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国家兴衰看前秦民族政策之得失

2015-07-14袁宝龙

关键词:民族政策

袁宝龙

[摘 要] 五胡十六国之际,是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受秦汉以来“华夷之辨”民族观的影响,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极其尖锐。前秦政权推出了独特的柔性民族政策,使民族矛盾得到缓解。前秦政权能够完成统一北方的功业,与其民族政策的先进性密不可分。可是由于当时民族间的隔阂并未完全消弭,这就注定了柔性民族政策并不能真正地解决当时的民族矛盾。前秦民族政策一方面帮助前秦政权统一了中原,另一方面又注定了统一格局的不稳固性,这种自身的矛盾性决定了前秦政权最后的结局。

[关键词] 前秦;民族政策;国家兴衰

[中图分类号]K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5)03-0048-06

前秦民族政策向为治史者所关注。司马光认为:“论者皆以为秦王坚之亡,由不杀慕容垂、姚苌故也,臣独以为不然……坚之所以亡,由骤胜而骄故也。” [1]3348-3349王夫之称:“苻坚不自将以犯晋,则不大溃以启鲜卑之速叛。”[2]此后,有关苻坚及前秦民族政策的争辩莫衷一是,向无定论。不过,在提及前秦民族政策对政权兴衰走向的影响上,学界却多认同民族政策之失误为其亡国之要因。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许多研究者对前秦民族政策的积极方面予以肯定,却未能深入考察正反双面性在整个民族政策体系中的作用,亦未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和辩证依存关系。为此,笔者拟从全局角度解读前秦民族政策,考察其在前秦国家起伏兴衰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期做出更公允、客观的评价。

一、十六国时期的民族形势

(一)先秦至魏晋时期的民族观转变及民族矛盾的激化

自夏商以来,中原文明区域逐渐形成了“华夷之辨”的民族观念,即指华、夷各居其地,皆在各自的区域内居住生活。中原王朝以“冠带之国”自居,九州之外被称为荒裔之地,而居于其地之人则被以夷狄视之。

《国语·周语中》载周定王语:“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东汉和帝时,侍御史鲁恭称:“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也。蹲夷踞肆,与鸟兽无别。若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污辱善人,是以圣王之制,羁縻不绝而已。”[3]876

东汉时期,乌桓、匈奴等胡族陆续内迁,汉胡之间的深度接触自然无可避免。可就在这一时期,“严夷夏之防”却成为当时的主流民族观念。三国时,魏人邓艾就曾提出:“羌胡与民同处者,宜以渐出之,使居民表崇廉耻之教,塞奸宄之路。”[4]西晋惠帝时,江统在其著名的《徙戎论》中再次强调了“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春秋》之义,认为胡族“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四夷之中,戎狄为甚”。提出要使内迁各族“各附本种,反其旧土,使属国、抚夷就安集之。戎晋不杂,并得其所……纵有猾夏之心,风尘之警,则绝远中国,隔阂山河,虽为寇暴,所害不广”[5]1530 。

在这样的民族观语境下,族际仇视遂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常态。史称东汉时“朝规失绥御之和,戎帅骞然诺之信。其内属者,或倥偬于豪右之手,或屈折于奴仆之勤。塞候时清,则愤怒而思祸。桴革暂动,则属鞬以鸟惊”[3]2899。西晋时,司马腾甚至公然“执诸胡于山东卖充军实”[5]2708。由此可见自汉至晋,胡族所受的敌视欺压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十六国时期,五胡政权进入中原后对汉人大肆仇杀,固然与其野蛮的本性有关,但也与此前饱受汉人的歧视欺凌不无关系,五胡乱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视为中原民族歧视政策的变种。

实际上在胡汉文化交融的历史背景下,胡族汉化更符合文化层级从低向高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过黄烈先生指出:“先进的汉族经济文化只是为‘五胡汉化提供了可能性,其是否汉化以及是否迅速汉化,还取决于各族与汉族是否发生内在的社会联系,以及这种联系所达到的程度。”[6]333-334依此可知,正是十六国时期胡汉敌视的现实,严重地影响了民族间的深度融合。

