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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下同性恋群体形象去污化初探

2016-02-28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媒介形象同性恋

张 格

(重庆大学 新闻学院,重庆 401331)



新媒体时代下同性恋群体形象去污化初探

张 格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重庆401331)

摘 要:随着新媒体技术与社交平台的发展,同性恋群体通过网络进入大众视野,越来越多“正常”而非单一负面的同性恋形象呈现在新媒体平台上,遭污名化的同性恋形象得以改善。本文拟通过研究作为边缘社会群体的同性恋人群在新媒体下如何被赋权、如何主动在媒介中塑造形象,以探讨在新媒体时代下,同性恋群体媒介形象的去污化趋势。

关键词:同性恋;媒介形象;去污化

一、传统媒体中同性恋群体形象的污名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愈来愈开放,对同性恋群体的关注度不断增加,传统媒体也不再刻意规避有关同性恋的话题,有关同性恋群体的新闻报道内容越来越多。虽然同性恋已经“非刑事化”、“非病理化”,但是在传统媒体的主流话语中,对同性恋群体形象的塑造仍以负面为主,掌握话语权的权力阶层通过话语表达将同性恋群体与艾滋病、自杀、犯罪、欺骗等议题捆绑,为同性恋群体贴上负面标签,导致受众对同性恋形象的认识存在误解甚至曲解,造成同性恋群体在传统媒体中的媒介形象污名化。

与此同时,随着媒体的泛娱乐化发展,媒体涉同性恋群体报道内容也逐渐泛娱乐化:媒体将同性恋议题作为噱头,用猎奇手段对同性恋群体进行渲染报道;在涉同性恋新闻报道中忽视同性恋群体意见而凸显非同性恋群体意见,缺乏对同性恋群体的尊重与深度了解,导致即使同性恋群体可以出现在大众媒介的相关报道中,但是却很难在媒体中主动发声,难以呼吁社会共同尊重、保障同性恋群体的权益。

传统媒体的片面报道和泛娱乐化共同导致了同性恋群体媒介形象的污名化,从而导致受众对同性恋产生不全面、错误、带有偏见的认识。要改变同性恋群体媒介形象污名化的状态,就要努力在媒介中突破对异性恋文化霸权的迎合,以推动同性恋媒介形象的正常化发展,实现同性恋群体的价值诉求在社会文化领域得以呈现。

二、新媒体下同性恋群体形象的“去污化”趋势

相比传统媒体对同性恋领域报道的“持观望”、消极态度,新媒体则要开放、全面得多。新媒体平台不仅为普通网民提供了了解社会边缘群体的平台,也为同性恋群体提供了发声的平台。在新媒体环境下,同性恋亚文化被推向大众,挑战甚至解构异性恋文化霸权,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同性恋群体,并逐渐改变了对同性恋群体的单一认知。

当媒体、大众和同性恋群体一同在互联网上积极重构同性恋群体形象,当涉同性恋的新闻建构从“污名化”转向“权益关注”时,同性恋群体的媒介形象也有了“去污化”的发展趋势。下文将从同性恋者在新媒体上的个人形象呈现、群体形象呈现和新媒体对同性恋群体的赋权作用来分析同性恋群体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介形象的“去污化”发展。

(一)新媒体下同性恋者个人正面形象的主动呈现

在新媒体产生之前,传统的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介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力,普通公众尤其是被边缘化的群体难以将自己的想法公之于众。而新媒体为个人提供了态度、意见的表达平台,同性恋群体不需要再因“失声”而压抑了,同性恋者的声音也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得以放大。

因此,部分同性恋者在新媒体平台上“出柜”公开性取向,并通过不断提高自己在社交平台上的策展能力,在互联网上呈现出多元、积极的同性恋形象,这既能有效减少人们对该群体的误解,又能让同性恋者增强自我身份认同,如此良性循环,推动了“同性恋”形象的“去污化”发展。

