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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中的动物 (上)

2016-03-28陆春祥

西湖 2015年2期
关键词:猴子

陆春祥

题记:

所有生命,都给予爱,这应该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

呦呦鹿鸣。关关雎鸠。我们的古人,虽没有像研究人类一样去研究动物,但仍然关注动物,那些鸟兽虫鱼,一直出现在中国历代的笔记中,它们会疼痛,它们会流泪,它们也会思念。

对动物来说,它们也是将几千几万年的智慧,满满地装在和人类差不多大小的躯体里,它们只用身体来说话。

几百年前,智者尼采,在大街上,曾经抱着一匹马的头失声痛哭:我苦难的兄弟啊!虽然被人送进疯人院,但尼采并没有疯,在他心里,也许,他认为“人类是我唯一非常恐惧的动物”(萧伯纳语),恐惧人,是因为人类的快乐,常常是以牺牲另一个动物的生命为前提的。

众生平等,也包括最低等的动物。

本组笔记,皆以动物为话题,题材均选自汉魏六朝、唐五代、宋元明清之历代笔记,虽挂一漏万,也算披沙拣金。

陆机的“黄耳”

黄耳是一只名狗,是西晋文豪陆机非常喜欢的一只狗。

南北朝时期的大数学家,就是那个将圆周率推算精确到七位小数的祖冲之,他还写有文学作品《述异记》,这部作品里就有黄耳的小传奇。

陆机家是上海松江的豪门,年轻的时候,也很有公子派头,喜欢游览射猎,后面跟着一群马仔,奔东驰西,感觉超好。有个门客见此,献给他一只跑得很快的狗,名字叫“黄耳”。不知是因为狗耳朵黄黄的,还是因为卖狗的主人姓黄,反正, 这只跑得很快的狗就叫黄耳。

黄耳异常机灵,能听得懂人话,它的到来,使陆机的射猎活动成就感很强,每每收获不小,陆机离不开黄耳了。

陆机到洛阳做官的时候,黄耳也是随身不离,名气也越来越大。有一回,一朋友要借黄耳出去玩玩,一下子带到三百公里远的地方,那朋友事情还没办完,黄耳不见了,朋友忐忑返回,黄耳早就在陆机身边悠闲自在了,陆机笑笑讲,黄耳只用一天时间就返回啦。

陆机在京城的公务很多,事务很忙。有一天,他忽然对黄耳嘀咕道:我们离开松江已经好长时间了,长久没有家里的信息,我很焦急,你不是很能干吗,你能不能带着我的书信回一趟松江的家中啊?黄耳一听,欢喜地摇着尾巴,叫着答应了。陆机就写了一封家信,用竹筒精细地密闭好,再将竹筒系在黄耳的脖子上。

黄耳沿着公路(公家送公文的大路)一路飞跑。沿途风景秀丽,道路平坦,它心情很好,我这是长途马拉松,我要圆满地完成主人交给我的任务。

饿了怎么办?小事难不倒我,晋朝的生态非常好,路边的草丛中,有不少小动物,随便弄点就可以填饱肚子。碰到大河怎么办?你看看黄耳怎么搭船的:跑到摆渡人的身边,对着他贴耳摇尾,这样可爱的狗,谁不喜欢呢?摆渡人想,这是哪里来的狗呢,无主的吧,不过,遇见狗却是吉利事,有财运呢,带回家!摆渡人这么一想,黄耳就噌地跳上船了。船刚刚靠岸,还没有完全停稳,黄耳却纵身一跳,迅速跑掉。

路上的艰难险阻都难不倒它,它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的一百万倍呢,黄耳信心十足,一直向着松江奔跑。

熟悉的陆宅就在前面,终于跑进了陆机家中。嘿,这不是黄耳吗?送信来了吧。陆家人打开竹筒,读到了陆机的家信。黄耳却对着陆家人叫唤,陆家人自然明白:是要我们写一封回信吧。黄耳和他们的交流非常顺利,因为陆家人都知道,它非常聪明。

思念的家信写完,重新装进竹筒,黄耳用更快的时间返回洛阳。

呵,竹筒,这是个极好的快递信箱呢,风雨不怕,晃荡在黄耳的胸前,似乎是在提醒它,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也给它每天奔跑的动力。

松江到洛阳,人走一趟,至少五十天,而黄耳来回只用了十五天。

黄耳终究有老死的一天。黄耳去世后,陆机用衣服和棺木装殓了它,并派人将黄耳送回松江老家,埋在陆机所在村庄的南面,离陆机家只有两百步距离,而且,他们将黄耳的坟也堆得很高很大,村里人都叫它“黄耳冢”。

黄耳,就这样成为了代代留传的名狗,成了好狗的榜样。

悟人性,对主人忠诚,像黄耳这样的狗,还是非常多的。

宋朝王辟之的《渑水燕谈录》卷九中,也有一条能救人困的好狗。

杨光远在青州发动叛乱,全城封闭。有个姓孙的和他的一家人都被围着。时间一长,吃的东西接不上了,一家人都很焦急。这时,他们家的那条狗(我们暂且称它灵儿吧)也在边上,似乎也为他们着急。该姓孙的人问灵儿:你能替我们到我家田庄去取米吗?他家的田庄就在城西郊。灵儿摇尾呼应,表示听懂了。到了晚上,孙家就找了一个布袋,袋里装了一封信,将袋和信都绑在灵儿的背上。灵儿就从护城河的流水洞中穿出,跑回田庄,几声叫唤,庄里的人认得它,取出信一看,赶紧将米装好,灵儿一路小跑,在天亮前赶回城内。一连好几个月,灵儿就这样夜行夜归,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后来,杨光远被打败,城门打开的时候,孙家数十人,一点也没有饿着。灵儿死后,孙家人将它葬在他家田庄旁,还在墓边竖了碑,碑文称《灵犬志》。

