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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与缠足、弓鞋的雅化

2014-11-23喻仲文

设计艺术研究 2014年5期
关键词:词人妇女

喻仲文

武汉理工大学,武汉 430070

在中国文化史上,自“天足运动”以来,缠足的名声一直不佳,它在摧残女性身体的同时,也限制了封建时代女性的生活空间,酿成了许多人间悲剧。因此,反缠足也一直与反封建礼教相伴随。在笔者看来,缠足的兴起同封建礼教毫不相干,它只是审美趣味的产物。本文将从宋词与弓鞋和缠足的关系,论证宋词在推动缠足和弓鞋的流行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中国女性缠足起于何时,为何而兴,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它起于南唐,有人认为不早于宋代。笔者较为倾向于认为它源于南唐宫中的舞蹈,后来的“弓鞋”即源于舞鞋。在南唐时期,最开始可能只是在舞蹈时缠足,以增加身体动作的舞台魅力,后来竞相仿效,便成为宫中舞女的风气。高世翰认为:“南唐的缠足舞风极有可能传入北宋宫廷, 流行于上层社会。其后随着舞蹈艺术在宋代从私家逐渐转入民间这一历史变迁,缠足舞风也逐渐流入民间。”[1]这个描述应该是符合缠足发展的面貌的。

在《缠足史》中,高洪兴对诸多说法作了一个大致的考辨,他也认为“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2]20。他根据元代陶宗仪《辍耕录》所言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①的记载,认为“至迟在熙宁、元丰年间已有缠足风俗”[2]21。《辍耕录》云:“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耻也。”②所谓“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说明此时缠足者较多。

从宋词所记录的情形来看,缠足在宋代熙宁时期已较为盛行似为可信。北宋早期词人柳永写歌妓舞姿的词句,在《柳腰轻》中,有“慢垂霞袖,急趋莲步,进退奇容千变”;在《木兰花·玉楼春》中,有“香檀敲缓玉纤迟,画鼓声催莲步紧”;在《玉蝴蝶》中,有“绛唇轻、笑歌尽雅,莲步稳、举措皆奇”。上述词句中都沿用南唐以来的旧习,以“莲步”描写舞步的轻盈,似乎并不在意歌妓所着之鞋。虽然他在《燕归梁》中也提到“轻蹑罗鞋掩绛绡”,但也不过是“罗鞋”而已。可以推测,在柳永的时代,即使有缠足的情况,也不被社会所重。欧阳修比柳永晚20年生,风气便有所转变,他的词中有“遗下弓弓小绣鞋”(《南乡子》)的句子,对“弓弓绣鞋”也有兴趣。比柳永晚50年及以上的苏东坡、黄庭坚和秦观等社会名流,对“弓鞋”的赞美之词就更为露骨了(见下文)。故陶宗仪所言不妄。

图1 王居正《纺车图卷》③

北宋熙宁、元丰之后,缠足之风已大盛,下层劳动妇女似乎并不缠足。在宋代王居正(11世纪)所绘《纺车图卷》(见图1)中,画中妇女乃一双天足。王居正生卒年不详,但为真宗时期画家无疑。刘松年画作《茗园赌市图》中的妇女也是一双大脚,不仅如此,该妇女胸脯外坦,体形健硕。和刘松年画中的女性相似,李嵩画作《骷髅幻戏图》(见图2)中的妇女体格肥壮,正坦胸哺乳,毫不顾忌封建礼教的仪规,其双脚虽被衣裙遮掩,但从其能陪伴挑担的丈夫做买卖看,她所穿的应该不会是三寸金莲,否则难以应付商旅中的奔波。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李嵩的另一幅画作《货郎图》与《骷髅幻戏图》风格非常类似,该图中的一名丰腴妇女明显是一双大脚。南宋李唐画作《村医图》(见图3)中的村妇也是大脚。北宋徐积也有诗《咏蔡家妇》云:“何暇裹两足,但知勤四肢。”这说明,当时也有许多劳动妇女是不缠足的。

