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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仰韶文化人面鱼纹的内涵

2016-08-23尤培培

黄河·黄土·黄种人(华夏文明) 2016年10期
关键词:鱼纹半坡人面

□尤培培

试论仰韶文化人面鱼纹的内涵

□尤培培

一、概况

仰韶文化的人面鱼纹,均出土于陕西省境内:西安半坡遗址[1]和临潼姜寨遗址[2]各出土有7件;宝鸡北首岭[3]和西乡何家湾[4]、临潼史家遗址[5]较少,各发现1件。另外,还出土有人面纹。南郑龙岗寺遗址[6]出土一件陶尖底罐,上面绘有12个人面纹,宝鸡北首岭发现有3件绘有人面纹的彩陶片,何家湾有1件。这些人面鱼纹,主要出土于瓮棺葬和举行庆祝、宗教活动的大型房址中。2002—2005年,半坡遗址发现了一些祭祀遗迹。既有祭祀,则必有巫师。笔者认为,人面鱼纹通常绘在举行宗教祭祀时巫师作法所佩戴的面具上。

现有考古资料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人类已产生原始的宗教信仰。如:欧洲著名的尼安德特人墓葬和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墓葬中,均发现有为死者随葬的装饰品,死者身上及周围撒有赤铁矿粉末。美籍华人学者张光直先生认为,仰韶文化已有巫觋角色的存在。他将《山海经》中记载的巫师常常“珥两青蛇”,和半坡的人面以鱼贯耳相比较,认为它好像是巫师的一种形式,并引用玛瑞林·胡之语:“人面鱼纹可能是巫师的面孔。”[7]朱狄先生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将仰韶文化中的人面鱼纹与日本平凡社出版的 《原始艺术》[8]一书中收录的假面(图一)做了比较,认为两者在结构上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他依据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9]论著中“在以保证捕鱼成功的舞蹈中,面具是呈鱼形状的”这一观点,推测人面鱼纹是举行巫术仪式时所用的假面,即面具。

图一 假面

二、类型学分析

人面鱼纹的形象:圆形人面,在人面的头顶饰有实三角形尖状物,似高高盘起的发髻;其上有交叉纹,似尾尖向上的半条鱼形的尖顶高帽;额头全部是黑色或有小面积的留白,像是帽子的幞头;耳朵处均有向上翘起的弯曲物,很像是古人佩戴的帽子两旁的帽翅;嘴巴左右两侧各有一条鱼。

依据上文提到的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笔者将出土的人面鱼纹分为五型。

A型 3件。额部的左侧涂黑,右侧底部作半圆弧面;用一横黑道表示眯眼状,倒“T”形鼻子,两耳处各有一条写实的鱼纹;下颌两侧各有一变体鱼纹,两个鱼头交叠于嘴部,留出“X”形或“工”形空白。根据细节特征,可分为两个亚型:

Aa型 1件。标本宝鸡北首岭遗址的T129:2(图二:1),绘于一残片上。

Ab型 2件。标本陕西西安半坡遗址W18:1(图二:2),绘于一彩陶盆上,两个人面鱼纹呈对称分布于盆内。

B型 8件。根据人面的额部留白和眼睛特征,分为四个亚型。

Ba型 4件。额部露空倒三角形,耳两侧向外平伸后向上弯曲,其余特征与A型相同。标本陕西临潼姜寨遗址T254W162:1(图三:1)、T254W156:1(图三:2),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图三:3)所出。

Bb型 2件。额部全部涂黑。标本陕西临潼姜寨遗址 T252F84:14(图三:4);人口部是两条写实的鱼纹,标本为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所出(图三:5,该人面鱼纹无具体出土单位)。

Bc型 1件。人面眼睛圆睁,耳两侧向外平伸后向上弯曲、附着有小短线,其余特征与Ba型相同。标本为陕西临潼姜寨遗址T254W176:1(图三:6)所出。

Bd型 1件。新月形眉毛,额部留白处的倒三角的面积减小,其余特征与Ba型相同。标本为陕西西安半坡遗址F1:3(图三:7)所出。

C型 1件。出土于何家湾遗址 (图四)。圆眼,额头全部涂黑,耳朵一周有刺状线条。

图二 A型人面鱼纹

图三 B型人面鱼纹

图四 C型人面鱼纹

图五 D型人面鱼纹

图六 E型人面鱼纹

图七 人面纹

D型1件。耳两侧向外平伸后向上弯曲,曲端处各连一条小鱼,其余特征与Ba型相同。标本为陕西临潼姜寨遗址ZHT37H493:32(图五)所出。

E型 1件。出土于临潼史家遗址 (图六)。该人面有两只环形大眼,“丁”字形大鼻子,鼻头很大,上有两个朝天鼻孔,一张大口咧向两颊,上下四颗门齿涂黑,两只獠牙突出口外,头上长有三只绘有弯曲纹的大角,旁绘两条鱼的图案。