但世间也有不少让人讨厌的狗。

唐朝作家皇甫枚的《三水小牍》中,就写了一条厉害而无人性的小狼狗。

这是条相貌不怎么样,且短腿的小狼狗,叫青花。

看青花是怎样制造惨剧的。

裴至德家有个捧砚的小童,他母亲叫春红,父亲是养马人高璠。捧砚一岁的时候,夏天,母亲给他洗完澡后,把他放到走廊空地的凉床上,裸身躺着。

青花看见了,它鬼鬼祟祟,偷偷跑到捧砚身边,转了好几圈,突然,一口咬断捧砚的小鸡鸡,仰起脖子一口吃掉。母亲听到哭声赶来,捧砚下身的血,已经流得满床都是。幸好,至德家有好的治创伤药,立即敷上,一百天以后,捧砚恢复得很不错。

第二年的夏天,捧砚睡在前房的窗子底下,青花瞅准了一个机会,又一口咬住了捧砚小鸡鸡根下的两个卵,没有任何犹豫,迅速咬下,迅速吃掉。而这个时候的小捧砚,痛得从床上掉到了地上,昏死过去。一阵紧急抢救,又用了上回的创伤药,捧砚仍然恢复得很好。

捧砚长大后,裴至德推荐他做了太监。

捧砚两次遭青花撕咬,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永远失去了做男人的机会。皇甫没有交代,青花为什么要咬捧砚?至德怎样处理青花?显然,捧砚长得白白嫩嫩,惹人爱,也自然惹狗爱,面对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小肉团,食肉狼狗青花怎么能不动心呢?捧砚的父母亲有很大的责任,没有照顾管理好,给青花留下了偷袭的空间。当然,裴至德也有相当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次事发后,应该对青花有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必须使得青花再不敢犯罪,可惜没有,估计捧砚的父母只是他家的下人,生命没有这么尊贵,要是他儿子孙子被咬了,看他会怎么处理,不打死青花才怪呢。

所以,在皇甫的笔下,后面的情节这样的:光启丙午年,捧砚已经十来岁了,做起了太监,工作也算稳定;而裴至德有次公使外出,在郊外碰上了强盗,被杀。

皇甫于是评论道:唉,小屁孩捧砚,两次碰到灾难性的打击,一点事也没有;而裴大人出去一次就再也回不了家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布衣我也不知什么原因。虽是事实,却已有暗含的褒贬在了。

同样,宋朝王辟之的《渑水燕谈录》卷九中,还有一条非常会记恨的狗。

平原县的刘永锡,天圣末年,到千乘县做县长。有一天,刘县长和门生一起吃早餐,刘用馒头给他养的狗吃(我们暂且叫它仇丑好了,因为它是一条记仇的狗),门生就有点不乐意了:猪狗吃人吃的东西,古人都要讽刺的,何况您还用这么好的馒头喂狗呢?仇丑一听,立即不吃,瞪着大眼朝门生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掉头就跑,一连好几天都不见踪影。一天晚上,仇丑回来了,从门外将要进入家的时候,刚好看见门生。看着仇丑愤怒的表情,门生想,坏了,这狗今晚一定会来报复他,于是就将床上的被子铺好,铺得跟人睡在被子里一样。做完这一切,门生就爬到房梁上躲好。半夜里,仇丑悄悄摸进门生睡的屋子,一下冲到床上咬门生,马上,仇丑就感觉到咬的不是门生,大叫着跑出屋,在门外愤怒地摇着尾巴,一边用力甩尾,一边大声吼叫,没过一会儿,仇丑就气绝倒地。

真不知道仇丑为什么会这么生气,是为它自己生气,还是为它的同类生气?

黄耳、灵儿,青花、仇丑,虽是犬类,一善一恶,品性大不相同。

呵,人也一样吧,熙熙攘攘,鱼龙混杂。

动物部队

两军对垒中,想办法出奇制胜才是成功的王道。这个时候,动物也派上用场了。

清代赵翼的《陔馀丛考》有如下记载:

《左传》:吴阖庐败楚师,至于郢。楚王使鍼尹执燧象以奔吴师。《史记》:田单守即墨,收城中牛,束兵刃于其角,而灌脂束苇于尾,烧其端纵之燕军。牛尾热,怒而奔燕,壮士从之,遂破燕军。此火牛、燧象二事,人所共知也。(宋王德讨邵青,青亦用火牛。德曰:“此古法也,可一不可二。”乃万矢齐发,牛返奔,遂歼敌。)《后汉书》:杨璇为零陵守,贼攻郡县,璇乃制马车数十,以囊盛石灰于车上,系布索于马尾,将马居车前,顺风鼓灰,因以火烧布,布燃马惊,尽突贼,遂破之。则又有用火马者。《宋史·赵遹传》:遹攻晏州,贼据轮缚大囤,陡峭不可上。遹令士丁从山后挽藤葛而上,得猱数十头,束麻灌以膏蜡,缚于猱背。及贼栅,燃火炬,热狂跳。贼庐舍皆茅竹,猱窜其上,火辄发,遂破贼栅。则并有用火猱者,又前人未出之奇也。

这里分几个层次来说。

鍼尹燧象。公元2500多年前,吴王仅凭三万之众,在郢那个地方,打败了强大楚国的六十万部队,这样的战绩,让楚王很是懊恼。人处绝境,一定会想到破釜沉舟的。怎么办呢?还是土办法,用火攻!但是,这一回,楚王却出乎意料地利用了大象,那些象本来是为庞大作战队伍运输给养用的,这下好了,干脆就用象来攻。在大象尾巴上绑上可燃物,然后用它们作前阵,后面的士兵也不至于被战败的心理阴影笼罩;火象冲在前,士兵战在后,有了大象的横冲直撞,后面的士兵只要稍微用用力,打扫打扫战场就行了。自然,这场胜利的取得是无疑的。因此,《左传》中也就没有更多的记载。

