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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林权登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2016-07-15黄元

大科技 2016年30期
关键词:林权证林权证书

黄元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浅析林权登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黄元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各行各业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同时对各个行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产权管理制度也面临着改革的境地,同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面铺开,林权登记也面临着与基他不动产登记一样的问题。林权登记改革中要以林地所有权登记制度为其基础,并且要注意将签订承包合同与确权发证相结合,将林权登记制度中的公示制度真正的落到实处。林权登记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不仅关系着林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还关系着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林权登记;问题;解决方法

林权证是通过县级以上政府及国务院中的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内容,由相关法律进行相应的规定,对国内各类所有制下的林地或林业资源进行所有权的确认,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入册登记,最后向所有人发放所有权证书,也就是林权证书。林权证书持有者,在使用林地与林业资源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林权证书持有者的权益是不可侵犯的。特别是现在的林权登记已纳入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提高了林权证书的权威性,是从法律层面对林权的确认与保护。

1 目前我国林权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对林权登记工作不重视

我国的林权登记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但是有部分林权登记工作人员对林权登记工作认识不足,对林权登记工作的特点、难点、复杂性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对不动产登记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林权登记工作的难度与复杂度都是很大的,而目前从事林权登工作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对较少,这就造成了这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将会很大,也影响到了林权登记工作的效率。

1.2 林权登记工作不到位

我国目前不动产的登记工作存在着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林权登记做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影响着林权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从全国的范围来看,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还处于被动的工作状态下,这种工作状态极不利于林权登记工作的开展,政府中的林业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门必须要对这种情况进行改变,方能扭转目前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1.3 林权证的办理与使用规范不完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在林权登记中如果有共同持有林权的,要由共同持有人共同进行注册登记,林权登记部门分别向相关的林权持有人发放林权证书,同时在林权证中要标明林权共有人,在这种林权管理制度下可以保证林权证发放到林权的所有持有人手中,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相关的法律中对林权证的使用并没有一个明解的规定。所在我国的《物权法》中对这方面最好能进一步完善,以提高不动产的法律保证依据。

1.4 林权证中涉及的内容核查质量有待提高

目前在不动产的登记中对于不动产的确认存在一定的困难,这就造成了在不动产登记之后会产生一些异议,同样在在林权证下发以后也会有异议产生,主要的有两个方面:①在林权证书下发以后,林权持有人对林权证书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要求行政复议;②前期核查工作存在一定的偏差,对林权证书的颁发造成影响。所以在不动产的登记工作要确保核查的准确性,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

1.5 林权登记无法动态管理

对不动产的实时、动态管理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同样对林权的动态管理难度也很大,随着林权登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老的林权登记证书也逐渐被新的证书止所代替,但是由于老的林权登记证书存在各类问题,比如对并权面积划分不明确等,如果新的林权登记证书按照老的证书来登记的话,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目前林权等级管理中对这方面的工作不重视,这样登记出来的林权证书,也就无法保证期准确性。

1.6 对林权登记的类型还有待完善

在实际的林权登记工作中可以发现,我国目前现有的林权登记类型还无法满足实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细节没有考虑到内,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一些影响。并且我国的法律中对于林权这种不动产,在涉及到法律纠纷时的处理方式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2 改善林权登记管理问题的措施

2.1 提高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认识

目前不论是个人还是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高,对不动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以及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要积极普及不动产登记的观念,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对不动产的认识。

2.2 提高林权登记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林权登记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而且良好的林权登记工作有利于林改后的林业管理与有序发展,可以实现对林业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对林业的发展及保证林农的权利是有十分有利的,同时由于林业资源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所以林权登记工作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会形成极大的影响。各级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断完善自身的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相应的林权登记管理工作,明确林权登记流程、完善相关工作岗位职责,建立与健全林权登记管理制度。要将相关的人才安排到正确的岗位上去,并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从而提高林权登记工作的整体工作效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在短时间内组建一支专业技能过硬、人员稳定的林权登记工作团队,以最大程度上保证林权登记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3 规范林权登记工作

各级林业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辖区内情况组织摸排,对辖区内的林权要明确到每一个产权人,对林业承包合同、林权证书进行摸底清查,以更好地掌握辖内的林权情况。对于林权要明确是否为共同所有,对于共同所有的明确到每一个共有人,并将林权证分摊到每个共有人。在签署承包合同时,如果有共同承包人,要在承包合同内清楚写明每个共同承包人的份额、面积、名字等信息。同时对于已经颁发下的林权证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其中涉及到的林区面种等信息进行严格的核查。

2.4 调解林权争议,审核林权证书下发

各级林业的主管部门及林权登记的管理部门要积极调解各类林权争议,在发林权争议时,要以最快的速度对林权进行明确,在林权颁发的同时做好林权的调解工作,促进两者的共同发展。在林权发生争议时,如果没有得到法律部门最终确定的林权所有,林权登记管理部门不得颁发相应的林权证书。同时,各级相关关部门也要对林权登记管理部门所颁发的林权证书进行严格的审核,一定要确保其颁发的证书与法律相一致,提高林权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证林权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

2.5 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随着近年来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都开始使用信息化技术,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经开始采用信息手段,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但是由于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中所使用的软件还都很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林权登记工作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应该加快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以提高不动产登记与林权登记工作的效率。

3 结语

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逐步开展,林权登记工作逐步开始引起重视,林权登记管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结合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对我国林权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并就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出了一些见解,希望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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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

A

1004-7344(2016)30-0020-02

�论林权与林权争议纠纷的调处[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5.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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