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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孔孟孝道体现的“经”与“权”

2015-11-26张婷婷

巢湖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孟子孔子

张婷婷

(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安徽 合肥 230039)

试论孔孟孝道体现的“经”与“权”

张婷婷

(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安徽 合肥 230039)

孝是儒家重要的伦理道德,而经权观是儒家重要的方法论。孔孟皆重孝,二者孝又各有所长。总体来说,作为儒学的开创者,孔子的孝更多的是循规蹈矩,符合礼制的孝,也就是说,孔子的孝偏于执经;而孟子在发展孝道的同时,结合社会现状和具体事例,对孝的遵循古礼的同时,有着因时因事权变的色彩,可以说,孟子的孝是守经达权的孝。

孝;经权;孔子;孟子

孔子重孝,孟子曾云,“乃所愿,则学孔子也”,因此,对于“孝”,孟子也极为重视。然而经过比较不难发现,孔孟所谈之孝各具特色,即孔子提倡克己复礼,他的孝更体现出奉礼守经的一面,而孟子在发展孔子孝道的同时还带有权变色彩。

首先看孔子。孔子认为孝悌是“仁之本”。对于有人问他奚不为政,孔子回答:“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这与他的政治思想“为政以德”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可见,孝作为“德”之一类,在孔子心中有着极高的地位,于家于国都有着重要作用,推崇孝悌就是在施行仁政。

1 孔子之孝

孝之一词,不在于人的学识多寡,而在于德行的有无,它不是体现在口舌之利上,而是在于是否付诸于具体的行动。孔子论孝的行为可以根据时期不同而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围绕着奉养父母而展开的,另一类是在父母过世后围绕着如何丧葬而行动的。

围绕着怎么事父母,论语中零零散散提到了许多细节,比如,父母在世,由于要侍奉父母,孝子就应该“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了赡养父母,他必须有理想有目标,最主要的表现是要有一份事业来谋生,所以孔子提出“父在,观其志”;子女侍奉父母的态度要恭顺,但在父母有过错时,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直言不讳,而是要“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体现出对父母的敬重和对亲情的维护;子女要牢记父母的年龄,当他们年岁渐高,一方面为他们高寿而喜,另一方面也为他们寿高而惧,等等。

当父母亡故,孔子强调通过“观其行”来辨别是否做到了孝,具体就是孝子要慎重地办理丧事,让他们有尊严地离去;为父母守孝三年,表达对父母的哀思;三年内不改父之道,以示对父辈决策的尊重。

除此之外,《论语》还有几句被认为带有守身侍亲的色彩,譬如 “父母唯其疾之忧”、“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可见孔子孝的核心是“爱人”,不仅在于爱父母,也同时要求关爱自己,不损害他人。至于后世愈演愈烈的埋儿奉母等“孝行”,连始作俑者都深恶痛绝的孔子,无疑是不会提倡这种过分的孝道的。

以上几点都侧重从行动方面来阐释孝的具体内涵,所以说孔子在论孝方面,不是只空谈,而是重笃行。

《左传》里有这么一句话很好地写出了经、权、礼、道之间的关系——“夫礼,天之经也。经者,道之常也;权者,道之变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合乎“礼”的孝,就是守经的“孝”。

关于孔子的孝,且看《论语》记载的一件事例: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这里宰我拿礼崩乐坏做挡箭牌来逃避三年之丧,孔子对他这种行为严厉谴责的,因为他不仅违背了情,也违背了礼。

于情,父母含辛茹苦地把孩子养大,孩子为其守孝是对这种养育之恩的回报,是舐犊之情与孺慕之情的世代更替、交融,乌鸟尚能反哺,更何况是人呢?血浓于水的亲情在孔子看来是任何其他的感情都无法比拟的,《论语·子张第十九》有“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这么一句,能让十分注重仪表形态的孔子有如此感概,足以证明在他心中的孝是真性情的流露,是无法用理性克制束缚的。

于礼,父母做到了教养子女的责任,子女也该尽到奉养父母的义务,这样从 “父慈子孝”到“父父子子”,将从情而生的孝上升到了伦理纲常层面,从而达到了礼的范畴。人人皆懂礼,社会安定和谐,可以促使仁政更好地施行,反之仁政的施行也将会社会道德更加稳固,这样相互作用良性循环也正是孔子的最终理想。

总体来看,孔子论孝,无论是谈及的行为还是所举的事例,均并没有超出礼约束的范围。孔子提倡恭敬谨慎地事父母,但也不曾宣扬损己奉亲;宰我之例中孔子批评他守孝不满三年,但也不曾推崇延长孝期,过分丧葬。孔子行事中规中矩,他谈孝也带有过犹不及的思想,表现出严于守经,不偏不倚的特点。