另外,仰韶文化还出土有人面纹,与前文中介绍的人面鱼纹中人面的构图较为相似。南郑龙岗寺遗址标本H23:1(图七:1),尖底罐上的第二种彩绘圆形人面与D型在额头绘彩部分的形态、圆眼的画法形状、眼区空白的构型、嘴型以及颏下着彩等方面都是相同的;北首岭遗址所出的圆形人面,标本T144:2(图七:2)与A型在眼睛、鼻子、口形、下颏和额头着彩际线完全一样;西乡何家湾遗址所出的人面(图七:3),与Bd型的人面基本相同。

在上述类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人面鱼纹的出土单位,笔者将人面鱼纹的演变过程大致分为三期四段。

第一期:包括Aa型和同出的人面纹(图七:2),是人面鱼纹的兴起期,年代是北首岭文化早期。

第二期:年代处于半坡文化时期,是人面鱼纹的兴盛期,类型最为丰富。可以分为前后两段:前段包括Ab型、Ba型、Bd型、C型和龙岗寺遗址、何家湾遗址出土的人面纹。它不仅传承了第一期的特点,又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将人面耳部的鱼纹抽象化为两条曲线,额部出现了较多的倒三角留白。另外,何家湾遗址除了保留人面鱼纹的基本造型外,眼部、耳部做了较大改变。后段,包括Bc型和北首岭遗址F34所出的人面纹彩陶片,在早段的基础上做了细微的改变,额部的倒三角留白的面积减小,且出现了新月形的眉毛。因北首岭中期遗存属于半坡类型,而中期遗存又是在早期遗存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人面鱼纹的发展过程与其相一致。

第三期:包括Bb型、D型、和E型。沿袭了第二期的主流形式,有些在人面左右两耳的曲端处添加了写实鱼纹,史家遗址所出的人面鱼纹变化较大。这个时期,年代属于史家类型,直接由第二期即半坡类型发展而来。

纵观人面鱼纹的发展过程,可能是北首岭早期文化沿着渭水流域一路向东传播的结果。先是发展为半坡类型并达到鼎盛。至此,扩大了文化半径,姜寨遗址、龙岗寺遗址和何家湾遗址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半坡文化的影响,创造了符合当地文化需求的人面鱼纹;继而半坡文化继续向东迈进,经过继承、创新发展成了一个新的文化类型,即史家类型。

三、含义

人面,是巫师的“面孔”;人面鱼纹,是进行祭祀活动时的装饰,多位学者对此持较为肯定的态度,如张光直先生[10]、石兴邦先生[11]和孙作云先生[12]等。《山海经》中描述的“氐人”[13],就是作“人面鱼身”打扮;“互人”[14]能上下于天;“氐人”通“互人”,可能是指“人面鱼身”者中可以沟通生死的神或巫师。在夏家店上层文化中,就有巫师的存在,骨画中的巫师形象[15](图八)与仰韶文化的人面鱼纹十分相似。巫师皆穿着怪异[16],重视头部装饰[17],有专门的神帽、神衣及各式法器。从民族学资料来看,凡是信仰原始宗教的民族,都由巫师主持各种宗教仪式。巫师作法时,必须经过化妆,化妆的方式无非是涂面[18]文身,或者戴上面具[19]。在欧洲巴尔干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发现了一些面具,有椭圆形、菱形等,常常见到一种人和动物相混合的形式[20]。

接下来,笔者结合人面鱼纹的出土位置、出土数量、使用者等因素,做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出土位置。从前文中提到的仰韶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报告可知,人面鱼纹已明确的出土位置有三种情况,即瓮棺葬、房址和灰坑,其他位置不明的暂不做讨论。瓮棺葬中,绘有人面鱼纹的彩陶盆均是作为盖具出现的;房址,分别是半坡遗址的F1和姜寨遗址的F84,是具有祭祀性质的两座房址;灰坑,仅出土1件,由姜寨遗址ZHT37H493:32出土,大概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不慎被打碎,便被丢掉。从这里可知,除去灰坑中的1件残片,瓮棺葬和数量较少的大型房址中的人面鱼纹均带有浓厚的宗教祭祀色彩。

