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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2016-02-11刘刚魁肖忠华

中国法治文化 2016年2期
关键词:关键少数普法学法

文/刘刚魁 肖忠华

法治湖南: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文/刘刚魁 肖忠华

2011年以来,湖南省各地各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从健全法治教育机制入手,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多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文明创建、综治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与法治湖南建设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始终保持了强力推进的良好态势。为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湖南建设的组织领导,2012年年初,湖南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15年5月15日,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就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制度、创办省级主流电视法治栏目、增加普法经费等问题作出决定,一揽子解决了长期制约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湖南省本级普法经费预算按人平0.2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总量达到1400余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湘西自治州以人大决议的方式明确普法经费保障标准,这个全省最不富裕的地区率先在县市级层面解决了人平1元的普法工作经费。2015年7月16日,衡阳市委常委会决定增加两个编制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司法所长副科职级待遇,市本级普法经费增加到237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法治化

在总结湖南省2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方立法进程。经过多年反复调研、考察、论证,2011年7月29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制度保障和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将一些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有力推动了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每年定期组织全省普法专职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普法骨干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逐年提升。吸纳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法务精英充实到普法讲师团,其在法治理论研究、普法教材编写、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参与群众性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充分发挥法治湖南建设督查团的作用,定期开展调研、督查活动,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湖南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先后制定《关于组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普法志愿者和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使用和管理。目前,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登记在册人员已经突破一万人。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全面落实

湖南省委学习中心组每年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为地方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树立了榜样。2015年11月12日,省委学习中心组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李步云教授作了题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揭开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的辅导报告。充分发挥省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每年组织讲师团成员为市州和省直单位举办“菜单式”的法治讲座活动。2015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专题讲座200场。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均开展了两次以上的专题学法活动。长沙、常德、益阳等地还率先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制度。

(二)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形成常态

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2015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委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省委书记徐守盛作辅导报告,参培人员围绕“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等主题开展了学习讨论。2015年4至6月,湖南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利用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举办了县处级领导干部“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全省共有3827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效果良好。娄底市、邵阳市、湘西自治州每年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中法律轮训。

(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不断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从健全学法用法考试考评制度入手,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察。2012年、2014年,先后两次组织了全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省委书记徐守盛亲自批准了2014年的考试方案,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带队巡视长沙考点。全省共1811名厅级领导干部参加考试,为历年来参考人员最多的一次。2014年8月,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和推行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从而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步入正轨

为方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湖南省司法厅每年组织编写一本高质量、可读性强的干部普法读本,作为学法考法的基础读物。2014年,精选200篇厅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论文编辑成册,由省委书记徐守盛作序,向全省厅级领导干部和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免费发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考核的原则, 每年组织近百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积极改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方式,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国家工作人员自行在网上学法,完成一定的课时任务,年终在网上完成学法考试,基本改变了过去“一本书、一张试卷、一起做团体抄”的学法考法模式。同时,加强了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凡不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岳阳市坚持每年组织对政法干部集中统一考试。

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一)“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广泛开展,区域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2012年6月,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2011年,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以基层党的建设带动基层法治建设,以基层党内民主带动基层人民民主。目前全省14个市州和128个县(市、区)全面部署开展了创建工作,法治创建覆盖率达到了100%。“六五”普法期间,常德市、张家界市和长沙市天心区等32个单位先后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州)”、“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常德市实行市级领导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推动了法治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有效推进

进一步完善《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和考核程序及标准,积极引导参与创建活动的26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权力运行,及时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推进执法和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六五”普法期间,全省916个基层执法单位先后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带动了各部门(行业)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2014年,联合红网、法治湖南网开展了“示范窗口单位”集中采访报道和网上展示活动。同时,加强了对命名单位的动态管理,对于因一定事由不再符合“示范窗口单位”条件的,依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确保了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扎实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

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推动城乡基层建立健全党支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干部、村(居)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资兴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了基层依法自治。“六五”普法期间,全省共有6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一)着眼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

2012年6月,湖南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10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动机制,推动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12月,筹备成立了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基金,启动了“学法快乐行明天更美好”大型公益活动。2013年8月,组织全省128个县(市、区)的800余名法制副校长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目前,全省92%以上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年9月的最后一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2014年组织了全省中小学校有奖法治征文活动。2015年,湖南省司法厅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省话剧院精心编排了一台以典型案列为题材的法治小品剧,从4月开始,面向全省中小学免费开展49场专题演出,深受中小学生和家长好评。湖南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持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活动,维护了学校正常秩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有力,以省少管所、长沙市工读学校为基础的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初具规模。长沙市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学生组织开展了推行“一万本法制读本、一万张法制挂图、一万场法制电影”免费进校园的“三万工程”。