田单火牛。这场战争,司马迁记载得就详细多了。齐国被燕国弄得够呛,主要是燕国的大将乐毅厉害,此乐将军一连横扫齐国七十多座城池,齐国只剩下鹳城和即墨了,岌岌可危。这个时候,齐王的一个远房亲威叫田单的,他很有头脑。他认为要将目前危险的局势扭转,必须从燕国的内部下手,乐毅不离开,我们无法突破。于是不断地采取措施,有上策,有中策,也有下三滥的,一直到燕国新王上来了,换上骑却做大将军,形势才有所改变。田单还是先放谣言,再造舆论,又耍手段,最后,让骑却他们认为,这个齐国,已经是秋后的蚂蚱,没几天可蹦了,全体燕军都放松了,然后,田单用数千头牛作前阵,牛的尾巴上照样系上可燃物,

当然要在牛的头上绑上尖尖的刺刀,火燃,牛惊,牛奔,然后,集数千敢死队随后,这些敢死队憋得太久了,他妈的,凭什么将我们围了好几年啊,这下子让你们统统完蛋!自然,田单大胜,然后,一鼓作气,收复七十多座城池,将个摇摇欲坠的齐国生生地挽救了回来。

田单这个方法,赵翼写道,宋代的邵青也用过,同样的方式方法,同样的战果,邵青也名垂千史,不过,是败将;牛反而跑到自己的阵地上来了。其实,邵将军应该有自知之明,王德说了,这样的方法不能多用,只能偶尔,而且要根据战场的实际情况,千万不能套用!

杨璇火马。这个零陵杨太守,运气不太好,当地的土匪势力太强大,他们连克大小城市,还来围攻他的郡县。想想看,一个落后的地区,能有多少可用的兵力啊?杨太守只好想另外的办法。果然,有妙计:弄数十辆马车,用袋子将生石灰装好放上,在马尾巴上系上可以燃烧的红布,然后,将马尾上的布点燃,布热灼尾,马于是狂奔,马车飞跑起来,顺风吹散石灰,石灰一下子就吹入敌兵的眼睛,那些贼被突如前来的马吓呆了,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死的死,伤的伤,一片狼藉。

赵遹火猱。猱虽然名气不怎么好(详见笔者《一肚子坏水的猱》),但这回,表现还可以。宋代赵遹攻晏州,贼寇占据有利地势,打不下来呢。就找了数十头的猱,这些猱,身材小巧,却是钻山爬高的好手啊。在它们的背上捆上可燃物,想想看点燃后的场景,背上热起来,痛起来,这些小猱们一定会往高处跑,而那些贼居住的都是连片的茅草屋,小猱上蹿下跳,贼们的房子于是成了火的海洋,战斗胜利,带火的小猱真是功不可没呢!

读者也看出点名堂来了,动物部队,一是用动物的能力,二就是用动物带火,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的做法是,人达不到的程度,用动物却可以达到目的。

再看史上的记载。

江卣火鸡。据《晋书·江卣传》记载,山桑之战后,姚襄的羌族和丁零部众距离殷浩十里结营。被围后,殷浩就命令长史江卣率军反击。这个江卣还是很有办法的,他将驻兵推进到姚襄大营附近后,对诸将说:如今我们并非兵不精锐,只是无奈人数太少,而敌人的营栅又这么坚固,怎么办呢?我将设计击破他。他让人找来几百只活鸡,用长绳连在一起,鸡脚绑上火种,投入姚襄的军营,于是,数百只火鸡飞向姚襄军营,营中顿时火起,江长史趁着姚襄营中大乱,率军进攻,姚襄因而大败。

明代谢肇淛《五杂俎》卷之九也有动物部队的记载:

福清石竺山多猴,千百为群。戚少保继光剿倭时,屯兵于此,每教军士放火器,狙窥而习之,乃命军士捕数百,善养之,仍令习火器以为常。比贼至,伏兵山谷中,而令群狙闯其营,贼不虞也。少顷,火器俱发,霹雳震地,贼大惊骇,伏发歼焉。

这里写的是戚继光用猴子当部队抗击倭寇的故事。

看记载,戚将军一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发现猴子有作战的功能。石竺山一带多猴子,而好动和模仿是猴子的天性,戚的部队在训练时,那些猴都会在边上看,看得多了,猴子自然也会操作,不就是将火药装上,瞄准,然后扣动扳机吗?戚将军发现了猴子的这种聪明劲后,就让士兵大量捕捉猴子,并且培养它们。猴子的灵机在这个时候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没有经过培训的猴子都会放枪,那培训过的猴子就更加不得了,于是,猴子部队就成了戚家军里一支重要的秘密武器,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展现的。你看看,战斗真正打响的时候,戚将军将士兵埋伏在山谷里,命令猴子部队闯倭营,倭寇看到来了这么大的一群猴子,还以为哪个马戏团的猴子跑散了呢,一点也不防备,不仅不防备,还和猴子们做游戏,哪曾想,这些猴子是不速之客,居心叵测,玩着玩着,就玩出火来了,等到猴子这里打响,伏兵马上冲出,倭寇自然一败涂地。

这些猴子真是厉害,它们让马都会害怕,否则,那个大闹天宫的弼马温怎么会去养马呢?

