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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运动宣传中的亚欧视角与中国主题

2015-03-20周积明李超

关键词:专制宪政波斯

周积明,李超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清末立宪运动宣传中的亚欧视角与中国主题

周积明,李超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中国历史不是孤立的,而是世界的一部分。20世纪初,与中国立宪运动相先后,在俄国、波斯和土耳其等国家也都发生了从专制转向立宪的运动。清末报刊对亚欧大陆的立宪运动一直密切关注,不仅积极加以介绍宣传,而且“从周边看中国”,致力于以周边国家发生的立宪风潮来反观中国的立宪运动。从这一意义上言,清末的立宪运动与亚欧大陆的立宪运动具有一体性和关联性,而清末立宪运动中报刊舆论对亚欧大陆立宪风潮的宣传和论述,也是清末立宪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末立宪;俄国立宪;波斯立宪;土耳其立宪

19世纪末20世纪初,亚欧大陆的俄国、波斯、土耳其与中国相继发生立宪风潮,身处立宪运动中的中国文化精英“从周边看中国”,深为关注周边国家立宪运动的形势与发展。孙宝瑄在《忘山庐日记》中记录道:“迩日不独我国议改立宪,如俄,如土耳其,如波斯等国,皆日日言立宪。”[1]1123这种“日日言立宪”的大势,使亚欧大陆立宪运动成为国际政治的焦点。《外交报》评论说:“当二十世纪初,世所瞩目者,惟东方立宪一事而已。自俄国二次立宪以后,非之特兰斯哇尔,亚之波斯,亦皆观感奋发,相继而作。”[2]所谓“观感奋发、相继而作”,正道明了近代亚欧大陆立宪风潮的一体性和关联性。

对于俄国、波斯和土耳其的立宪运动,清末报刊积极加以宣传、报道和评论,但是这些宣传、报道和评论并非纯客观、纯新闻性,而是深刻地蕴含了报道主体的本土性问题意识,即思考与宣传的角度和主题都是与中国立宪运动相关的。本文的主要任务是发掘中国清末报刊在宣传报道亚欧大陆立宪风潮时的“中国主题”和“中国问题意识”,更由此反观中国清末立宪运动与亚欧大陆其他国家立宪运动的一体性和关联性。

一、中国实行立宪之形势刻不容缓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亚欧大陆的立宪风潮中,日俄战争是一个关键性的事件。杜亚泉曾著文指出日俄战争在亚欧大陆立宪风潮中所引发的连锁反应道:“甲辰日俄战争起,论者以此为立宪、专制二政体之战争。日胜俄败,俄国人民群起而为立宪之要求。土、波诸国,又闻风兴起。吾国之立宪论,乃亦勃发于此时。”[3]而清末立宪人士正是从亚欧各国的立宪运动中获得丰富的启示,酝酿出诸多重要论题。

(一)日俄战争后亚欧内陆立宪舆论高涨

在立宪人士看来,日俄战争的意义非同一般。论国土,俄大日小;论实力,俄强日弱;论政治,俄为专制,日为立宪;论人种,俄为白种,日为黄种。故俄日之战,直接关系黄白种之兴亡,专制立宪之胜负。《东方杂志》转载《中外日报》之文说:“盖专制、立宪,中国之一大问题。若俄胜日败,则我政府之意,必以为中国所以贫弱者,非宪政之不立,乃专制之未工。……若俄胜日败,则我国国人之意,必以为白兴黄蹶,天之定理,即发愤爱国之日本,不足以与天演之公理相抗,而何论于中国。此意一决,则远大之图,一切灭绝,而敬畏白人之意将更甚于今日,而天下之心死矣。”[4]故当日本节节胜利时,立宪人士不禁为之欢呼。《东方杂志》载文曰:“此战于世界最大之关系有二:一则黄种将与白种并存于世,黄白优劣天定之说无人能再信之;二则专制政体为亡国辱种之毒药,其例确立如水火金刃之无可疑。必无人再敢尝试此二者。……若中国,则黄种之专制国也,鉴于日本之胜而知黄种之可以兴。数十年已死之心,庶几复活。鉴于俄国之败而知专制之不可恃,数千年相沿之习,庶几可捐。此二者之观念入人至深,感人至捷,数年之间必有大波轩然而起。虽政府竭力阻之,吾知其不能也。”[5]及至日胜俄败,立宪派更以此为契机,大造舆论,其要有二:

一曰:专制必败,立宪必胜。其时舆论认为,日本与俄国交战,之所以能够以小克大,以亚挫欧,关键在于立宪优于专制。故“非俄之败于日也,乃专制国之败于立宪国也”[6]。更有论者历观全球近五十年来之兵事,发现“两专制国或两自由国相遇,则胜负之数,盖未可定。若夫专制国与自由国相遇,则专制国未有能支者。其一验诸普法之役,其二验诸美西之役,其三验诸中日之役”,日俄战争又为一例。文章探讨“立宪国无不胜,专制国无不败”之原因,认为日本之所以能战胜,是因为实行了立宪制度,以致“人人皆自为战而非为他人战”[7]。故立宪派疾呼:“鉴于俄国之败,而知专制之不可恃。”[5]

二曰:改专制为立宪乃世界之大势。1904年,诸多报刊刊载《论俄罗斯致败之由》,论曰:“世界进化之运及于二十世纪,举全地球中万无可以复容专制政体而存立之余地,立宪自由主义所向无敌,遇着死,当者坏,苟顽然不知变计者唯有归于劣败淘汰之数而已。”[7]《论日胜为宪政之兆》亦言:“我国十余年来,每言及专制、立宪之问题,辄曰:‘专制不足以立国,何以俄人富强如此!’自有此战,而此疑释矣。”[8]“于是天下之人,皆谓专制之政,不足复存于天下”[9]。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连续发表《俄国立宪政治之动机》、《呜呼俄国之立宪问题》、《续纪俄国之立宪问题》等文章,称:“二十世纪之国家,终无容专制政体存在之余地,以顽强之俄罗斯,遂不能与自由神之威力抗。呜呼!举天下之恶魔,遂不能与自由神之威力抗。”[10]《通学报》亦载文曰:“俄日之战,俄以十倍之大国,而一败涂地。我国人士恍然知专制国之果不足与自由国敌也。”[11]时人更是由此认识到“专制政体既劣败而不适于生存,是方为天演所自然淘汰”[11]。

(二)“我中国之立宪尚可须臾稍缓也乎?”

俄国之立宪,以及由此继发的波斯、土耳其的立宪风潮,使中国立宪人士痛感中国已成为亚欧立宪运动之落伍者,立宪时不我待,他们大声疾呼道:“我中国之立宪尚可须臾稍缓也乎?”[12]

1903年11月3日,天津《大公报》著文曰:“宪法不立,则虽其国强盛,终滋危殆之忧,如今日之俄、土是。”[13]光绪三十年四月二十二日(1904年6月5日),张美翊致函张劭熙、朱桂辛:“今俄国革命运动,蔓延殆遍,土耳其亦种族扰攘,恐不久必改政体,则我又落后。”[14]1906年,《通学报》刊载《论我国与俄国立宪之比较》,对比中、俄立宪运动之局势,并对中国的处境甚感忧虑:“呜呼,俄人要求立宪,今日成功而去矣,专制之政仅余我耳。”[11]《通学报》亦呼吁中国立宪不可缓,“如不立宪,中国自此永无图存之日,内乱起,外患殷,中国虽欲求为土耳其,而其势必不能得”[15]。

土耳其立宪亦增大了国际局势对中国的压力。“幸”在《土耳奇二次立宪之感言》中分析说:土耳其实行立宪后,“欧陆可以和平,而远东问题相因而至,彼列强从此可以全力注于中国而协以谋我,其危更甚于目下”[16]。1908年8月2日,《申报》上发表的《论土耳其立宪与中国之关系》则向国人警示土耳其立宪后可能成为中国的新敌手:“二十世纪之世界不立宪者三国,曰俄、曰土、曰吾国,今独吾一国矣。土耳其虽小于俄,然大于日本,日本可以自强,土耳其岂竟终弱。愿吾国速筹对付之策,勿以小国轻之,再铸西陲之大错也”[17]。

