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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举善政下,汉代老人缘何不幸福

2015-09-10赵凯

人民论坛 2015年34期
关键词:养老官员基层

赵凯

【摘要】 汉代统治者强调以“孝”治天下,在养老方面多有良举善政。但实际上,像“受鬻法”“高年赐王杖”等受到后世推崇的制度,“门槛”很高,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享受。而且,地方官员在执行养老政策过程中的种种渎职行为,使得政策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关键词】汉代 养老 “受鬻法” “高年赐王杖” 【中图分类号】K232 【文献标识码】A

汉代统治者强调以孝治天下,在养老方面多有良举善政,诸如“受鬻法”“高年赐王杖”等,均受到后世的推崇。可以说,论及养老,汉代是中国古代最值得称道的王朝之一。对于汉代的养老政策,学界论著颇多,只是论者往往注目于其良善、“阳光”的一面,时下报端甚至屡见“汉代的老人最幸福”、“汉代70岁以上老人享受今处级干部待遇”之类的说法,读来不免让人产生穿越到汉代去养老的臆想。其实汉代的养老制度存在诸多局限性,汉代的老人并没有那么幸福。

养老优待“门槛”很高,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享受

首先,在制度设计方面,汉代的养老制度“门槛”很高,不具备人人皆可享受的“普适性”。

“受鬻法”是汉代最重要的养老制度之一。根据西汉的法律规定,年满90岁的老人,每月可以从官府领取1石粟米(约相当于今制13.5公斤),用来熬粥养生。但实际上,汉代人的平均寿命很短,70岁即是古稀,能够活到90岁的人肯定是少之又少。而且,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傅律》的规定,还有爵位方面的附加条件,拥有五等爵“大夫”者,90岁即可受米;没有获得爵位的普通老人,必须达到95岁,才有资格享受每月1石的“鬻米”。在那个时代,能够活到95岁的老人能有多少呢?到了东汉,“受鬻法”演变为“行糜粥制”,70岁以上老人就可以享受到,年龄门槛倒是降低了,可是福利内容也大打折扣,只有每年八月统计人口的时候,才能享受一次。对于高年老人来说,这点好处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根本谈不上改善生活、保障养老。

“高年赐王杖”,也是汉代最重要、最具特色的养老制度之一。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朝廷向70岁以上老人赐予鸠杖。所谓“鸠杖”,是在约2米长的杖上加一个鸠鸟形状的杖首。鸠杖相当于皇帝使者的符节,吏民不得侵犯。根据上世纪后半叶发现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持有王杖的老人享有很多权益:无论是国家官员还是普通百姓,都不得殴打、辱骂持杖者,违者以“不道”之罪论处;享受六百石级别官员(大体相当于县令、长级别)的待遇,可以在专供天子车驾使用的“驰道”旁行走;进入官府时不必“趋行”;有罪从轻处罚甚至免予追究,不得对他们捆绑;在集市上做买卖,免收租税;部分免除家属的徭役。

从内容上看,汉朝政府确实对“王杖主”礼遇有加,称得上是一项养老善政。过去人们单纯依据文献资料,以为年龄达到70岁的老人,就可受杖,成为“王杖主”。但考古发现改变了这种观点。1993年,考古工作者在江苏连云港尹湾汉墓中发现了《集簿》简牍,上面详列西汉成帝时期东海郡的人口统计数字,其中,80岁以上老人就有3万多人,70岁以上老人虽然未见具体数字,但是其数额当然更大(推测至少在5万以上)。①可是《集簿》明确记录,当时该郡拥有王杖者人数共2843人,这说明,大部分年龄达标的老年人,与王杖无缘;只有一小部分老人有幸得到皇恩眷顾。那么,这一小部分“幸运者”又是哪些人呢?当时东海郡辖有38个县邑、170个乡、2534个里,这三组数字加起来总和为2772,与2843相当接近。因此有学者推断,当年东海郡拥有王杖的人,就是该郡的县三老、乡三老及里父老。在汉代基层社会,三老、父老都是参与地方管理的乡官,是维护地方秩序的民间领袖。他们都是“耆老高德”之人,还往往具有较为厚实的资产实力。西汉后期至东汉,“三老”这样的乡官基本上被退休官员垄断。由此可见,寻常百姓即便活到“古稀”之年,王杖依然遥不可及。

在汉代,每逢皇帝登基或者册立皇后、太子等“国家级”大喜事,往往也会给高年之人赏赐牛酒衣帛等物,可是这样的好事可遇不可求,并不能实质性地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之需。更为严酷的问题是,像“高年赐王杖”这样重要的养老制度,女性老人是没有享受资格的,她们“天然”地被挡在了门外。