如广州的“同志”(同性恋)运动积极分子阿强积极在其博客上发表针对热门事件中与同性恋相关的评论,反驳、澄清影视作品、电视节目、新闻报道中有关同性恋的不实描写,为同性恋群体正名。

红外测试:样品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上进行全反射红外测试。波数扫描范围为4 000~400 cm-1,分辨率是4.0 cm-1,扫描次数为16次。对于不同深度的反射红外扫描,是先将样板表面削去相应厚度的表层,然后进行表面反射红外测试。

再如著名性学家李银河,因2014年12月在其博客上发表《对所谓拉拉身份曝光的回应》公开自己与跨性别者同居后,便获得同性恋群体的广泛关注。同时,部分同性恋者通过转发李银河从性学、婚姻等角度对同性恋作出的学术分析,以向大众传达“同性恋是正常的”、“同性恋群体应该得到尊重”等积极概念。

同性恋者个人情感的表达也感染了网络上的非同性恋者,鼓励了非同性恋者与同性恋者一起重塑同性恋群体形象。如知乎上热门问题《为什么很多不是同性恋的人要为同性恋发声呢?》的热门答案在微博、论坛上广泛转发,且网民多以积极、正面、支持的态度为同性恋群体发声。

因此,新媒体为同性恋者主动重塑形象提供了良好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受到部分优秀、有想法的同性恋个体的影响,有关同性恋群体媒体话语词语也发生了改变,从以往的“艾滋病人群”、“性变态”、“性心理障碍”等关键词逐步转为如“有创意”、“高月薪”、“时尚潮流引领者”等中性、褒义的多元化词语,更加鼓励着同性恋群体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动其形象的去污化、正常化。

(二)新媒体下同性恋群体的组织化对其形象的正面塑造

社会研究学者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曾提出:网络建构了新的社会形态,且能加强使用者之间的互动与沟通,因此网络社会成为现实社会的延展与扩大化。

在此背景下,开放的互联网为同性恋群体提供了组织渠道,同性恋作为一类社会边缘群体,正因相同身份聚集,他们将新媒体视为争取权益的“工具”,在互联网上逐步组织化,以期通过互联网媒介表达自身诉求。如当下互联网平台上已有不少同性恋群体的网络社区、网络组织、同性社交产品等,在这些虚拟社区内,同性恋者可以自由表达,非同性恋者也可以进入该渠道以了解同性恋群体的生活现状。

同性恋群体网络组织的作用并不仅仅局限于为同性恋者提供了交友、交流的平台,它们也在新媒体平台上主动、积极地向外呈现自身形象,如介绍同性恋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同性恋群体的生活方式、同性恋群体对时尚界的影响、同性恋群体参与社会事件等,改变了传统媒体中对同性恋群体以单一负面报道为主的状况,正面的同性恋群体的形象呈现为同性恋群体的媒介形象的“去污化”产生了巨大推力。

除了主动重构自身形象外,同性恋群体网络组织还在新媒体上积极呼吁平等,呼吁人们反对“同性恋恐惧症”和“跨性别恐惧症”。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同性婚姻在美国全境合法的裁定,此消息一出,我国社交媒体平台上一片欢腾,同性恋群体组织借势呼吁网民通过将社交头像改为彩虹色来表达对同性恋群体自由和权益的尊重。随后,一大批互联网公司、媒体、电商、自媒体、艺人、普通网民等都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彩虹旗”,以示对同性恋群体的支持。

(三)新媒体对同性恋群体的其他赋权作用

“赋权”是指针对边缘化的、“无权”的群体,赋予他们话语表达和权利诉求的能力和渠道。传播学家罗杰斯(Everett Rogers)认为:“赋权”是一种传播过程,这一过程往往来自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交流。在传统媒体中,同性恋是散落的、无组织的个体,同性恋群体不能借助主流媒体进行发声,而在新媒体时代下,同性恋群体可以借助网络技术组织集结起来,彼此之间的信息能够得以传播,这种传播的过程就是对同性恋群体的“赋权”过程。除了新媒体下同性恋者个人发声、群体网络组织化外,下文将从互联网的三类产品入手,分析在这三类产品中新媒体对同性恋群体的赋权作用。