清末报刊还以波斯、土耳其立宪的教训来警示中国立宪万万不可迟缓。

《万国公报》载文报道波斯其时之国内情形:“君权无限,民族卑微,政治紊乱,军务衰弱,而经济之困乏,几成为一无赖。”[18]由于“内治既已紊乱,财政又复穷迫,则所以召强邻之干涉者,如影之随形,无可逃避”[19],外国势力日益深入卷入波斯事务,“英、俄之于波斯,彼此互掣,由来已久。而近年则第三国之势力又见,即德国将开铁路于红海,而关系于波斯海湾”[18]。《波国立宪何迟》一文因此感叹:迟迟立宪的波斯,“虽曰立宪,已不国矣。何其晚耶!”[20]马绍良在《论土耳其立宪》中也指出:“近东之风云为之变态,推原其故,土盖有自取之咎也。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使其内治不腐,克自树立,则立于不败,彼奥、俄等国曷敢生染指于鼎之心!而今否否,强欲藉英扶持,以幸保和平之局,即事之结果,此时犹难逆料,先几要难昧也。呜呼!立宪于鼎盛之秋则转机较易,立宪于阽危之际则变故纷乘。言念及此,吾为土耳其危,尤为类于土耳其者危。”[21]作者所说的“立宪于鼎盛之秋则转机较易,立宪于阽危之际则变故纷乘”是从土耳其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原则,而他说的“吾为土耳其危,尤为类于土耳其者危”,其语正为中国而发。

二、立宪之名不可以假

从专制到立宪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专制统治者虽然因国内外形势所迫,不得不转向立宪,但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它有着百般的不情愿、百般的勉强,处心积虑的是如何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维护自己的权威,因此,其每一步权力让渡,都是有限的、保留的,甚至反复再三,这不能不使立宪人士失望。谴责政府假立宪、伪立宪,警告政府“立宪之名不可假”,成为清末立宪运动中的重要论题之一,也成为清末报刊宣传报道亚欧大陆立宪运动的重要主题之一。

1905年9月9日,《申报》载文评论俄国立宪:“夫日俄之不敌,莫不以为专制不敌立宪之明证。俄之君若臣经此创巨痛深之后,一旦豁然悟其病原之在于政体而决计实行改革,于是府从其民人之请,定期开国会,颁布宪法,与民以议政之权,虽其条例未尽惬反对政府之心,然其让步于民之实证固为其国民所公认而欢迎之矣。”[22]在这里,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政府立宪的实践效果如何,要看是否为“国民所公认而欢迎之”。但是,俄国国内对立宪之反应实多失望。《俄国改行立宪之未善》指出:“俄民之所求者,释放自由也,非空名之立宪也。今俄皇以全国革命之风潮大起而思有靖之,乃阳为立宪而阴仍未肯弃其专制之虐权,以诳诬其人民”,所以“俄国改行立宪之谕旨既发,全国人民缺望者甚多,各报章亦无赞成之意,而墨斯科旧京及其余各大城,则反因之而大乱,盖以名曰立宪而专制之性质,尚未有所更。”[23]《俄国伪立宪之祸亟矣》也揭示道:“俄国所谓宪法,乃特别之钦定宪法,其主权在君主而不在议会,故国人均不满意。”认为所谓立宪,实为俄皇“迫于无可如何,暂为权变之计,以伪立宪欺我耳”,而俄皇最终解散民议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民党不便于己,而饰智矜愚之伪立宪终不能行”[24]。文中指斥俄国立宪“名曰立宪而专制之性质,尚未有所更”,“阳为立宪而阴仍未肯弃其专制之虐权,以诳诬其人民”,句句皆有尖锐的针对性。陈外在《宪政杂志》中发表文章认为,“俄国立宪之前途”,“唯有二道而已”。“其一则国亡,其一则为实行宪政是也。”而所谓“实行宪政”,就必须诚心诚意,其间,“政府之信用不可失,失则虽欲回复之而末由”,“一时权宜之手段不足欺万民之心”[25]。

清末报刊评论波斯立宪,也十分关注波斯“伪立宪”的一面。《波斯立宪之现状》指出:“虽然波斯现在所得之立宪,固已似有议会,而此议会实非人民之代表,不过王族、官族及僧侣与富户,其人民则仍等诸无声无臭也。且议会所决议者,必经波皇、波相之允可,是并无效力于整顿。”[26]1910年,署名“明水”者翻译日本《外交时报》之《波斯之形势》一文,以《呜呼波斯之立宪》之题,刊载于《国风报》。文章称,波斯政府“暴戾恣睢,不恤民怨,继乃欲假立宪之虚名涂饰天下耳目。”这分明是清末立宪人士之口吻,而译者更于开篇即申明说:读《波斯之形势》,“惊其与中国太相类也,爰亟其大意”,期望“有心者”读之而“生同病相怜之感”[19]。其意蕴昭然若揭。

