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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系统共生的省域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研究——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为例

2016-04-06薛学轩

四川建筑 2016年1期

薛学轩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四川成都 610042)



基于系统共生的省域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研究
——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为例

薛学轩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四川成都 610042)

【摘要】2014年12月4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顺利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验收。该平台集全省建筑市场信息采集发布、网上办事、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从业主体诚信评价和信息公开于一体,实现了系统共生、数据同源、业务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解决了数据多头采集、重复录入、真实性核实、项目数据缺失、诚信信息难以采集、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脱离、“市场与现场”两场无法联动等问题,保证了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关键词】管理信息技术;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共生与业务协同

1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背景

2014年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分3批全面完成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两年行动方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从业企业资源信息数据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源信息数据标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础数据标准》,充分应用“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的成果,建成全省统一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2014年12月4日,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验收,成为全国第一个建成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省份。

2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目标

建设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旨在建立一个全省统一、三级联动、系统共生、数据同源、业务协同”的一体化工作平台,省市(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五方主体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填报、汇总、共享和全省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实现对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信用信息的一体化管理和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

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具有全业务、全参与、多来源、多方式等特点:

(1)全业务。该平台覆盖建设工程各个业务过程,涵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书两证”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招投标备案、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停复工管理、事故上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业务,实现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2)全参与。该平台覆盖省、市(州)、县(区)三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五方主体,全省各级主管部门应用该平台完成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执法监察和验收等工作;企业应用该平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填报、监理等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控制业务流程前置条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环节无缺失、项目信息无遗漏;

(3)多来源。该平台充分应用和考虑多种数据来源,充分应用和集成已有数据资源,并通过数字化工地的现场监控设备实时动态采集施工现场数据;

(4)多方式。该平台为建筑市场监管各参与部门和从业企业提供人工录入、数据上传等方式,采用多种终端设备、多种表现形式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应用和数据展现,各类信息可以在计算机、智能手机、现场LED电子屏显示和查询;信息可以以文字、表格、统计图表、视频、照片、地图等多种表现形式展现。

3一体化工作平台架构

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由资质管理、资格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用体系评价、综合信息查询、行政执法管理6大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信息安全3大体系,全省统一的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和公共资源5大基础数据库构成,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实现了共享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确保了信息的统一,便于数据的应用、挖掘和关联分析;同时应用企业和人员参与项目的信息,实现主要参建人员信息的锁定,避免工程技术人员同时参与多个项目;可以对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和发布、优良行为进行表彰和发布。

全省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基础数据,市州和扩权县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汇聚到省厅中心数据库,由省厅审核后发布和上报部级信息平台。其中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可以应用全省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也可以按照《四川省工程建设从业企业资源信息数据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源信息数据标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础数据标准》等3个四川省地方标准自建信息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心数据库。

4一体化工作平台技术路线

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的设计思路是,以工程项目为主线,从业企业为主体,从业人员为支撑,信用评价为手段,质量安全为重点,建设全省逻辑上集中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系统,通过全省工程建设各参与方日常业务办理中的系统应用,动态、实时产生数据并自动保存到省级基础数据库,避免数据从县→市→省的层层数据转换产生的时间延误和数据误差叠加。

平台建设综合应用当前信息技术领域的前沿技术,包括工作流、GIS、GPS、视频监控、遥感、SCADA、ETL、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技术路线如下:

(1)应用工作流技术,解决项目建设程序报批;

(2)应用GIS和GPS技术,解决项目空间定位;

(3)应用视频监控技术,解决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4)应用卫星、飞机、无人机等搭载的遥感设备,实现远程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宏观和微观监管;

(5)应用SCADA技术,解决塔吊和喷淋等设备的遥测;

(6)应用ETL技术,完成从省级数据库到部级数据库的数据抽取和上报;

(7)应用数据挖掘技术,解决项目投资及参建企业与人员承担工程分析;

(8)应用云计算技术,解决信息化建设资金缺乏和技术保障等难题。

5一体化工作平台功能

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形成了六大功能:

5.1建设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审批、动态监管

(1)根据管理制度和权限规定,在平台上进行工程项目、从业人员、从业企业申报业务的接件、初审、复审、公示、通告;

(2)对审批通过的项目、人员、企业进行打证;对审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告管理;

(3)对企业业绩进行认定;

(4)各级主管部门可以对项目、人员和企业的申报资料、审批信息和状态进行查询、统计、分析;

(5)生成本级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项目、人员、企业统计报表;

(6)通过项目、人员、企业之间的联动关系,锁定关键参建人员信息,避免其同时参与多个项目,对企业在项目中的优良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表彰、处罚和发布;

(7)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共享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实现业务协同、信息统一管理、市场动态监管。

5.2工程项目网上管理

(1)在网上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业务,包括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勘察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项目报建、招投标备案、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

(2)查看项目相关五方主体、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查看以上各事项环节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的企业、关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三大员、注册人员、九大员等人员的姓名、资质证书等关键信息),并具有查重功能。

(3)可以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则,对项目进行人员信息锁定、解锁、停工、复工、压证等管理。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管。

