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严格管理 综合施策 水资源工作实现新突破

2016-03-12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苏建平

河北水利 2016年3期
关键词:节水用水河北省

□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 苏建平

严格管理 综合施策 水资源工作实现新突破

□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 苏建平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水资源工作以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以强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强水资源立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

1.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2011年我省被确定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以来,在省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率先出台了省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率先确立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率先建成了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率先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突破,为在全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经验和示范。一是构建“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将用水总量、地下水用水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控制指标全部分解到县,建立起了覆盖省、市、县3级的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二是狠抓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以“五严格、一加强”为抓手,即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保护和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实现区域用水总量严格控制。三是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考核。省、市均成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出台了考核办法,制定了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明确了考核指标、组织方式与奖罚措施。

1.2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强力推进

2014年国家确定在我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我省率先在地下水超采最严重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4市49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抓组织领导,注重形成合力。成立了以省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水利、农业、国土等10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覆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所有职能部门,强力督导治理措施落实,全省上下形成了协调联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抓重点措施,实施工程建设。以节水为核心,在“节、引、蓄、调、管”5个方面综合施策,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节水、积极引调外地水、大力存蓄地表水、从严管控地下水等综合措施,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2014年度实现农业压采能力7.99亿m3,与目标7.6亿m3相比,超额完成0.39亿m3。三是抓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先后出台创新性政策文件12项,在省级层面完成了体制机制创新的框架设计。在水权确权上,出台了《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建立了“按地配水、分水到户、水随地走”的水权分配制度,49个县475万农户拿到了水权证。

1.3 水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积极督导协调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项目建设。邢台、邯郸和承德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承德、张家口市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二是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滦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针对潘大水库网箱养鱼,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潘大水库生态补偿机制调查研究。三是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组织开展了国家确定的7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核准了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了安全保障检查评估工作,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1.4 京津冀协同发展水资源工作成效显著

我省与京津两市山水相依,同处严重缺水和水生态脆弱、水环境恶化地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驶入“快车道”,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环境改善,成为合作发展、同创共赢的时代所需。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我省与京、津两市“6+1”和“4+1”战略合作文件签署,把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二是加强与京津两地水务部门沟通。开展多层次的协调对接工作,在滦河综合治理、水生态补偿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在许多方面达成共识。三是积极实施21世纪首都水资源规划项目。有力保障了首都用水和水环境安全,重点开展了3个输水河道治理工程和3个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工程进展顺利。

1.5 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

始终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升级,实施农业、工业、生活节水工程建设,深化水权水价改革,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节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市两级编制实施了“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推进试点建设和树立节水标杆为抓手,农业重点抓灌区、工业重点抓园区、生活重点抓社区,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显示,我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646提高到0.664,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农业用水量逐年下降;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30.6%,超额完成8.2%;城镇居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

1.6 水资源立法工作不断强化

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创新立法形式,先后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水安全实施纲要的通知》、《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河北省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规章17部,省级规范性文件11个。立法工作的重大突破,为我省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2.“十三五”时期工作安排

2.1 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落实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水资源领域改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爬坡过坎的重要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十二五”期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把握水资源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贯彻落实新时期节水治水管水兴水方针,按照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战略部署,着力破解水资源困局,优化水资源配置,修订水资源管理法规和配套规章,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水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2.2 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提高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围绕中心工作,科学谋划好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规划和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工作。二是实施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对节水“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水资源监控和计量管理。进一步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扩大取水实时监控覆盖面,提高取用水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考建结合,以考促建,不断增强实行水资源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生动力。五是健全节水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六是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着力完善治理目标体系,扩大试点实施范围,不断优化治理措施,持续提高治理成效,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特色经验。七是健全水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严格取水许可证管理,对用水水平先进的企业优先审批取水许可。逐步完善水权制度,探索水价改革模式,形成符合市场导向的合理水价机制。八是健全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和预警机制。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水十条”实施,抓好《河北省地下水位预警与控制方案》落实,合力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和预警机制建设。

2.3 2016年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是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以“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为重点,细化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节水高效项目要通过区域内部调整、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严格实行效率控制,完善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标准,实行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坚决杜绝用水浪费。严格实行纳污控制,从严核定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分年度下达控制指标,严格监控和达标检测,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切实从源头抓好污染防控。

二是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编制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总体目标,合理确定治理范围、压采目标、治理措施等内容,确保完成年度压采任务。对地下水压采效果进行科学评估,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14年度试点区压采效果和2015年度试点区压采能力进行评估,形成成果报告。健全水权制度改革,做好《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实施工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完成非农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

三是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制定我省项目整体试运行工作方案,并开展项目技术评估,实现与水利部的互联互通。加快地下水压采非试点区水资源监控建设进度,完成设备安装和数据上传调试,组织开展好项目验收工作。对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整合,着力提升水资源管理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处理能力,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有效的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

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推动规划水资源论证,研究建立以县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对水资源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加大水功能区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对主要供水水源地监测,增加监测频次,实行实时在线监测,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报告。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核定重要水功能区排污总量,对超过限排总量的区域,实行限制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快编制完成2016年度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水功能区划。指导相关县(市、区)按照《水法》、水利部《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和《河北省水功能区划》、《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要求,抓紧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功能区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水利厅和环境保护厅备案。

五是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在全省组织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按照总体安排,分批组织实施的原则,优先对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中的饮用水源区进行立标,并逐步扩大到其他水功能区,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

六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完成《河北省节约用水规划》,上报省政府审定,并组织好规划实施。完成《河北省用水定额》颁布实施等工作。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公共管理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七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重点围绕水资源费征收、地下水保护、自备井关停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八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制度宣传活动,加大对《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宣传力度,增强贯彻落实自觉性。发挥新闻媒体阵地作用,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活动,开展省情水情教育和节水宣传,倡导全民共同节水,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2016-03-02

猜你喜欢

节水用水河北省
坚持节水
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灭?
节水公益广告
2020年河北省对外经济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
节水公益广告
节约洗碗用水
节水公益广告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