皇帝虽有良法美意,无奈基层官员奉行不力

汉代养老之制,更多问题出现在贯彻执行环节。仍以前面提及的“受鬻法”、“行糜粥制”为例。汉文帝之时,基层官员给90岁以上老人发放粮食,有些地方竟然用陈年旧米,这让天子非常不满,他在诏令中说:“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汉书·文帝纪》)愤慨之情,溢于言表。基于此,文帝在这份著名的诏书中强调:“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意思是说,从现在开始,向老年人赏赐物品或者发放粮食,县里的长官要亲自过问,90岁以上的老人,由县丞、县尉亲自送物到家中;不满90岁的,由啬夫、令史亲自送到家中。郡太守必须派专人巡视,对于失职者要给予处置。这份措辞严厉的诏书在当时或许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官员的“怠政”习气。东汉元初四年(公元117年)七月,汉安帝在一份诏书中说,按照《月令》的规定,仲秋八月应该“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后汉书·安帝纪》),有的地方虽然发放粮食,可是“糠秕相半”,以次充好;有的地方“长吏怠事,莫有躬亲”,官员们并不亲自送物上门;还有些地方根本就没有贯彻执行。皇帝认为这是宣扬汉家恩德的大事,可是基层官员全然不当回事。最高统治者反复申饬,仍然难以革除基层官员的“怠政”积弊。

“高年赐王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记录了一些案例,如云阳县白水亭亭长张熬强行拖曳王杖主来修理道路,结果被处以“弃市”。一个名叫吴赏的乡啬夫让随从殴打了一个名叫“先”的王杖持有者,结果也被处以“弃市”之刑。这些记录固然体现出汉代最高统治者对于王杖制度的极力维护,但反过来也说明王杖主在基层社会中并未得到足够的尊重,他们的权益时或遭到侵犯。如前所述,王杖主多数是基层社会中具有较高地位的老人,他们尚且难免遭辱,寻常老者的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东汉时期有名的大孝子江革,其孝行经历也能折射出汉代养老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变味。《后汉书·江革传》记载,江革侍养老母甚孝,县里核查户口,他担心牛马驾车会让老母颠簸劳顿,就自己挽车把老母送到县里,因此被人们称作“江巨孝”。实际上,依照汉制,地方官应该下到基层去核查户口,以避免扰动百姓,妨碍农事。汉代官方文书中反复强调“勿赘聚”,就是这个意思。《张迁碑》中赞颂东汉末谷城县长张迁“八月算民,不烦于乡,随就虚落,存恤高年”。如果地方官都能够像张迁这样勤政亲民,江革也就不必当牛做马地护送老母了。

汉代地方官员在执行养老政策过程中的种种渎职行为,无疑使这些政策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尽管执政者反复强调要通过强化监督制度来解决所存在的问题,但是在吏治大坏的两汉后期,监督的效果同样不可高估。近代法史大家沈家本感叹道:“虽有良法美意而奉行不力,皆为具文矣。”(《汉律摭遗》)可谓一叹中的。

汉代养老制度的出发点,在于“尊老”而非“养老”

汉代由于经济实力、社会结构、风俗传统等原因,其养老制度的出发点,准确地说,在于“尊老”而非“养老”,即通过尊老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通过国家层面的提倡来引导家族、家庭养老。汉文帝诏书所谓“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汉书·文帝纪》),明确揭示出养老责任的承担者是家庭、家族而非国家。汉代是农业社会,对于多数家庭来说,收入微薄而不稳定,孝养老人的压力相当大。即便在是相对富庶稳定的西汉文景时期,也是“岁一不登,民有饥色”(《汉书·文帝纪》)、“岁或不登,民食颇寡”(《汉书·景帝纪》)。在这种情况下,汉代养老礼制要求的“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标准,实在是难以企及。对于这一点,最高统治者也承认,“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汉书·武帝纪》)。

汉代的厚葬风气,也给家庭养老带来负面影响。汉人“事死如事生”,在办理丧葬之事上花费甚巨,反使老人生前的生活开支被迫缩减。东汉后期的政论家王符注意到这种现象:“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潜夫论·浮侈》)他对此批评道:“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潜夫论·务本》)。这种“重死轻生”的风气在当时大概是非常普遍的,无疑会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对于汉代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汉代人自己即有清醒的认识。在公元前81年的“盐铁会议”上,以桑弘羊为代表的官员一方说,当今天子施行仁政,男子达到56岁就免于服役了。对此,作为辩论另一方的贤良文学之士回击说,“今五十以上至六十,与子孙服挽输,并给徭役,非养老之意也。”(《盐铁论·未通》)贤良文学之士多数来自民间,洞悉舆情,他们的回击之言,深刻反映了制度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当时50岁甚至60岁的老人仍然需要承担繁重的赋役,谈何衣食无忧地颐养天年。

总之,汉代在敬老养老方面多有善政,影响深远,有些制度至今仍有借鉴意义。但是由于这些制度普遍存在着“门槛高”的局限性,真正能够享受到其福利好处者只是少数。同时,由于贯彻执行环节存在着诸多问题,客观上降低了善政的功效。因此,如果说汉代存在养老福利,那也只是少数人的福利,对于大多数老年人及他们的家庭来说,养老压力依然巨大。我们研究、关注汉代的养老政策,既应重视制度本身的设计与内容,更应重视其演变过程与实践情形,只有这样,才能更为接近历史事实本身,才能更加准确地汲取经验,服务于现实。所谓“汉代70岁以上老人享受今处级干部待遇”、“汉代的老人最幸福”之类的说法,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这样的观点和说法,势必会混淆视听,或多或少会遮蔽我们当下在养老体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食古不化,唯汉为美,这种倾向是不可取的。

(作者为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秘书长)

【注释】

①有学者考证指出,《集簿》中老年人的统计数字有虚报的可能。

责编/周素丽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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