图3 李唐《村医图》⑤

另清代俞正燮《癸巳类稿》卷十三《书<旧唐书舆服志后》云:“《岭外代答》云:‘安南国妇人,足加鞋袜,游于衢路,与吾人无异也。’所谓吾人,今广西人,是宋时岭外皆不弓足。”这也是两宋时期边远地区妇女不缠足的证据之一。

缠足本是宫中舞女、女优的本事,如何流行于上层社会的妇女?已无可考证。笔者认为,这可能与上层社会男性的审美趣味及弓鞋的“雅化”有关。上层社会的男性对弓鞋的雅好和赞美,使缠足超越了阶级的界限,促其在妓女和贵族妇女之间流行。也就是说,在缠足开始流行的时期,缠足与社会身份并没有多大关系,它纯粹是一个女性的身体审美问题。下文将对此有所论述。

高洪兴认为“北宋时期的妓女是不缠足的,或者说即使有也绝少”,“到了南宋,‘行都妓女皆穿窄袜弓鞋如良人’”[2]23。南宋时期的妓女及伶人缠足是毫无疑问的,譬如南宋《杂剧·打花鼓图》(见图4)中的两位年轻伶人就是小脚。不过,北宋妓女不缠足或绝少缠足的观点似可商榷。

图4 南宋《杂剧·打花鼓图》⑥

笔者认为,最早在苏东坡的时代,至迟到北宋晚期,缠足已在妓女及女伶中流行。《宣和遗事》载宣和五年宋徽宗私幸京都名妓李师师事,其对李师师的描绘,除了赞美她的“粉颈酥胸”和“桃腮杏脸”等女性魅力外[3]48,特别描述其走路的姿势及所着弓鞋,如“搦衬金莲稳小”、“凤鞋半折小弓弓”[3]49。黄庭坚有《满庭芳·妓女》云:“直待朱轓去后,从伊便、窄袜弓鞋。知恩否,朝云暮雨,还向梦中来。”

与黄庭坚同时的秦观,也有三首词描写了穿弓鞋的女性之美。一首《浣溪沙》云:“脚上鞋儿四寸罗。唇边朱粉一樱多。见人无语但回波。料得有心怜宋玉,只应无奈楚襄何。今生有分共伊麽。”从最后三句看,词中着“四寸罗”的女子似为被他欣赏的妓女。他在《满庭芳·茶词》下阕中写道:“宜美盼,双擎翠袖,稳步红莲。坐中客翻愁,酒醒歌阑。”此词上阕写茶之美,本阙写歌妓之美,歌妓穿的也是金莲小鞋。他还有一首《满江红》:“翠绾垂螺双髻小,柳柔花媚娇无力。……脸儿美,鞋儿窄。玉纤嫩,酥胸白。”这里的“脸儿美,鞋儿窄。玉纤嫩,酥胸白”和《宣和遗事》中对李师师的描述如出一辙。“四美”(脸、鞋、手、胸)之中,“鞋”居第二,足见窄鞋的魅力。南北宋之交的赵令畤则专门有赞“弓鞋”词《浣溪沙》一首,其序云:“刘平叔出家妓八人,绝艺,乞词赠之。脚绝、歌绝、琴绝、舞绝。”“四绝”之中,“脚绝”居首,“弓鞋”之地位,可见一斑。在秦观、黄庭坚的年代,“弓弯”、“金莲稳小”已经是北宋时人对于妓女品评的指标,这表明妓女的社会形象可能已经形成,其中,“金莲稳小”是其显著的特征,也就是说,她们已经普遍缠足了。

在北宋时期,弓鞋不仅仅用于视觉上的欣赏,可能还形成了一套专门的鉴赏习惯。苏东坡有《菩萨蛮·咏足》一首:“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 都无处行踪。偷穿宫样稳, 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据说这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2]21。“偷穿”二字透露出此时的弓鞋已经流行。

