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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机关作风转变的助推器

2016-03-19曾永安

改革与开放 2016年13期
关键词:机关作风法治化督查

曾永安

督查:机关作风转变的助推器

曾永安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作风建设关乎事业成败,影响机关形象,克服机关作风问题,督查职能不能缺位,通过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督查意识、完善督查网络、实现督查法治化、创新督查方式方法是有效途径。

督查;机关作风;督查法治化;新媒体

机关作风是一面镜子。机关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在全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机关作风建设尤为重要。

一、督查:机关作风转变之需

作风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机关作风是单位和人员精神面貌、领导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综合外在表现,是社会风气的“加工厂”,包括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作为我党三大优良传统之一,我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在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后,机关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服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显示出了我们党在作风建设上一抓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随着机关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推进,从总体来看,机关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干群党群关系更加密切。但也要看到,机关作风仍存在如宗旨意识不强、纪律性薄弱、学风不纯、工作热情不高等问题,作风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机关形象,影响人民群众的信任。我们必须树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观念,特别在当前错综复合的国内外形势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必须要有一种“等不起、坐不住、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新形势下要求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而机关作风的转变需多措并举,如加强学习、建章立制、加强督查等。每一项举措都是机关作风转变必不可少的。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督查的作用相较于其他举措往往更多被忽略,督查很多时候沦为一种形式化、文件化、活动化的工作,其真正的作用和威力并没有有效地发挥。正是由于督查的缺失,使得机关作风出现反弹、“一时严”而非“一直严”。防止机关作风的回潮和反弹需要督查作用的真正发挥。

二、督查:机关作风转变之策

督查是督促、检查的简称,“是为保障预定目标的实现,通过监督、督促、检查等行政手段,对决策、工作部署等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验、督导和促进的一种行为,是为决策、执行服务的实践活动。”我国自古就有督查制度:设御史府、御史台、都察院等督查机构,采取巡行督查、催报督查、刷卷督查等方式实行督查。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督查工作。督查工作已成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执行力的有效举措。

1.督查促学

转作风,必先正学风。作风不正的根源是不学习、不反思、不实践。目前对机关干部最大的挑战就是能力的挑战,最大的危机就是本领的危机,最大的恐慌就是知识的恐慌。好学才能上进,好学才有本领。机关干部应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学习成为第一需要、一种责任和一种精神追求。不然会出现“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而当前,有的干部学风不纯,学习不刻苦,走过场,应付检查;用旧思维、老观念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凭经验办事。忽视学习、放松甚至放弃学习,会导致精神缺钙,得“软骨病”,思想的总开关松动。通过各种形式的督查,督促机关干部进行专题的培训学习、调研和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学习效果进行抽查和复查,实现督查常态化,确保不走过场,效果不打折,切实改进机关学风,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生活化。

2.督查促勤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勤政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履职尽责、勤政中服务群众。对勤政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肤浅的状态,“人在岗心不在岗”“在岗不在状态”“混日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些都不是勤政。勤政,应是高效率的工作,敢于直面困难,敢于面对挑战,做到眼勤、脑勤、腿勤、手勤,做到俯下身、沉下去。通过督查,可以促勤政,切实治理慵懒散。通过专项检查、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问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切实使我们的机关干部做到勤政为民。

3.督查促实

古人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关键在做,在实。机关工作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在日常工作中,要有的放矢,不能仅仅靠热情拍脑袋做事,要深入基层查实情。作风务实,难在始终,好的政策措施要持之以恒、真抓实干。我们的机关干部要靠实立身,要将党和国家政策落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不虚不空。针对机关作风中的不实现象,要加强督查作用。领导督、群众督、社会督,反复督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阳奉阴违、地方保护主义、形象工程,切实将服务落实处、起实效。

4.督查促廉

“政者正也”。正人先正己,自古始终将自律作为做人、做官的基础。廉洁从政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取得了反腐工作的巨大成绩,但纵观各类腐败分子的忏悔书,发现除了私心、贪欲作怪等内因外,监督督查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侥幸”让腐败分子越走越远。反腐除了靠自律外,更要靠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经常性地督查、全方位地督查,让机关干部不能腐,要对督查发现的腐败现象,及时予以纠正,避免其越走越远。