土耳其本为亚洲一大专制之国,“土国向尚专制、奉回教,其臣民视皇,不特据有尊无二上之国权,且亦俨有代表天帝之神权焉。一旦骤行宪政,故咸以为异”[27]。土耳其之立宪,有一个反复的过程。“幸”撰文回顾土耳其立宪的历程:“土耳奇为世界老大帝国之一,其君狃于专制政体,不惟不欲更张,且深恶人民或萌立宪之思想,凡国中书报之鼓吹立宪者,皆设法严禁,不遗余力。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六年时,因与俄国構衅,迫于欧陆强国之要求,曾一度颁布宪法。然不旋踵而即解散议院”[28]。为了镇压反对者,土皇“增禁卫兵,警备左右,发间谍于国中,恣捕群不逞徒,肆行压制”[29]。由此而“复入专制皇帝之梦乡”[30]。1908年,“国中少年土耳奇党鼓励全国之军人起与土皇反抗,土皇无所为计,乃于仓猝之间下诏立宪,为保宗社之计”[28]。但这次立宪,“切实改良,固亦确有实证,非徒托诸空言为也”[31]。“自宪法颁布,军士之不平者忽焉宁静,绝不喧扰,万岁之声遍于全国,而列强之马其顿改革亦因此停议,以观后效”[29]。“其有裨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征诸舆论,谓新政府励精图治,为从来所未有,诚不诬也!”[32]土耳其的两次立宪,第一次是伪立宪,所以,一旦土皇可以宴安,就解散议会,废除宪法,抓捕反对派。第二次立宪,虽也是“为保宗社之计”,是不得已为之,但是,毕竟迈出了“切实改良”的一步,也因此而赢得了人民的支持。

总结俄国、波斯、土耳其立宪之教训,有论者在清末报刊上提出了“名不可假”的重要命题。《国风报》译者指出:“凡国之亡,非人能亡之也,而恒由自亡。……彼波斯非逐今世列强之后,而腼然以立宪政体自命者耶?其筹备宪政,非已亘四五年耶?而结果乃仅以速亡,名之不可以假也如是夫。”[19]文章最后呼吁:“呜呼,中国之政府、中国之国民可以鉴矣。”[19]这正是清末立宪人士拳拳关注之重要主题。

三、须先造就国民立宪之资格

“国民立宪资格”是清末立宪运动中的一个核心话题。清政府以人民程度不足,“民智未开”作为重要理由之一,专门设置立宪“预备期”。最初,这个“预备期”并无确定时限。工商立宪派为此而一再抗争,清政府不得不宣布九年后召开国会。但是,这一时间表,仍未能满足国民的要求,由此而有速开国会请愿运动,清政府不得不“缩改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在清政府和立宪派的反复较量中,“人民程度不足”,始终是清政府缓行立宪的理由。

如何看待“国民立宪资格”,清末报刊将视角延伸入亚欧立宪运动,从中发掘经验和教训。

总结亚欧国家的立宪运动,清末报刊有一个共识,“国民自觉”是立宪能否成功的关键。“幸”撰文总结土耳其立宪的经验和教训,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立宪之举必须出于人民之要求也”。土皇虽然深拒固闭,不肯毅然改革,“然以少年土耳奇党之秘密运动,未几而全国人民附之,由是时机熟而势力张,一当奋然突起,遂有一日千里之势。……虽以极顽固极专制之土皇,亦不得不俯顺舆情,幡然变计焉”,“是则西人所谓立宪由人民要来,且必以流血为代价者,固与土国之现状适相符合矣,不然何效果之捷速若是?”[28]换言之,正是因为土耳其人民在国民程度上达到一定水准,对于立宪有自觉的要求,所以,尽管土耳其统治者亦行专制压制,但是,一旦少年土耳奇党“竭力鼓吹”,“不数年而反动力之巨,几于全国一致”。作者由此而议论说:“吾于是益信人民程度之说之非诬也。”[28]缄三在《论亚州竞强之动机》中,也强调了国民的自觉在亚欧大陆立宪变革中所发挥的作用。他在文章中说:“若土耳奇者,立国亚细亚之西,其政尚专制也已久。近数年来,士民振奋,不甘委靡,要求国王废专制以复立宪之盛,列国传为美谈,无不尊重之者。若波斯之立国在亚细亚之中,其人民亦知宪政为今日自强之要图,以国王之不欲而兴之。夫立宪之风日进而不己,其感人深也。”[33]没有自觉的国民,就不可能有波澜壮阔的立宪运动,这是清末报刊力图告诉读者的重要原则。

