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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中梦境故事所蕴含的民俗文化

2016-02-04刘泽华

山西青年 2016年23期
关键词:草堂梦境笔记

刘泽华

西藏民族大学文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阅微草堂笔记》中梦境故事所蕴含的民俗文化

刘泽华*

西藏民族大学文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阅微草堂笔记》作为一部文言笔记小说,内容繁杂,既有奇闻异事,又有志怪传说。其中,梦作为志怪小说的重要表现手法之一,频频出现于小说中。本文拟通过对梦境内容的分析,从而揭露梦境中所蕴含的文化内容,揭示作者纪昀在集写梦境故事的真实意图。同样,梦作为人类心灵世界的真实写照,往往会折射出整个社会的世俗风情,通过对梦境的解读,我们可以清楚地把握作者的文人情怀。

教化功能;民俗信仰;梦的价值

《阅微草堂笔记》是由清代鸿儒纪昀所作的一本文言笔记小说,全书约1200则故事,涉及到大量的传奇故事。作为时代的儒者,纪昀开篇就以“或有益于劝诫”①为创作目的,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表达了他对整个时代伦理道德的焦虑,小说中也表现出一个时代巨人的社会责任感。这些具有浓烈伦理色彩的故事中又有不少是关于梦的传说,全书约114则梦的故事,如此,梦的阐释便成了作者惩恶劝善的重要手段。

梦作为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集中体现了人内在的精神风貌。对于梦的研究,往往能够透析出一个人的心理特质,从而真正做到了解人的意识,欲望,以及其所存在的社会环境。在中国古代叙事文学作品中,存在不少关于梦文化的作品,不论是以文学的虚构想象来勾勒梦的内容,还是直接纪录异闻来写出梦的奇特,都体现了高超的艺术价值。而《阅微草堂笔记》作为一本志怪与笔记锁语结合的小说,约至百余篇梦境小说,内容丰富而恢瑰谲怪,具有强烈的文化意蕴。

一、民俗中的民间信仰文化

(一)对灵魂的信仰

人类最初的信仰源于自身,英国学者泰勒提出“万物有灵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灵魂的,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而灵魂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对现实中的人产生影响,从而对人的生活起作用。灵魂既可以暂时离开肉体,也可以永久性地离开,一旦灵魂离开肉体不归,人便死了,灵魂便成为了鬼或鬼魂。

《阅微草堂笔记》中关于鬼神的梦境不在少数,在这些梦境的背后体现出清代的鬼神文化。《阅微草堂笔记》里大多是将鬼神作为一种行为约束力存在的,在《如是我闻》(三)提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书生总是功名难成,一日他梦到自己去了阴间,碰巧遇到从前的一个老熟人在阴间当小吏。于是这个书生便向小吏打听自己的病情,小吏告诉他,他的寿命没有到头但禄运却到头了。细问缘由才知晓,原来这个书生虽收人财物但未能好好授业传道,最终要受神明责罚。因此世上才士通儒或贫或折,往往是冥冥中天道惩处所致。由此可见,古人认为人的寿命、财运、禄运是受神明控制,而神明又通过人之善恶来规划人的境遇,具有浓郁的宿命色彩。

再如《姑妄听之》(二)里有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妻和妾相继去世,一日他梦到妾向自己索要偶人,希望有个丫鬟在身边伺候。公子为妾烧了偶人后,又梦到了小妾,她身旁果然有了一个小丫鬟。不论是偶人一说,还是烧纸钱一说,都体现出清代乃至整个古代民众浓厚的迷信思想,不仅透露出对亡者的敬重,更多的是对神明的敬畏。

(二)对自然神的信仰

所谓对自然神的崇拜,就是把自然现象视为神灵并加以崇拜。作为一种最古老的民俗信仰,它分为四类:一类是对天体的信仰,如天神,日神等;一类是对自然现象的信仰,如风神,火神,电神等;一类是无生物信仰,如山神,水神等;最后一类是生物信仰,分为动物神和植物神两种。

在《滦阳续录》(四)中先师介野园先生在去世前一晚上,有一颗陨星坠落,其夫人梦着先师前来道别,请求她料理好家务。陨星坠落在我国古代又被称作“天垂象”,“五行家”将其看作是大祸将至的应兆,上述故事也恰是佐证。这种将自然现象视为神灵显现的例子并非个案,可以说,清代不少民俗世情都体现出民间的自然神信仰,通常将自然人格化加以崇拜。而这种非理性的民间鬼神信仰也成为古代民众的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制约百姓行为的作用,在某种范围内成为民众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民众对自然神的信仰也往往带有一定的功利性的色彩,都是从民众的现实生活需求出发,企图趋福避祸,从而获得精神上的安慰。