吃石头的鳄鱼

有一天,随园先生袁枚有事要从扬州到镇江去,估计他江上孤舟,独行惯了,但这一次给他留下了惊心动魄的印象,有《渡江大风》体现他当时的心情。全诗共八句:

水怒如山立,孤篷我独行。

身疑龙背坐,帆与浪花平。

缆系地无所,鼍鸣窗有声。

金焦知客至,出郭相远迎。

诗应该不难理解,这里大约有三个层次:渡江碰到大风了,风掀起的浪有几丈高,而只有我们这一条小船在江中行,危险啊危险,小船犹如骑在狂奔的蛟龙上;处在这样危险的环境中,小船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地方,只有不断向前,窗外传来猪婆龙惊恐的吼叫声,它们也来凑热闹,想拱翻我啊;幸好我是有福之人,对面的金山和焦山知道我要来拜访,都早早地伸长双手迎接我,于是我平安到达。

袁先生的诗意暂且放下,只说他行船途中窗外那些猪婆龙。这龙并不是真的龙,而叫鼍,就是现在的扬子鳄。

鼍虽是稀有动物,但它成名却很早。有传说,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过九江就是以鼋和鼍作桥梁的。哈,英勇的周王朝战士,踩着这特殊的桥,作跳跃状,样子一定很滑稽。《诗经》大雅中还有著名的《灵台》篇,那是歌颂周文王花大代价造了个灵台,在那里庆祝,在那里歌舞,鼓声“逢逢”,热闹至极。那响彻数里的鼓,就是用鼍的皮制作的。动物的皮有很多啊,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个鼍呢?那一定是鼍的声音响亮罢,而且,这个鼍,它本身发出的声音就如鼓声。

《本草拾遗》说,鼍还是很有用的中药呢:主恶疮,腹内症瘕。炙烧浸酒,主瘰疬,杀虫,瘘疮,风顽疥瘙。功用同鳖鱼。

浙江长兴,有中国目前最大的扬子鳄养殖园。

我去长兴,就是为了核实并见识一下扬子鳄的一些特殊的习性。

这个史前遗留下来的活化石,有一个怪怪的习性,就是喜欢呑石头。为什么要呑石头?简单的回答是,它的牙齿没有咀嚼功能。别看它长着一副尖锐的牙齿,似乎很凶猛,却是槽生齿,不仅如此,连带而来就是,胃部的消化功能也变得很弱;这就像一个年纪大的老人,要么装一副假牙,否则只能呑食了,而遇到坚硬一点的食物,那就只能望食兴叹。可是,扬子鳄不信这个邪,上天不给我这个功能,我一定要找一种方法,否则我们怎么生存?

于是,它在捕捉食物时,要么用嘴巴狠咬,要么用尾巴强扫。这方面,它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抓到比它大的陆生动物,它就将它们拖到水里,淹死;抓到比它大的水生动物,它就将它们拖上岸,缺氧窒息而死。

捕捉到了动物,并不能增强胃的消化功能。所以,它选择吃石头来帮助磨碎骨头和甲壳之类的硬性食物。这些石块,就像搅拌机一样,能把硬的东西统统磨碎。

这些石头还给扬子鳄带来另一个好处,胃里有了充分的重量,一下子就增加了它的体重,它就能在水底静卧;也就是说,它可以在水下自由地行走,非常灵活地抓捕它需要的动物。

我还是很好奇,用吃石头的方法来增强胃的消化功能的,只是扬子鳄吗?

其实不是。非洲鳄鱼也是这样的。英国科学家在研究尼罗河鳄鱼的生活状况时发现,那里的鳄鱼也吞食很多石头,甚至,栖息在多淤泥和沙土地区的鳄鱼,胃里也能找到石头。鳄鱼为了寻找石头,有时不得不跑很远的路,石头真是鳄鱼的必需品啊。

初春的暖阳,湿地的青色还没有完全翠绿,湖水也显得有些混浊,那些大大小小的扬子鳄,三三两两地在岸边晒着太阳。是长久的冬眠刚刚醒来,还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是它不用担心来自别处的威胁而悠游?是它无食可捕或不用为一日三餐而忙活?都是,也许都不是。

任何动物都有它独特的生存方式。这种生存以各种方式表现着,鳄鱼吃石头,石头只是一种硬物的代表,石头满地都是,随便找。如果石头很难得到,如果铁、铜等并不需要冶炼,那么,鳄鱼也会吃铁吃铜,反正,它的胃肌收缩时,必须要有硬物搅拌,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平衡。

这些养殖的鳄鱼,还吃石头吗?我问工作人员。那肯定吃,不过,没有像野生的吃得那么多了,我们只是找了些小石头,让它们随便吃。

恐龙早已没有了,恐龙的小兄弟扬子鳄目前还健在。

但如果,在人类划定的保护圈里,那些扬子鳄过着如此悠闲的生活,吃石头也不再成为生活必需时,我不知它们还能活多长,传多少代。

至少,今天的扬州人坐船过镇江,再也不用担心那些鼍来捣乱了。

仁隼

隼是一种比较凶猛的鸟。仁当然是仁义了。凶狠却又仁义,这种隼很少见。

明朝谢肇淛《五杂俎》卷之九《物部一》有如下描写:“鹘与隼皆鸷击之鸟也,然鹘取小鸟以暖足,旦则纵之,此鸟东行,则是日不东往击物,西、南、北亦然,盖其义也。隼之击物,遇怀胎者辄释不杀,盖其仁也。”

先说鹘。鹘将小鸟抓来后,并不吃它,只是将它们垫在身下,暖足而已。天明以后,就将小鸟放掉,如果小鸟往东飞翔,那么,这一天,鹘就不往东边去抓鸟了。同样的道理,如果被放掉的小鸟往西飞、往南飞、往北飞,鹘就不往这个方向觅食。