贺铸《换追风》也云:“掌上香罗六寸弓。拥容胡旋一盘中。目成心许两匆匆。别夜可怜长共月,当时曾约换追风。草生金埒画堂空。”

南宋杨无咎《蝶恋花》词中有“掌上细看才半搦”。从苏词的“须从掌上看”、贺词的“掌上香罗六寸弓”及扬词的“掌上细看”推断,在苏东坡的时代,就已经存在对“金莲”、“小脚”的一套品鉴规则,置入手中把玩,可能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赏鉴的标准不会在短时期内确立,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在苏东坡之前,妓女缠足的习俗已存在较长的时间。

综上所言,我们基本可以得出结论:两宋时期,缠足可能主要流行于贵族妇女及妓女。因劳动需要,下层社会的劳动妇女并不裹足。在偏远的化外之地,其妇女也无缠足的习俗。

缠足为何在宋代开始流行,民国以来一直有所探讨。许多学者认为它是宋代理学的产物,他们认为“存天理,灭人欲”之类宋代理学教条,导致了妇女的缠足之痛,因此,宋代理学为缠足的祸首便顺理成章地成为缠足史中的正统之论,中国学术界也很少有人愿意去怀疑这个结论。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否定了这一说法。他认为缠足与儒学毫无关联,而纯粹是中国古代社会性变态的表现。不过,他只是将此种判断作为一种阙疑提出,没有任何证据予以佐证。

笔者赞同高罗佩认为缠足不是儒学产物的观点,但不太同意他将缠足视为性变态的说法。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中,高罗佩认为缠足可能是“恋鞋癖”的一种表现[4]。从现代医学的角度看,“恋鞋癖”是恋物癖的一种,属精神上的疾病。“恋物癖者大多是成年男子,他们通过抚弄、嗅、咬或玩弄明显与女性有关的紧身短裤乳罩或抚弄身体的某些部位而获得性兴奋和性满足。”[5]恋物癖“对所恋物件的描述应该包括女性头发、足等身体某些部位”[5]。恋鞋癖是性心理变态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获得性兴奋或性满足。在缠足的社会,的确发生过“恋鞋癖”的变态行为。清代袁枚《续子不语》卷一《几上弓鞋》载:“余同年储梅夫宗丞,得子晚,钟爱备至,性器端重,每见余执子侄礼甚恭,恂恂如也。家贫,就馆京师某都统家,宾主相得;一日早起,见几上置女子绣鞋一只,大怒骂家人曰:‘我在此做先生,而汝辈几上置此物,使主人见之,谓我为何如人?速即掷去!’家人视几上并无此鞋,而储犹痛詈不已。都统闻声而入,储即逃至床下,以手掩面曰:‘羞死羞死,我见不得大人了!’都统方为辨白,而储已将床下一棒自骂自击,脑浆迸裂。都统以为疯狂,急呼医来,则已气绝。”这个故事过于简略,未能揭示储梅夫为何发狂自击致死的原因。他似乎是一个“恋鞋癖”者,大概因恋鞋而产生幻觉,以致“丑事”败落而癫狂。

又明人沈德符《敝帚斋余谈》记载有“妓鞋行酒”事:“元杨铁崖好以妓鞋纤小者行酒,此亦用宋人例。而倪元镇以为秽,每见之辄大怒避席去。隆庆间,何元朗觅得南院王赛玉红鞋,每出以觚客,座中多因之酩酊。”元代画家倪元镇是个洁癖患者,他之“以为秽”,大概是因为鞋子本身的污秽,并不一定因其“淫秽”而避席;而“每见之辄大怒避席去”,说明这种事在元代文人的宴席上算不得稀奇。以“妓鞋行酒”是明显的“恋鞋癖”行为,沈德符指出它源于宋人,是有根据的。南宋扬无咎《蝶恋花》云:“掌上细看才半搦。巧偷强夺尝春酌。”另南宋史浩《浣溪沙》亦云:“香压幽兰兰尚浅,样窥初月月仍多。只堪掌上恹琼波。”其中,“巧偷强夺尝春酌”、“只堪掌上恹琼波”,分明就是沈德符所记载的“恋鞋癖”行为,说明在宋代,这种怪癖也时有发生。

