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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视阈下大众对教师身份内涵的解读

2015-03-20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5年9期
关键词:教书育人人格身份

顾 颉

(江苏教育学院盐城分院,江苏盐城224300)

在特定的语境下,身份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被自身与他者共同建构出来,用以与他者进行有效区别的一种文化标识。如果身份的话语权是基于他者的价值判断与认同获得此在的意义,那么大众的意志、价值偏好作为一种知识则隐形地存在于教师身份的话语中。“从大众去看”提供了一个透视教师身份的特殊窗口,“看”的对象与“看”本身必然成为探索教师身份内涵所观照的对象。

一、大众的视点

随着工具理性的极度膨胀,功利主义与消费主义的价值取向左右着大众的行为,道德符号及其表征方式的市场化在教育领域恣肆地扩张。商业符号形式的崇拜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教育规范的有效实施,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教师以教师身份在教育过程中追逐经济利益的风气。在个人利益的驱使和功利主义的怂恿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无私奉献的精神常常遭遇打击,某些教师物欲化、躁动化、粗鄙化、冷漠化的人格趋向越来越明显。可以说,功利主义抹去了教师职业的神圣光环。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存在,教师身份是中国民族文化精神的主要部分和重要的道德行为准则,它是一种集体反思的产物。无论后现代思潮解构知识的理念如何影响大众的日常生活,大众依然基于在集体记忆中被代代相传的价值理念,长时间持续地影响着他们对教师身份的理解。几千年积淀下来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文化叙事声音作为一种文化结构,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惯性思维,几乎辐射到每个时代的教育生活领域,影响着大众对教师身份的价值判断。“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不仅成为大众赋予教师身份内涵的主要内容,而且诠释了教育工作者通过自身的专业水平、道德实践和文化人格成就教师身份的文化特性。

二、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身份的差异不仅有赖于职业的不同,而且有赖于服务对象与服务方式的差别。“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体现了教育工作者区别于其他群体的职业特征。“育人”是教师的首要职责,“爱生”则是教师核心价值观的目标指向。

大众对教师“教书育人”的认同在“隐在的”道德诉求的层面上强化了“显在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教师教书育人的身份内涵从传统道德、文化精神和社会普遍道义的维度上升到对教师法律身份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解答了“教师是谁”的困惑。从中我们意识到,“教书育人”是人类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教师的基本使命和主要工作。

教师的首要职责,是传道、授业。或如李大钊所言,教师的职责在于“培养一代新人,形成一个适应世界潮流的学生阶层,进而开启整个民族智能,唤起整个民族的觉醒。”又如陶行知所说,“教育就是教人做人,教人做好人,做好国民的意思。”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是为人师者的灵魂,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这就要求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工作过程中,首先要有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忠诚教育事业,弘扬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其次,教师要在教育活动中遵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并不断地反思自己,进而通过观念与行为之间的反复认证,获得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再者,教师身份话语建构的意义是以爱岗敬业的精神感动社会,以渊博的知识搭建教育之梯,以人格魅力感染学生,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尊重。教师通过学识修养、道德魅力和言传身教建构自己的职业身份,以教书育人的基本准则获得有效的主体位置,这也是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的根本。此外,教师将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的精神,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意志,传播知识、与时俱进的思想境界深植于自己的心灵,并作为价值自觉的精神诉求,教师的身份才能获得大众的认同。事实上,“当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所做的稍稍有点低于期望时,公众对他们的不信任就明显表现出来,因为他们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平。”[1]当然,教师不仅在知识上起着启蒙与引领的作用,他们还是学生的精神领袖。因此,只有当大众对教师的精神诉求影响到全体教师的教育学行为时,才可能使教育实践活动焕发出生机与活力,使教师生命充盈、生活充满意义。

如果说教师的魅力在于睿智,教师的伟大则在于宽容。教师真正的力量不完全来自于知识的权威,对学生的关爱是教师更高的职业追求。关爱学生是大众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标准,也是教师崇高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首先,教师的道德素质决定关爱的方式。教师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要求教师公平对待学生,欣赏学生的独特个性,宽容鼓励学生,严慈相济;教师的言行不能伤害学生,更不能侵害学生的正当权益。其次,关爱的方式决定关爱的品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教师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安全,关注学生的生存境遇,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道德人格的养成,最终达到以生命感动生命、用心灵塑造心灵的崇高境界。因此,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和智慧的启迪者,也是精神的熏陶者、美德的体现者、人格的影响者。[2]此外,关爱的品质决定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理想的师生关系是“教学相长、彼此支持”。师生关系在互动的理念支持下,学生的内心世界才能被恰如其分地理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走进学生的心灵,促进其人格的完善。总之,在对学生的关爱中,教师才能真正了解到传统的道德文化与社会的价值体系是人类文化固有的精神,教师崇高的身份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文化品性与永恒的价值追求。