不过,在汉文化长期的浸润熏染下,还是有部分胡族领袖为博大精深的汉文化所吸引,从而开始了自觉或不自觉的个体汉化。尽管部族领袖的汉化并不具备普遍性,却对本民族的发展影响至为深远。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有“僭伪诸君有文学”条,备述匈奴刘氏、鲜卑慕容氏等胡族领袖汉化情形,此不一一赘述。[7]

值得注意的是,在胡族汉化的过程中,魏晋时中原文化中的狭隘民族理念亦被胡族所接受并吸纳,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十六国时期民族形势的基调。与此前胡汉矛盾一元制不同,这一时期胡汉矛盾与胡胡矛盾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复杂多元的新形势。甚至可以说,民族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社会发展的大方向,这一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也由阶级矛盾转变为民族矛盾。[8]

(二)“胡汉分治”制度以及民族隔阂

为了解决民族矛盾,前赵、后赵均采取了“胡汉分治”制度,此政后来也成为五胡政权之首选。五胡之中,首倡“胡汉分治”者当属刘渊,他自左国城起兵以来便自称大单于、汉王,至称帝时仍身兼大单于名号。当在一个政权内同时出现两个象征胡、汉最高统治权的称号时,就标志着“胡汉分治”制度的问世。一般来说,大单于之名若非由国君兼任,则多由储君担任,权势仅在皇帝一人之下。①这种惯例也表明胡族领袖既欲号令天下又想彰显自身民族特质的矛盾心理。

石勒曾重用汉人张宾,国内汉人的地位因此有所提升。但后赵国家依然沿用“胡汉分治”之制。②大单于在国家政治秩序中的地位仅次于皇帝,石虎曾因未得大单于之名位而愤恨不已。③五胡诸国也大都采用“胡汉分治”之制。如鲜卑人慕容皝及其子慕容儁、氐人苻健、羌人姚苌、鲜卑人乞伏国仁等均在称王或大都督的同时兼称大单于。

胡汉分治本为缓解矛盾。这一方案在当时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魏晋之际,胡人的社会地位远低于汉人,故提高胡族地位,与汉民分而治之,客观上有助于改变旧有的民族观念。不过矫枉过正,刻意地扬胡抑汉,反而激化了双方矛盾。

实际上,所谓的“胡汉分治”并未脱离“华夷之辨”的理论范畴。“分治”的实质就是“内诸夏而外夷狄”的一种实践形式,而且人为地分离胡汉,易致隔膜严重,加大民族互融的难度。一个显见的例证是,刘渊、石勒等人虽然都有很高的汉化程度,但在其心中种族之见极深,刘渊称帝之时,即称“晋人未必同我”[5]2649。刘聪即位之时所置辅汉、都护、中军等要职皆以诸子为之。汉人无法跻身于统治集团内部,表明了胡汉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这种情况在十六国的民族政权中普遍存在。

事实证明,“胡汉分治”绝非解决民族问题的最佳方式。二赵政权相继败亡与其未能处理好民族矛盾、得不到外种族势力的支持有直接关系。武功卓著的胡族领袖之所以逃不脱“胡汉分治”的沉重枷锁,根本原因在于其无法突破民族种群的心理隔膜,对外种族群体充满戒备之心。是以在前秦之前,没有哪一个政权能够长治久安,遑论统一中原。

二、前秦民族政策的理念突破及其特点

(一)前秦民族政策实现了理念突破

前秦国家之民族政策,深刻显露着苻坚的个人印记。史载苻坚幼时即“聪敏好施,举止不逾规矩。”苻健入关后,以为龙骧将军,“坚挥剑捶马,志气感厉,士卒莫不惮焉。性至孝,博学多才艺,经济大志,要结英豪,以图纬世之宜”[5]2883-2884。

在苻坚取得最高统治权之前,氐部的汉化程度已经很高,不过与他族无异,部族领袖未能摆脱狭隘的民族观念。苻健临终之际叮嘱太子苻生:“六夷酋帅及大臣执权者,若不从汝命,宜渐除之。”[1]3147这样的族际疑虑间接导致了后来苻生的大肆杀戮。

前文已述,十六国之际,胡族领袖的自身汉化成为一时潮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本民族的汉化进程。可是这种汉化的初衷是向先进的汉文化学习富国强兵之术,从而在军事斗争中抢占先机,实现对外民族的超越和统治,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这种汉化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夷夏之辨”的理念意识,只不过实施主体由原来的汉人变成域外民族,这也就导致并加剧了前述族际之间的心理隔阂。

