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学习权的回归与学校教育的变革

2015-11-12刘晓芳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5年10期
关键词:受教育权

摘要: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使学习者的学习权利日益受到重视,学习权成为受教育权内涵的拓展。人们开始重视教育对于自身的意义并提出不同的教育诉求,学校教育正进入一个以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为特征的新阶段。学校教育多样化发展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势,但由于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传统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要注重系统性、阶段性和有限性。

关键词:受教育权 学习权 学校教育多样化

一、学习权成为受教育权利的内涵拓展

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内涵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变迁不断深化发展的。从历史上看,受教育权的出现一直伴随着国家教育权与民间教育权的博弈。最初的教育具有民间性,表现为自发的、私人的事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逐渐意识到教育对于人才培养以及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开始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尤其在近代以来,伴随着工业主义、国家主义及民主政治思潮在欧美等国家的传播,国家大力兴办公立学校,学校的重心由民间转向政府。

受教育权在国家教育权与民间教育权的博弈中不断发展,其内涵也在发生变化。从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明确地提到受教育权的问题,到现在已经有近100年的历史,现代世界各国的教育普及基本上都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要我上学”到“我要上学”的转化。早期的教育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限制,人们对于子女的教育问题很多时候并不重视,因此在教育普及的早期,为了保证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世界各国的教育政策和法律表现出被动的、义务的性质。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后期的教育主要表现为一种主动的、权利的性质。相应地,受教育权的内涵也由原来侧重受教育的义务发展到现在侧重受教育的权利,开始重视学习者的学习权利和选择权利,学习权成为受教育权内涵拓展的新方向。

二、学习权的实现对学校教育提出新要求

“学习权”这一概念是在198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法国巴黎召开的第四次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中正式提出的。大会上通过的《学习权利宣言》指出:“学习权利的确认是人类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没有学习权利,人就得不到发展,没有学习权利,就不会有社会健康的进步,当然也就不会有学习环境的改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习权说成为受教育权利内涵的拓展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意识。学习权就是根据自己的天性和需要,对教育进行自主选择的权利,学习权的核心就是自主选择。相对于传统的受教育权内涵,学习权更强调了受教育主体的能动性与选择性,要求学校教育制度更多地满足学习者在学习方面的主动追求。尽管受教育权利提倡了很多年,但是在现行的教育框架下,学生仍然缺少主动的学习选择的权利。因此,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需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权利”,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学习权意识的凸显,势必会对当今的学校教育提出新的要求,使学校在变革中实现教育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

1.学校教育的多样性特征

多样性的逻辑前提是差异性,即存在物所具有的各自不同的独特性。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要面对的个体是千差万别的。个人的这种差异性是人性的多样性、丰富性的展现,我们显然不能用整齐划一的模式来解决所有学生的教育问题。面对各不相同的差异个体,如何实施不同学生所需要的教育,可以说是教育工作的起点。教育的很多理念源自于对人性的假设,如早期的“人性善”“人性恶”等思想。现代教育发展的初期,由于对人的差异性的忽视,教育中或是很少看到人的差异性,或是把差异性简单地看作是优与劣,好与坏的表现,因而造成了按照学生的“成绩”建构“等级制”的学校教育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差异性”应该是一种多样性的表现,而不是一种好与坏的表现。

可见,对人的差异性的认识以及多样化的教育诉求,实质上是一场“差异性”对“同一性”的冲突。这种传统的以“同一性”为前提的、标准化的公共教育制度落实在现代学校中,典型的表现就是班级授课制。班级授课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同一性,即用一个教师,用一本教材、一个统一的标准、一种统一的教育方法,来对十几个或是几十个孩子进行统一的教育。相对于个别化的学校教学组织形式而言,班级授课制有助于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效率。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一制度也造成了对人性的忽视,损害了以差异性为基础的学生多样性发展。

放眼全球,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校教育多样化成为很多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如美国的“学校重建运动”,主要着眼于打破传统公立学校的单一模式,通过学校竞争来提高学校效率和教育质量,满足多样化教育选择的需求。中国的基础教育学校多样化发展也具有相同的历程。20世纪90年代前后,人们对教育的多样化的需求开始增多,学校也出现了一些“多样化”的尝试,如开展选修课、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等实践。这些实践在中国或许还未引起广泛的重视,但是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教育改革是不谋而合的,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学校教育的可选择性特征

社会的多元化对教育提出了多样化的诉求,可选择性是当代我国教育的一个必然的价值选择,人类个性的价值就在于进行选择,这也符合当今教育尊重个性和主体性的趋势。同时,网络化彻底改变了人类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学习方式和行为方式。在网络教育中,机械的记忆已经没有意义,选择和创新成为根本性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教育制度由于受到官本位和同一化思想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单一性特征。这种单一性的教育制度压抑了受教育者的个性和主体性,剥夺了受教育者选择的权利,因而教育的可选择性也是对现行教育制度功能的完善。学校教育的可选择性,可为学生提供多种发展的可能,学生就可以在接受制度制约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的兴趣和需要选择自己发展。