“恋足癖”或“恋鞋癖”是性心理变态的表现,它一般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不能将之归于整个社会的“恋鞋癖”和性心理变态。

至于将缠足之风归于程朱理学,则更是缺乏直接的证据。程朱理学固然重视礼教,但迄于宋,中国封建礼教便已存在千年之久。就礼教的严格性而言,汉代不在宋代之下,且文献亦有汉代尚瘦腰和纤足的记录,却没有出现缠足或类似于西方的束腰习俗。可见,缠足的兴盛另有原因。还有一个无法解释的现象是:既然缠足同礼教有关,明清两朝为何屡屡有反对缠足的禁令,而缠足之风屡禁不绝。

有宋一代,理学肇兴,恰巧缠足之风兴起,这给民国以后的学者提供了一定的想象空间。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许多学者常引用司马光《居家杂仪》的一段话:“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宫室分辨男女,内外有别,此种制度在《礼记·内则》中已有规定,除了宋代建筑形制有所改变,司马光所言并无任何新意。一定要将这段话作为宋代男尊女卑、妇女行动空间受限的证据,也无不可。但要注意,在言辞和事实之间,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或者说有这样一种可能:正是因为男女礼数不严,内外无别,才导致司马光严格的家训。就如孔子的仁义学说,正是诞生于大道不行、礼崩乐坏之时。宋代的贵族女性是否真的如司马光所要求的那样,被严格限制在内帏之中呢?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正月》载:“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士庶自早互相庆贺,坊巷以食物动使果实柴炭之类,歌叫关扑。如马行、潘楼街,州东宋门外,州西梁门外踊路,州北封丘门外,及州南一带,皆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着、花朵领抹、靴鞋玩好之类。间列舞场歌馆,车马交驰。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扑,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6]这类对妇女逛市的记录,也屡见于其他的宋人笔记中。欧阳修的《蓦山溪》词也印证了这一记载:“新正初破,三五银蟾满。纤手染香罗,剪红莲、满城开遍。楼台上下,歌管咽春风,驾香轮,停宝马,只待金乌晚。帝城今夜,罗绮谁为伴。”词中描写女性出游,最著名的当属辛弃疾的《青玉案》(东风夜放花千树)了。正因词中那些“笑语盈盈”的宋代女子,才成就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个千古名句。这也说明,宋代的女性,并非后世所想象的,宅居于深墙高院之中,她们也是经常出来逛逛,而不需要“盖头遮面”的。

另有两段理学语录也屡被学者征引,以作为抨击宋代理学为妇女缠足之害的证据。一是二程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之论。《二程集》载:“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7]二是朱熹“明天理,灭人欲”之论。其文曰:“《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8]

一些学者引用这两段理学语录,作为理学毒害妇女,推动缠足的证据,实在有些牵强。程颢生于宋仁宗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卒于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程颐晚于程颢一年出生,卒于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二人与苏轼属同时代人。在熙宁、元丰年间,缠足已在贵族妇女及妓女之中盛行,至北宋末年,缠足蔚为大观,但尚未至民间妇女。这即是说:在二程的生活年代,缠足已经流行;在他们出生前,小脚已经开始裹了。以一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便贸然判断二程理学思想对妇德的监禁以至于殃及双足,是有欠妥当的。

