种认识中的其中一种,我们不能用这唯一的视角去代替所有的视角,这样的代替带给我们的只会是更多的误解甚至是愚昧。所以近代自然科学的认识和真理概念不能成为衡量我们一切其他认识方式的标准,不能说其他的认识方式就是错误的或者是迷信的,这样一来,在我们思考问题的时候就会变得很狭隘。

伽达默尔认为假如真理是科学方法获得的结果,那么科学认识的局限性必然会带来误解或错误的认识。他在《真理与方法》的导言中就说:“本书探究的出发点在于这样一种对抗,即在现代科学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因此本书所关注的是,在经验所及并可以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那种超出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这样,精神科学就与那些处于科学之外的种种经验方式接近了,即与哲学的经验、艺术的经验和历史本身的经验接近了,所有这些都是那些不能用科学方法论手段加以证实的真理借以显示自身的经验方式。”②在这个宣言下,显示出伽达默尔对自然科学方法独断真理世界的不满,以及突破这种独断方式的决心。

现代自然科学的方法对艺术经验有偏见,他们不认为艺术经验是一种科学的经验,因为在艺术经验里面,譬如在瓦雷里诗歌里所描述的灵感、审美体验等等,都是不能被科学所论证的,所以艺术经验在现代自然科学方法的观点里不算是科学的经验,所以也不能称之为真理,即便不能说是非真理,那现代自然科学方法也只能称艺术经验为一种特殊的非科学的真理。这就是现代科学方法对于艺术经验的偏见。

伽达默尔就是在这种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对抗,也说出了他特别追求探寻那种超出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提出了艺术也是一种方式,艺术也是一种认识论的观点,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艺术的认识方式的视野,批判了现代自然科学的科学认识方式对其他精神学科如哲学、美学、历史学等精神学科的侵犯。伽达默尔用绘画的观点,来阐明其作品只有通过再创造或者再现使自身得到表现这一观点。绘画也就是Bild,这一概念涉及Urbild和Abbild这两个方面,也就是原型和摹本的概念。所以对原型和摹本的理解对于理解伽达默尔此在的存在有着积极的意义。

柏拉图在其理念论中认为原型优于摹本。因为他认为原型是第一性的东西,也就是属于理念的范畴。柏拉图所谓的理念是从苏格拉底寻求事物共同的特性出发的,然后把这种共同的特性独立化、绝对化,把存在于个别事物中的共性当作可以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在柏拉图的观念里,他认为理念的世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独立存在着的,是理念的世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可知的世界也就是现象的世界。柏拉图认为摹本是第二性的东西也就是现象世界的存在。现象世界是可感知的、可触摸的。现象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模仿,理念世界作为一个永恒的世界存在,作为一个丰富的世界的存在,现象世界无论是低级的存在如椅子、桌子等,还是高级的如思维、想法等的存在,都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所以理念世界高于、优于现象世界。现象世界仅仅是理念世界的模仿的存在,故次于理念世界。因此被柏拉图划分到两个世界的原型和摹本的关系就很明显显现出来了:原型优于摹本。

在这样的一个理念下,确实是原型优于摹本,但是不禁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现象的世界是对于理念世界的模仿,而且被模仿的理念世界又是不可触摸不可见的,那么这个模仿着的现象的世界存在的意义何在呢?还有就算我们不追究理念世界的来源,那么我们总有疑问的是,这种模仿起于何时,促成这种模仿的机缘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你已经养出一盆美丽的花了,为何还要培育出另外一盆一模一样的花呢?需求所致,这种需求是什么呢?当我们对现象世界对于理念世界的模仿的原因不甚明晰的时候,且此时这个理念世界还是不可及、不可见、不可听、不可触的,那么我们对于这样一个理念世界的存在不禁会产生怀疑。如果连理念世界的存在都受到质疑的话,那么原型优于摹本从何而来呢?如果理念世界是虚空,那么就算是模仿,现象世界存在的美也不见得不优于原型吧。