苻坚则在理念上颠覆了传统的“华夷之辨”思想,他推崇并一直奉行“夷狄应和”的民族理念。摆脱了汉魏以来狭隘民族观念的束缚,认可不同种族的平等地位,这也成为前秦民族政策在理念上的最大突破。

五胡时代,胡汉在民族观上有着基本的一致,即戎狄不能为天子。④首次挑战这种观念的是匈奴人刘渊,他在起事之时提出:“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可是他仍然认为“晋人未必同我”,为寻求汉人支持而托为汉室之甥,“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5]2649。如果说刘渊所为仅属破冰,那么苻坚则完成了对传统理念的最终颠覆,他指出:“帝王历数岂有常哉,惟德之所授耳。”[5]2935把能否为天子的问题归结为“德”之有无而非民族差异,完全摈弃了传统的狭隘民族观。

“戎狄可为天子“仅是苻坚民族理念的一部分,其理念的核心是认可不同民族的平等地位。他在继位之后提出:“今四海事旷,兆庶未宁,黎元应抚,夷狄应和。”[5]2896同时指出:“朕方混六合为一家,视夷狄为赤子。”[1]3267对苻坚来说世上全无民族之别,他要建立起“混六合为一家”的庞大帝国。在这个理想帝国中,民族平等将是立国之基。这种超越时代的先进民族理念,成为五胡十六国时期诸多民族观念中的最大亮色。

(二)前秦民族政策以怀柔四夷为根本指导思想

前秦民族政策以怀柔为基本指导思想,欲以柔性政策取代兵戈来实现族际征服。苻坚本人一贯厚待降虏,这也在后世成为前秦民族政策体系中最为人诟病的一项。宋人苏辙曾说道:“今坚畜养豺虎于其腹心,贪功务胜,不顾其后,宜其毙于垂、苌也。”[9]司马光说:“夫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尧、舜不能为治,况他人乎!秦王坚每得反者辄宥之,使其臣狃于为逆,行险徼幸,力屈被擒,犹不忧死,乱何自而息哉!”[1]3295

上述观点,如从前秦败亡的最终结局来看似乎不无道理,但若置身于十六国时期的历史语境之内,就会发现前秦国家在当时的选择存在其合理性与必要性。

从最直接的军事回报的角度来说,厚待胡族领袖的柔性民族政策可以有效地瓦解敌军,乃至不战而屈人之兵。前燕慕容垂以功高震主,欲外奔他国,其子慕容令称:“秦主方招延英杰,不如往归之。”慕容垂答道:“今日之计,舍此安之!”[1]3222当是时,父子两人的意见不谋而合,原因就在于秦王苻坚的信义之名已经深入人心。在如何处置慕容垂父子的问题上,苻坚断然拒绝了王猛除之以绝后患的提议,称:“吾方以义致英豪,建不世之功。且其初至,吾告之至诚,今而害之,人将谓我何。”[5]2891慕容垂降秦不久后,前秦兴师伐燕,“所过郡县,皆望风降附,燕人大震。”[1]3231燕主慕容暐逃亡途中被擒,于时“诸州牧守及六夷渠帅尽降于秦”[1]3236,前燕遂亡。整个灭燕之战,前秦柔性民族政策几乎发挥出了决定性作用,慕容垂以及其他各族势力在兵戈未动之际,已为前秦的信义之名所感召,故秦燕之战的结局在大战开始之前的内部分化之时已经注定。

除此之外,厚待降虏还具有一种间接的延伸功用,即通过对胡族领袖的收服、优待,来解决潜在的民族争端,降低解决族际矛盾的军事成本,也就是所谓的“以夷制夷之术”。如前秦大将杨安为仇池氐宗室,370年,仇池公杨纂叛秦。杨安奉命参与征讨,迅速平叛,这便是“以夷制夷”的经典案例。此外,苻坚伐晋之时,以乞伏国仁为前将军“领先锋骑。会国仁叔父步颓叛于陇西,坚遣国仁还讨之”[5]3114。尽管由于淝水之败,乞伏国仁最终起兵叛秦,但是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苻坚“以夷制夷”的思想表现得异常清晰,这种政治功用也是前秦柔性民族政策获得的最直接的回报。而前秦的民族政策,实质上就是以怀柔四夷为基本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延伸演进,构成一套完整的政策理论体系,这种理论层面的探索尝试,映射到现实世界中,为民族间的种族互融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强大动力。

