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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网络暴力频发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2016-03-01李亚东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2期
关键词:袁姗姗网络媒体网民

李亚东

(西南大学 新闻传媒学院,重庆 400700)

探讨网络暴力频发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李亚东

(西南大学 新闻传媒学院,重庆400700)

互联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对人们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新媒体的广泛使用和普及,更是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等新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其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快捷和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诸如网络暴力的困扰。本文试图分析网络暴力产生和发展的原因、特点以及解决方法。

新媒体;应对策略;互联网;网络暴力

“袁姗姗滚出娱乐圈”事件已经过去几年了,但广大网民似乎仍然对此类事件乐此不疲。回顾该事件我们不难看出,网络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将网络暴力带到了人们面前。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揭示网络暴力。

一、什么是网络暴力

《人民日报》曾总结了“网络暴力”的三大特征:第一,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第二,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第三,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慑。

虽然目前学术界对“网络暴力”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在笔者看来,网络暴力通常是一部分网民假借道德讨伐的名义,以互联网(主要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以及论坛等)为载体,对他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谩骂、侮辱、污蔑、诋毁,或者通过对当事人的肖像进行恶搞以实现各种荒诞猥琐的攻击效果。更有甚者,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网友甚至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等公之于众,给当事人在精神和生活上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二、网络暴力的形成原因

(一)从互联网络自身的特点来看,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名性是网络暴力生成的温床,也是其生成的客观原因

网络媒体的虚拟性、匿名性使得广大网民可以方便快捷、随意自由地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和观点,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当网民在网上散布一件原本看似平淡无奇的事件时,好事网民自发的“人肉搜索”“真相探寻”,再辅以一些煽动性的语言和文字,使大多数网民受到情绪化的煽动和感染,对那些真实性有待考察的网络事件作出盲目的判断,甚至会以过激的言论和侮辱性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批判”和人身攻击,网络暴力事件便因此产生。在“袁姗姗滚出娱乐圈”事件中,某网站贴出了不喜欢袁姗姗的五大理由,广大网友便一哄而上开始对袁姗姗进行各种攻击和谩骂。之所以会这样,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匿名性造成的。

(二)网民的“非理性”是网络暴力事件产生的主观原因

网民的“非理性”,是指网民在互联网中所表现出来的建立在非理性或非逻辑基础上的心理倾向和具体行为。[1]笔者认为,网民的“非理性”与网民的构成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相关调查数据显示,青少年网民在中国网民总数中的比例越来越高。网民整体趋于年轻化,使得他们做事极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而学历层次较低则导致他们对散布在网络上的事件缺乏理性、全面、客观、冷静的分析,往往会因为想急于表达自己而随意发表一些“非理性”的、随意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年轻化、学历层次低必然会导致广大网民在网络事件中难以区分真伪、缺乏理性判断的盲目跟风,造成网络暴力事件频发。

(三)网络媒体“把关人”监管缺失,管理不到位是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

1947年,社会心理学家卢因(Lewin)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信息沿着包含着“门”的某些渠道传播,传播能否顺利进行总以“把关人”的意见作为依据的观点,他认为“信息传播网络中布满了把关人”。互联网新闻传播往往会因为追求时效性、追求更高的商业利润忽视对新闻真实性的考察,致使大量虚假新闻未经证实就登上各大网站的首页,仿佛“把关人”的作用形同虚设。在“袁姗姗滚出娱乐圈”事件中,各大网站未对事件进行全方位、客观的认证和考察,就推出了“不喜欢袁姗姗的五大理由”来博取关注,给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可见,网络媒体监管不力、“把关人”责任缺失对网络暴力的频发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多管齐下,全方位治理网络暴力

(一)政府应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净化网络环境,给广大网民提供一个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合理表达意见的网络环境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成为了人们表达想法和意见、监督社会不良现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武器”。在互联网世界,人们可以各抒己见,进行自由的讨论和交流。但是,人们在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要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前提,不能损害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和诉求。

(二)加强网站管理,规范网站内容,倡导行业自律,网络媒体应自觉地承担起网络信息“把关人”的角色

网络媒体应通过多种方式自觉地承担起“把关人”的角色,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危害国家、社会或侵犯个人隐私的帖子,网络运营商应当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严格履行作为网络新闻事件“把关人”的责任和义务。此外,还应努力建立网络运营商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网络暴力失去滋生的温床。

(三)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以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制裁网络暴力行为

一个健康、稳定、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作制度保障的。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还存在着某些管理漏洞和误区。因此,在现阶段,国家相关职责部门应当加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的步伐,尽可能地完善和规范网络管理中的不合理之处,使广大网民的网络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强对民众的网络媒体素养教育,提升网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网络暴力事件的主体是网民,因此,提高网民的网络媒介素养才是解决网络暴力问题的根本途径。广大网民在上网的同时,不仅需要掌握基本的对于信息的获取和浏览能力,还应具备对各种繁杂的信息进行甄别的能力,使自身在面对海量信息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维。同时,网民还应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努力从自我做起倡导“文明上网”,并时刻以清醒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来提醒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侵害他人权益的事情。

[1] 关梅.“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及对策[J].今传媒,2009 (11):67-68.

G206

A

1674-8883(2016)12-00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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