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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电气类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的研究

2015-05-30赵敏

中国市场 2015年44期
关键词:双证融通高职

赵敏

[摘 要]文章在分析了国内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的研究依据、意义及现状,提出高职电气类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高职;电气类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4.154

1 “双证融通”的研究依据及意义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其中提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做到学以致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连,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双证融通”就是要通过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这两类证书内涵的衔接与对应,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融通,实现“一教双证”。

2 雙证融通研究现状

双证融通是我国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理想培养模式,是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制度设计,是对传统高职教育的规范和调整,目前国内高职院校基本都要求学生毕业时必须拿到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及相关内容展开了一定的研究,但是我国政府、企业、高校对这种制度的实施还存在许多问题,国内职业教育(以学历证书为标志)与职业培训(以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志)分属于两个独立系统,两张证书间关系甚少,缺少衔接与对应,极易演化成单独的取证行为,如“中级维修电工”考核,高职院校获取技能证书时大多以《电气控制技术》课程为主,该课程特点是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并重,部分项目能直接对应到“中级维修电工”考核工中的某一鉴定点,但并不能多技能覆盖,这就造成每年学校考证时学生技能单一,实质性的监督不到位,降低了资格证书的可信度。这些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的效率。劳动部门受人力、精力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其对学校停滞在按照职业技能要求培训取证这个层面模式,对于学生来说大部分知识都在重复地学习,重复地考试。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一种浪费。能否将职业技能考核的相关内容完全融入到专业学习中已经刻不容缓。

3 电气类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的试行方案

3.1 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通

电气类专业如以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供用电技术专业等典型专业为例,根据岗位能力需要这些专业的学生都应具备维修电工基本技能,为探索电气类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职业院校应与劳动部门合作探索与职业标准对接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协调所在地区省市劳动部门从学校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重组课程体系入手,提前介入学校的教学活动,通过劳动部门对学校教学情况的过程性监控,以保证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使教学真正以能力本位教育观为指引,探索与职业资格标准相对接的《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岗位能力的需求,与之相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是“中级维修电工”和“高级维修电工”,因此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共同探究课程与职业资格相融通是双证融通研究的重要内容。通过认真研究分析“中级维修电工”和“高级维修电工”的在课程与职业资格相融通中专业学习主要涉及《电工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机电设备控制技术》、《PLC技术及应用》这四门主要课程,原学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中未能与职业资格对接的少部分内容可通过课程标准的设计融进到这四门课程中,为便于双证融通课程体系的构建标准设计更合理,学历证书学时与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学时具体对应关系见下表电气类专业“双证融通”课程信息统计表。表中可以看出专业不同,学历证书对应课程学时不同,中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对应的学时是统一的。

课程标准的制定包括第一课程定位(使学生明确该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课程在职业标准的关系等)和设计思路(主要有教学目标、内容安排、考核方式等),第二课程目标(主要有课程整体知识目标、技能目标、素质目标。使学生明确本课程与职业资格对应的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要求),第三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主要有每个单元学习内容具体的教学实施,技能训练项目等)。

3.2 课程评价方式与职业技能鉴定方式的融通

为了使高职教育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评价方式应保持自己的特色。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是由国家认定的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因此,学校的考核应该兼容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如电气类“维修电工”重在考核学生的操作技能,探究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对接课程的教学模式,采用过程评价、成果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多种形式实施课程评价,实现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共同探究课程与职业资格相融通的考核方式及认证。

3.3 学历教育管理与职业资格管理的融通

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而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两种标准的融通客观上要求双方管理者的沟通。通过与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共同探索建立起一种经常性的沟通机制,是实现社会管理协调的重要形式。

高职教育作为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的职业教育,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探索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习者发展目标的融通,双证融通制度是国家教育法规的要求,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刘玉梅.自动化专业“双证融通”教学方案的构建[J].辽宁高职学报,2007(11).

[2]庄丽娟.“双证融通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模拟电子技术》教改初探[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4).

[3]双证融通《电气控制技术》课程项目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职业技术教育,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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