(三)前秦民族政策通过部族迁徙等手段来促进现实世界中的族际互融

远迁氐部是前秦国家另一项饱受争议的民族政策。传统学界的观点普遍认为远迁氐部使前秦自弱其势,以至于诸族叛乱时孤弱无援而亡。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项政策其实是前秦国家民族互融的长期战略中的组成部分,固然有其先天不足,不过仍不失为一次可供借鉴的勇敢尝试。

有关分迁氐户的具体情况,据《晋书》记载:“洛既平,坚以关东地广人殷,思所以静镇之,引其群臣于东堂议曰:‘凡我族类,支胤弥繁,今欲分三原、九嵕、武都、汧、雍十五万户于诸方要镇,不忘旧德,为磐石之宗,于诸君之意如何?皆曰:‘此有周所以祚隆八百,社稷之利也。”[5]2903《资治通鉴》对离别之际的细节进行了补充记载:“坚送丕至灞上,诸氐别其父兄,皆恸哭,哀感路人。赵整因侍宴,援琴而歌曰:阿得脂,阿得脂,博劳舅父是仇绥,尾长翼短不能飞。远徙种人留鲜卑,一旦缓急当语谁。坚笑而不纳。”[1]3296-3297

赵整援琴所歌在后来屡为评论者引用,以为苻坚刚愎自用终致丧败之例证。实际上从上述史料记载中可见,苻坚迁族之议几乎得到了群臣的一致认可,离别之际儿女情长原本无可厚非,而赵整也未必真的有如许长远的目光,于前秦帝国鼎盛之时,料及日后的淝水之败。

实际上,苻坚民族思想的发展与时局的变换息息相关,统一中原之后,前秦的对手只余隔江相望的东晋政权。而与其他对手最大的不同在于,东晋政权世世相承的乃是汉人的社稷宗庙,即是传统意义上的“正统”。在提起南征东晋之事时,苻坚说道:“吾统承大业垂二十载,芟夷逋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饣甫,今欲起天下兵以讨之。”[5]2911 陈寅恪先生指出:“秦苻坚……欲以魏晋以来之汉化笼罩全部复杂民族,故不得不亟于南侵,非取得神州文化正统所在之江东而代之不可。”[10]

以上便是前秦远迁氐户政策的时代背景,笔者认为,这项政策的实质是苻坚民族理念发展之新阶段在前秦国家民族政策上的具体实践。前文已述,苻坚全无民族偏见,于他而言,最理想的世界是各族互融,完全消弭民族之间的差异。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远迁氐户与淝水之战的共同目的皆是为了完成民族间的融合互化。

黄烈认为,各族聚族而居的状态,起了保护本族语言、风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也阻碍着本族与汉族发生内在社会联系。[6]335由此可见,徙民杂居是打破聚族而居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实际上,从前汉至前秦,徙民政策一直长期存在,北方各族人民皆有过迁徙的历史。诸族人民离乡背井、流离道路,但在客观上加大了各个种族之间接触的机会,这也可说是一种报偿。[11]199-200

苻坚希望通过这种迁徙途中的接触交融使族际之别进一步消弭,这是实现其民族构想中“胡汉无别”战略的必经之路。从这个角度来说,远迁氐户是苻坚的民族观在前秦民族政策中的实践体现,如果不以最后的结果作为评判是非优劣的唯一标准,就会发现,这其实是前秦民族政策为推动民族互融而作出的尝试,只不过由于无法超越的时代局限,最终以失败告终。

三、前秦民族政策的现实功用及其与政权盛衰的辩证关系

(一)前秦民族政策的现实功用

前秦民族政策加速了自身富国强兵的进程,前秦民族政策最大的特点是“胡汉分治”被排除于国家的民族政策体系之外。可援引的例证是自苻坚称天王以来,举国不复见大单于之号。除此之外,笔者得出上述结论的更重要的理由,是因为这一制度与前秦及苻坚本人的民族理念存在重大分歧。