在现实的教育中,与可选择性相关的问题很多。例如,入学与高考制度的可选择性、课程设置的可选择性、教育教学形式的可选择性、家长的教育选择权,等等。另外,可选择性有一个前提,即受教育者和家长应具有足够的进行正确选择的能力。由于任何选择都不是绝对自由的,也必须考虑对受教育者进行关于“选择与责任的关系”方面的教育和指导。

三、学校教育多样化变革中的现实问题

在现代教育中,学习权成为受教育权利内涵拓展的新方向,自主选择成为学习者的新追求。对于我们的学校教育,要适应这些需求,建立多样化和可选择性的学校教育成为学校变革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是可选择性发展的前提。因此,在当今的学校教育变革中,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趋势。然而,由于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以及应试教育大环境的影响,对于实现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要注意以下几个现实的问题。

1.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具有系统性

学校教育多样化发展是对原有学校组织形态、模式、课程等整齐划一的改变,强调差异性和多样性,是一种由同一性向多样性发展的变革,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的多样性。所谓的学校外部的多样化,是从宏观着手,主要指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学校类型、办学模式等方面要趋于多样性,如注重突出不同的办学主体(公立、私立),不同的学校形式(全日制、网络学校、家庭学校),不同的管理制度(自治学校、托管学校等);学校内部的多样化,是从微观入手,主要指学校内部的各种教育要素,如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的多样化,如注重多元文化教育或特别课程、个性化的教学方式、不同科目、能力或年龄分组以及多元化评价等,尤其是在学校制度方面,可以尝试建立适应学生学习的弹性学习制度。因此,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分析相关的要素,系统地进行变革。

2.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具有阶段性

中国几十年的应试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是深远的,在现实的学校教育中,由于学校资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差距,对学校教育多样性的问题也会存在不同的认识。在现实中,我们会发现,教育质量高的学校会比较重视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而教育质量一般的学校,还多处于重视学生升学率的阶段,并不提及学校的多样化发展。因此,学校教育多样化的问题是和学校的发展阶段以及应试教育的大环境相联系的,如果学校的教育目的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要取向的话,是无法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多样化的。

3.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具有有限性

过去的学校教育多采用“单一化”的教育模式,过多地强调学校教育“同一性”的一面,忽视了学生的差异性。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就是要强调学校教育的多样性、丰富性,要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需要,提供选择的可能性。但是由于学校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多样化的学校教育并非是一味简单地强调“多”,而是存在着一定的限度。

对于学校教育而言,主要是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育如何去适应人的天性;另一方面是个人如何去适应教育。因此,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要满足人的基本的人性和基本的需要,要以人的创造性的发展和保护为前提,对于学生的差异性提供丰富的、多样化的教育。但是,这种差异性的学校教育应当是有限度的。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当家长或学生认为学校提供的所有教育模式都不适合自身的需求的时候,还可以选择让孩子留在家里学习,即“在家上学”。

对于“在家上学”问题,在中国虽然并未受到提倡和重视,但是它表达了一个很好的理念。以美国为例,据资料显示,美国在家上学的儿童从2007年的150万上升到了现在的200万人以上,大约占学龄儿童的3%。从数量上看,美国在家上学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是非常少的,但是美国对于在家上学合法性的承认是意义重大的。我们提及的学校教育多样化,虽然尽可能地涵盖所有孩子的差异性,但在现实教育中,由于学校硬件条件、师资以及学生的特殊性,我们不可能绝对地说,学校可以为所有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因而,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当家长或学生认为学校提供的所有教育模式都不适合自身需求的时候,还可以选择让孩子留在家里学习,即“在家上学”。这可以说是学校教育多样化的“底线”,反映了多样化的“差异”的“最终端”。以此,“在家上学”也应该是一种多样性的表现,是当家长或学生认为现在提供的所有的教育模式都不适合的时候的一种选择,体现多样化对“差异性”的尊重和包容。

参考文献

[1] 提供教材,随时回校,200万美国孩子在家上学[N/OL].中国日报网.2013-08-28.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3-08-

28/content_9971844.html

[作者:刘晓芳(1981-),女,河南平顶山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孙晓雯】

猜你喜欢

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的宪法保障与救济制度研究
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缺失现状及对策研究
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
转型时期我国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的保护研究
完善“异地高考”制度,促进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平等
借鉴域外先进经验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
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与宗教教育法律关系重构
论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