但是,其时之中国,却缺乏“自觉的国民”。《汉口中西报》发表《读西报述端午帅论立宪政体感言》,感叹“中国人本无心”,对于外部世界的巨大变动,麻木不仁。文章说:“嗟乎,宪政虽未成立,然吾见官也,绅也,人民也,其相与语,则犹是醉生梦死,万变不离其宗也。”[34]《万国公报》发表《东方诸国之立宪》,也认为中国人“当大败之后,创钜深痛”,或有激愤之情,“迨事过情迁,国民又淡漠相视”[30]。《通学报》之《论我国与俄国立宪之比较》,则指斥“四民首列之士人”,认为其“达而在上者”,“其思想、言论、行为,无非为己、为妻妾、为子孙、为宫室,岂尝有为国为民之人乎!”[11]在“国民程度”不足的情况之下,清末报刊有两大主张:

其一,不可骤起而实行宪政,步伐太快。《论波斯立宪》一文总结波斯的教训指出:波斯宣布立宪后,改革党“恃英国之赞和,主创立代议政治,以代表各阶级人民,且要求改革司法权与关税”,然而“当斯时也,中国政府亦未知宪法之必要,况乎波斯”,骤然实行“代议政治”,“其改革必无些微之希望”[35]。《外交报》发表的《论中波立宪之比较》也对比中、波立宪之形势,认为“宪政非可猝期,必由数百年来全国元气浸淫鼓荡而后得之。夫岂今日宣布立某律数条,明日施行某例数则,遂谓能得宪政之真耶?”文章又指出,立宪运动之真正精意在于“非谓立宪之不可,亦欲使人知立宪者;以民立宪政,非以宪政立民”[2]。《大同报》载《波斯立宪后之现状》亦指出:波斯民党开国会之举“操之过急,不肯就现象一从容计划”,欲革新数百年的专制之国,“需持之以渐,方可免阻扰以收实效”[36]。

其二,通过教育和报刊宣传造就“国民立宪资格”。“自觉之国民”绝非一蹴而成,必须依赖于“多数国民之智识与能力”的养成,“此实万无可逃之公例也”[37]。而要培养“国民之程度”,教育、报刊宣传乃至实业都是极为重要。《大同报》发表《立宪国之国民程度》,指出教育对培养国民程度的重要性说:“国民之程度高下,在乎教育之有无,而尤在乎教育之完缺”,“教育高,则国民之程度随之而高,然后可为国家负责任,可为地方除利弊;教育下,则国民之程度随之而下,既不能筹备财用,又不能策划政务”[38]。《通学报》著文,提出造就中国国民立宪资格的方法:“为今之计,惟当一面推广教育,开通民智,以造就他年议政国民之资格;一面广立戒烟放足之会,振兴通商惠工劝农之实业,使各地之莠者化而为善,愚者可进于明,由此而进之。”[11]《论报馆恭祝立宪》一文特别强调报刊的宣传作用,谓:“夫报纸者,国民之导向,由其力可疏通国政也。自数年以来,报纸以中国专制之政体实为贫弱之一大原因,东西强国,其政体无有不立宪者,乃时时以改立宪政,聒其朝野。久之而国民之智识大开,朝廷之制治亦渐知所变。”[39]因此,“欲立宪,必先开民智,广设学堂,阅书报社,庶几近之”[15]。

清末报刊关于造就国民立宪资格的思考,不仅源于本土立宪的实践,而且把这一问题意识贯穿到了对亚欧立宪运动的观察中,从而突出了亚欧立宪运动宣传中的中国主题。

四、列强之态度实为利益之“逐鹿”