元人白珽《湛渊静语》云:“伊川先生六世孙淮咸淳间为安庆倅。明道年五十四而卒, 二子相继早世, 无后。淮之族尚蕃居池阳, 夫人不缠足、不贯耳, 至今守之。”清人俞正燮《癸巳类稿》卷十三引此文献说,伊川先生后人不缠足,不贯耳,是祖上遗训。这说明二程并不主张缠足。许多学者惯于从文献中寻章摘句,断章取义,因此,宋明的理学家一个个都成了腐儒,成了万恶不赦的“以理杀人”者。二程所说的那一段话,见于《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十二下,此卷主要回答门人对古礼、古史的疑惑。这段话没头没脑,似乎要表达气节、礼仪的重要性。历年来,人们往往只注意他对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忽略了他对男性亦有“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的言论,男性失节同样不被认可。同卷还记录了一段话:“又问:‘再娶皆不合礼否?’曰:‘大夫以上无再娶礼。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尔。如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7]“终身夫妇”难道也是腐朽的教条么?况且,他也明确指出如需奉侍公姑或主内事,再娶亦无不可。可见,程氏理学并非迂腐至极。

还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对于宋代理学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和“存天理,灭人欲”之论,我们常犯下另一个错误,即忽视这些语录的历史背景。两宋时期,武备不兴,面对西夏、辽、金等北方民族的侵扰,宋代朝廷上下割地媾和以求苟安者,谄媚于上以求保官晋爵者,为一己之私而贪赃枉法、结党营私者,比比皆是。御外缺乏气节,于内私欲横行。这些恶劣的社会乱象和弊端在宋人笔记中屡见不鲜,正所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气节问题以及内心的修养问题,是当时民族矛盾和赵氏王朝内部矛盾的哲学反思,如周敦颐言:“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⑦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中。因此,程朱理学的思想,并非仅仅只是儒家传统思想的阐释和发挥,而是宋代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产物。换言之,程朱理学之主张“静”和“无欲”等修养功夫,都有其现实的缘由和历史的背景。

缠足既然同宋代理学无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其在宋代广为流行呢?有些学者认为缠足的发展同宋代的舞蹈有关,但舞蹈本身还不足以推动缠足的流行,必须有媒介和舆论的力量予以鼓吹和传播。笔者以为,缠足现象之所以能够在北宋中后期得到迅速普及,离不开两个环节:一是对“弓鞋”的审美之形成,二是“缠足”的雅化。“弓鞋”的雅化过程也就是“缠足”的雅化过程。前者是后者的前提,而这两者都是通过宋词的媒介力量得以实现的,或者说是语言的魅力成就了弓鞋的审美和缠足的雅化。无论在哪个时代,真理或者谬误,大多都是存在于语言之中的。宋代词人通过其妙笔生花的描绘,弓鞋及其主人的优雅、婀娜与可怜、可惜之情,足以勾起了人们对弓鞋之美的想象。

我们注意到,在两宋时期,几乎不存在对“弓足”本身的鉴赏,我们从上文所引的诗词中可以看出,宋代文人所极力赞美的是“弓鞋”,而不是“弓足”本身,如“香罗六寸弓”、“金莲稳小”、“鞋儿窄”,等等,关注的不是“足”本身,而是“足”上的弓鞋。精致、小巧的弓鞋,配以摇曳多姿的舞态,让那些文人们魂牵梦绕,把玩不已,也因此才有以“妓鞋行酒”的怪癖。

清代的文人则完全不同,他们更注重“弓足”的魅力。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花了不少的笔墨阐释他对女性“弓足”的品鉴:“相女子者,有简便诀云:‘上看头,下看脚。’ ……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9]

