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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日本家庭形态与功能变化分析

2016-04-12郭新平任子扬

社科纵横 2016年4期
关键词:核心家庭变化家庭

郭新平  任子扬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现代日本家庭形态与功能变化分析

郭新平任子扬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近年来,日本少子老龄化现象的急速加剧,使其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人口减少时代。人口数量的变化与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家庭制度及其结构、功能的变化不仅影响着个人成长,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通过对日本现代家庭形态和功能的变化的研究以及引起功能变化的原因分析,可以为我国即将迎来的少子老龄化时代发挥借鉴作用。

日本家庭形态与功能家庭意识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日本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现代日本家庭在家族制度、意识形态、家庭功能、家庭关系等诸多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伴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日本的就业结构相应地从“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模式转向女性参与就职的双职工家庭模式。日本女性就职人数的增加,促进了家庭功能的外部化,并强化了公共服务与商业化服务之间的依存关系,使得日本社会意识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家庭意识。

围绕由家庭引起的各种社会状况的变化,多年来,日本家庭社会学研究者也从问题的产生、引起问题的原因,进行过细致有效的分析,本文将在以往研究的经验基础上对日本家庭形态和功能的变化为轴心进行阐述。

二、日本家庭形态和家庭功能的变化

1.日本家庭形态的变化

从日本家庭的历史变化发展来看,其所具有的形态及理念,及其反映家庭关系的诸多制度规范的设定上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日本二战前的家庭制度,一方面学习了欧美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对本国制度进行了调整。作为帝国主义性质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实现本国近代化,积极引进欧美式的诸多制度,同时还让江户时期封建体制下形成的“家”制度得以延续,目的不单单是为了使其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来制约家庭关系,还被当作连结支撑天皇制国家体制的意识形态的中心部分,以扩大其影响范围。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制定了新宪法,在各种制度发生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上,家庭制度由战前的“家”制度向欧美式的夫妻家庭制转变。

从形态的变化方面来讲,家庭形态变化主要体现在家庭规模的缩小和成员结构的单一两个方面。首先,家庭规模的缩小是在日本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下,人口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集中所引起的。由于家庭成员的职业变动,人口日渐向周边城市推移。在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变化的过程中,家庭规模也相应随之缩小。与花了近一个世纪缩小家庭规模的欧美国家相比,日本仅仅用了20余年便一举赶上了欧美国家的水平。在20世纪60年代为止还是5人左右的家庭成员数量,进入60年代之后却以惊人的速度迅速缩小。就家庭规模缩小的原因来讲,一方面是由于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出现了许多远离家乡独自居住和生活的年轻人。另一方面和这些年轻人结婚之后在家乡以外的城市建立新家庭有着重要的联系。

其次,是家庭成员结构的单一。根据日本人口调查的分类来看,一般上把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其他家庭以及单身家庭作为普遍意义上的基本分类。日本总务省统计局从做过一项从1920—2005年之间日本国内家庭类型比例调查,结果显示的家庭构成分类比中,从1950年以后到2005年之间,核心家庭所占比例是所有家庭类型中最多的。在2005年核心家庭总数已经占总数的82.7%,特别是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变化的动向更加显著。这种变化的出现与前面所述的家庭制度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并且,单身家庭增加的比率也在不断上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迅猛增长。单身居住者人数的增加使得家庭成员结构模式更加单一化,家庭意识也正在不断朝着个人化倾向发展。

2.日本家庭功能的变化

家庭功能理论的代表是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他提出了作为传统社会的家庭所承担的以下七项功能。分别是作为生产单位的经济功能、赋予社会成员社会性地位安排功能、培养孩子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的教育功能、守护家庭成员生命财产的保护功能、宗教功能、娱乐功能以及家族成员之间相互关爱的亲情功能。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除亲情功能以外其他的已渐渐被各种专业机构和部门所吸纳。并且,在日本家庭制度层面意义上的家庭开始出现功能衰落倾向,加之社会整体结构及其功能分化,家庭制度成为了一种在功能性的支撑下不断复杂化的社会的一种专门准则。

二战后的日本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商品经济的扩大和专业化生产部门的增加,使得除个体户经营者之外的大多数的家庭并不具有商品生产的功能,从而成为了纯粹的消费共同体。由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分离,生活场所自然也变成了工作和家庭相分离的形态。在日本社会家庭中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化也是极其重要的一大变化。这一变化虽然使得连结生产关系的地区共同体和大家族集团相互之间关系日趋弱化,但是相对而言代表国民乃至国家的公共领域在统治力和影响力上却不断强化,并且加强了作为私人领域的家庭对个人隐私的尊重。

在私人领域方面,家庭的私事化是相对于社会公共领域而言,在私人领域范围内被确立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建立会使家庭功能变得私事化。同时,市场经济范围扩大和地区共同体的解体也会影响家庭的自立性,但是,在近代化初期,自由主义仅体现在作为一家之长的男性身上,后来随着妇女和儿童财产、法律权利的扩大,才变得愈发普遍。一定意义上来讲,工业化和私事化的出现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日本家庭性别分工。

