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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关系究竟该有怎样的“度”

2016-09-25闫群力

清风 2016年2期
关键词:刘铁男当官交友

文_闫群力

官商关系究竟该有怎样的“度”

文_闫群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很好的政治生态。”而政治生态又与经济生态密切相关,要想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必须理顺政企关系和官商关系。建好官商生态,保持官商良好关系就必须把好“度”。而这个“度”最简单的标准,我认为就是“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

当官发财,应当两道

习近平总书记早年在主政地方时曾告诫官员: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为官发财,应当两道”,这是古往今来的为官之道。民族英雄吉鸿昌1931年亲笔写下:“做官即不许发财。”并将这句名言烧在瓷碗上,分送部属团以上军官。黄埔军校的大门上挂着一副对联: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莫入此门。可见“为官”与“发财”不可兼得,这是前人早已阐明的常识。

不可否认,自古以来商人就想追逐最大的利润,都想尽快财源广进,生意兴隆,发财致富,富甲一方,富可敌国,甚至很想一夜暴富,一举成名,一步登天,一辈子荣华富贵。但同时,我们需要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经常有人说,领导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悲欢,这是人之常情。领导也有家庭,也有妻儿老小,也需要钱养家糊口,柴米油盐,没有钱也玩不转。但是,官员的“钱路”一定要名正言顺,应该是正当收入、劳动所得,合法合规,不能有任何不正当额外报酬或用权力捞取好处。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党的利益、人民利益至上,除此之外,不应有任何私利,更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个人或一家私利。同样,商人的“财路”一定要通过守法经营,勤劳致富,决不能投机取巧,专搞歪门邪道,甚至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大发不义之财。

前期在社会上曾流行一些奇谈怪论、歪理邪说。一是“无官不贪论”,如果当官没有“好处”,没有“外捞”,得不到“实惠”,谁还愿意当官?“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二是“无商不奸论”。奸商奸商,不奸不商。“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快不富”。这些论调当然有失偏颇,然而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论调,也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的“贪官”和“奸商”,败坏了整个官员和商人群体的形象。

官商来往,交际守道

“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曾说过,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他强调指出,“许多领导干部堕落腐败,往往是交友不慎,特别是‘傍大款’,在不慎交往中耳濡目染,逐步变质的。特别在经济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分寸,慎同餐,慎同行,慎同事,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领导干部要学会拒绝,学会包公‘黑脸’,不被人情和面子所累,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那么官商之间是不是不能交际来往?回答应是否定的。生活在世,只要两个人以上,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要与人接触、联系、相互来往。同样道理,官商之间不可能不来往、不打交道。但是,官商交际来往一定要把握原则,掌握好“度”,交之守“道”。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我们党员干部也要“亲君子,远小人”,慎重交友。人际关系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学问。俗话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领导干部要谨慎交友,择善交友,适度交友。领导交朋好友、交际往来,不要什么人都交,不分好赖、敌友,专交有用的人、有靠山的人、有来头的人、有关系的人甚至特别爱傍大款,攀富婆,专交有钱人,就是不交“布衣”朋友,更不愿结交穷人;好多人都愿近小人,疏君子。这样的关系就是有问题的。

政企关系、官商关系一定要是“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员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商人接触、打交道或交往中必须格外注重细节、小节和关节点,千万不能满不在乎一些小事、小处、小问题,往往是这些细节容易出事,摊上大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比如说一次“饭局”,可要小心“鸿门宴”。常言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有人认为,聚一聚,叙叙旧,拉拉家常,套套近乎,联络联络感情,多认识些人,有点人脉,广交朋友,建立关系网,有请必到,有饭必吃,有酒必喝,小吃小喝不算啥,小拿小要没什么。开始不以为然,顺其自然,而且自我感觉很好、很爽,乐在其中,最后往往在“人情”中陷落。古人云:“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死夫。”今人不可不察。

官商勾结,歪门邪道

“交友”要提防“设圈套”,小心“掉陷阱”。从领导干部平常愿意与什么人来往、爱交什么样的朋友,常常能“品”出点味来,看出点“门道”,发现点问题,也可以举一反三,顺藤摸瓜,查出惊天大案。

一些官员以权谋私,用权捞钱,权钱交易;一些商人以钱买权,用钱贿官,再赚更多的钱,大发不义之财。官员需要的是商人的钱,商人则认准官员手里的权。尤其是有的商人对官员,投其所好,巴结讨好,频频献媚,行贿腐蚀,千方百计对所需要的官员进行“围猎”。在这样的“交际圈”“朋友圈”中,官员和商人更像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官员一旦被商人拉下水,就会被套住、套牢,就得乖乖听命于人,而且有求必应,最后官商勾结,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结成利益联盟、利益共同体,形成巨大利益链、腐败链。有的落马官员说:我与商人交朋友,就是想让他们为我办事,就像养了一头猪,养肥了,喂胖了,我需要时就宰它。投机商人则说:我与官员套近乎,给他们好处,就是想借他们的权力为我所用,就像养了一条狗,驯好了,狗乖乖听话,听主人的,叫干啥就干啥。这种官商之间的“猪狗论”充分说明官商勾结的实质就是私利连带或牵扯。

政企、官商之间的不良“朋友圈”正成为导致官员落马的一大“陷阱”。一些官员与商人在利益驱使下,将政企关系、朋友关系变成了“交易”关系或“交换”关系,在交往中失去了底线,不讲原则,只是利用,为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埋下了隐患。例如:季建业受贿上千万元赃款中,90%来自与他相识二十多年的三个“老友”。廖少华转战多地任职,有湖南籍商人一直跟随其左右做生意,并给予廖巨额“回报”。周永康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苏荣在忏悔中提到,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所长,全家老小参与腐败,父子上阵、夫妻串通、官商勾兑,以亲情把家人串成利益共同体。

再来看刘铁男案,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商人宋某、孙某、张某、邱某等谋取利益。作为回报,宋某将巨款汇入刘铁男之子刘德成控制的公司账户;孙某出资为刘德成购买轿车;张某将新成立公司股份的30%赠与刘德成,后再出资回购股份;邱某出资为刘德成成立公司、购买别墅……正是“老子台前办事,儿子幕后收钱”。

据2014年12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刘铁男在公开庭审时,痛哭流涕说:“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他在最后的陈述阶段说:“每天我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

案件中有这样几个情节很能说明问题:一是1996年到1999年,刘铁男担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期间,他为节省开支以补贴家里,经常煮挂面吃,只有赶上宴请才吃顿像样饭,而且提前先饿着,到时多吃点。二是他儿子上小学时,每次骑自行车带他回奶奶家,都抄近道穿小胡同,他经常告诉儿子,做人要学会走捷径,做人上人,才能过得好,受人尊敬。在这种教育影响下,他儿子确实走了暴富、巨富的“捷径”。三是刘铁男办公室有一本法律法规读本,勾勾画画,标出很多重点。关于领导子女经商方面的规定,他还特意让儿子看看云南省长李嘉廷案件材料,以便钻法律空子。

由此可见,刘铁男明知故犯,目无法纪,最终落马,后悔已晚。

(作者系中央纪委宣传部正局级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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