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合作共事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大关系

2015-05-30陈忠辉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无党派人士民主党派

陈忠辉

摘 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在合作共事中要正确认识处理好五大关系,即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的关系、“有为”与“有位”的关系、本职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个人与中共党组织的关系,一方面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受西方政党制度的干扰,做有政治定力的党外干部;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职能,摆正位置,统筹兼顾,敢于负责,淡泊名利,搞好合作共事。

关键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五大关系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5.04.013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5)04-0070-03

正确认识和处理合作共事中的关系,不仅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做事方法问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要珍惜机遇,善于合作共事。凡是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影响较大,在民主党派或社会上能获得良好口碑并能形成公认的党外干部,都是善于处理合作共事关系的;相反,感到怀才不遇、在民主党派或社会上难以形成公认的党外干部,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合作共事关系处理不太好的问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合作共事中要把握好价值行为取向和角色定位,发挥好自身优势和作用,为多党合作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做有政治定力的党外干部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由该国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所决定。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一党制。这一制度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创造性和巨大的优越性,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1]。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探索形成的多党合作制度,不仅为夺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新成就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构架中,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在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政党制度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相比较有显著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西方政党制度反映的是各政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把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作为自身的追求目标。二是在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反对党,与西方政党制度那种以夺取政权为目标有本质区别。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与反对党互相倾轧、互相斗争的关系有本质不同。三是中国政党的意识形态不是多元的,各党派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反对意识形态多元化。四是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目标是相同的,都是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彼此是友党,是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新型政党关系,而不是西方政党那样竞争关系、轮流执政关系。

作为新时期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一定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政党及政党制度的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不受西方政党制度的干扰,进一步增强维护和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增强制度自信,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政党制度,做有政治定力的党外干部。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的关系,认真履行好基本职能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基本职能,其质量和水平,在某种意义上反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素质和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两种不良倾向。一是把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隔裂开来认识,更多强调的是参政议政,而忽视民主监督;二是认为基层缺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条件,如缺乏平台、经费等。出现以上倾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些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不愿、不想、不敢接受民主党派和党外干部的监督;二是一些民主党派成员对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认识不到位,对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原则、内容、形式等缺乏应有的了解等。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不仅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政党政治的政治优势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参政议政的渠道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参政议政;通过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参政议政;通过党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参政议政;通过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参政议政;通过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参政议政;通过人民政协参政议政;通过人大会议参政议政;通过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和论证会参政议政;通过特约人员形式参政议政;通过各自政党组织参政议政;等等。参政议政的范围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放在事关全局、事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

民主监督则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于民主监督,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正确认识:一是民主监督是政党之间的合作,其方式是提示、批评,其作用是补台,不是对根本方针政策的否定,不是权力的制衡,也不是攻击、对抗和拆台,而是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目的是更好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二是民主监督是高层次上的一种政治监督,它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监督,着眼点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不是一般的事务性监督,是政党之间的监督;三是这种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之间的相互监督;四是不能用司法和行政监督的标准来评价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本质上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关系,才能更好履职尽责。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有为”与“有位”的关系,勇于负责,淡泊名利

“有为”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有位”则是一种责任和奉献。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要处理好“有为”与“有位”的关系,应做到以下四点。第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一方面确保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赋予党外干部的职权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外干部的合理化意见得到听取和采纳;另一方面防止担任一把手的党外干部排挤他人,听不进不同意见。第二,要注意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在重大事项上及时做好沟通和请示汇报,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要主动承担责任,善于授权,充分调动下级的积极性,既不求全责备,又不以偏概全;同事之间,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积极营造宽松、团结、融洽的氛围。第三,要加强学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大多数都是知识分子,多为专家学者型人才,加强学习主要是学政治、学理论。多数党外干部在参与国家政权以前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和研究政治理论,但参与国家政权以后,又必须学习政治理论,了解政治理论。读书是学习,实践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第四,要保持兼容并包的胸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缺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要推动工作,也应放下身段,开放包容,集思广益。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本职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相得益彰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除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外,还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包括党派工作,两者之间难免会有一定的矛盾。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搞好本职工作是根本,同时统筹兼顾社会工作,力争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本职工作与社会工作之间的矛盾不是绝对的,处理好可以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本职工作的特点和条件,为社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如在参与参政议政有关课题的调研时,该课题与本职业务工作有紧密联系,可以为参政议政提供信息及有关政策依据,提供具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内容给予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参加参政议政调研等社会工作也能对本职工作有所促进与帮助,如对本职工作能从更高层面进行理性思考,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通过参政议政方式使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能在更高领导层得到反映和重视等,有利于促进本单位工作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一旦本职工作和社会工作出现冲突和任务重叠时,这就要分清轻重缓急、有所侧重,搞清楚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协调统筹推进。

五、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中共党组织的关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无论在本单位或者本党派担任什么职务,都是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必须严格遵纪守法。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围绕党委的意图开展工作,最大程度地与党委保持一致,以极大的热情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不能因为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而不受党性纪律的约束,搞特殊化;也不能孤立于党组织之外,脱离组织。要敢于履行职责,敢于大胆干事,切实搞好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建功立业。要同本单位的中共党员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支持本单位中共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协助中共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同时,单位党委(党组)要创造 (下转第101页)

(上接第72页)条件,切实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真正让党外领导干部有职、有权、有责,而不是当花瓶、做摆设。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机制,对党外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听取并尊重党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一般要邀请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开辟合作共事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中国的政党制度 [N].人民日报,2007-11-16(15).

责任编辑:杨绪强

猜你喜欢

无党派人士民主党派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视域下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效能提升研究
普洱学院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当稳立本位
民主党派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安排使用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发挥民主党派作用 多献务实良策
关于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的探讨
新时期加强高校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问题研究
民主党派 工商联
民主党派政党认同的有效构建
新形势下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