对于女性的品评而言,所谓“瘦欲无形”、“柔若无骨”、“刚柔相半”,这种评判已经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了。以这种标准衡量,“弓足”俨然不是女性身体的一部分,它简直就是独立的“艺术品”。事实上,李渔也正是从艺术品的角度来品足的,女性或女性的脚,在其眼中纯粹是一个被关照的对象,一个和生命无关的“物”。其品鉴水平固然高超,但也暴露出李渔对下层女性的冷漠和蔑视。在《香莲品藻》里,清人方绚借鉴古人品画的标准,形成了“神品、妙品、仙品、珍品、清品、艳品、逸品、凡品、赝品”之类繁琐、严密的品足理论体系,这分明就是女性的“足”拜物教。这同宋代一般文人对“弓鞋”及其主人发自内心的赞赏相差甚远了。

宋代文人对弓鞋的欣赏仅仅限于审美的范畴,将其作为一桩雅事来对待。尤其重要的是,他们的赞美是饱含情感的,而不是赤裸裸的恋足癖。笔者以为,正是因为宋词将弓鞋予以诗化,弓鞋及缠足才得以洗脱其起源的“原罪”,被贵族妇女和平民妇女所广为接受。也就是说,在缠足的过程中,存在着“雅化”过程。“雅化”使弓鞋和缠足摆脱了“低贱”的出身,成为“高雅、优美”的象征,从而得以在整个社会传播。这正如晋代时期的人物品藻之风,一经名士点化,便身价倍增。在当代社会里,这种“点石成金”和“化腐朽为神奇”的“炼金术”,更是被娴熟运用。

据笔者粗略统计,《全宋词》中,约有97首词中提到宋代女子所着之“弓鞋”。其中直接称“弓鞋”者29首,称“凤鞋”者12首,以“鞋儿窄(小)”、“X寸罗”指称弓鞋者6首,加上以其他称谓如“宫鞋”(宫样鞋)、“绣鞋”描述鞋袜窄小的词,一共66首;以“金莲”称谓小鞋者,有词31首⑧。详见表1。

表1 《全宋词》中“弓鞋”和“金莲”称谓总数统计表

在北宋时期,共有11位词人的15首词作以“弓鞋”的称谓或特征来描述鞋儿窄小之美,而以“金莲”称谓的,有7位词人的7首词作。两宋之交有7位词人的11首词作,南宋有26位词人的35首词作,称述“弓鞋”。以“金莲”称之者,两宋之交及南宋,分别为3位词人的3首词作和18位词人的22首词作。这个统计数据,还不包含无名氏词作。详见表2。

表2 两宋词人词作中称谓“弓鞋”和“金莲”数量统计表

根据上述数据,笔者制作出北宋、两宋之交以及南宋词人在其词中使用上述两种称谓的词作数量变化情况(见图5)。

图5 宋词中“弓鞋”和“金莲”称谓的历史变化

由上述统计数据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其一,从词人及作品数量来看,宋代词人更倾向于着力描述女性鞋儿的弓、窄、小,对鞋儿的细节更关注。这既反映出文人审美趣味的变化,也暗示出弓鞋是女性吸引力的重要来源。其二,相较于“弓鞋”而言,在北宋时期,“金莲”并不是一个流行概念,人们更愿意通过直观感受表述对弓鞋美的赞叹,这反映出“弓鞋”在其初创时期给人们带来了较强的视觉冲击。其三,“金莲”在宋以前便已存在,宋词以“金莲”称之,说明宋人的“金莲”与五代时期的“金莲”有所渊源,但已形成自己较为独特的特征——弓、窄、小。

从图5可以看出,北宋词人对弓鞋的赞美,确实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至南宋时期,在描述弓鞋方面,无论是词人还是词作数量,都呈现直线上升的态势。这个过程表明,弓鞋弯小的审美趣味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和认同。我们也注意到,从语言上看,南宋词人描述弓鞋所用的词,如“弓鞋”、“宫鞋”、“凤鞋”、“×寸罗(弓)”、“掌中看”、“弓”、“窄”、“小”,等等,基本沿用北宋词人的描述,并无多大新意。这一方面说明北宋词人对南宋词人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北宋文人在弓鞋审美规范的建立和传播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清人俞正燮引《野获编》云:“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是反以裹足为贵,今徽州、宁国,小户亦然。”⑨裹足为何成了高贵的象征?其渊源恐怕要追溯到弓鞋本身的魅力及其对女性魅力所产生的影响。我们不妨来看看宋代词人是如何评价那些着弓鞋女子的魅力的,他们又是使用了哪些词语来描述的,详见表3。

