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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践

2016-04-01张勤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21世纪 2016年5期
关键词:登记制立案律师

张勤缘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践

张勤缘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的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自履职之初即率先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该院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构建了具有跨行政区划法院职能特色的立案登记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提供菜单式服务。结合四中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制作了行政、民商、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等八个登记立案的工作指南,为起诉人提供菜单式服务。

二、探索立案预登记,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立案预登记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启动不同纠纷解决机制:保险案件,启动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保险纠纷诉非调解;涉外商事案件,引入中国贸促会的专业商事调解;行政案件,注意发挥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通过诉前协调的方式加以化解。

三、引入第三方服务,提供专业性法律咨询指导。建立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岗。针对行政案件专业性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等特点。在立案阶段,引入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大学法律实习生提供法律公益咨询服务;律师针对经济困难的特困人群和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律师代理法律援助。

四、设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优先立案服务。一是针对涉及民生、困难群体等案件,设立快速立案通道。二是专门为律师设立了律师立案窗口。为律师立案提供高效顺畅的立案环境。

五、坚持立保同步,注重以保促调,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民商事案件,在立案登记阶段,同时审查财产保全申请,缩短了保全申请审批的时间,提升了诉讼保全工作的质效。目前,立保同步的案件基本实现保全费用与立案费用同时缴纳,减少起诉人的二次交费,减少往返法院的次数。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六、适应“互联网+立案诉讼服务”,推动网上立案工作。跨区划法院特殊案件集中管辖,相对于传统法院存在地域不便的特点。探索网上预约立案,打破时间、地域的局限,加速立案登记流程。通过网上递交立案材料、后台审核、线上一次性补正告知、预约立案、窗口登记立案来完成。

七、发挥立案诉讼服务职能,构建法律教育宣传平台。针对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多事一诉,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不明确等问题,出台《关于立案登记的释明规则》,对如何行使释明权,释明方式及尺度进行明确与规范。从履职至今,共做立案释明笔录400余件,书面补正释明350余件。通过法律释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立案窗口成为弘扬法治理念,培养“依法立案”法律意识的重要平台。

八、做大做强诉讼服务,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针对群众的诉讼需求,推出提升立案质效,降低诉讼成本的多项举措:一是提供起诉书模板、外网查询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以及修改电子版起诉文书等服务,节约补正时间,提升当场立案率;二是针对我院受理案件的类型,制作各类案件的一次性补正告知,明晰补正要求、内容、期限、以及法律后果;三是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立案登记节点的实质公开、全程留痕和全面监督,有效提升了立案工作的司法公信度。

九、制裁违法滥诉、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一是以“诚信承诺书”的形式对起诉人进行警示和督促,以保证诚信诉讼;二是建立滥诉、恶意诉讼人员清单。对于起诉缺乏诉的利益,诉讼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诉讼行为引起程序空转,导致司法资源浪费,增加对方当事人诉累的,并被多次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列入滥诉恶意诉讼人员清单。对他们提起的诉讼,进行严格的立案审查;三是建立诉讼行为评估制度。组成由法学专家学者、律师、政协、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基层社区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诉讼行为评估委员会。借助第三方社会公众平台,对滥诉、恶意诉讼的行为进行甄别。

目前,我院行政案件立案1397件,通过甄别程序,认定为滥诉,制作不予立案裁定的案件349件。

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提高立案工作的社会公信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窗口工作水平提升。建立立案满意度测评体系,发放《文明执法监督卡》1384张,服务满意度问卷200张,大厅设立便民意见箱等多种途径,听取当事人意见。将群众监督作为检验立案工作成效、弥补不足、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

上述举措,成效凸现:一是缩短了立案周期,民商事案件一次性立案合格率在90%以上,其他案件起诉人在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的引导下,80%的涉诉人员能在两次以内办理完立案登记手续;二是杜绝“三不”现象,坚持有案必立,有效破解“立案难”。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四中院累计收取各种诉讼立案材料并开具接收材料收据2088件,立案1893件,实体立案率为73.9%。另有经立案释明后当事人不再起诉案件195件,赢得了83%起诉人的满意结果。经满意度问卷调查,88.5%的当事人对四中登记立案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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