(二)着眼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推进

每年结合全省元旦春节“五下乡”活动,组织法律服务队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每年5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加强了对乡镇干部、“村支两委”人员、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民工的法治教育培训。2014年9月,连续举办三期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地的1100余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参加了培训。湖南省人大副主任谢勇出席开班仪式并为学员授课。2015年,组织编写了《法律明白人——农村实用法律案例精析》读本,采购50000本免费发放到全省每一个村委会,受到基层干部的普遍好评。大力推广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在农村设立“法治工作站”的做法和经验,打通了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省建工集团针对本企业吸纳农民工众多的情况,通过建设城市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加强了对务工人员的法治培训。衡阳市南岳区编撰的“普法三字经”在当地群众中广为流传。

(三)着眼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法律进企业”有序推进

2013年7月,联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等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维权等实用法律知识为内容,编辑普法系列宣传漫画,丰富了企业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了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感染力。为增强各类民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治企水平,2015年10月,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年”活动。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引导企业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湘潭市以全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年”、“惠企政策落实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律师1+1服务企业”活动。常德市开展了全市“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和经营户的评选活动。怀化市着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共有381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

(四)着眼提高公民法治观念,“法律进社区”扎实推进

每年坚持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原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为载体,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一个法治宣传专栏、一所法律学校、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每届活动期间,湖南省司法厅都联合有关部门举行法治宣传大型广场活动。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2014年11月,湖南省司法厅、省委法治办举办了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网上竞赛活动。12月4日,我省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在红网演播中心隆重举行。9名省领导出席活动,省委书记徐守盛发表重要讲话。会后在现场举办了宪法法律知识抢答赛。长沙、常德、永州等地针对公民生产生活的日常法律需求,分别组织编写了《公民法律指南》《常德法治案例经典》《法治永州市民手册》,免费发放给广大市民。邵阳市以全面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为抓手,加强了对城镇居民的普法教育。湘潭市组织276名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和律师开展了“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2015年,以省委中心组学宪法、人大任命干部集中宪法宣誓、千人集体朗诵宪法等为内容的“12·4”系列活动丰富多彩,反响热烈,意义深远。

创新形式方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持续开展

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连续9年坚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评选过程民主公开,评选程序严格规范,活动影响力逐年攀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2014年“12·4”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中,省委书记徐守盛等省领导为2013年度全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颁奖,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宣布启动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推选工作。目前该项活动已经成为湖南省弘扬法治精神、记录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个“拳头品牌”,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二)“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大型普法创新活动反响强烈

2015年4月28日,由湖南省司法厅、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主办,天下凤凰文化公司和红网承办的这一大型创新性公益普法活动在红网演播中心正式启动。活动历时半年,共送出10000张价值1314元的“法治一票通”。参与学法答题的网民可通过抽奖,获得免费游览张家界核心景点的机会。来自全国20余个省份的近百万网民参与了答题活动。该活动是我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开展社会化普法活动的一次有益尝试,实现了普法教育与旅游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提升了张家界市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三)“全媒体大普法”宣传体系初具规模

为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五”普法以来,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依托省法制新闻协会各会员单位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形成了以报刊、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为平台的“全媒体大普法”宣传体系,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联合湖南日报社创办《法治湖南》专刊,年均编辑专版近20期,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展示法治建设成果提供了一个优质的窗口和平台。《法制手机报》开创了普法新途径,“法治宣传”电子媒体机进入黄花国际机场,触角从省会向地方延伸。在高速公路沿线投放了两块大型公益法治宣传广告牌。法治专题电视节目《钟山说法》、专题电台普法栏目《新说法》先后在湖南经视、湖南广播电台交通频道顺利开播,收视率、收听率位居自办节目前列。红网开通普法频道,日访问量达4万人次。以移动终端为平台的普法微信“微言说法”和掌上法宝APP上线运行,用户突破6万并持续增长。改版升级并借力红网打造了全新的法治湖南网,目前该网站已经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法治综合类官方门户网站。目前,我省市、县级电视台法治栏目(节目)开通率分别达到100%、63%。

(四)法治文化建设方兴未艾

全省“六五”普法启动会当晚,举办了“阳光的梦想”法治湖南暨“六五”普法启航电视文艺晚会。2011年、2013年,省司法厅先后组织了“法治湖南·和谐潇湘”书画摄影作品展和法治书画作品评选活动。2012年,先后举办了“地方基层法治论坛”和《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纪念大会等系列法治专题活动。常德市组织开展了法治文艺进“五场(广场、墟场、屋场、操场、剧场)”演出活动。澧县组织500多个家庭团队开展了“法治家庭总动员”普法电视大奖赛。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迅猛发展。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支持城市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的文件,全省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大型法制宣传标牌等法治文化设施。娄底市制定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年规划。长沙市打造了16个高标准的法治主题公园。湘潭市的九华法治文化公园全面竣工。株洲市的神农法治公园建设被纳入了该市民生100工程。桂阳县打造了总里程达230余公里的法治长廊。衡东县投入200余万元在滨江广场建设了法治公园。省司法厅加强了对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的引导和扶持,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项目达到26个。

法治湖南建设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为湖南省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法治湖南”建设已经成为湖南省一道亮丽的风景,也成为本省引以为自豪、全国予以注目的一张名片。

(本文作者刘刚魁系湖南省委法治办副主任,肖忠华系湖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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