苻坚推崇德治,把各族之人均视为赤子,对汉族与五胡一视同仁,这是历来统治者从不曾有过的视角。苻坚之汉化超过了所有胡族领袖,其开阔的民族观念非但超越历代英主,而且远远领先于时代。[12]370史载:“匈奴左贤王卫辰遣使降于坚,遂请田内地,坚许之。云中护军贾雍道遣其司马徐斌率骑袭之,因纵兵掠夺。坚怒曰‘朕方修魏绛和戎之术,不可以小利忘大信……免雍官,以白衣领职。遣使修和,示以信义。”[5]2887贾雍身为护军,他对待依附民族的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各国处理相关问题的主流思想。⑤

但却与苻坚的民族理念相悖离。而苻坚对此事的柔性处理,非但使刘卫辰大为折服,而且在其他部族内引发了连锁反应,以至于“乌丸独孤、鲜卑没奕于率众数万又降于坚”。“魏绛和戎之术”即是苻坚对待各方民族的基本思路,他以信义、恩惠感化异民族,而非简单的武力征服。在战乱频仍的十六国时期,这种柔化政策一经实施立即收到奇效。⑥

苻坚的民族理念,自然也影响着前秦民族政策的制定实施。十六国中前赵、后赵以及前燕等民族政权,均有由帝族宗室分掌军队的倾向,国家权力归于帝室全体,这一点也继承了塞外时期部落联盟国家的特点。[13]76在这种国家形态和政治体制下,很少有异族人士能够跻身于国家的最高统治集团,族际隔阂成为稀释民族色彩的最大阻力。相比之下,前秦政权是十六国中首个“氐汉结合”的国家,[6]382“氐汉”中的“汉”意为氐族以外包括汉族在内的多个民族。

苻坚当政后,以王猛为代表的非氐族势力进入前秦统治阶层,这股新鲜力量的融入也开创了十六国时期的新时代,把前秦政权改造成为五胡之中唯一的集权国家。[14]王猛“明法峻刑,澄察善恶,禁勒强豪” [5]2930。深得苻坚信任,一岁五迁,年仅三十六岁,已经“权倾内外,宗戚旧臣皆害其宠……自是公卿以下无不惮猛焉”[5]2931。在王猛的建议下,前秦确立了以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全面清洗了氐族的传统守旧势力,使前秦在政治体制上领先于其他各国。史称自王猛为相以来,“显拔幽滞,劝课农桑,练习军旅,官必当才,刑必当罪。由是国富兵强,战无不胜,秦国大治”[1]3259。

正是因为外氐族势力融入了前秦的核心政治集团,才促进了前秦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从而使前秦在统一北方的宏大战略上,具备了政治制度和军事实力的多重优势。

(二)前秦民族政策与政权兴衰之间的辩证因果关系

前秦民族政策对于政权兴衰有着怎样的影响?这需要从多元辩证的角度分析阐释。一方面,在民族仇杀风行一时的十六国时代,崇尚德治、怀柔的前秦民族政策迅速地收到成效,前秦的统一进程因此被极大地加快;另一方面,在传统民族政策的对比映衬下,前秦柔性民族政策表现出来的巨大同化力超过了真实水平,产生了无往不利的片面假象。这种假象让苻坚过于理想化的民族构想与现实世界渐行渐远,而作为前秦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苻坚本人的民族观念自然会在前秦民族政策体系中有着直接影响和体现,理论与现实的严重脱节,注定了前秦民族政策“高开低走”的结局。

五胡十六国之际,各民族政权均欲通过强大的军事力量实现对异民族的征服统治,这样的历史语境决定了民族矛盾的激烈迸发。而尖锐的族际矛盾又决定了五胡政权仅可风云一时,却不能长治久安,一旦作为根基保障的军事力量不复存在,整个政权就会迅速地崩溃瓦解,如陈寅恪先生所说:五胡之间,即便很强的政权,一旦失利之后就会立即溃散。[11]100这种异象的出现,正是由于各民族政权中保留了强烈的族群意识,未能消弭民族隔膜,无法获得异族力量的有力支持,统治根基缺乏丰富多元的稳固因素。与此相比,前秦政权虽然难逃败亡的结局,但败亡前的种种际遇却表现出了其民族政策的强大同化力。⑦