其次,出土数量。如姜寨遗址,它的五期文化遗存中,第一期的出土文物最为完整、丰富,陶片共出土了100余万片,而绘有人面鱼纹的彩陶盆只有3件,相对于数量众多的普通陶片,人面鱼纹无疑有着更为特殊的含义。在半坡遗址亦是如此,50多万件彩陶片中,绘有人面鱼纹的仅仅7件。其数量之少,说明在当时,这种特殊的纹饰仅为少数人所享有,为特定的人群所用。与上文介绍的出土位置相结合,可知人面鱼纹与巫师有着密切的联系。

最后,再看使用对象。从上文介绍的人面鱼纹的出土位置可知,其出土位置主要有两种情况,即瓮棺葬和房址。这十多件绘有人面鱼纹的容器,有盆和尖底器,无论是盆还是尖底器,都是作为水器存在的。笔者认为,它们最初应是巫师用具,在进行宗教祭祀活动时是巫师作法所用的工具,仪式过后便同死者埋入地下。同时,又因人们相信灵魂不死,用绘有巫师面具的形象化图案象征巫师可以到另一个世界为人们继续作法。在姜寨发掘报告中,可知W156、W162埋葬的皆为婴儿,W176为儿童。笔者认为,这些婴儿或儿童,可能是举行宗教仪式时巫师将他们作为礼品献祭给神灵的。在原始宗教和巫术行为中,常以人作为牺牲献祭神灵,这是许多原始部族都经历过的事实。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都有以初生子女作祭品的习俗,古代犹太人和迦南人也是如此。考古学也发现过这样的证据,如法国费拉西洞穴遗址的灶坑下有为祭奠被杀的女童的尸骨,在黄河流域史前居址的灶坑、房基、墙壁乃至柱底都见到过为奠祭而殉葬的幼童尸骨。故而在几十座瓮棺葬中,仅在这几座瓮棺葬中发现有人面鱼纹,显示了与普通瓮棺葬的不同,这大概是因为他们被作为献祭的对象而存在的。

四、余论

至于为何选用鱼来作为装饰,石兴邦在西安半坡的发掘报告中做了阐释:“人面鱼纹图像……人口衔鱼,也许是渔猎季节开始时,人们为祈求取得更大量的食物,而以图画表示自己的心意。”这一点,从人面鱼纹的共存图案主要是鱼纹和网纹可得到验证。人类学资料也为祈求捕鱼丰收说提供了旁证:以捕鱼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原始民族,与那些靠狩猎来获取食物的民族一样具有相同的风俗,他们都借助舞蹈来对鱼施加巫术影响。托列斯海峡岛民的舞蹈是在晚上举行的,举行舞蹈活动的目的是保证狩猎和捕鱼的成功。此外,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鱼符合“互物”的标准。《周礼·天官》载:“鳖人掌取互物,以时鱼、鳖、龟、蜃,凡狸物。春献鳖蜃,秋献龟鱼。祭祀,共、赢、蚳,以授人。掌凡邦之事。”《周礼·地官》载:“掌蜃掌敛互物蜃物,以共圹之蜃。祭祀,共蜃器之蜃,共白盛之蜃。”从《周礼》可知,这些祭天祀地的互物,都是水族动物,鱼类就是其中之一。选取互物的标准,注引郑司农说:“互物,谓有甲满胡。”甲指鳞甲,胡指胡须,半坡人面鱼纹的形象,确是“有甲满胡”,应表示能上下于天的互物或互人。

其次,是因为在诸多水族动物中,鱼与仰韶文化的先民关系最为密切,易于捕捉。这一点,可借鉴《淮南子·汜论》中对为何用猪作为家祭的回答:“夫饷大高而彘为上牲者,非彘能贤于野兽麋鹿也,而神明独享之,何也?以为彘者,家人所常畜而易得之物也,故因其便以尊之。”由于北首岭遗址、半坡遗址、姜寨遗址和史家遗址位于渭河流域,龙岗寺遗址和何家湾遗址位于汉水流域,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当地先民带来了充足的鱼类,从出土的各种捕鱼工具和鱼骨得知,鱼易于捕捞,是当时人们的主要食物之一。鱼于先民,可谓易得之物,故而被巫师尊之。

最后,与鱼本身所被赋予的美好寓意有关,如丰收、多子多福和生死转化等。鱼象征丰收,在现有考古资料中有多处例证,如在蒙古、北高加索、格鲁吉亚和西伯利亚安加拉河流域都发现过大约公元前2000年的石鱼像,有的高达5米,考古学家一般都认为这是当地的丰收之神。关于生死转化,古文献中有多处记载,如《山海经·大荒西经》:“有鱼偏枯,名曰鱼妇。顼死即复苏。风道北来,天乃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顼死即复苏。”又如《淮南子·坠形篇》:“后稷垄在建木西,其人死即复苏,其半为鱼。”