三、文化人与文化人格的统一

现代道德的自觉意识表现在大众对民主、人权因素的认同。后现代思潮以反中心、反权威的姿态清算传统道德中的人性灾难,在本质上与民主法制社会对传统教育方式中的非人道主义精神的修复不谋而合。“教书育人”“关注学生”,杜绝身体罚与精神暴力,是当下主流意识形态对教师身份规训的核心内容。基于意识形态对教师身份规训的积极回应,大众把“教书育人”“关注学生”作为评价教师身份的主要标准。“师者,教之以事而喻德”的传统文化与社会道德表达了社会、大众对教师人格主体之内在人性化的美德诉求,它不断地生成教师美德实践的道德文化,即“每一位教师不仅是教书者,而且是教育者”;是“经师”,也应该是“人师”,承担着感化哺育之责。因此,教师是教书与育人、关爱学生与为人师表、文化人与文化人格的统一。

在个体面向社会的文化建设中,文化水平关乎人的认知能力和创造能力,以及它对社会文化建设的认同。这与上层建筑强调建设“学习型政党”乃至建构“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不期而遇。在国家、民族复兴的层面上,教师作为“文化人”,负责在教育活动中传播文化,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可以说,教师整体文化水平的程度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重点,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因此,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上坚持“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以礼、以身体知、以身为教,这也是社会价值观所倡导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三者统一的文化根基。在社会发展的层面上,教师的文化水平表现为一种精神力量。教师作为一种人力资源与知识主体,在其专业化的道路上更需要更新知识结构、智力结构和能力结构,努力提高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从而争取更多用以参与收入分配的教育生产与消费的资源。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教师的教育资源通过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转化为物质力量,对整个民族的教育事业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学生成长的层面上,教师文化水平表现为特定的教育环境和各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个人成长的巨大影响,教师的文化水平与文化能力是在学生摄取知识、主动感悟与能力的提升中体验到的文化力量。因此,把教师作为高水平的“文化人”是职业、大众乃至社会对教师的诉求。坚持终身学习是教师提升文化水平、增强文化能力的必然要求,这几乎成为每个时代大众对教师身份的共识。因为作为文化的传承者,教师职业劳动中最为关键的贡献在于有效知识的识别与整合及系统知识的传递与共享。知识积累需要较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知识累积,而是一次知识的升华,是新知识生成的起点。[3]在此意义上,教师的文化水平与文化能力的不断提升应该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如果说有知识的人不一定是文化人,那么也可以说文化人不一定具备文化的人格。文化人格通常指人的文化素质与文化涵养。它关乎到人的存在,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础;关乎到“社会公德”,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人作为文化的存在,是文化的主体。“文化人格”与人的“文化性”实质上具有一种精神上的同构性,是人生的精神源泉和动力。由于教育领域中诸多教师出现诚信缺失、精神涣散、信念动摇等道德失范现象,教师作为“文化人”也存在“文化素质”补课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既有“浩然之气”,更要有“扶摇之志”,并在教育实践中把提升价值理性、追求美德、不断完善理想人格的精神作为对教师身份的自觉认识。从更高的人性意义上,“仁”成就教师的“君子”人格。“仁”是中国传统社会儒家精神在人的个性气质中的内在显现和理想人格的话语表达,它被作为一种文化的结构与民族精神传递下来,成为意识结构中弘扬人文精神、完善道德人格的重要价值理念。儒家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用“礼”解读身体,凭借可操作的理性符号将天道的可能性转化为权利的现实性。教育共同体特别重视汲取传统儒家文化价值观的精华,强调教师应该修身以礼、以身体知、以身为教。因此,一个有学识但不具备教育能力、有才干但道德不健全的人可以从事别的职业,但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文化人并不是单纯的身份概念,文化人格也不是单纯的道德概念,它们首先代表着一种人文精神,像血脉和基因一样自发地流动在个体和社会的运行机制中,并为人们的行动提供方向,促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如果从人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意义上透视教师的文化人格,教师不仅需要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培养,更需要情操的陶冶。因为教师唯有在充分展示自身人格魅力和道德潜能的同时,才能成就文化人格。所以,教师作为文化人,只有把个人的才智、能力和道德涵养实施于“教书育人”“关注学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以文化影响人格,以人格促成文化,从而实现文化人与文化人格的统一。

[1]伯特·K·默顿.社会研究和社会政策[M].林聚任,译.上海:知识·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44.

[2]冯秋香.论多元文化背景下加强高校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J].延吉:延边党校学报,2009(3):108.

[3]李冲,王前.高校教师评价中的问题和对策:隐性知识管理的视角[J].天津: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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