权变思想在孔子孝道中体现的并不明显,有两处隐约带有“权”的色彩。之所以说是隐约,因为礼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这么做或不那么做。

一处便是之前有提到的,孔子感慨人在面对至亲的离去时,感情是最难自持,这也正如他所说的,“丧,与其易也,宁戚”。也就是说,孔子不反对子女在父母丧事上过分地痛哭。按照习俗,父母丧事,子女是要哭丧的,人们通常只会指责没有表现出哀痛的子女,对于过分哀痛的,反而会称赞他们孝顺。

另一处是孔子在“父母在,不远游”后面加上了一句“游必有方”。之所以有那么一句,个人之见是孔子自身游历各国宣讲政治主张,深感不远游在当时各诸侯王不行仁政,百姓颠沛流离的社会是不容易被实现的。一般百姓为了谋生要远游,而孔子心怀天下,为志奔走,也要远游。更进一步分析,这里的“不远游”,不是要强人所难,它仅代表孔子内心中希望每个子女都能承欢膝下,每对父母能够更好地颐养天年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望。

综上所述,孔子之孝,从本质上并没有背离常道,因此认为它是以守经的为主的孝。

孟子的孝道继承了孔子,但由于时代的变迁,当时礼崩乐坏的现象更为严重,加之孟子性格更加圆滑世故,他对孝的理解又有其独特的发展。

2 孟子之孝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中提到当时社会险恶的现象,即“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面对如此乱象,孟子对父子纲常更加注重,他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禽兽代表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可见孟子是在用十分犀利的笔墨来批判墨家的兼爱无父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父子纲常的重申和他多次向君王提出通过“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来维护统治的政治主张是相辅相成的,孟子也是希望孝悌能够肃清不良风气,辅佐仁政顺利施行。

《论语》记载有曾子的一句话“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可见曾子对后事与祭祖的重视。作为他的老师,孔子对逝者和奔丧之人的敬重也是众所周知的,但在孝这方面,他并没有说偏向于事亲与送丧二者间的任何一个,往往是把这两件事按父母生前父母逝后的时间顺序先后并提。而孟子明确提出“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章句下》)孔子只曾批判“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的浅陋孝道,他认为“养生”远不及“事亲”,单纯养生与养活牲畜没什么区别,孟子在这里认为养生远不及送死,可见二者都一致认为养生在“孝”地位中比较低。

此外,孟子在孔子孝的基础上,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不孝的几种表现。比如说: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之前说到,孟子认为送死大于养生,但提到不孝,从他对五种不孝的列举可以看出,却全是围绕着“父母之养”来写。进一步推理可得知,孟子把养生作为孝的最低层面,把它拿来判断孝与不孝,高于养生的是送死,而大孝就是舜,舜因其“终身慕父母①“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出自《孟子·万章章句上》)”、“以天下养②“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上》)”被孟子作为大孝、至孝的典范。

此外,在提到遇到父母有过错时,比起孔子只要求儿女单方面的小心翼翼不抵触父母,孟子则明确表示,要适度适当地“怨”,否则导致父子间“愈疏”、“不可矶”,反而会变成不孝。

以上体现的孟子孝道可以视为其对孔子孝道基本内涵的发展,有深化,无背离,是在礼崩乐坏更为严重时的“反经”。

孟子孝道的“权”从三个特殊的事例可见一斑。

2.2.1 一是舜不告而娶。从记载来看舜的父母不慈,弟不恭,不仅如此且有残害舜的行为。但如果严格按照礼制,纵使他们不对在先,舜绕过父母直接娶妻也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舜的行为,孟子解释是由于“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他认为在人伦大义下的不告相当于告,结合之前所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来看,这里的不告可以理解成看似不孝,实为孝的举措。在《孟子·离娄下》里也有一句“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因此,在孟子看来,舜是个十分通晓一般事物的道理和人类常情的人,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不是在违背礼与孝,而是冲破侠义的仁义限制,最终成全了人之大伦。而从舜之后的行为可以看出,尽管父不父,但舜依旧坚守着为人子的操守,劳而不怨地以天下侍亲,如果这样还要被指责,对这位孝子来说未免太过不公。孟子一向推崇舜的仁义,对于他的拳拳之心感同身受,这正是孔子所说“他人之心,予忖度之”的表现,批评舜不告而娶的人,却未必能做到舜的程度。

