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践
2016-05-25临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浙江共产党员 2016年8期
◎临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俞 伟
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践
◎临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俞 伟
作为蹲点调研的重要一环,我带领组织部的同志们深入走访了太湖源镇基层党组织,重点了解其运行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在高云竹笋专业合作社,我见到了74岁高龄的社长、党支部书记王安国。几乎全白的头发、微弯的背脊、偏瘦的身形,戴着一副老花眼镜,说话却中气十足。在和他交谈中,我听出他对竹子的痴迷,对各种不同品种竹子如数家珍;也了解到了合作社自2009年成立以来,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特别是在合作社成立初期,仅有十几名社员,科学化种植水平还不够高,带动作用不明显。在太湖源镇党委的帮助下,合作社成立了由7名党员组成的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王安国的带领下,通过学习技术,让党员先成为科技示范户,再进行技术推广,效果就好得多。同时,鼓励党员、合作社员组建自己的“小团体”,化整为零地服务带动群众。截至目前,共发展社员105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2000多户,举办专题技术培训班48期,开展现场技术指导156次。
“以身作则,种竹子是如此,服务群众更是如此。”在离开时,王安国说了这样一句话。的确,在不长的接触中,他让我看到了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担当,这是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中形成的党性修养。而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必须要带头实践,才能让群众信服,真正起到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