淝水战后,前秦“诸军悉溃,惟慕容垂一军独全,坚以千余骑赴之。垂子宝劝垂杀坚,垂不从,乃以兵属坚”[5]2919。尽管慕容垂最终起兵反秦,重振燕室,但是在这样特殊的时刻,这种举动也可以视为前秦民族政策和制度的一个检验。[12]377

我们自然不能因此断言前秦民族政策圆满解决了十六国时期的民族问题顽疾,不过,单纯地认定前秦民族政策是一次彻底失败的尝试,且直接促成了前秦政权的败亡同样有失公允。只有把前秦民族政策的构想、实施与结局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才有可能做出最客观的判断。

田余庆认为:“苻坚之兴,兴于他缓和了民族矛盾;苻坚之败,败于他远未消弭民族矛盾。”[15]这是少有的、把前秦民族政策与前秦兴衰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察后而作出的研究论断。许多研究者更习惯于割裂其政策的双面性,从单一视角对成败得失进行毁誉褒贬,未注意到成败之间的关联交集,这也是学术界在提及前秦民族政策时最为常用的思维定势。

对前秦民族政策进行割裂式研究的原因在于,许多人未注意到前秦政权的兴衰过程,与其民族政策的发展演进息息相关。正是由于前秦统治者独特的民族理念和柔性的民族政策,才造就了统一北方的伟大功业;可是此种理论的发展在后期与社会现实出现了明显的偏离,故其在缔造功业的同时又为后来的失败埋下伏笔。个中原因在于,隐藏于强大军事力量和柔性民族政策下的民族罅隙并未真正消弭,与阶级矛盾复杂交织的民族矛盾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亦不可能迅速地烟消云散,这种时代局限成为前秦民族政策最终失败的决定性因素。

可以这样说,前秦的民族政策在帮助前秦完成统一的同时,又决定了这种统一的不稳定性。前秦的民族政策在践行过程中,以注定的失败结局来造就短暂的繁华盛世,这种矛盾在苻坚的民族理念中是一道无解的难题,亦体现出前秦民族政策的两面性,前秦政权的一切成败均源于此。

四、结论

前秦的民族政策以苻坚个人的民族理念为依托建构制定,故无法祛除苻坚个人的理想化痕迹。不能否认,苻坚的个人理念领先于时代,使国家政策存有脱离现实的先天不足,从而注定了失败的结局。尽管前秦与两赵、前燕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民族道路,但是最终未能摆脱种族主义的制约,这是当时无法克服的时代障碍。[13]76不过前秦民族政策仍不失为一次有益的尝试,政策得失与国家兴衰之间的关系更不宜简单地判断定论。实际上,有必要为这种尝试提供一种辩证的思维视角:前秦的民族政策固然为其败亡结局埋下了伏笔,但同样也曾帮助前秦国家走上最辉煌的顶峰,民族政策与政权兴衰的关系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整体。这样的失败,恰为北魏孝文帝乃至此后的隋唐统治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戎思路,对于魏晋以降的民族融合趋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贡献实不应因失败的结局而为人遗忘。

注释:

① 关于大单于的职责,《晋书》卷一○三《刘曜载记》:“置单于台于渭城,拜大单于。置左右贤王以下,皆以胡、羯、鲜卑、氐、羌豪杰为之。”同书卷一○二《刘聪载记》也提到:“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万落置一都尉。”

② 《晋书》卷一○五《石勒载记下》载:署石虎为单于元辅、都督禁卫诸军,专总六夷,在大执法下设立了经学、律学、史学、门臣四个祭酒,其中门臣祭酒以胡人为之,专明胡人辞讼。甚至于号胡为国人,以示有别于其他民族。

③ 据《晋书》卷一○六《石季龙载记上》:“季龙自以勋高一时,谓勒即位之后,大单于必在己,而更以授其子弘。季龙深恨之,私谓其子邃曰:‘……成大赵之业者,我也。大单于之望实在于我,而授黄吻婢兒,每一忆此,令人不复能寝食。待主上晏驾之后,不足复留种也。”

