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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现象探析

2016-03-01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2期
关键词:网民暴力当事人

杨 超

(内蒙古师范大学 文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0)

网络暴力现象探析

杨 超

(内蒙古师范大学 文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20)

现代社会,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网络暴力产生的真实或潜在的影响,已超越了虚拟社会,波及现实社会中的各方面,它不断地拷问着公众的良知、道德的底线与法律的权威。我们必须警惕网络暴力的肆虐,分析其发展规律,采取措施,防范疏导,尽量避免网络暴力的发生,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网络;网络暴力;媒介素养

我们身处网络时代,互联网既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影响。网络暴力现象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它不可避免地会给当事人带来了伤害,甚至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一、网络暴力的含义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互联网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体现与延伸。网络暴力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的暴力行为不同,它是借助互联网的虚拟空间,利用语言和文字等表达方式对他人进行的声讨与攻击。

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网友对没有任何过错的“后妈”陈彩诗进行了愤怒的声讨,有说“这是我见过的最没人性的事”,有骂“后妈禽兽不如”,各种恶毒的语言铺天盖地。人言可畏,这些指责和谩骂令陈彩诗备受折磨,几度欲自杀。网络暴力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必须加以规范。

在网络暴力中,最直接和常见的表现方式就是语言暴力,表现为网民对事件当事人的恶语攻击、谩骂、侮辱和诅咒。在匿名和自由的保护下,人们不再谨言慎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败类”等词汇经常出现在网民对事件的评论中。同时,网络暴力走下网络,渗透到现实生活中,成了行为暴力。网民通过“人肉搜索”将当事人的私人信息,如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私人电话甚至网络聊天记录等在网上曝光。当这些隐私被公布后,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就会被扰乱,有的当事人遭遇匿名电话恐吓,也会遭遇敲诈勒索。这些所谓维护正义的言论和行为,却是以暴力的方式展现。

二、网络暴力的成因与危害

(一)形成网络暴力的因素

网络具有匿名性、开放性,为人们提供了平等自由的表达通道。当人们处于匿名的状态时,可以逃脱法律和道德等有形的约束,因此容易做出超出社会规范的行为。

在“沉默的螺旋”理论假说中,个人因为惧怕孤立而选择沉默,但网络的匿名性使个人不再选择沉默和从众,而是大胆地表达意见。网民在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中会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或是支持多数意见,或是选择沉默或附和。

网络社会的虚拟性使法律的控制作用降低。一些人怀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参与网络事件,制造事端,催生暴力。与此同时,道德的约束力也在减弱。无论何时,道德规范失去效用都会对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造成危害,危及社会大众。

(二)网络暴力的危害

网络暴力严重伤害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在“人肉搜索”之下被无情曝光,个人的正常生活受到攻击和侵扰,所承受的压力和遭受的伤害是人们难以想象的。铜须被“人肉搜索”后,他的姓名、学校、家庭住址、电话甚至QQ聊天记录都被公布在互联网中,这给铜须本人及其家人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和伤害。

网络暴力的起点是所谓的维护正义,但这种本身就充满着暴力色彩的行为常与原本的出发点背离,将自己标榜的道德底线远远抛在脑后。“人肉搜索”将当事人从现实拉到网络,各种隐私信息在网络上大面积曝光,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这种恶意的信息传播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网络暴力在虚拟的互联网中发生,但事件却来自于现实社会中的具体事件,尽管它不像现实社会的暴力事件那样极端化和暴力化,但它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艾滋女事件”中,少女患病信息及被公布的279名男性的电话号码,既对当事人本人造成了伤害,也给现实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恐慌。

三、应对网络暴力现象的策略

(一)提高公众媒介素养

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整体水平偏低,无论成年人还是青少年,几乎都没有接受过媒介素养的专业教育。绝大多数人通过“新闻供给机构”去了解身外世界,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作出的反应,而是对新闻机构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产生脑海图景。所谓“拟态环境”,并不是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加强媒介素养教育,能够使上网者尤其是未成年的上网者和大学生提高自身的认知能力,不容易在网络世界里迷失。

(二)加强政府监管职能

当今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贫富差距大,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最终发泄。处于弱势的群体仇富仇官,常常是各种社会不公的信息引起了人们的共鸣,再加上网络推手的造势,就成了一个又一个热点事件。治理网络暴力,政府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维护普通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代暴力的沟通方式。

(三)加快网络法制建设

网络的有序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道德审判”“人肉搜索”“微博骂战”“恶意评论”等网络暴力行为缺少法律的制裁,施暴者不被惩罚,受害者不被保护,促使网络暴力愈演愈烈。法律在现实生活的权威不应在虚拟世界里失去效力。应该完善立法,促使人们理性地对待网络事件,防止网络暴力的发生。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信息把关不严格,杂乱、歪曲和虚假的信息很容易使网络舆论产生畸变,滋生流言。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对于网民的评论要及时把关,删除带有淫秽暴力色彩的评论,以技术手段遏制网民的不道德行为,绿化网络环境。

网络暴力现象具有极强的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网络暴力的发生,是规范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人与人之间需要最起码的尊重、信任和关爱,杜绝网络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1]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戴光年,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99-105.

[2] 荣建华.中国媒介素养教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56-62.

G206

A

1674-8883(2016)12-0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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