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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检察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2014-11-25郑进

当代贵州 2014年29期
关键词:检务开放日监督员

郑进

9月26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举行“青春梦、法治梦、中国梦”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教授、团委书记、副书记及法学院在读硕士、本科学生等共80余人参加。活动参与人员参观了省检察院办公、办案工作区,院史馆、图书馆及健身中心等检务公开展区,并在省检察院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检察工作职能、检察工作主题、法律职业良知等作了交流发言。“检察开放日”活动是贵州检察机关面向青年群体,加强与青年学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次重要尝试,也是拓展检务公开形式和载体的一次重要探索。

做好检务公开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增强执法公信力和提高社会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把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不断拓展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检务公开内容,灵活检务公开形式,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拓展内容 力求全面真实

按照“检务公开”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检察内、外网上全面公开了自己的职权职责、立案范围、标准、办案信息等“检务公开”内容并突出重点公开范围。

“检务公开”范围主要包括围绕易发生问题的案件,对立案、批捕、起诉、抗诉、申诉等办案环节的进程和有关内容按规定公开,确保案件的办理充分在阳光下运行;检察机关的职责、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工作电话等及时公开,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等。

灵活方式 工作成效显著

在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灵活工作方式,成效显著。

重视和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通过报送新闻稿件等形式,加强检察宣传,及时、准确、正面报道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

重视和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全省各级院均设了检务大厅,将检务公开的内容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利用检察网这一拓展检务公开的新途径,开设业务工作、检察动态、理论调研、检察文化、举报信箱等多个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群众展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全省各级检察院把检察开放日活动作为检务公开的一种新形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检察机关,采取看展览、听讲解、看宣传片、听报告、开座谈会、解答咨询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逐步建立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和探索推行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省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平均每年制作4500余份工作联系卡发送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同时向人大代表寄送《检察工作通报》和《征求意见函》;每年走访全国、省、市和县级人大代表共30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到院参加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参与接待来访群众、监督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旁听办理重大案件等70余次;在全省县(区)、市、省级日报开辟“检察之窗”专栏,制作了多部检察工作宣传片;全省检察机关撰写的宣传稿件平均每年被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5000余篇。

注重时限 取得良好效果

在“检务公开”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工作的适度和时限,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全省各级院都做到公开程度合理妥当,能公开的内容一律对外公开;牵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内容禁止公开;公开后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及社会稳定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一般不公开,确需公开,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二是各级检察机关确实做到检务公开时限规范到位,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同时,做到按月更新业务部门办案情况;按季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按年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各部门业务工作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情况、评先评优等情况;长期公开人民检察院职权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人姓名、工作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检察工作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等。

形成机制 确保有序推进

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全省各级院成立检务公开办公室,挑选了精通检察业务、政治责任感强、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人员,专门负责检务公开工作,对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问题和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检务公开的效果。

严格公开程序。科学设计检务公开的各个程序环节,环环相扣、互相制约,做到有公开、有审批、有反馈、有办理、有检查,保证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处于阳光之下。

加强考核监督。全省三级院在安排全年工作时将检务公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安排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切实有效地加强对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严重违反检务公开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以进一步提高干警执行检务公开的自觉性。

完善检务公开与检察保密工作的配套跟进措施。妥善处理好检察保密与检务公开的关系,在深化检务公开的同时抓好检察保密工作的配套跟进,坚持做到“公开到哪里,审查到哪里”。

创新方法 保障科学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创新方法,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以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工作制度为契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庭审观摩、公开听证、联合接访等活动,多途径扩大其知情渠道和监督范围,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发展。

以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为重点。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又一途径,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取得较好效果。

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补充。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察,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贵州省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检察开放日”活动方案印发全省贯彻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机关、学校、社区的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等来院参观、座谈。这一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哈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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