5.督查促俭

“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让勤俭节约成为机关风气、社会风气。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狠刹奢侈浪费。机关作风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勤俭作风带动社会风气。让奢侈浪费、权力寻租、公款消费无处可藏,事前报告,事中接受各方监督,事后接受督查。近期发现的一些公款吃喝浪费现象,依靠的都是社会的力量。只有真正让督查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作风的转变。

6.督查促责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当前机关作风转变要以落实责任来推动,机关干部应做到知责、守责和担责。知责是前提,要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能;守责是底线,不能越权或推诿;担责是境界,是积极主动地担当。而当前机关作风中,有些不好的作风存在,有些干部不敢担当,不善担当,遇事推脱,执行不积极,重人情轻原则,只揽权不担责,这些都要加强督查工作落实,在督查中发掘真正敢担当的人,让敢担当的人有位,焕发机关整体精气神。

三、督查之变:机关作风转变之实

督查对转变机关作风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督查,健全问责是转变机关作风的关键。当前,我国的督查工作和制度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督查缺失,如督查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督查方式方法单一、督查后的追责力度不严、督查效能不高等问题都影响督查作用的真正发挥。我们要从完善督查法律法规、创新方式方法、完善督查网络、强化督查责任等方面提升督查效能,实现机关作风的真正转变,实现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

1.深入思想发动,强化督查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到位,行动才会自觉。机关上下应从战略、全面的高度认识督查工作。督查是弘扬求真务实的应有之义,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是机关干部的甄别器,是提高效率树立服务理念的推手。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在机关作风转变过程中督查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督查,自觉接受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重视不应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更应该在行动上将督查情况作为机关作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2.加强法治建设,实现督查法治化

“法者,治之端也。”在统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今天,法治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而当前,机关作风之所以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与督查的权威性和法律性的缺失有关。我国的督查工作还远远未进入法治化,“我国行政督查的主要依据为政府内部文件”,缺乏统一的上位法依据,这就导致督查机构和人员主体资格缺失、督查职权无法律依据等问题,督查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手段,通过领导的“指示”“命令”来实现督查,而这些“命令”“指示”又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严重影响督查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督查法治化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经途径。

督查法治化是指“在实体性法律设定和规范行政督查权力的基础上,通过程序性法律规范和控制行政督查权力的行使,促使行政督查主体依法督查,违法督查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现督查法治化,首先需要从顶层制定一部督查的上位法,对督查主体、职能、职权、责任、程序、方式方法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做到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为督查机构行使督查权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确保督查职能能够得以行使,需完善相关的制度体系,“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要完善领导督查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反馈制度、奖惩制度、追责制度等等,让督查落到实处。

3.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督查网络

健全的督查组织机构是督查职能有效行使的重要保障,是承担督查职能的载体。目前,没有专门的督查机构、督查系统不完善、缺乏专职的督查人员、督查人员少任务重已成为督查缺位的重要原因。为保障督查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长效性,应统一督查资源,设置专门的督查机构,直接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专事督查职能,同时采用督查组、巡视组等进行督查。对于督查机构应给予专门的编制,安排专职督查人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兼职人员,做到定人定位。只有具备专职督查机构、人员才有足够的时间、经验、才智、权威从事作风转变督查,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转变机关作风。

督查是一项系统工程,为避免出现漏督、少督的情况,应建立大督查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穿、横到底、纵到边的督查网络,分层次、有序地开展督查工作,克服督查中的“散”,实现督查的“聚”,实现各督查机构间信息共享、工作连动,提升督查整体效能。

4.利用新媒体,创新督查方式方法

督查方法是指督查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为行使督查职能,确保督查目标完成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手段和方法的总称。督查质量高不高,关键看督查方式方法。积极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对现代网络技术的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全面督查、局部督查、重点督查、会议督查、跟踪督查、暗访、回头看等各种方式进行督查,充分运用网络,关注网络舆论状态实现全方位的督查。

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机关作风的转变是一个长期性的任务,作风建设重在坚持、难在坚持。而坚持中督查的作用必不可少,各级机关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督查的作用,自觉树立督查思想、接受督查,彻底实现机关作风的转变。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1-23.

[2]高小平.行政督查的国际经验借鉴[J].行政论坛,2010(4).

[3]刘兵.高校机关作风长效机制建设路径探微[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9).

[4]盖威,郭圣莉.行政督查法治化的现实问题、理论依据及路径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5(2).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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