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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迫孩子辍学,母亲能否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2016-05-14

农村百事通 2016年5期
关键词:教育权小颖子女

编辑同志:

4年前,我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我随父亲生活,母亲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现在,父亲由于生意接连失败等原因,导致精神颓废,我们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近日,父亲想让我外出打工赚钱养家,强行让14岁的我辍学。无奈之下,我向生活条件比较好的母亲求助。母亲同意接受我与她一起生活,但父亲就是不同意。请问:我母亲能否请求法院变更我的抚养关系?

读者 小颖

小颖读者:

你母亲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一方面,你父亲的行为违法且侵犯了你的受教育权。《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也指出:“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其第十三条则更加明确地表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你父亲明知你属于未成年人,明知你尚处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却为了让你赚钱养家,不顾你的反对,强行让你辍学,无疑既是对自身抚养教育义务的违反,也是对你受教育权利的剥夺。另一方面,你母亲可以诉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也就是说,法院对子女抚养问题所作出的判决,是受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一定环境限制的,并非一成不变。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与之对应,你父亲已实施影响你健康成长的行为、你愿意随母亲生活、你母亲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形明显当属其列。

( 江西 颜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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