在基督教教义里面,他们认为人来到世间是一种短暂的生命,要在这个短暂的生命里面模仿基督活出基督的样子,才能到永恒的天国里面去获得永生。在柏拉图的理念论里面现象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在基督教里面似乎这样的模仿在地位和条件上又有所提升。这里人们生活的世界不再是完全对于更高一个神的世界的完全模仿,而是人类要选择模仿神的世界还是魔鬼的世界,这样将带来死后不同的结局。这里似乎也存在着一个原型和摹本的关系。神的国度和神的旨意对于人来说是一个原型,人只能在对这个原型的模仿,并且这种模仿要合神的心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入到这个原型的国度里面生活,但是这仍不是原型本身,模仿的结果只能使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摹本,但是不能成为原型本身。所以在我们质疑柏拉图理念论里面现象世界存在的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同样质疑人类世界的存在,这也会导致一个人生的终极问题即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但是基督教自有他们的解释,就是这是神的旨意,我们是人,所以没办法揣度神的旨意,我们要做的只有顺服。在这里,原型和摹本的关系以及我们对二者的认识也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伽达默尔通过绘画和原型的关系,阐述了其不同于以往形而上学的关于实体和属性、本质和现象、原型和摹本的主从关系的观点。在传统的形而上学的观点里面,本质、实体、原型是起主导作用的,属性、现象、摹本都是从属于实体、本质、原型的。但是伽达默尔的现象学方法却使原本处于从属地位的东西起了主导地位的作用。伽达默尔认为在绘画里面,根本不存在原型和摹本的关系,被画的并不是原型的存在,而是只有在被画了也就是被表现了,原型才得以存在。绘画对于原型来说并不是原型存在的一种附属品,而是原型通过绘画而得到了自身的存在。这样在一般看来是从属地位的摹本起了主导作用。在这里我们需要把这种存在放到艺术的领域来理解,不能单纯地理解说,当一个人被绘画出来的时候他才得以存在,而不被画的时候,这个人就不存在了?在这里我所理解的存在是一种绘画所表现出来的存在,一种艺术的存在。

但是我们也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对同一个原型的不同的摹本,这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呢?对于同一个原型的多种样式的摹本的存在,那是因为原型存在的多样性造成的,还是摹本的各自理解造成的?假如原型是借以摹本的表现而得以存在的,那么对于误读、错误的表现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不会存在了吧?那如果存在了又违背原型而存在的摹本,那是不是在摹本没有表现原型的时候,原型就已经存在了呢?按照伽达默尔对于原型和摹本的解释,表现属于原型自身的存在,那么在神学里面,是不是没有人模仿神,那神就不能存在了呢?神的存在是靠人的模仿而存在的,所以神需要人来支撑自身的存在?

“艺术形成了一个在养尊处优的科学方法面前遭到明显的贬值的范围,同时,艺术领域也是这种方法的缺憾表现得最为明显的领域。于是,艺术成了伽达默尔最感兴趣的哲学领域。”③伽达默尔在哲学的高度上来阐述他的艺术观。

既然说艺术也是一种认识方式,那么这里就涉及一个方法论的问题。涉及方法论的问题,就让我们不禁同赫尔姆霍茨一样去追问:“在精神科学领域内,究竟有多少东西意味着方法,以及精神科学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于精神科学的研究方式来说,是否就不比归纳逻辑更重要。”④我们都知道一切经验科学的认识方法唯一有效的就是归纳法,但是归纳法明显的缺陷就是用以认识齐一性的材料并不是到处都可以获得的。就简单的例子来说,天气预报的不准确性就在于,人们没办法收集所有的对于天气的影响因素进而作出精确的判断,故天气预报也不是完全靠得住的。但是尽管如此,归纳法的普遍应用对于自然科学的发展还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到了精神科学领域,这里似乎遭遇了一些不可解决的问题。社会、历史、文学等不能以自然科学里的归纳程序进而可以称为科学的,无论在这里我们把所称的科学解释成什么,即使在这些领域里面我们经常利用一些普遍经验来对个别研究对象运用,但是这些领域里的认识并不会把具体现象看成某个普遍的规则,譬如在历史里面,我们会在昏庸的君王容易导致国家的灭亡这个普遍认识中得出这个朝代的君王昏庸有可能导致国家灭亡的结论。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就算很多的君主因为昏庸而导致国家的灭亡这样一个普遍的经验在起作用,我们也不会是为了证明和扩充这些普遍经验以达到昏君容易导致国家的灭亡这样一个普遍的认识,历史认识的理想其实是,在这个昏君导致了国家的灭亡这一现象的一次性和历史性的具体关系中去理解,昏君导致了国家灭亡这个现象的本身。

