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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合理法则探究

2016-04-08邓验赵林涛聂智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

邓验 赵林涛 聂智

[摘要] 在网络思潮多元化、复杂化的大环境下,如何实现意识形态一元主导与多元并存,以马克思主义引领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发展,坚持科学指导与问题导向兼容并重、坚持“有理”、“有利”、“有节”交织共存的合理法则至关重要。

[关键词] 网络思潮;意识形态;有理原则;有利原则;有节原则

[中图分类号] D6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2—0138—05

Abstract:In the diversified and complex environment of network ideological trend, it is crucial for Interne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o achieve unified domination and coexistence of multiplicity, lead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under Marxist Ideology, and adhere to the scientific guidance and problematic orientation. Most importantly, apply for the rule rational, beneficial, and restraint.

Key words:Network ideological tre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ational principle; beneficial principle; restraint principle

随着网络时代的产生和发展,网络思潮日益多元化,意识形态的碰撞和冲突也相当激烈,在多元的意识形态中有“主流”与“非主流”之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执政党坚持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正如“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那么,如何正确引导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实现多元化发展与一元主导相结合,是党和国家有识之士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谈及引导工作,有三个问题必须重点认识和把握:“谁来引导”、“引导谁”、“如何引导”,然而,贯穿这些问题始终的,关系引导工作能否实现针对性和有效性,彰显吸引力和感染力,合理法则的运用至关重要。

一 坚持科学指导与问题导向兼容并重

(一)前提:科学指导

“科学指导”是前提,是保证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方向性的重要手段。在全球化和新媒体时代,网络信息来源纷繁复杂,在信息洪流中各种网络思潮犹如泥沙俱下,这无疑给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引导工作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严重威胁着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我国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用体现时代发展诉求、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承载中华优秀文化、彰显以人为本价值追求的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多元化网络思潮。毋庸置疑,这引领者的归属必须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既是主流又是主导,其中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不仅仅来源于它牢固的哲学基础、它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本质所赋予的理论生命力,更来源于中国实际发展成就所彰显的实践说服力。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全面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当代中国实践研究,积极探索和把握意识形态引导的规律和方法,正确处理和解决网络思潮中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这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提高党引导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做好新时期我国意识形态引导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正如,习近平书记曾谈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2]社会主义核心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和体现,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和灵魂。可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就是抓住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命脉,就是抓住了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核心和主线。

(二)关键:问题导向

“问题导向”是关键,是解决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的重要手段。马克思曾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3]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深刻变革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一场社会变革。然而,技术是中性的,人性社会却有善有恶,互联网的能量同样让人性恶的一面破坏力放大,很多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简单问题变成复杂问题,可以说,现在我们面临的意识形态交锋、舆论斗争、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安全等意识形态领域的诸多突出问题和矛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网”而生、因“网”而兴、因“网”而增。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企图凭借自身经济发展优势和科技实力,输出其文化思想意识,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西方敌对势力公然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的幌子,叫嚣“普世价值”、“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中国模式”等,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各种传播途径,企图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遏制,这给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带来了严峻挑战。互联网更成为了青年网民跨越地域随时随地联系互动、讨论问题、并对西方国家借机炒作的诸多热点问题频频发声的主要平台。正如,读书要以问题为中心把握作者的生命和思想。我们要想读懂网络思潮意识形态这本书同样要以问题为中心。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互联网问题发表过许多重要论述,很多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都紧扣了意识形态领域最核心最迫切的问题,都切中了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矛盾和问题的焦点。2013年8月,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是我们的网络空间晴朗起来;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4]2015年12月16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旨演讲中再次强调,“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修复网络生态。”[5]这些都是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强劲声音最深刻最有力的应答。

二 坚持“有理引导、有利引导、

有节引导”交织共存

网络意识形态战场早已是没有硝烟却竞争激烈的新型战场。要想在战场上取得主动权,赢得话语权,合理的作战原则必不可少。毛泽东曾经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提出了“有理、有利、有节”的作战原则,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赋予了这一思想法则新的时代内涵和意蕴。“有理”,“理”即为理论基础,意指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要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有利”,“利”即益处,意指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要始终有益于网络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和谐发展;“有节”,“节”即为度,意指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要有度,要把握分寸,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理”是基础,“有利”是目标,“有节”是保障,三者交织共存,缺一不可。