①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包括关键岗位在岗情况监督、施工人员在岗情况监督。

②查看监理单位上传的月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监理报告、环境定期监测报告、现场监理上传的照片等。

③通过现场视频,监督施工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等。

④监督工地特种机械安装、使用情况。

⑤监督关键材料使用情况。

⑥进行现场执法巡查。

⑦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在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竣工验收前进行综合评价。

⑧采用GIS技术,对项目位置进行显示和定位。

⑨基于地图,对项目类型、投资规模、竣工情况等进行分类的图形化统计显示。

5.3从业企业网上办事

(1)平台支持14类省内企业、7类省外入川企业的资质申报、审批和市场监管,涵盖的企业资质类型包括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质量检测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乡规划编制企业,并包含了不同等级的企业资质。

(2)应用一体化平台,可以办理以上各类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批、监管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包括资质新办、升级、增项、变更、延期、查询、监督复查、业绩备案等。

5.4从业人员网上办事

(1)一体化平台支持16类从业人员的资格申报、审批、监管和统计分析等业务,涵盖的人员资格类型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造价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勘察设计工程师、园林项目经理、房地产估价师、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物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九大员等。

(2)应用一体化平台,可以办理以上各类人员的资格申报、审批等业务,包括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教育培训、办证、换证、查询和咨询等。

5.5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网上管理

(1)审批和确认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对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扣分等处理;

(2)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实时发布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

(3)审批和确认人员的优良行为信息,记录人员的优良行为信息;

(4)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实时发布人员优良行为信息。

5.6信息公开和网上查询

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等媒体,实时发布适宜公开的工程项目、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信息,供社会公众网上查询。

5.7对外接口

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提供了数据接口,一方面为市(州)、县(区)信息系统提供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使市(州)、县(区)信息系统具有全面、实时的建筑市场数据来源,便于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更好的监管本级建筑市场,另一方面将市(州)、县(区)信息系统采集的本级建筑市场数据集聚到省级信息平台,丰富和完善省级基础数据库。

6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成果

2014年12月,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系统开发通过部级验收,并正式上线运行。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市(州)、县(区、市)和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应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2)实现了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人员管理系统、企业和人员诚信管理系统的集成,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3)实现了业务在线办理、数据实时归档、信息实时在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等媒体实时发布等功能,数据定时导入前置机;

(4)搭建了符合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四川省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和联网平台,可以接入多种市场主流品牌的设备、平台,并预留和住建部联网的接口;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和发布了《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基础数据标准》、 《四川省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源信息数据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从业企业资源信息数据标准》等三部四川省地方标准,为全省行业数据共享和市(州)、县(区、市)自建信息系统提供了遵循和规范;

(6)依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在前置机上建立了实体数据库,开发了数据采集系统,实现从业务系统抽取数据进行字段对应后,载入前置机上报数据库;

(7)依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建立了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项目、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等业务数据库,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为大数据分析奠定了基础;

(8)制定了一体化工作平台制度保障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

7一体化工作平台运行成果

2014年12月,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80 463件、非行政许可事项750 249件,集聚161.1万个工程项目、3.3万家从业企业、241.3万个从业人员、5 860条企业和人员市场行为、8 961条公共资源等基础数据,形成了由407万多条基础数据构成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公共资源等5大基础数据库,为群众办事、市场监管、领导决策和信息查询提供了数据保障和技术支持。

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运行以来,已形成以下特点:

(1)覆盖面广。该平台全面覆盖全省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业务,既避免了地方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等现象发生,又解决了基层信息技术人才缺乏、系统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覆盖工程项目监管全流程,实现了工程项目建设从程序监管向过程监管、现场监管的转变。

(2)功能齐全。该平台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项目管理、市场监管、信用评价、咨询服务、信息发布等应用于一体,实时采集基础信息、动态信息、关联信息,实现了省、市(州)、县(区)在工程建设、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等管理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联动;实现了全省工程项目、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及信用信息的实时纵向汇聚与传递、横向交换与共享。

(3)应用广泛。省、市(州)、县(区)三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全省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运用该平台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及时记录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办理工程项目各环节业务,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开展行政审批,企业通过该平台进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业务申报,各级主管部门通过该平台实施资质、资格审核审批,实现数据共享,缩短了审批周期,提高了审批效率。

8结束语

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是个过程,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永远在路上。四川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未来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功能和深化应用:

(1)完善优化监管平台的数据,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优化基础数据的采集管理机制,全面、动态、及时、准确的记录全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和现场行为,不断丰富和完善数据库内容,为辨别转包、挂靠等行为,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提供数据支持。

(2)完善优化监管平台的规则,通过建立相应的系统监管决策规则,将各项建筑市场政策制度全面固化在平台功能模块中,充分应用这些功能模块以及功能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基础数据,为建筑市场监管和领导决策提供保障。

(3)完善优化监管平台的功能,将基础数据库和诚信规则等高度融合,实现当前违法违规行为与长期后果相关联,通过平台发布告知市场主体,督促从业企业主动停止或者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为各方主体由被动监管向主动调节提供明确的信息引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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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志码】A

【中图分类号】F269.22

[作者简介]薛学轩(1959~),男,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从事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定稿日期]201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