此鹘的作派似皇帝,每晚都要有人陪,要暖床;而人家又不是自愿来的,极为被迫,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谁知道,此鹘一不高兴,不会弄死猎物呢?但是,作派归作派,作派也许是它的生理需求吧,它的心却是好的。因为在此鹘的心里,杀同类,总归是一种耻辱,它的一生就是要做一只好鸟,不能让人说禽兽不如。它的小日子于是过得很充实,每天都可以有不同的鸟来陪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啊!而且,根据它的经验,那些捉来的小鸟绝对不会重复,大千世界,鸟类何其多,弱水三千,我每天只取一只暖床。这样的信念,鹘一直坚持,终于成就了好名声。

公元1084年六月丁丑的夜晚,苏轼和儿子苏迈一起考察石钟山,他们要弄清楚石钟山的石头到底会不会发出声响:“至绝壁下,大石侧立千尺,如猛兽奇鬼,森然欲搏人;而山上栖鹘,闻人声亦惊起,磔磔云霄间。”石钟山上的鹘,晚上正在休息,被苏轼一行吵醒,在夜空中咆哮而去。想想看,那鹘抱着小美女正做美梦呢!你却打搅它,它能高兴吗?

再说隼。隼的本领注定它要与蓝天为伴,注定它要与速度为伍,那些在它眼皮底下晃来晃去的小动物们就是它的美食。但是,隼捕捉猎物,它吃之前一定要仔细辨别一下,如果碰到怀胎的,它就会毫不犹豫地将猎物释放。

隼有一双利眼。比如游隼,抓地面的小动物,以每秒接近百米的速度冲向猎物,就如电子计算机一样准确;比如猎隼,它更多了一种本事,像歼击机一样,在空中就可以对飞行中的鸟类进行精确打击。最神的应该是它会辨别怀胎,估计动物的雌雄它一目了然,然后,根据雌性肚子的大小来判断。但估计也有漏网放错的,如果碰上一只大腹便便的肥婆,它就会走眼了。

按隼的身材大小和凶猛程度区分,隼有多种。谢作家没有说是哪一种隼,而隼遍布全世界,有许多国家将隼作为国鸟。所以,我推测,谢的这种说法,也不完全靠得住,他可能只是在采访途中,听说了有这样的仁隼,就以偏概全了。不过,这完全可以理解,作家总是想从人性的角度作最完美的推想,并且用此来教育人类。

如果将隼再延伸一下,我们就会说到鹰。它们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人们常常将它们联系在一起。

只举一件谢作家说的趣事。

南京有一富贵人家,养了只猕猴,并且训练它。主人和猴子成天玩在一起,日子一久,就生出事情来了。有一天,这只猴一时性起,就调戏了主人家的小老婆。主人很不高兴,他妈的,死泼猴,连我的老婆你都要玩,看我不弄死你!猴子知道危险,于是跑到报恩寺的塔顶藏了起来。猕猴身手矫健,出入自如,抓又抓不到,主人一点办法也没有。有人出主意说,不如放一只训练过的鹰上去,鹰会抓猴子的。但这只猴子实在太厉害,它见鹰飞来,随即紧紧抓住鹰的双脚,并用力撕裂它,鹰反而被它弄死。接连放了四只鹰,结果都一样。主人越加愤怒,贴出布告,说有能抓到此猴的,赏百两黄金。一辽东人带着鹰应募而来。只见他将鹰从容放出,此鹰个头并不大,它飞到猴子藏身的塔顶盘旋了很久,然后就往远处飞去。飞到哪里去了呢?在下面观看的数万人那个着急啊。又过了很久,此鹰从天际缓缓降下。快要接近猴时,那猴正朝天空瞪着大眼做好和鹰战斗的准备呢,此鹰突然将毛羽一抖,黄沙从天上铺天盖地而下,那猴怎见过这样的阵势?两只眼睛怎么睁也睁不开。这个时候,鹰只用它那强健的利爪,猛击一下,猴就从塔上掉下地来了。

有了这个真实的故事打底,大家就可以展开充分的想象了。隼们鹰们,不仅仁慈,而且勇敢,而且聪明。

附:獬豸

《五杂俎》同时还记载了“獬豸”,这也是一种具有正义感的动物。

它不见经传,也有叫它神羊的。说是皋陶审理案件时,如果不能判决,就让神羊用角去试,如果有罪,神羊就用角顶,没罪就不顶。后来,楚文王就戴着神羊图案的帽子,汉朝继续沿用,一直到明朝还是这样。它主要比喻执法的公正。

这个羊审判官审判的原理,估计也如同那仁隼。

勇敢的鹿

鹿的温顺和机灵,我一向比较喜欢;即使是非洲来的庞然大物,我仍然很喜欢。

在刘基《郁离子·贿亡》中,有种像鹿一样的雄麝,那种以大局为重的前瞻性让我赞赏不已。说是东南地方的荆山有麝这种动物,雄麝的肚脐和生殖器之间有麝香腺,所分泌出的麝香是极名贵的药物和香料。有一天,一荆人狠命追一头雄麝,眼看就要追到了;那麝一急,狠狠挖出自己的麝香腺,把它丢在草丛中,猎人急忙去捡,雄麝得以逃生。

麝香有多值钱?它应该是动植物香料中香味最浓烈的。有人这么形容:在手帕上滴一滴,可以留香四十年!