伽达默尔提出艺术也是一种认识方式的命题,是在批判康德美学主要是康德批判所导致的美学主体化倾向的基础上的。如黑格尔所表述的:所有艺术的本质在于,艺术“在人类面前展现人类自身。”这里所认为的艺术性的表现无论是对什么的表现,如对美的表现对自然景物的表现等等都是可以达到展现人类自身的这种表现。在这一点上康德却做了保留,他认为伦理情操的表现是一种假借的表现并不是表现本身。所以康德强调自然美优于艺术美,自然美有着一种比伦理情操表现得更直接的优越性。所以康德认为艺术是“某个事物的美的表象”,在这个定义下他还考虑到了有些丑的东西也可以通过艺术的表现进而成为美的东西,按照康德的看法,艺术真实是比“某个事物的美的表象”更多的东西:它是审美理念的表现,也就是说,艺术是某种超出一切概念的东西的表现。⑤由此可知,康德认为艺术中没有知识和真理,这种结论是建立在他对真理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而伽达默尔的真理观并不同于康德,他认为艺术经验的真理才是真理本身。⑥

二、艺术真理的入门:游戏

从词语史来看,游戏一词,在德语里面是spiel,它又很快能把我们带入到schauspiel这个词里面。此词翻译为演员、做游戏的人和戏剧。戏剧也翻译作观赏游戏。戏剧是文学作品本身进入此在的活动。伽达默尔认为,文学作品的存在是被理解被展现的过程。伽达默尔作为海德格尔的信徒,同意海德格尔所认为的所有的理解活动都是基于一种前理解,理解活动就是此在的前结构向未来进行筹划的存在方式。把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来把握,是海德格尔通过对此在的分析而得到的。伽达默尔也在其第二版序言里面说,他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这也是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这一本书中所提出的“诠释学”这一概念运用的基础。

对于游戏这个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里说:“人们从事劳动,紧张之于需要休息,游戏正是为了使勤劳的人得以休息。”而在康德那里,他认为Spiel指的是知解力与想象力活动的自由“游戏”,这里的游戏局限于认识功能。但是在席勒那里,对于游戏的理解又有所不同,席勒讲的是“感性冲动”与“形式冲动”被“扬弃”后的第三种冲动,也就是“游戏冲动”。席勒对于游戏的论证是同一种强迫活动相联系的。因而在席勒的游戏观里面强调一个概念“剩余”。人“最初只要求物质的剩余,以便使欲望看不见自己的局限,以便确保享受能超出眼前需要的范围。”⑦在这里,按照我们通常对生活和生存的理解就能理解,即生命的剩余刺激出来的活动就是游戏。这里的游戏同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游戏有着共通的意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玩”。但是游戏又不能仅仅理解为“玩”那么简单,游戏有时候不仅仅是简单的消遣,它还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像在英语里面“玩”分为play和game两种,game包含着一种集体参加意味,具有规则性。

但是如果我们就艺术经验的关系而谈论游戏,那么上述对游戏的论述便不能成立。游戏不是为了休息,游戏并不指态度,游戏也不是生命剩余的活动,也不是创造或鉴赏活动的情绪状态,更不能说是在游戏这个活动里面所实现的某种主体自由。当然,参与游戏的游戏者的行为和游戏本身应该是有区别的,但就艺术经验的关系而谈论的游戏是游戏本身。伽达默尔对此在《真理与方法》里有很好的论述。