列强出于政治渗透的考虑,对亚欧国家的立宪多持支持的态度,并积极介入,而其实质是为了谋求本国的更大利益。中国之立宪,便颇得列强之声援。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二月,《东方杂志》临时增刊选译了外国列强报刊对中国立宪的舆论。其中,日本报刊发表的《论立宪之当于中国》、《论中国立宪之适宜》、《论中国之改革虽有阻挠无伤实际》等文章,鼓吹“中国之施行宪法政治,实为更适当之国”,“中国人以民意为主,适于宪政实行之固有性也”[40]。英国报刊连续刊发的《中国立宪不宜背约》、《论中国立宪不宜排外》、《论中国不至排外》等文章,一方面透露出对其在华既得利益有可能因政体变化而受到影响的担忧,另一方面则表态:中国人“苟一旦大梦觉悟,修明内政,力图维新,则英人必表同情,而深望其成功而获效也”[40]。

但是,晚清舆论界观察欧亚大陆立宪运动中列强的姿态与意图,发现列强对亚欧立宪运动的支持,实质上是要为本国谋取更大的利益。他们积极在报刊中揭示这一点,以警示国人加以注意。

1910年《国风报》第一卷刊载《呜呼波斯之立宪》,全面分析了列强在波斯立宪中所谋利益。文章指出,德国在波斯立宪中之所以积极从财政上加以援助,“盖欲先助波斯之财政,缘是而攫取其铁路、航路,以为渐进之阶”;英国虽然宣布“绝对的不干涉波斯内政”,“然英政府所谓不干涉内政者,亦自有界线,凡关于整理波斯财政之事,则英政府固未尝一日忘之也”;俄国更对波斯有“不利于其国”之图,“万一不幸政府相继颠仆,则秩序愈益紊乱,非举国为俄人所蚕食,即终不免于瓜分,其结局要不出此两途”[19]。这些预测不幸而言中,波斯立宪最终因列强之干预而宣告失败。

同样,清末报刊也指出列强支持土耳其立宪,实际上也是别有所图。1908年《约翰声》刊载马绍良撰述的《论土耳其立宪》,指出:“土之立宪固为土之幸,而亦为列强所忌。彼之群视土为砧上肉而欲脔割者,积虑处心,匪伊朝夕”,今土耳其欲实行立宪以图自强,列强必然“因贪生忌,因忌生肆,于是有阴阻其立宪者”[21]。文章描绘列强在土耳其逐鹿利益的情景说:“土耳其之立宪为全球急进党视线之所集,虽曰兹事体大而主权在我,谁能禁之,只以国势孱羸,觊觎之列强惟恐失其所望,故立宪之诏甫下,而豪夺如奥阴谋、如俄袒强凌弱、如法与德咸弁髦公理而唯利是图,巴尔干半岛几成逐鹿之场。”[21]

清末报刊关于列强在亚欧立宪中谋取自身利益的真实意图的揭示,在晚清立宪运动中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宣传藉助亚欧而反观自身,其意在唤醒国人对列强的警觉之心,从而在立宪运动中,警惕外人出于自身的利益,歪曲中国立宪之方向与策略。

五、结语

清末报刊宣传亚欧立宪运动之目的是结合中国的实际形势引出“中国主题”,对于这一点,清末新闻人从不讳言。1906年9月,《通学报》和《外交报》不约而同刊载译文《论波斯立宪》,并皆在文末附有“按语”,明确揭示刊载此文之动机。《通学报》之“按语”说,此文“虽为波斯而发,然吾人读之,且惭且悚。宜为借镜之资,不宜视为对岸之火灾也。故特译报端以告我政府、我国民毋使东邻之视我与波斯等,则幸甚、幸甚!”[35]《外交报》之“按语”说:“今吾国汲汲谋立宪矣。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窃愿我朝野士夫惕于此文,而近鉴于波斯也。”[41]1909年2月,《东方杂志》转载《时报》之《论俄国立宪政治》,也开篇指出刊载此文之目的:“二十世纪之初,新改立宪政体之国,惟俄与土,皆出吾国之先,朝野皆愿一讨论其详情,以为法戒。”[42]因此,对待清末报刊上关于亚欧国家立宪运动的宣传、报道和评论,我们绝不可轻忽,只注意到它们的新闻性,而忽视了在这些宣传、报道和评论中实际蕴含着的深刻的“中国主题”和丰富的“中国问题意识”。因此,这些宣传、报道和评论,是清末立宪思潮的重要思想资料。更需看到的是,这些观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清末的中国立宪实际上是亚欧大陆立宪运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立宪运动和俄国、波斯、土耳其的立宪运动以内在的一体性和关联性相为呼应,从而共同造就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亚欧大陆的波澜壮阔的立宪风潮,宣布了专制统治在这一片土地上正趋向终结。