于是,这头雄麝就很值得一说了。

人或者动物,什么东西最重要?其实很多人平时都不太知道,只是临事时猛然醒悟,可是有时迟了。动物呢,肯定很多都不知道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它们一定会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但这头雄麝很聪明,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最重要,如果没有生命,其他什么都是空的。更聪明的是,它清楚地知道它身上的那个叫麝香的东西,是它最重要生命中的最危险的东西,因为贪婪的人类整天都在找它。而对于它来说,这个对人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是可以割舍的,因为是身外之物。既是身外之物,那一定可以丢掉,否则,它会让自己送命。正是因为它有了这么清醒的认识,并时时警醒自己,所以每每总是化险为夷。尽管挖那个东西时很疼,但它顾不了那么多了,它毫不犹豫。

从生理角度,我还有个担忧。这头雄麝这一次救了自己,它那个值钱的东西是不是还会生长?如果不会生长,那失去了麝香腺的麝,会有明显的特征吗?如果会很快地继续生长,那就没有问题,下次倒霉再被追时,照样炮制就行了;如果永远都不会生长,而又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记,那么下一次倒霉的时候,很有可能要送命,因为那些猎人是不管这些的,打倒了再说。

朱元璋做皇帝的时候,用来制贿的方法是很吓人的,贪贿一点点钱也会被抽筋剥皮。即便是这样的严刑峻法,也仍然不断有人贪贿。更搞笑的是,他辛苦创立的王朝却被那个猪脑子的子孙朱由检搞得倒闭。军情紧急,吴三桂的父亲向崇祯皇帝要一百万两军费,可当时国库空虚,小朱又舍不得自掏腰包,于是就发动大臣捐款,可大臣们也精得很,跟着他哭穷,最终的结果是把战机给耽误了。最让人吁叹的是,明亡后,皇宫里竟然发现朱由检的私产达3700万两!

这个崇祯皇帝,绝对不如那只被荆人穷追的雄麝,十分之一也不如。

还是像鹿一样的麋,《麋虎》中,这只麋也很了不得,宁为玉碎;不过,它死得很壮烈,重于泰山,那只被它搞死的大老虎死得轻于鸿毛。

有老虎在追麋。我们权且想象一下,这是一只大老虎在追一头小麋鹿,小麋鹿因为平时忧患意识比较强,有自己的思想,再加上从小自立,不断地锻练身体,因此小小年纪就很能干,很会独立处理问题,尤其擅长应急处理。但这一回,它无论如何也跑不掉,因为追它的是只身强力壮的大老虎。这只大老虎呢?和小麋鹿刚刚相反,它依仗着自己家庭出身优越,从小横行霸道,见谁欺谁,想吃谁就吃谁。这不,今天,它就要将这头小麋鹿当作美餐了!

事已至此,小麋鹿再擅跑,也跑不过大老虎。前面就是悬崖了,怎么办?怎么办?三个怎么办后,小麋鹿内心已经决定:绝不能让它吃掉,一想起自己被吃得血淋淋的场景,一想起老虎洋洋得意的神态,它就气不过,绝不能再让它去害其他动物了,冲下悬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大不了和它同归于尽!于是,小麋鹿冲着悬崖一跃而下。那大老虎穷追不舍,心有不甘,你这小家伙,跑什么跑,还跑这么快,这么急,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想着美味,追着目标,它什么也不顾,追着小麋鹿的影子直冲悬崖。

我们可以设想的是,那大老虎完全可以不死,因为它是进退自如的。这只小麋鹿,它都冲下悬崖了,我干嘛跟着冲下去啊?冲下去难道还有命吗?世界上的麋鹿多的是,世界上不光有麋鹿,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美味可以吃的东西,算了算了,不追了,不追了。可惜的是,老虎不是麋鹿!

小麋鹿其实是为民除害,这只大老虎,不追它的话,下次一定还会去追其他动物的,索性让它跟着死吧!是它自己寻死,不是我逼它,是它逼我!

贪,而且暴,大老虎是前车之鉴。雄麝为什么会脱身,大老虎为什么会中小麋鹿的计?这都是我们人需要仔细思考的。

虎和鳄的审判

南朝宋刘敬叔的《异苑》卷三有《畜虎理讼》,让动物来做判官,闻所未闻。

扶南王范寻,他养有五六只老虎,十只鳄鱼。干什么呢?他是用来审案件的。

有案件要审理的时候,有些案子是非曲直很清晰,那就判决了事;有些案件一时问不出对错,又没有更多的证据来证明,那就让老虎和鳄鱼来判断吧。将嫌犯投入虎鳄池,如果虎鳄无动于衷,那么可以证明这个人是有理的,无罪的。

少数民族中,将老虎当作神来崇拜,这样的事是可能发生的。

在古人笔记中,虎有神灵,虎变人、人变虎的事,经常发生。李昉的《太平广记》中,就有二十三个故事写人虎化身。

即便是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也仍将虎当作神来崇拜。在西南彝族的传统宗教观念里,虎是他们的祖先图腾,他们自认为是虎的后代。

基于这样的文化存在,范寻将疑难案件的审理转向虎和鳄鱼;求助于虎鳄,也就是求助于神灵。既然是神明,那就一定能辨是非,审曲直。

假如,有嫌犯事先在身上涂有一些令虎和鳄感觉害怕、讨厌的什么气味,那虎和鳄自然就远离他了。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不问法律问鬼神,一定会有许多的冤假错案。

鱼庙

同上,卷五,《鳣父庙》,看一条鱼如何变成“神”。

绍兴有个石亭埭,路边有棵大枫树。此树中朽,有个大洞,每当下雨天,大洞就会贮满水。

有一天,某鱼商载着一车鳣鱼经过,见此大洞,感觉好玩,就捉了一条放进洞中。村里的老百姓看到这条活泼泼的鱼,都说是神,因为树中不可能长出鱼来的。于是,大家就在树旁建起了小庙,杀猪宰羊祭祀,每天都有人来。这个地方,大家都叫它“鳣父庙”。人们遇事有祈请,据说还挺灵光。