2.2.1 二是与匡章游。齐国人都认为章子不孝,孟子却不以为他不孝,并与之交游。之前所说的“不孝者五”就是孟子为匡章做的辩护。匡章的父亲杀死匡章的母亲,匡章选择了遵从父亲的意愿不为母亲迁墓,这在父权社会并没有受到责难,后来还得到了君王的称赞和信赖,但他由于父子责善而决裂,造成了父子相离为人诟病。孟子深知匡章的苦楚,认为他通过赶走妻儿自我惩戒的举动足以证明他是个正直的人。匡章的这种行为,近似于俄狄浦斯在得知自己杀父娶母后的自我放逐,俄狄浦斯是好人受磨难的代表,从匡章对父亲的规劝来看,他也是好人,只是没有处理好父子关系。因此,孟子能力排众议,顺从自己的判断,与匡章相处,是难能可贵的。

2.2.1 三是厚葬孟母。孟子给孟母所作的棺椁过于华美,后丧踰前丧,面对他人提出的质疑,孟子解释这是由于前后“贫富不同”,他认为现在的自己既有财力又有使用上等木材的地位,此番作为是无可非议的,并且孟子还补充道在体现孝心的时候,“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联系之前他对舜不告而娶的解释,孟子的行为也可以解释为“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孟母用心良苦培养孟子成才的故事妇孺皆知,在孟子心中她不仅仅是启蒙老师,更是有着生育、哺喂、抚养之恩的母亲,孟子对母亲的这份感情是远比常人想象的要深厚,因此在力所能及而又没违背礼的情况下厚葬孟母,实际也是对他深厚感情的慰藉,对人伦大义的尊重。

此外,孟子曾表示不可将食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相比较。可见,他心中有秤,去衡量孰轻孰重,挟太山以超北海可不为,为长者折枝不可不为。他的权变并不是宽于律己严于待人,而是体现了对于特殊情形下的通达,究其本质依旧是“仁者爱人”,更人性化,更顺应时代的发展。

3 当代环境下对孔孟孝道的取舍

尽管孔孟孝道各有侧重,但二者可以说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春秋末期,为了利益弑君弑父等乱象就已经频频发生,孔子个性宽厚温和,他更多地是从束己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孝道,以图匡正纲常,而在当时无疑是失败的。孟子时期统治阶级的内部和诸侯国之间的斗争都更加激烈,所要面对的社会现象更为复杂,守经已经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孟子针对不同问题具体分析,采取经权结合的方法阐述孝道。

《孟子》中匡章的例子在今天依旧是个典型。比如2015年河南高考作文就是取材于一件真实案例,即女儿举报开车打电话的父亲。这个题目一出来就引发了众人的争论。若以孔子的思想评价,女儿这种公然举报父亲的做法无疑是不孝的,倘若依据孟子的观点,女儿此举则并不在不孝的范畴里。而从长远来看,这种“大义灭亲”的举动不仅维护了社会治安,还有益于父亲自身的生命安全,所以现今的主流观念对女儿也是赞扬的。

在当代环境下,社会和家庭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传统孝道中的一些内容已经落后于这个时代,需要进行扬弃。孔子守经的孝趋于理想化,可以作为孝的范本进行参考。而孟子的孝在没有背离孝的本质的前提下,以“权”给孝带来了发展的空间,因此更加适应当今的需要。

[1]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8.

[3](宋)朱熹,撰.孟子集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2.

[4]杨海文.有一种人生智慧叫权变——孟子经权之辨的生存哲学阐释[J].现代哲学,2008,(1):117-123.

[5]杨海文.激进权智与温和权慧:孟子经权观新论[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14-137.

A STUDY ON THE“RULES”AND“RIGHTS”EMBODIED IN THE FILIAL PIETY OF CONFUCIUS AND MENCIUS

ZHANG Ting-ting
(Graduate School,Anhui University,Hefei Anhui 230039)

Filial piety is an important moral concept of Confucian ideas,while“rules”and“rights”is also a crucial methodology of Confucian ideas.Though both Confucius and Mencius would think highly on filial piety in their theory,they could pay attention on different points.Generally,Confucius,as the originator of Confucian ideas,would emphasize more on rites.That is to say,obeying rites within society moral standard could be quite important in achieving Confucius filial piety.However,Mencius might consider more on weighting and changing during his developing of filial piety theory.According to social status and specific examples,Mencius is aiming at achieving a filial piety which could not only obey behavior rules,but also adapt to the various changing social situation.

filial piety;rules and rights;Confucius;Mencius

B222

A

1672-2868(2015)05-0016-04

2015-08-15

张婷婷(1992-),女,安徽蚌埠人。安徽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责任编辑:陈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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