五、结语

现有考古资料表明,我国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原始的宗教信仰。在远古社会,先民受万物有灵观念的支配,举行祭祀活动十分频繁,而祭祀活动,每每都由巫师主持。巫师为了显示自己有异于常人的能上下于天的禀赋,皆着装怪异,尤其注重头部装饰,往往会借助动植物的力量,所有这些都适合他们在宗教祭祀中所扮演的令人敬畏的角色。相比其他动物,鱼与仰韶文化的先民关系更为密切,且有诸多美好寓意。人面鱼纹即是仰韶文化时期人们举行宗教祭祀活动的产物,是巫师作法时所佩戴的面具的真实写照。

人面鱼纹的发展,随着文化间的传播交流,经历了一个从兴起到繁荣的过程,造型丰富,形象生动。人面,即巫师,因头部是掌管一个人思想与灵魂的地方,是一个人最有代表性的部分,故而只有一个人面而没有身体其他部位;鱼,是举行宗教仪式巫师所借助的具有宗教色彩的工具;瓮棺葬中的婴幼儿,是为神明所献祭的礼品,这三者的结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宗教仪式。之所以多出于墓葬和具有祭祀活动的房址,是因为人们相信灵魂不死。用这种图案化的工具,代表巫师在另一个世界为人们继续施法和主持各种活动。

注释:

[1]中国科学院考古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

[2]西安半坡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

[4]王育成:《仰韶人面鱼纹与史前人头崇拜》,《江汉考古》1992年第2期。

[5]同[4]。

[6]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龙岗寺——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7]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8]平凡社:《世界美术全集》第1集《原始艺术》,昭和29年版,图版第138,假面。

[9]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1981年版中译本,第230-231页。

[10]张光直:“这个头形,我个人的看法,似乎很可能是画的一个掌管祈渔祭的巫师,画在盛鱼或用于祈渔祭的器皿之内,器内除他之外还有两尾鱼。”(《中国远古时代仪式生活的若干资料》,《中国考古学论文集》)。

[11]石兴邦:“人面鱼纹图像,可能是氏族部落举行宗教祭祀活动时氏族成员装饰的图像,头顶上戴有非刺状的尖状物……和今日一些后进的氏族部落,在举行庆典祭祀活动时头戴盛饰的帽子,满身绘刺图腾物以及其他花纹的情景相仿佛。”(《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

[12]孙作云:“……此人头像皆带角,表示他的身份与众不同;此人头像前额涂黑,并有弯曲空白,整个脸的形状是阴阳脸,表示故作神秘,令人莫测高深,或以此表现‘阴阳’有巫术的用意。”他认为,人头纹就是巫,代表氏族中的巫师,即民族学上所谓“萨满”。(孙作云:《中国古代器物纹饰中所见的动植物》)。

[13]《山海经·海内南经》:“氐人国在建木西,其为人,人面而鱼身,无足。”

[14]《山海经·大荒西经》:“有互人之国。炎帝之孙,名曰灵恝。灵恝生互人,是能上下于天。”

[15]冯利:《半坡彩陶人面纹的巫师属性》,《民族艺术》,2001年第3期。

[16]《周礼·夏官》在描述当时的巫师方相氏时说:“方相氏尝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勾盾,帅百棘而时难(傩),以索室驱疫。”

[17]《山海经·东次二经》:“其神状皆兽身人面载觡。”(郭注:觡音格;觡,角之中实者,鹿麋之属也。载戴通。)《山海经·东次三经》:“其神状皆人身而羊角。”

[18]孙作云:“……人头的前额大部分涂黑,但留有弯曲的白‘地’前额与面部形成‘阴阳脸’这应该是中国最早的‘涂面’。”

[19]柴勒:“面具是我们遥远祖先音乐巫术忠实的附属物,它几乎在非洲和澳洲所有原始部族中都起着同样的作用。首先是动物的面具,然后是神的面具,再后就是传说中英雄的面具。”(柴勒:《音乐的四万年》,伦敦1964年版,第61页)

[20]凌纯声:“欧洲旧石器时代的壁画中,有个著名的巫师,头戴鹿角,身穿鹿皮,画在洞穴的深处,四周的墙壁上也绘满了鹿及其他猎物的翊生形象。当时的猎物,以驯鹿为主,所以祈猎祭的巫师着鹿饰。至今在西伯利亚的渔猎民族,这种巫师,成为萨满的,即常以鹿角或羊角为头饰。”(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

(作者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 孟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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