(三)对宗教的信仰

清代的宗教政策借鉴、吸收了历代封建王朝宗教政策的经验教训,兼容并包,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宗教政策。在小说笔记《姑妄听之》(三)作者借道士之口,阐述了三者的本质:“儒之本质,明体达用而已,文章记诵,非也,谈天说性,亦非也;佛之本旨,无生无灭而已,布施供养,非也,机锋语录,亦非也,道之本旨,清净冲虚而已,章咒符箓,非也,炉火服饵,亦非也。”②清代统治者对三教的推崇是毋庸置疑的,但随着社会发展,思想在不断解放的同时,道德也受到了一定的挑战。纪昀作为一代鸿儒,开始了对三教的思考与反思,以探求其真正的本源。在《槐西杂志》(一)中作者曾有过对三者关系的阐发:“道家言祈禳,佛家言忏悔,儒家则言修德以胜妖。二氏治其末,儒者治其本也。”

二、民俗中的性文化

婚姻作为一种民俗现象,是维系人类生存和繁衍的最基本的社会活动。从原始群的乱婚和血缘群婚,乃至进入文明社会后的一夫一妻制,两性关系在不断发生改变。在一般的婚姻状态之外还存在着一类比较特殊的同性形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折射出当时的社会世情。

汉语娈童本意指美少年,直至南北朝开始专指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美男子。中国最早的同性恋风气可追溯到皇帝时期,据《槐西杂志》(二)载:“杂说称娈童始皇帝……比顽童始见《商书》,然出梅赜伪古文,亦不足据。”也就是说中国最早对同性恋的史料记载源自于商朝《商书·伊训》,书中曾提到“三风十衍”,其中三风之一的乱风中的“一衍”便是“比顽童”,即同性恋,可见淫狎男童的风气自古有之。春秋战国时期,同性恋又有了“余桃”和“龙阳”的称呼。直至汉代,此风气屡见不鲜,频频现于史书中,如汉哀帝因不忍叫醒身边熟睡的男宠董贤,而起身割袖,故成“断袖之交”的佳话。而《北史·齐·本纪·废帝纪》里,许散愁自嘲:“散愁自少以来,不登恋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策,不知老之将至。”如此看来,当时娈童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到了明朝,这种风气也愈演愈盛了,清代娈童风气几乎达到鼎盛,在清人沈德符看来这种风气:“盛于江南而浸染至中原。”

清代娈童风气的盛行也并非毫无缘由,清军入关后为显观念正统,严禁官员嫖娼,曾颁布“禁娼令”,将娼妓、斗殴、盗贼和赌博并称作社会风俗的四大恶习。但是“禁娼令”只禁优伶而无视男色,故梨园男色大兴,成为权贵当中一度流行的风尚。

明末清初道德观念开始有所转变,民众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宋儒理学的束缚,转向对人性本性欲望的追求。这种对自然情欲的追求在当时影响很大,男风便依附于这种享乐主义而肆意生长。

除了政策的导向,思想道德的沦丧,娈童风气盛行也有其经济根源。刘达临在《中国性文化》曾提到过:“中国古代性文化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特别密切,它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政治经济的衰微而衰微。”③清代“男风”文化的鼎盛与其经济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明朝末期商品经济就已经有所发展,到了清代资本主义的不断萌芽也使得思想获得进一步解放,大批文人学者开始鼓吹人性,追求思想独立,反对禁欲主义。“禁娼令”虽说起到了一定的禁欲作用,但是在“尊重人欲”的社会思潮影响下却刺激了“男风”的发展。《阅微草堂笔记》出现了大量关于娈童的梦境,比如《槐西杂志》(一)记载一童子在梦中受人奸亵,故而每至熟睡之际便发出呻吟声。后来由土地爷托梦说自己无力管辖此事,直至城隍庙里泥塑的牵马卒突然掉了脑袋,家人才知晓事情缘由,这位男童竟是受到了泥塑牵马卒的猥亵。娈童的现象在清代屡见不鲜,这一特殊的历史现象成为清代政治、经济、思想发展的产物,属于一种畸形的社会世情。

三、民俗中的婚丧文化

中国古代民众通常认为死是人由阳间转向阴间,从而开始新的生活。墓葬作为一种历代较为普遍的丧葬方式,源于民间灵魂不灭的幻想。墓葬的规格会随死者的地位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死者生前地位越高,其墓葬规模也就越大。帝王的陵墓往往会建造地如同地下宫殿,除此之外,还放有各类随葬品进行陪葬。对死者的厚葬除了因为普遍存在的灵魂不灭的观念之外,儒家思想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墓葬的隆重与否是衡量子孙尽孝的一个重要尺度,而且对能否获得先祖庇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正是由于厚葬民俗的出现,另一种社会现象随之产生了,即盗墓现象。