表3 两宋时期提及“弓鞋”的词中对女性容貌及手、胸、肌肤和骨等细节的描述词统计表

在这些词中,除了描述弓鞋外,女性的面部亦是北宋词人比较关注的,尤其是对女性腮部的红妆观察仔细。对于其他部位一般着墨较少,且都是一些较为抽象、普遍化的描述,如描写眼部的“笑”、“巧笑”;描述眉毛的“颦”、“愁”;描写头发的“云鬟”、“鬆”以及描写手、胸的“嫩”、“白”等,都是琐碎的直观印象。两宋之交,虽然描写女性细节特征的词不多,但已可看到用词开始细腻化,如碧滟、华发。至南宋时期,对脸(腮)部的描绘和北宋几无差别,仍然“以红为美”。在其他方面,细节的渲染更丰富、具体得多,无论是对眉毛、头发还是胳膊(手)、肌肤等,都用比较具体的词如“滑”、“翠”、“雪”、“凝脂”和“玉笋”等词来形容或比拟,更能触动视觉上或触觉上的审美体验。这些表达方式的变化表明,在涉及弓鞋的词作中,南宋文人对女性身体的审美更细腻,如肌肤的质感,胳膊(手)的纤细以及头发的顺滑,等等。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除了面部以外,北宋词人对小脚女人的肌肤和骨不太关注,南宋词人则对此更有兴趣。在上述90多首词中,我们检索到有6首词对肌肤做了专门的描述,3首对“骨”给予了评价。这些情况可能说明,一个穿着弓鞋的女子,除了脸蛋和脚外,她的女性魅力,如凝脂般的肌肤,玉笋般的胳膊以及极富魅力的骨感,更容易得到词人细腻的描绘,这是否是因“弓鞋”的魅力,才使她们的女性特征受到格外的关注呢?就像当今的女性,当她穿着暴露时,往往能赚取更多的眼球。北宋和南宋词人对女性美表述方式的变化,是否也反映出在增加女性吸引力方面,“弓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呢?我们只能作此推测。

除此之外,我们也统计了两宋词人对穿弓鞋女性的总体评价,从这些评价的数量及关键词的变化,我们似乎可看出弓鞋的“雅化”过程,详见表4。

表4 两宋词人对穿弓鞋女性的总体评价表⑩

从表4可以看出,不论是词作的数量,还是关键词的数量,南宋词人对着弓鞋女性的总体评价都要多得多。北宋时期,词人关注的都是女性的外貌特征如脸蛋、眉毛、眼睛和胸部等,如黄庭坚的“巧笑眉颦”(《两同心》)、秦观的“脸儿美,鞋儿窄。玉纤嫩,酥胸白”,对其内在的气质和女性整体呈现出的美学风貌关注较少,即使有所评价,也是“风韵”、“俏”、“幽香”和“闲艳”等较为香艳的评语,明显带有《花间词》的遗风。至两宋之交,“出尘”、“标韵”、“清”与“端正”等词已用于评价穿弓鞋的女性,尽管这些女性的身份依然是歌妓。南宋时期,对着弓鞋的女性的形而上评价就屡见不鲜了。这类关键词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以“俏”形容,如“倩俏”、“风流”、“风韵”等;一类是以“仙”形容,如“仙谪”、“仙韵”、仙娥”、“道标”;一类是以“雅”形容,如“雅淡容仪”、“温柔”、“蕙心兰态”。“俏”是最基本的评价,也主要用于对五官面貌的审美,亦被北宋词人惯用。“仙”、“雅”则超越了身体感官的审美,上升为对女性精神风貌和优雅气质的形而上品评了。