后来,鱼商又经过这里,一看,不得了,这条鱼,生活得还挺滋润,肥壮了不少。他知道这鱼不是神,产权还是他的,于是就随手将鱼捞走,烧了做鱼汤喝。这个庙因此就荒废了。

一个鱼商的无聊之举,造就了一个香火挺旺的庙。

这样的神为什么也灵光呢?其实不是神灵,是人们的心理达到某种平衡,自然就有效果了,本来就没什么大事,是心理上过不去。

树中当然不会长鱼,缘木求鱼的那种鱼不算。但人就不会放进去吗?对于突然出现的事情,弄不明白,于是就膜拜。

不仅仅是鱼,在村人眼里,什么东西都可以成为神的。

神原来是自己造就的。

其实,某种程度上讲,我们都是村人的后代。

东晋干宝的《搜神记》中,有《张助》一节,和上面那条鱼,极为相似。

南顿县民张助,某天在田里种庄稼,看到了一个李子核,本想拿走,回头一看,旁边有一棵桑树,树上有空洞,洞中还有些泥土,就随手将李子核种在桑树洞中,又顺便弄了些水,浇灌了一下。

后来,有人见桑树中生长出李树来,就大为惊奇,迅速互相传播。有个得了眼病的人,到李树下乘凉,他还一边祷告:尊敬的李树神啊,如果您给我治好眼病,我将用一头猪来祭祀您。眼痛不过是一时的小病,不用医,也会慢慢好的,过了一段时间,那个人的眼病就好了,然而,人们却越传越神,说李树保佑,瞎子都能复明,这棵李树于是远近闻名。李树下常常是车水马龙,祭祀的酒肉摆得到处都是。

过了一年多,张助出远门回家了,看到李树下的祭祀场面,大为吃惊:这棵树有什么灵啊,这不过是我顺手种下去的李树。于是,他就将这棵李树砍了。

看来,除谣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真相揭露。

猿猴母子情深

宋朝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二有《捕猿戒》,人的兽心暴露无遗。

邓艾打涪陵的时候,有一猿母抱着它的孩子,在树林间游荡,邓见此,一箭射中母猿。母亲受伤,猿子随即将母亲身上的箭用力拔出,并找来一种树叶子,将其伤口敷住。见此情景,邓艾一声叹息,并将弓扔到水中。

吉州有一捕猿者,将捕到的母猿杀死,剥下它的皮,并将猿子卖给龙泉一个姓萧的人家。卖猿人将母猿的皮展示给小猿看,意思是让小猿老实点,别乱跑。哪知,小猿见了母猿的皮,立即抱着,大哭,悲愤,号啕,跳跃,撞墙,直到哭死过去。萧氏子见此情景,还写了一篇《孝猿传》的文章。

武平一带素产金丝猿,大猿很难驯服,小猿则常常被母猿抱在怀里。捕猿人想出的办法是,在箭头涂上毒药,然后射杀母猿,母猿中箭后,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就挤出乳汁遍洒在树叶间,好让它的孩子吃到奶,然后倒地而死。捕猿人随后剥掉母猿的皮,并用鞭子狠狠抽打,小猿见母猿被如此毒打,立即从树上跳下,束手就擒。

这仅仅是作者举的三个小例子,都是人如何去制服猿的。

邓艾算是良心发现,丢掉弓,可以寓意以后他不会再伤害这样母子情深的动物了。

第二个卖猿人,用猿皮来吓小猿,结果,小猿随母伤心而死。

武平捕猿人,更残酷。也许他们抓到了小猿的软肋,小猿见不得母亲被如此蹂躏,一定会乖乖投降。

武平母猿临死前之举动,感天动地。

《南方周末》一篇写耍猴人的特稿中一个细节让人唏嘘:老耍猴人张志忠在接受一名田野调查学者的访问时说,他清楚地记得,有一次要用榔头砸死一只猴子,第一次没砸死,猴子还站起来给人敬了一个礼,第二次才被砸死。

人的麻木和猴子的灵性,犹如生动的影片。

2014年末,一个冬日的下午,著名作家叶辛和我谈了他的新小说《问世间情》书名的来历。

小说以细腻的笔触深入打工一族的“临时夫妻”现象,真实刻画了当代中国普通民众情感生活之累,中国的城镇化让许多普通家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交到出版社的书名叫《情为何物》。有几个朋友说,哈,学琼瑶啊;咦,怎么会起这个书名?

斟酌中,他又想到了他的母亲。他母亲很严厉,读小学时,每天要他做两件事,习书法和背古诗词。容易的诗词,一天一首,难的不能超过一周。有一次,背到元好问的《雁丘词》,问世间情为何物,问世间情为何物,一周了,还是背不下来。这个时候母亲对他讲:来,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讲完,你就会背了。

元好问词前的那个小序,被他母亲演绎成了一个凄美故事。

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

公元1205年,金代少年诗人元好问去太原考试途中,听捕雁的人说到了一件亲身经历的事:今天早上,我射杀了一只大雁,应该是一只雄雁,没想到的是,侥幸跑掉的母雁,一直很悲伤地在空中盘旋,久久不肯离去,突然,它从高空直接俯冲到地,一头撞死。唉,我虽然得了两只雁,但我的心情并不太好,我是不是太残酷了呀。

多情的少年诗人,为两只雁的爱情大为悲伤。

此刻,他立即想起了唐朝大诗人刘禹锡的《叹牛》,刘诗人因可怜要被宰的牛,而想用自己的皮衣换牛放生,牛主人却不肯。虽然这样,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试试,他对捕雁者恳求:这两只雁,你拿到市场上也卖不了多少钱,不如我给你钱吧,你把死雁给我。这一回,他成功了,也许是两只死雁不值什么钱,随后,诗人说,请你帮我一个忙,我们一起将它们葬到汾水河边,用石头垒成坟。这座特殊的坟,元诗人叫它“雁丘”。

“雁丘”化作了元好问的泪水,激发了元好问的诗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元好问的千古之问,成了我们对忠贞爱情的永久纪念。

叶辛说,母亲的故事讲完了,他确实就背下来了,流利得很。这么多年过去,他仍然清楚地记得。

世间情,物情,人情,要问的一定很多,我想,叶辛要问的则是,连那畜生大雁都有如此的爱情,人类因为生存而生出的各种感情,应该怎么去面对呢?