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里面关于游戏的论述,其实有两个概念。一个是通常意义上的游戏概念,另一个是特定意义的游戏,特定意义上的游戏概念其实是作为理解活动的游戏。这方面的游戏包括游戏的参与性和再创造性、游戏的循环往复及变异和同一性、游戏的转化性和同化性、游戏的同在性和同时性、游戏的自我主体几个方面。而对于游戏的通常意义来说游戏就是以自我表现为内在目的的自为活动。这个通常意义上的游戏概念主要就是“自我表现”说,或者是“自为”说。

三、艺术的真理和意义

对于艺术的真正意义这个论题,我们要提到美学理论。传统解释学谈到对于艺术的真正意义的理解时,涉及的是被科学的真理弄得很狭隘的美学理论。对此,要对科学意识发出最严肃的挑战,就是要科学意识承认其自身的局限性。在哲学研究里面已经形成了一个哲学研究的基本经验,那就是“哲学思想的经典作家——如果我们试图理解他们——本身总是提出一种真理要求,而对于这种真理要求,当代的意识是既不能拒绝也不能超越的。”⑧类似这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我们所讨论的艺术的经验,其实或许当我们开始所谓的艺术科学研究的时候,就发现所谓的艺术科学既不能超越艺术经验,更不能取代艺术经验。艺术维护自身而反对任何推理的哲学意义就在于:你通过一个艺术作品所获得的真理是任何其他的方式都没有办法达到的。不仅仅是对于艺术领域,而且对于受传统解释学,人文主义传统影响的整个精神科学,里面是否真如传统这般有那么多意味方法的东西,归纳逻辑是否应该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都是值得商榷的。

基于对传统的批判,伽达默尔对于艺术的理解在于:他认为艺术作品存在的意义就是在被表现、被理解和被解释的时候。他写道:“艺术的万神庙并非一种把自身呈现给纯粹审美意识的无时间的现实性,而是历史地实现自身的人类精神的集体业绩。所以审美经验也是一种自我理解的方式。但是所有自我理解都是在某个于此被理解的他物上实现的,并且包含这个他物的统一性和同一性。只要我们在世界中与艺术作品接触,并在个别艺术作品中与世界接触,那么这个他物就不会始终是一个我们刹那间陶醉于其中的陌生的宇宙。”⑨所以艺术作品的存在于伽达默尔来说是在被表现、被理解和被解释的时候才存在,但是这样一个理论似乎有些过激。伽达默尔在其书的序言里面就说过,这本书所要做的就是对于传统的颠覆,在这个颠覆里面不乏有些矫枉过正之处。

就简单而言,如果本体的一个东西暂且就称之为艺术,假如艺术的东西不先于理解或者前理解的东西存在,那么被表现、被理解、被解释这三个被动句的主体是什么呢?什么被理解,什么被表现,什么被解释呢?总得有个艺术的存在或者艺术作品的存在,才能去表现、理解、解释它。因此我认为,被理解、被解释、被表现只是存在的一种延续,并非存在本身。

基于上一节的认识,在对于艺术的真理和意义的论述上,伽达默尔似乎更能让人信服。他认为艺术的真理既不孤立地存在于作品中,也不孤立地作为审美意识的主体。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较为合理地解释艺术作品是存在的,但是艺术的真理和艺术的意义则存在于理解和解释当中,在不断的理解、解释以及同过去的理解和解释的交流、对话中呈现艺术的真理和意义。亦如莫奈的莲花图,在莫奈创作之后就在那里,后人的解释理解让其意义继续存在着。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①洪汉鼎《真理与方法·译者序》[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②④⑤⑧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第4页,第67页,第18页,第6页。

③ [德]H.R姚斯,[美]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M],沈阳: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

⑥王确《呼唤真理返回家园——从〈真理与方法〉看伽达默尔的艺术观》译者序[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⑦席勒《审美教育书简》[M],冯至、范大灿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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