1.微博场域对同性恋群体的赋权作用。由于微博用户的结构相较传统媒体更年轻、更易接受新观点,媒体在网络平台上也更加开放地展开对文化霸权的挑战,因此媒体在微博上关于“同性恋”不再是标签化、“妖魔化”的报道,而更加关注与同性恋群体相关的社会问题,如婚恋问题、权益问题等。

如2015年6月,孙文林(化名)和男友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工作人员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拒绝。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希望通过法律争取自己的权利。此事一出,随即在微博上引发热议,#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成为微博热议话题,@新浪湖南发起相关投票,结果显示90%以上的网民持“支持”、认为当事人“勇气可嘉”的态度。由此可见,微博场域下媒体通过对同性恋群体权益的关注,帮助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生活状况有所了解,这便是一个重要的赋权过程。

2.同性社交应用对同性恋群体的赋权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类移动社交应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性社交应用也为同性恋群体“赋权”产生重大作用。

以国内两款同性社交应用ZANK和Blued为例:作为社交应用,除了常规的面对同性恋群体的社交功能外,它们还通过拍摄情景剧、微电影、组织线下活动,赞助同性情侣赴美注册结婚等来增强同性恋自我身份认同感,为同性恋群体正名。

3.网络自制节目对同性恋群体的赋权作用。网络自制节目作为一款新媒体时代下特殊的文化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能规避相关审核,因此节目内容相较于传统电视节目可更加开放、大胆,有关同性恋群体的议题可以成为网络自制节目的讨论话题,同性恋群体也可以在网络自制节目中发声。

如爱奇艺自制辩论节目《奇葩说》曾以“该不该向父母出柜”为辩题,引发互联网上对同性恋群体的关注与讨论。《奇葩说》作为一个受众面极广的网络节目,邀请了同性恋者和非同性恋者作为辩手,以辩论的形式严肃、客观讨论与同性恋相关的议题,鼓励更多的人为同性恋群体发声,亦是为同性恋群体赋权的新型表现。

四、同性恋媒介形象去污化的挑战

尽管在新媒体环境下,同性恋的媒介形象不再是单一的污名化,并逐步转向同性恋群体的“权益关注”与“去污化”,但是现在离同性恋群体形象的完全去污化、正常化仍有一定距离,主要面临着同性恋群体自身、主流媒体和社会的挑战。

对于同性恋群体自身来说,他们自身媒介素养存在差别,有部分优秀、高媒介素养的同性恋者在不断提高策展能力,努力将同性恋正面、积极的形象呈现在新媒体中,但是也存在一些自身媒介素养、能力较低的人,在话语表达时极易产生歧义,无法有效达到自我传播,甚至还产生反作用。

同时,相较于网络新媒体,主流媒体对同性恋群体的关注还比较缺乏,纵观@人民日报微博的内容,以“同性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仅得出一条结果:在“艾滋病零歧视日”发表的强调“同性恋不等于艾滋病”内容。由此可见,同性恋议题还没有从社交媒体主要议程转变为被主流媒体报道,并且被广大受众接受的公共议程。尽管同性恋群体在网络中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并且得到多数人的支持,但是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同性恋依旧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

即使同性恋媒介形象的去污化仍面临上述挑战,但随着同性恋在新媒体中不再被隐藏、不再默默无闻,同性恋群体的形象已经逐步从阴暗角落走出,迈向阳光地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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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雨馨,塔若琪,陈祥展.大学生关于同性恋群体态度的实证研究[J].学理论,2015(08):30-33+49.

[4]魏伟.从符号性灭绝到审查性公开:《非诚勿扰》对同性恋的再现[J].开放时代,2010(02):83-99.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5-0036-02

作者简介:张格(1996—),女,湖南长沙人,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新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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