④ 据《晋书》卷一一○《慕容儁载记》,鲜卑人慕容儁在群臣劝进时,答道:“吾本幽漠射猎之乡,被发左袵之俗,历数之籙宁有分邪?”《晋书》卷一一六《姚弋仲载记》载羌人姚弋仲曾对诸子说道:“自古以来未有戎狄作天子者。”《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载晋人刘琨在给石勒的信中说到:“自古以来诚无戎人而为帝王者,至于名臣建功业者,则有之矣。”

⑤ 高敏先生指出护军一职在十六国之际是专为统治胡族而设的组织(高敏:《十六国前秦、后秦时期的“护军”制》,《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贾雍身负此职,必然与降附胡族多有接触,而他之所为或许是出于对过去行为习惯的一种惯性继承,抑或在十六国之际,对投降的异族部落烧杀抢掠是诸国并行的公共法则。

⑥ 如《资治通鉴》卷一○四孝武帝太元元年条记载:在征讨西障氐、羌时,庭中将军魏曷飞“忿其恃险不服,纵兵击之,大掠而归。坚怒其违命,鞭之二百,斩前锋督护储安以谢氐、羌,氐、羌大悦,降附贡献者八万三千余落。”

⑦ 据《资治通鉴》卷一○五孝武帝太元八年条记载:苻坚在淝水逃亡途中,“单骑走至淮北,饥甚,民有进壶飧、豚髀者,坚食之,赐帛十匹,绵十斤。辞曰:‘陛下厌苦安乐,自取危困。臣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安有子饲其父而求报乎?弗顾而去。坚谓张夫人曰:‘吾今复何面目治天下乎!潸然流涕。”此后“时虽兵寇危逼,冯翊诸堡壁犹有负粮冒难而至者,多为贼所杀。”(《晋书》卷一一四《苻坚载记下》)又“陇西处士王嘉,隐居倒虎山,有异术,能知未然;秦人神之。秦王坚、后秦王苌及慕容冲皆遣使迎之。十一月,嘉入长安,众闻之,以为坚有福,故圣人助之,三辅堡壁及四山氐、羌归坚者四万余人。”(《资治通鉴》卷一○五孝武帝太元九年条)而苻坚临死之际,“后秦将士皆为之哀恸。”(《资治通鉴》卷一○六孝武帝太元十年条)

[参考文献]

[1] 资治通鉴[M]. 北京:中华书局, 1956.

[2] 王夫之.读通鉴论[M]. 北京:中华书局, 1975:613.

[3] 后汉书 [M]. 北京:中华书局, 1965.

[4] 三国志[M]. 北京:中华书局, 1959:776.

[5] 晋书[M]. 北京:中华书局, 1974.

[6] 黄烈. 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7.

[7] 赵翼. 廿二史札记[M]. 南京:凤凰出版社, 2008:111.

[8] 高敏. 魏晋南北朝史发微[M]. 北京:中华书局, 2008:132-133.

[9] 苏辙. 栾城后集 [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1253.

[10] 陈寅恪.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论述稿[M]. 北京:三联书店, 2001:198.

[11] 万绳楠. 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7.

[12] 陈琳国. 中古北方民族史探[M].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0.

[13] 谷川道雄. 隋唐帝国形成史论[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4.

[14] 唐长孺.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M]. 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159.

[15] 田余庆. 东晋门阀政治[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204.

[责任编辑:夏畅兰]

Abstract: The five Hus and the sixteen states period is an important period of National Amalgamation. The ethnic tensions became extremely sharp between Hu-Han affected by the national view of Hua Yi Zhi Bian since Qin and Han Dynasties. The Former Qin launched unique flexible ethnic policies to ease ethnic tensions. The unification of the north and its ethnic policies of advanced nature are inseparable. But owing to the fact that the nation does not completely eliminate the ethnic gap, the flexible ethnic policy was destined to fail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Its ethnic policies help the Former Qin unified the central plains on the one hand, however, the instability of the unified regime was unavoidable. The contradiction of itself determined the Former Qins consequences for failure.

Key words: the Former Qin; ethnic policy; national destiny

猜你喜欢

民族政策
唐宋王朝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认识
哈萨克斯坦独立后民族政策建构探析
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
红军长征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在云南地区的实践效应
斯大林的民族理论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
论国民经济恢复的成功经验和现实意义
浅析唐代民族政策的主要措施及其评价
从岳飞到袁崇焕看历史的偶然与必然
从《史记·西南夷列传》看汉武帝时期的西南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