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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准金融体系发展战略研究

2015-10-26陈红霞

西部金融 2015年9期
关键词:小贷陕西省金融机构

陈红霞

摘   要:准金融组织作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力量,对地方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消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陕西省创投、担保、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交易所、小贷和典当七类准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但是仍然存在资产规模小、竞争实力弱、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因此,还需要加大政策支持。

关键词:准金融体系;战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57-04

“准金融机构”类似表述为:“具有金融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及“类金融”等。近年来,随着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对冲基金等新型组织不断涌现和快速发展,准金融机构的发展成为金融领域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创投、担保、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交易所、小贷和典当七类新型组织一并纳入准金融机构的范畴,分析陕西省发展准金融体系的现状、问题,进而对陕西省准金融领域战略性布局进行初步探索和研究。

一、陕西省发展准金融机构的意义

(一)准金融机构是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力量。准金融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产业链延伸、供应链金融、金融市场衍生品、民间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功能、改善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省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正规金融形成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二)准金融机构是陕西省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消费的助推器。以创投基金、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担保、小贷、典当、交易所为代表的准金融机构,能够有效促进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力量。

(三)促进准金融机构发展,有利于解决陕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准金融机构拓宽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支持了“三农”发展,对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2014年,陕西省再担保机构累计为全省4569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金开贷公司为103户中小微企业融资3.2亿元。

(四)准金融发挥聚集、辐射效应的潜力巨大。陕西省传统地方金融机构受制于政策要求,除永安保险以外均未实现跨区域经营。但是,准金融机构业务拓展则受法律法规限制较小,尤其是创投基金、互联网金融、交易所,能够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跨区域的资源聚集和业务辐射,在区域金融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五)对维护地区金融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目前,陕西省民间资本聚集无序、非法集资、资本抽逃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对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造成极大隐患。大力发展准金融机构,对于规范引导民间资本,提升区域金融业风险防范能力,提高金融活动的透明度,维护地区金融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陕西省准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目前,陕西地方金融业已初步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小贷、典当、创投、担保、租赁等准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陕西省准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目前主要有创投基金、小贷、典当、担保、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交易所等七大类机构,共计677家,为地方经济金融发展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一)创投基金发展迅速。创投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陕西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融资手段和工具,是实现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结合的重要模式。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陕西省创投公司27家,在西北五省名列第二,资产规模增至36.69亿元,实现行业利润5612万元。全年共发起18起投资案例,位于第十一位,次于北京、上海、江苏、深圳、浙江等东部地区,位于西部第二,落后于四川(26起),高于重庆、新疆等地;投资金额649.72亿美元,位于全国第九,西部第一,略高于四川省,占西北五省的58.06%和73.65%。陕西省金融控股集团作为省政府的出资人代表,参与设立基金14支,基金总规模42.66亿元,其中创投基金10支,涉及循环经济、现代能源、航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高技术服务、3D打印、新能源汽车、果业和畜牧业等领域。

(二)担保行业初具规模。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14年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169家,注册资本金合计287.1亿元,机构从业人员2133人,在保余额690.5亿元;再担保机构1家,注册资本金5.421亿元,业务量累计达到253亿元,平均年递增187%。

(三)互联网金融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与互联网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相互融合的产物,是当前极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具备门槛低、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成为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重要渠道。近年来,陕西省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自2012年11月国华商贷和资商贷P2P平台成立以来,2013年成立6家,2014年成立16家,处于快速递增态势。目前,共计24家平台,在全国占比1.52%,在西北五省占比68.6%,迄今为止,共出现1家问题平台,其他平台均运营良好。其中,全国首家国有独资背景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金开贷”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在陕西省互联网行业中树立了标杆形象。

(四)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缓慢。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改在一起的新型产业,在新常态下,对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发展及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装备制造、能源、科技等产业优势明显,融资租赁市场巨大,陕西省应充分利用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陕西省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1996年,陕西省第一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西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2亿元;2011年陕西省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截至2014年底,总计8家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7亿元人民币,实际运营资产金额总计60.85亿元,其中外资租赁公司7家,注册资金153428万元,分别占全国比重的0.41%和0.37%,占西北五省比重的50%和59.17%;金融租赁公司0家。

(五)交易市场不断完善。建设多层次要素交易市场,有利于提高陕西省要素定价能力,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成为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的迫切任务。近年来,陕西省要素交易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西部产权交易所、陕西股权交易中心、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陕西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环境权交易所等为代表的交易所(中心)共17家,占全国3.57%。其中,西部产权交易所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亿元,2014年实现交易额19.49亿元;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共有托管企业76家,展示性挂牌企业319家,发展会员37家,完成非交易性挂牌企业股权转让交易金额1270万元;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目前日交易额达到5亿元,个人投资1004人,机构投资375家,居间商186人;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金408万,2014年实现排污权交易额8537.51万元,交易量6974.86吨,实现营业收入342.39万元。

(六)小贷、典当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陕西省小贷、典当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4年底,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53家,实收资本金217.19亿元,贷款余额216.63亿元,分别相较2010年增长了432%和556%,占全国的2.62%和2.30%,占西北五省的33.93%和34.02%。全省典当行业稳步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开业的典当行179户,比上年增长28户,典当总额23亿元,仅占全国典当累计发放金的0.6%,注册资本总额18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准金融行业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小、竞争实力弱、行业发展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差、融资渠道受限、人才匮乏、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和适应新形势下准金融行业发展的需要。