我们具体以南宋词人卢炳的《踏莎行》为例:“雅淡容仪,温柔情性。偏伊赋得多风韵。明眸剪水玉为肌,凤鞋弓小金莲衬。相见虽频,欢娱无定。蛮笺写了凭谁问。坚心好事有成时,须教人道都相称。”

词中女子的优雅、窈窕的绰约风姿楚楚动人。“凤鞋弓小”和“明眸”、“玉肌”相提并论,可见弓鞋的魅力及审美价值。更值得注意的是,该词以“雅淡容仪,温柔情性”表现着弓鞋者高雅、温柔的女性魅力,足以让北宋时期“脸美鞋窄胸白”的香艳评价无地自容了。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弓鞋的审美确实经过了一个由宋词“雅化”的过程。在宋词的语言魅力、词人名人效应的推动下,弓鞋由最初的舞鞋,蜕变为“优雅、高贵”的符号,成为女性魅力及社会身份的重要指标,因此,它才获得了被封建时代的妇女及男性为之痴迷的魔力,以致成为弓鞋拜物教。正是由于弓鞋的被“雅化”,缠足才可能日益流行,缠足的痛苦也能因美好的期待而被勇敢克服。

一些学者指出,宋代缠足的流行可能跟宋代女性对良缘的期许有关,即小脚可以嫁个好人家,尤其是可以嫁入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文人家庭。但是,即便这个观点成立,弓鞋及缠足的雅化始终是关键性的因素,因为无论是弓鞋的审美还是其之雅化,都操控在宋代那些文人的手中。当然,为何宋代文人对“弓鞋”、“弓足”如此雅爱,留待另文探讨。

结论:缠足及弓鞋滥觞于宫廷歌妓舞女。北宋时期,最早在苏东坡的时代,缠足流行于贵族妇女和妓女之中,至南宋末年已成习气。因劳动需要,下层劳动妇女及化外之地的妇女,无缠足的习俗。宋代缠足、弓鞋的流行,同宋代理学毫不相关,也非宋人性心理变态的产物,而是“受益”于宋词对弓鞋的“雅化”。弓鞋的“雅化”使其由最初的舞鞋,蜕变为“优雅、高贵”的象征,从而推动了缠足的发展。

注释

① 高著引文有误。查《辍耕录》卷十《缠足》,原文为:“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

② 陶宗仪《辍耕录》卷十《缠足》.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58页.

③ 王居正《纺车图卷》,见于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④ 李嵩《骷髅幻戏图》,见于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⑤ 李唐《村医图》,见于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⑥《杂剧•打花鼓图》,见于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⑦ 周敦颐《周子全书·卷九·圣学第二十》(中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65页.

⑧宋词提及“弓弯”的词有17首,常与“舞袖”相偕,皆不指“弓鞋”,未计入.

⑨ 俞正燮《癸巳类稿》卷十三《书<旧唐书舆服志后》.

⑩ 刘过的“淡香幽艳露华浓”和晁端礼“幽香闲艳露华浓”相似。刘过词有抄袭之嫌,未计入关键词.

[1]高世瑜.缠足再议[J].史学月刊,1999(2):20-24,111.

[2]高洪兴.缠足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

[3]佚名.新刊大宋宣和遗事亨集[M].北京:中国古典文学出版社,1954.

[4]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M].李零,郭晓惠,李晓晨,张进京,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288.

[5]汤盛钦,韦有华.足恋、恋物癖及其相关问题[J].上海精神医学,1996,新8(1):33,35.

[6]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正月[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55.

[7]佚名.二程集•河南程式遗书:卷第22下[M].北京:中华书局,1981:301.

[8]黎靖德.朱子语类:卷12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207.

[9]李渔.闲情偶寄.手足[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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