(一)基础:导之有理

“有理”原则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基础。理论基础犹如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的基石,从根本上制约着引导体系的广度、深度和维度,制约着对引导的内容、原则和方法的理解,确保着引导的方向性和可行性。

1.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理论在人文社科理论研究中的深度地位和在实践指导中的导向作用,既为我们提供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也是我们辩证思考虚实关系、人机互动模式、主客体交叉融合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其中,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人学理论、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共同支撑起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哲学基础。其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为研究引导工作中网民思想行为的形成过程,揭示其思想变化规律,取得其思想认同,培养其正确的行为方式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和现实的途径。事物内部联系原理启示我们,必须搞清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的构建需要哪些要素及这些要素之间是如何相互联系的。事物外部联系原理启示我们,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的构建单靠某一学科以及实践活动是无法完成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原理及方法以及网络衍生学科相关原理和方法都为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研究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用不断变化发展的实践活动来检验和完善引导体系,并根据新特点、新矛盾、新问题适时调整和优化引导体系,从而推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体系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辩证发展。

2.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直接理据。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工作是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延伸和发展,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工作合理法则的探究也必须要建立在传统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相关原则的基础上。(1)方向性原则。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方向性是由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所决定的;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都要求按照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确定思想宣传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批判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我们将其概括为党性原则;这是我国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必须坚持的最根本原则,也是与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根本区别。(2)服务性原则。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始终是做人的工作,就是培育人的工作,旨在培育政治导向正确、思想品行健康的网络人,这就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服务性原则的体现,这不仅仅是开展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发挥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功能的依归。(3)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即要运用掌握的科学理论客观分析实际情况,并仔细探究个中规律及本质,用以指导实践活动,并根据实践反馈不断激发理论创造力。具体来讲,引导主体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和引导受众的实际状况,回答受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解决受众的实际困难,引发受众的内心共鸣,增强其对引导内容的接受度和认同度;受众通过社会实践提高其网络思想修养并外化为行为,最终实现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的育人目标。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才能使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推动引导工作实质性的发展。

3.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学科借鉴。对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对象的深层次剖析和归纳,除了依靠科学的指导理论,还必须从网络相关学科的理论中吸收营养,侧重对网络传播学、网络心理学、网络政治学、网络社会学、信息管理学等学科相关理论进行探索。网络传播学、网络心理学、网络社会学等都是时代与技术共同发展的产物,都是网络和相关传统学科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衍生内容,这是它们的共性。同时它们又有自己的个性。网络传播为引导方式提供技术和手段,网络心理为了解引导对象提供专业指导,网络社会为融入和了解共生环境提供虚拟空间和交互平台。(1)网络传播学相关理论借鉴。网络传播学以人类的网络传播活动为研究对象,探索和揭示人类网络传播的本质和规律,包括网络传播媒介、网络传播技巧、网络传播环境、网络受众和网络传播效果等要素。从网络传播学的角度研究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有利于全面而深入地剖析其引导活动的过程和效果。其中,“把关人”理论以及“议程设置”与“议程融合”理论更是对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主体构建及内容构建具有直接指导作用。(2)网络心理学相关理论借鉴。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过程中,引导主体要根据引导受众的心理活动规律,把握受众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领域的行为表现及其心理特点。因此,网络心理学中关于互联网对人的心理特征的影响、互联网对人格形成改变和重建的影响、瘾症形成及戒断方法等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引导对象的思想行为特点有着重要的启示。(3)网络社会学相关理论借鉴。网络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网络人与网络社会的关系问题,基本任务是协调网络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目的是使网民意识形态与网络社会主流价值观要求得到统一、协调发展,因此,网络社会学中网络行为互动模式、网络社会秩序、网络人际关系等理论有助于认清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所处的话语环境,把握主体和受众在引导互动中的社会关系,有利于从网络社会性层面来研究引导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及其管理权。