我国盗墓之说由来已久,早在商朝就有掘商汤之冢之事。春秋战国时期受厚葬之风的影响,盗墓行为兴盛一时,发展至后来也未曾所缓解。司马迁在描述中山地方风习的时候,就发出“掘冢”之事蔚然成风的慨叹。从唐朝诗人曹松的诗句“荒冢入锄声”中也可以看出盗墓风气的盛行。至宋元明清起,盗墓之事更是史不绝书,由此又有古人发出了了“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④的声音。

盗墓行为之所以频频发生,正如上文提到那般其主要动机在于对财物的贪求。晋人皇甫谧就认为“丰财厚葬以启奸心”。李山教授也曾指出:“盗宝现象的猖獗与中国传统的厚葬习俗密不可分。”⑤厚葬习俗由来已久,且根植于中国传统礼制观念,厚葬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重视,也可以彰显生者的权势身份,《墨子·节丧》记载:“欲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对财欲的肆意放纵,使得盗墓者最终走上泯灭人性的道路。《姑妄听之》(一)中记叙了纪昀外祖父安公之墓被盗的故事。安公去世时家境富裕,因此有不少财物作为陪葬,盗墓人白天藏于草丛中,夜晚借助打更声凿击棺木,直到盗墓成功,就连安公嘴里含得一颗珠子也被割开下巴取走了。就在报官无望之际,纪昀的几位舅舅几乎同时梦到外祖父,外祖父托梦说:“吾夙生负此三人财,今取偿,捕亦不获。”在这个故事中提到了贼人取逝者口中之玉这么一个细节,实际上在古代,死者口中常会放置一块玉器。据《周礼·天宫·天府》载:“大丧共含玉。”含玉,又称作“压舌”,形状多为蝉形,故而又得名为“玉蝉”。之所以将玉蝉置于逝者口中,除了显示家世财富之外,大抵不外乎以下几个缘由:一是欲使死者不朽,东晋葛洪《抱朴子》记载:“金玉在九窍则死者为之不朽。”又因蝉自身脱于世俗之外,不获尘之污垢,故借蝉之特性来喻之死者;二是为了防止腐烂,古人认为一些高级玉可以有效缓解尸体腐烂的速度。而且玉向来就有辟邪保平安之说,故而死者口中多半也是为了保护尸体不受侵害;三是起贿赂阴差之用,据民间俗讲口中含珠可以封住死者的魂魄,避免其成为孤魂野鬼。综上所述仅是对民间说法的阐述,真正缘由仍待考证。

《阅微草堂笔记》作为一部记录轶闻奇事的文言笔记小说,“作者把梦作为一种实现教化作用的文化符号来使用”,⑥其教化功能是毋庸置疑的。作者的这种主体意识关怀体现出其高度的士大夫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出作者作为一代儒生的人文关怀。小说中关于梦境的描写虽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作者通过对鬼神信仰的描述,对伦理道德的宣扬,对因果报应的阐释,使之具有了很强的社会教化作用,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感。同时,梦境所承载的文化底蕴也是丰富异常的,既寄托着作者的人格理想与对人生苦乐的思考,又写出了梦背后所隐藏的民俗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清代的世情风俗。

[ 注 释 ]

①韩希明译注.《阅微草堂笔记》[M].北京:中央书局,2015:961.

②韩希明译注.《阅微草堂笔记》[M].北京:中央书局,2015:964.

③刘达临.《中国古代化》[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93.

④皇甫.《笃终论》[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1.97.

⑤李山.《梦境研究》[J].扬州晚报,2008.

⑥魏晓虹.《斜阳院落晚秋天》 [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312.

[1]纪昀.阅微草堂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5.

[2]弗洛伊德.梦的解析[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3]魏晓虹.斜阳院落晚秋天[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4]崔广彬.金代佛教发展述略[J].黑河学刊,1996(05):35-38.

[5]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6]傅正谷.中国梦文学史[M].光明日报出版社,1993.

[7]武玉环.论金代女真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政策[J].史学集刊,1992(02):13-15.

[8]李昉.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

[9]吴绍仇.文言梦小说与宗教文化心理.延安大学学报[N].延安大学学报,1996(04).

[10]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

[1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

刘泽华(1994-),男,汉族,河北衡水人,西藏民族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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