[1]孙宝瑄.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条[M]//忘山庐日记: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2]论中波立宪之比较[J].外交报,1906,6(27).

[3]伧父(杜亚泉).立宪运动之进行[J].东方杂志,1913,9(7).

[4]论中国所受俄国之影响[J].东方杂志,1904,1(2).

[5]论中国前途有可望之机[J].东方杂志,1904,1(3).

[6]论立宪为万事根本[J].东方杂志,1905,2(10).

[7]论俄罗斯致败之由[J].新民丛报,1904,3(46-48合本);北京杂志,1904,(3);萃新报,1904,(5).

[8]论日胜为宪政之兆[J].东方杂志,1905,2(6).

[9]别士.刊印宪政初纲缘起[J].东方杂志,1906,3(临时增刊).

[10]俄国立宪政治之动机[J].新民丛报,1904,3(10).

[11]论我国与俄国立宪之比较[J].通学报,1906,1(2).

[12]论俄国立宪收效于议和(续十一日稿)[N].申报,1905-09-10.

[13]论立宪之要素[N].大公报(天津),1903-11-03.

[14]程为坤.日俄战争与清末立宪运动[M]//清史研究集:第七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

[15]论立宪不可缓[J].通学报,1906,1(11).

[16]幸(朱钝根).土耳奇二次立宪之感言[N].汉口中西报,1908-08-15.

[17]论土耳其立宪与中国之关系[N].申报,1908-08-02.

[18]波斯立宪之难[J].万国公报,1907,(220).

[19]明水.呜呼波斯之立宪[J].国风报,1910,1(16).

[20]波国立宪何迟[J].振华五日大事记,1907,(37).

[21]马绍良.论土耳其立宪[J].约翰声,1908,19(6).

[22]论俄国立宪收效于议和[N].申报,1905-09-09.

[23]俄国改行立宪之未善[J].万国公报,1905,(200).

[24]俄国伪立宪之祸亟矣[J].通学报,1906,2(5).

[25]陈外.俄国立宪史论[J].宪政杂志,1906,1(1).

[26]林乐知.波斯立宪之现状[J].范祎,述.万国公报,1906,(215).

[27]高葆真,徐惟岱.土耳其之宣布立宪[J].大同报(上海),1908,10(2).

[28]幸(朱钝根).读西报土皇召讌议员事感而此书[N].汉口中西报,1909-02-09.

[29]论土耳其立宪[J].外交报,1908,8(23).

[30]东方诸国之立宪[J].万国公报,1907,(216).

[31]高葆真,徐惟岱.土耳其宣布立宪之现状[J].大同报(上海),1908,10(7).

[32]论土耳其立宪之情形[J].外交报,1910,10(18).

[33]缄三.论亚洲竞强之动机[N].汉口中西报,1909-04-24.

[34]凤.读西报述端午帅论立宪政体感言[N].汉口中西报,1908-06-30.

[35]论波斯立宪[J].通学报,1906,2(9).

[36]高葆真,管鹤.波斯立宪后之现状[J].大同报(上海),1908,9(22).

[37]缄三.预备立宪国民之前途[N].汉口中西报,1909-04-22.

[38]聘臣.立宪国之国民程度[J].大同报(上海),1909,12(12).

[39]论报馆恭祝立宪[N].申报,1906-09-16.

[40]宪政初纲·外论选译[J].东方杂志,1906,3(临时增刊).

[41]论波斯立宪[J].外交报,1906,6(22).

[42]丁濙.论俄国立宪政治[J].东方杂志,1909,6(2).

[责任编辑:李严成]

K256

A

1001-4799(2015)01-0062-06

2014-06-24

周积明(1949-),男,浙江宁波人,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清代学术史、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李超(1987-),男,湖北石首人,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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