(二)目标:导之有利

“有利”原则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一定要以“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离开了这个“有利于”来谈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引导则会失去固有意义。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1.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6]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也离不开党的领导。因此,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中,首先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作为统治阶级思想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套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是现存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它作为价值体系发挥作用并使人民认同现存制度,从而维护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7]然而,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的实现,仅仅凭借主观意愿是不可能的,这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通过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真正了解马克思主义,拥护社会主义,使它们认识到党的政策、纲领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和共融性,从而,将引导要求自觉内化为思想行为准则。其次,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言论权和表达权,将互联网打造成为民权参与、民情反馈、民意表达最快捷、最及时、最畅通的平台和载体。

2.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力;在全球化、网络化、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多元多样的意识形态势必会在激起思想火花的同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和重视精神对物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做好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大力发挥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努力破除以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为中心的错误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扫清思想障碍。

3.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家园,文化是凝聚人心、弘扬精神的力量,同时,文化也是西方国家输出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载体。因此,我们必须在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各种网络思潮交流交融交锋更加激烈的今天,更加主动、自觉地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一是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充分尊重文化的多元多样,积极倡导先进思想文化间的学习与借鉴、交流与合作,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和包罗万象的气势共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动景象,共建主旋律引导与多样化并存的和谐画面。二是要始终坚持文化自信是建立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明特别是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8]三是要始终加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增强对外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

4.要有利于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要确保在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在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日益提高的同时,要让人民越来越享有更加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已经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然而,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的运用与推广,极大地拓宽了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方式,丰富了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容;但是,网络资源中的各种不良信息却给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今,中国网络呈现出全民娱乐之风,庸俗、低俗、恶俗的网络文化充肆其间,泛滥成灾,优秀网络文化星光黯淡,反而式微。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文化意识形态的引导,抵制一切不利于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信息和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精神需要、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保障:导之有节

“有节”原则是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保证引导工作得以有效运行的关键之举;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则会威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如果管得过硬过死,则不利于人民民主意识的发表,因此,我们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工作中,必须把握好“节”,必须把握好“度”,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1.必须正确认知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合理差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应该是也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网络思潮中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价值取向总是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处理好多元意识形态与指导思想一元主导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中,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引导工作就会失去方向性,最终偏离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性,又必须通过网络思潮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来体现,否定了这些差异和多样,又将会失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一元主导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因此,在坚持网络思潮意识形态一元主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和差异性。

2.必须同一切敌对意识形态作斗争。中国自成为成功接入国际互联网国家以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社会转型进一步加剧,各种网络思潮竞相登场,其中,不乏种种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网络思潮。众所周知,“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民思想下手”。苏东剧变、中亚国家“颜色革命”的发生,虽然其原因极其复杂,但是,忽视意识形态安全和软实力作用是“维护”革命发生,导致政权倒台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认真借鉴苏东剧变和中亚“颜色革命”的历史教训,洞察网络思潮中西方敌对意识形态传播和渗透的形式与特点,探究其本质,及时遏制西方腐朽思潮的侵蚀,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一元主导地位。

3.必须坚持“疏”与“堵”的巧妙结合。网络思潮多元化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和交流,是网络思潮发展的趋势,这是任何力量都改变不了的事实。任何一个政党或国家,都不可能将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思想言论完全“一棒子打死”。一味地封堵,则不利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自主言论的表达,会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民众的接受心理,激发其逆反心理,引导效果可能适得其反。面对汹涌而至的网络思潮,对一切分裂国家统一、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敌对意识形态,我们必须坚决依法封堵;对大力弘扬先进思想文化的主旋律意识形态,则积极倡导;对无涉主权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的网络思潮,允许其存在并加以正确引导。这样“有所为有所不为”,疏与堵的巧妙结合,才是正道。

因此,在网络思潮意识形态引导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指导与问题导向兼容并重、坚持“有理”、“有利”、“有节”交织共存,也只有这样,党和国家才能有效地把握网络思潮的导向性和方向性,充分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和主导作用,真正掌握网络思潮意识形态的主动权、领导权和管理权。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2.

[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79.

[4]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新华网.2013-8-20.

[5]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讲话[D].人民网.2015-12-16.

[6]《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22.

[7]王永贵.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当代中国实践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226.

[8]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D].新华网.20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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