日本在二战以后确立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形式。1955年,日本通过高度经济发展使其产业结构迅速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变。随着产业结构向工业生产的调整和不断扩大,出现了从业人员大幅度向第二产业进军的趋势。在1960至1965年间,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一、二产业。在此期间,女性的家庭分工还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在以从事农业劳动和个体户经营为主的时代,家庭不仅是人们必要的居住场所,同时也是进行劳动生产和社会活动的场所,在家中妻子协助丈夫从事劳动生产的情形较为常见。但是由于产业结构的变革,日本社会劳动力转入工薪阶层行业,确立了丈夫在外赚钱,妻子家中料理家务,照顾子女的基本家庭形态。到70年代为止,一心一意从事家务劳动的全职主妇数量并不断地持续增多。调查发现,日本女性年龄通常在25岁至34岁之间劳动参与率水平较低,这是由于多数妇女在这个年龄段之间选择结婚生子,放弃工作。这一现象在战后经济高度发展阶段,人口出生率的高峰时期最为显著。在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已超半数,雇用以兼职劳动为中心的已婚女性的企业不断增多,到1996年,日本工薪阶层家庭中参与就业的女性比例已经超过了做全职主妇的女性。但是,在全职主妇盛行时期所确立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意识,并未因女性的参与就职而弱化,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女性的负担。

近年来,日本社会发展在强调产业、经济结构的变化的同时也注重服务的网络化、信息化,而在家庭生活方面,人们的看法与从前也有了很大的差异。因为现代日本社会中教育、医疗、福利等部门的高度发展与完善,使得很多家庭为了家庭成员的健康与成长而愿意承担费用选择社会机构,甚至有人认为这些部门将来有可能取代家庭功能的一部分而存在。在以往以从事农业生产和个体户经营的社会,家中子女不但要分担和继承家业,并且家中长辈希望在自己老去之后也能够得到子女的扶养和照料。但是在进入工薪阶层时代之后,对家业的分担和继承已经变得不像从前那样重要,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父母对老后扶养的期待也日趋减弱。日本曾有过一项关于对“孩子的价值”的调查,调查发现认为“孩子能给家庭带来欢乐”的回答者占总数的八成以上,认为“养育孩子非常快乐”的回答者也有四成之多,但是认为“需要依靠孩子养老”的回答者比例不到一成,由此可见,孩子是更多是作为让父母开心、快乐的一种存在。

关于单身生活人数的日趋增多这一问题,是本世纪以来家庭问题研究的重要关注点。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研究所的研究统计推算,到2020年以后日本所有都道府县总人数中,单身生活的家庭人数将达到顶峰,这也是到目前为止日本家庭中最显著的结构变化。也就是说以夫妻和子女为基本单位的“核心家庭”将继续被细分,一般而言,家庭是由两个人以上的家族成员所构成的生活共同体,而此问题的出现,完全背离了家庭的意义,一旦单身家庭成为了家庭的主要存在类型,必将给家庭所承担的社会性功能带来巨大影响。日本在2000年引入了公共护理保险,并推进了护理功能的社会化,但是此举并非意味着完全抛弃家庭所承担的护理功能,家庭成员相互间的照料仍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由于双职工家庭的增加,很多家庭已将孩子的培养寄托于社会组织,同样,这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取代家庭原本的育儿功能。然而,家庭功能的日益缩小已经成为了不可否认的事实,如何补充功能缺陷,将成为今后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必要课题。

三、引起功能变化的原因分析

1.社会结构原因

从日本社会现状来看,人口的频繁移动和向城市的不断集中,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改变,用工企业的增加等因素,使得女性参与就职等范围有所扩大。工业化的飞速推进带动了第三产业发展,从事农业生产人口的不断减少,使大量劳动者涌入城市当上了雇主。而在女性地位得到提高之后,成为雇主的不仅仅是男性,承担着家务和育儿责任的女性参与也日益显著,这些宏观结构因素,给家庭功能变化带来了巨大影响。

2.社会意识原因

在家庭制度方面,战前日本是在“家”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家庭意识形态,直系家庭制是在共同居住原则的确立下形成的,因此,完全未享有社会保障的父母与长子夫妇共同居住,理所当然应当接受照顾。不管是共同居住是制度使然,抑或意识支配,都是被作为常识而得以认可。然而,战后“家”制度的快速瓦解,直系家庭变成了封建制度的遗留物,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家庭形态在现代家庭意识理念下被大众普遍接受。

3.家庭原因

家庭因素可以说是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家庭本质上的变化,家庭功能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家庭结构。新生儿出生率的下降,家庭规模的不断减小,向核心家庭的演变,老年人家庭数量的大幅增加等家庭结构和形态的变化给其带来了诸多方面的影响。例如,核心家庭化和家庭人数的减少直接导致了家庭内部人力资源的减少,同时这也是导致家庭养老和育儿功能低下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家庭结构是家庭功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日]富永健一.日本的现代化与社会变迁[M].商务印书馆,2004.

[2][日]福武直.日本社会结构[M].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

[3][日]松原治郎.核心家庭时代[M].NHK书库,人民出版社,1969.

[4][日]森冈清美.现代家族变动论[M].ミネルブァ書房,1993(5).

[5][日]平野敏政.現代社会と家族の適応[M].慶応通信,1996.

C913.1

A

1007-9106(2016)04-0057-03

郭新平(1963—),男,山西大学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应用社会学;任子扬(1989—),男,山西大学硕士生,研究方向为应用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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