(一)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滞后。陕西省准金融机构规模偏小,实力较弱,发展缓慢,与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差距。陕西省小贷公司2014年末实收资本金217.19亿元,贷款余额216.63亿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1.80%和72.84%,是重庆的0.39倍和0.29倍,是四川的0.38倍和0.34倍;省再担保机构注册资金5.421亿元,未达到国家对再担保机构行业对注册资本(10亿元)要求,并与江苏(30亿元)等省份差距悬殊,无法有效保障担保风险分担和转移的作用。融资租赁公司仅有8家,全国已经达到2020家,发展严重滞后,对优势产业发展未能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面临风险较大。准金融机构多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面临的风险较大,但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单一、业务开拓难度较大的问题,缺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产权结构不清晰、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匮乏、经营管理机制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准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

(三)缺乏龙头企业,行业发展无序。陕西省准金融机构行业集中度不高,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引领和规范行业发展。在国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小贷、担保、互联网金融、典当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缺乏行业自律和规范,难以发挥集聚、协同效应,业务发展陷入恶性的同质竞争。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陕西省对准金融机构的重视不够,缺乏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相比广州、南京、成都等副省级城市,陕西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创投、互联网金融发展等方面,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如广州、南京、成都每年设立5000万元、3000万、8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补助、担保体系建设、担保贴息等,而陕西省缺乏相应的专项担保业发展基金。另外,对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也缺少财政补贴,使得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交易活跃度不高;在鼓励创投、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的人才补助、奖励标准、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薄弱。小贷等准金融机构的税负较重,要承担5.56%的营业税及附加和25%的企业所得税,相比上海、浙江等赋税减免地区,缺乏政策优惠。

四、陕西省发展准金融体系的战略目标

准金融机构作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对地方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消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成为陕西省实现金融强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的重要举措。未来五年,发展准金融机构的目标是:

(一)扩大创投基金规模,力争创投基金达到30支,总规模达到100亿元,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挥陕西省资源优势,推进设立1000亿大产业基金。

(二)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为基础,健全区域要素交易体系,形成年交易额达到3000-5000亿元的大型要素交易集团。

(三)打造10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1-2家区域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积极争取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基地。

(四)重点打造30亿元再担保龙头企业,整合担保资源,组建50亿元的担保集团,为经济建设大项目、企业债提供担保。力争到2020年,促使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迈上新台阶,全省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400亿元,担保规模达到2000亿元左右,力争放大4倍以上,为新常态下陕西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五)争取在3-5年内,培养100家左右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业务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重点选择培育关天国际(延长集团)、中俄商飞、陕煤、陕重汽、西飞、工航、比亚迪、法士特、西电、秦川机床、宝信、金控等企业,努力促进形成10个注册基金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量过100亿元、财税贡献过1亿元的骨干融资租赁企业。

(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争取2020年,发展100家小贷公司、100家典当公司,发挥小贷联盟和典当联盟行业引领和规范的作用,促进小贷和典当行业的规范发展。

五、发展措施

(一)设立大产业基金。首先,设立千亿产业基金。整合200亿元财政资金,社会融资800亿元,用于投资陕西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转化项目、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扶持地方金融发展。其次,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丝路沿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有关项目。

(二)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在省级层面,重点培育陕西省再担保公司,对省信用再担保中小企业担保进行增资扩股,使其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充分发挥再担保在增信、分险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整合担保资源,形成一个5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行业龙头企业,为大项目、企业债提供担保。在市级层面,通过各地市财政资金扶持、省级龙头担保企业参股,组建10个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大力发展一批中型担保公司;在社会层面组建100个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小型担保公司,针对特定领域开展专业化担保。在担保运作模式上,可借鉴安徽经验,以担保机构、担保联盟(集团)、银行、担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形成政府引领、担保护航、银行跟进的担保联盟新模式,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担保行业规模和实力,促进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推动P2P、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电商金融、众筹融资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开展活期理财产品、小贷收益权交易产品、债权资产包交易产品试点。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以满足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建立互联网金融、交易所金融创新示范基地,推进创新发展研究开发。

(四)加快建设要素交易市场。出台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专项政策,促进各类交易所发展。加快设立金融资产、公共资源、农村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小麦、棉花、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交易市场,加快推进要素定价中心的形成,加快培育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参考文献

[1]崔亚丽,徐瑾.欠发达地区准金融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南金融,2009,(12):27-29。

[2]何一峰,江翔宇.准金融机构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初探[J].上海保险,2011,(6):8-10。

[3]王永群,担保升级的安徽样本—力争到 2017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N].中国经济时报,

2013-10-23。

[4]王玉晨.对“准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发展中监管问题的调查和思考—以陕西安康为例[J].西部金融,2012,(3):81-84。

[5]俞燕,中国准金融机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14。

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the Local Quasi-financial

System in Shaanxi Province

CHEN Hongxia

(Shaanxi Financial Holding Group Co., LTD., Xian Shaanxi)

Abstract: Quasi-financial organizations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the local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structure adjustment, steady growth and promoting consumption as an important supplem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e. At present, seven kinds of the quasi-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ch as venture, guarantee, Internet finance, financing lease, exchange, small loans and pawn have developed rapidly in Shaanxi province, but there still exist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at the asset scale is small, the competition is weak, the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and the policy support is insufficient. Therefore, the policies should be intensified.

Keywords: quasi-financial system; strategy research

责任编辑、校对:苗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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