人类从猿进化而来,可是,人已经基本忘掉自己是怎么来的了。

母猿洒乳,大雁殉情,就是一面面很好的镜子,人类远远不及。

蜂之语

医生告之,睡前服几粒蜂胶有助于睡眠。每服蜂胶,就常常会想到可爱的小蜜蜂。

若干年前我做记者的时候,曾经采访过一位养蜂大王,很早的万元户。至今,还深刻地记着他说的一句话:蜂是有灵性的,你像对人一样对待它,它就会很好地回报你。他还自豪地说,他听得懂蜂之语,蜂们说的话。

650多年前,诚意伯刘基,也很语重心长地讲了个蜂之语的故事(《郁离子·灵丘丈人》)。

齐国灵丘有位老先生是个养蜂高手。每年都能产出好几吨的优质蜂蜜,还有和蜂蜜一样多的蜂蜡。宋代以前,这蜂蜡的使用还仅限于富贵之家,晋朝贵族石崇和人斗富,用蜡烛作炊,就震惊当世了。有人说,老先生家的富裕程度,可以和有封地的贵族有得一比。老人去世后,他儿子继承了这份产业。可是没到一个月,蜂群就有整窝整窝飞离的,他也不管,任它们离去。一年多的时间,蜂群跑掉了一大半;又过了一年多,蜂群全跑光了。这个家就很穷了。

大企业家陶朱公(范蠡)有次经过灵丘,听到这个故事,于是就作了一番调查研究。他调查的主题是:这家人为什么以前生意做得这么好,现在这么贫穷呢?

被调查的是那位养蜂人的邻居,一位见证他家兴旺和衰败的老人。这位老人告诉大企业家:没有别的什么原因,都是因为蜜蜂啊。

老人帮大企业家分析了个中原因。

以前老先生养蜂,园里有专门给蜂们住的大茅屋,还有专门的人员管理这些茅屋。这些蜂们具体住在什么地方呢?他把掏空的树木做成蜂房,这样的蜂房没有裂缝,没有臭味。布置这些蜂房也是有讲究的,要疏密有间,还要新旧有序,要按方位坐落,还要注意窗户的朝向。蜂群多了怎么办呢?那就五个编为一组,五组编为一伍,一个管理员就管理一伍。管理员的职责就是,照顾蜂们的生活,调节蜂房的温度,并按时打开和关上蜂住房的门窗,夏天不让它们在太阳下曝晒,冬天不让它们在冰雪中受冻,大风不会摇摆,雨淋不遭浸泡。蜂们繁殖多了就及时分群,少了就给它们合并。一个重要的节点是,绝不能让两只蜂王在同一个窝里,否则就会窝里斗。而且,老先生还非常注意蜂房的清洁卫生。比如,要扫除蜘蛛蚂蚁,要驱散土蜂和食蝇蜘蛛。再有,老先生取蜂蜜也很科学,只是分出蜜蜂剩余的就够了。这样的话,原有的蜂们就很安心地待着,新生的蜂也养得好。

陶朱公听到这里,若有所思,老先生这样治理蜂群,有那样的收获不奇怪。

邻居接着再细数落老先生的儿子。这个儿子一点也没有这样的头脑:园子茅屋他不修理,污秽他不清理,燥热潮湿他也不调节,(蜂房的门窗)开启关闭更没有规律,蜂们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差,蜂们越来越不喜欢它们的蜂房。时间长了,毛虫和蜜蜂同住一个蜂房也不知道,蝼蚁蛀它们的蜂房也不制止,食蜂鸟在白天掠杀蜜蜂,狐狸在晚上偷窃蜂蜜,这些,这个儿子统统不管,他只管取蜂蜜就完事了。

其实,这次调查并不是陶朱公一个人做的,还有他带的博士生、硕士生、董事会秘书,对于这样活生生的MBA案例,陶朱公自然不会不加点评:你们这几个人要记住啊,治理国家对待民众,可以借鉴这样的事呢!

春祥我,对陶朱公的点评似乎意犹未尽。其实,我们还可以把那些蜜蜂看成是一个个的个体,个体人才,那么,那位老先生和老先生的儿子就是不同的单位领导。现在有些单位的领导和这个儿子太像了,只管取蜂蜜。有的时候,人才们还不如那些蜜蜂呢。蜜蜂不高兴了,可以直接飞走,老子不高兴在这里了!人没有那么自由啊!特别是一些有编制的人,你能飞到哪儿去?

陶朱公的点评,刘基的用意,意思其实极简单,那就是我们要懂蜂之语。

然而,难道只仅仅是蜂之语?

题外话。不是广告。我的家乡浙江桐庐的几位企业家,二十几年前就做了个“蜂之语”的产品,现在,这个品牌已经非常著名了,杭州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蜂之语”的专卖店。据说,“蜂之语”在日本非常受欢迎。

歪打正着?抑或心有灵犀?我宁愿相信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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