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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青少年抗逆力的建构

2014-11-03王亚会

山东青年 2014年9期
关键词:归属感建构犯罪

王亚会

摘要:所谓失足青少年是指由于各种原因,从事过犯罪违法活动的青少年。他们在重新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自卑等不良心理因素和外界有色眼光的影响,易导致他们二次犯罪,对社会造成难以估计的危害。因此,从抗逆力的效能感、归属感、乐观感三大要素入手帮助他们建构有效的抗逆力系统,提高他们应对外界环境的能力。

关键词:失足青少年;抗逆力

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腐朽思想的充斥,社会秩序的混乱,父母教育的缺失,各种网络暴力的影响,使得本来就缺少自我约束力的青少年更加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很多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是因为冲动,加上正处于青春期好面子,好攀比,讲究哥们义气,这都成为青少年犯罪发生的温床。随着青少年犯罪率的提高,我们在强调预防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失足青少年的再教育以及对他们重新进入社会的引导。相对来说失足青少年的犯罪程度低于成年人,受监制的时间比较短,如果能够加以正确引导,前途依旧光明。未来的世界是属于所有人的,不可能将这些犯过错的青少年排除在外,这是不公平也是不科学的,因此如何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各方面还不够成熟,如果仅仅依靠他们自己很难重新融入社会,本文目的旨在从失足青少年的社会融入问题出发,帮助他们建构更加有效的抗逆力系统。

一、研究背景

目前学术界对青少年犯罪中的青少年年龄共识也大多指年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1]。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一种新一轮的高发趋势,而且呈现出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主体低龄化、流动青年犯罪增多、团伙犯罪更加明显的特点,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而学术界对于失足青少年的研究包括原因分析、特征归纳、预防对策、社会适应能力等等。抗逆力理论也多应用于青少年成长问题,社会弱势群体如单亲母亲、女性务工人员、艾滋致孤儿童等的研究。对失足青少年抗逆力的研究相对较少,由田国秀等人编译的迈克·安格尔的《建构高危青少年的抗逆力叙事》一文阐述了通过与高危青少年一起回顾故事、解构故事、重构故事,帮助他们建构新的生命意义,唤醒和挖掘高危青少年的抗逆力。从抗逆力的角度探讨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的问题能够从多角度分析解决这一问题,拓宽研究范围。

二、青少年失足的原因

有关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解释,学术界与实际工作部门的研究人员做了大量的研究。又从青少年特有的生理与心理因素来找的;也有从家庭、学校与社会环境角度来解释的;还有从社会学理论或架构模型来分析的,可谓众说纷纭[1]。总的来说青少年失足有着深刻的原因。就外部原因来说有:家庭、学校教育的薄弱、国外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腐蚀、生活贫困、社会缺乏一些有效保护青少年的相关法律文献、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人际关系的混乱、社会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秩序涣散、文化管理部门监督不力导致大量低俗、暴力文化充斥市场腐蚀青少年的心灵等;内部原因: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冲动、好强、叛逆、要面子,对周围的世界充满极大的好奇心,而又难以抵挡外界的诱惑而最终误入歧途。

三、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后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

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后,很容易被众人贴上标签,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很难改变在他人心中的形象。以至于求学就业、人际交往等方面受到很大的影响。概括来说,他们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自我价值感低。过去不光彩的事实严重影响他们回归社会后的生活,他人异样的眼光与冷嘲热讽,不仅会激起他们的反抗心理还会降低他们的自我价值感。与社会的隔离也让他们在重新融入社会时感到匆忙无措,与同学朋友之间的强烈对比与落差,更加打击他们的心理。

第二,无归属感。不少失足青少年来自单亲家庭或者贫困家庭,家庭关系比较紧张,当他们接受法律惩罚再次回到家庭时会承受更多的压力,亲人关系紧张,朋友关系疏远,最终导致他们缺乏安全感与归属感。

第三,面临生活、工作压力。有一则新闻报道过这样一则故事:少年小张因盗窃罪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回归社会后,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表现良好。但当公司从他的户籍所在地调查得知他有犯罪前科后,马上将他辞退。无论他们在回归社会后怎么努力,世人仍旧会以有色眼光看待他们,无形中对他们以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力,影响他们的生活。

“犯罪学家认为,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后遭遇求学就业等方面的困境,容易使他们背负心理负担,长生破罐子破摔的念头,甚至重新犯罪,不仅影响他们的教育矫治效果还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2]青少年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因此解决好失足青少年的回归社会的问题,不仅有利于他们自身的发展还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失足青少年的抗逆力建构

抗逆力包括三大要素:效能感、归属感、乐观感。失足青少年抗逆力的建构需要将这三个要素紧密的结合起来,互为依托。

首先是效能感。效能感又包括人际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情绪管理及目标制定等。本文主要从人际技巧和问题解决能力、目标制定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人际技巧是指适应不同文化的灵活性、同理心、幽默感及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个人的发展,失足青少年多少存在着一些人际交往问题。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当失足青少年重新进入社会时,往往会感到与社会脱节,这就需要一个具有专业能力的机构帮助他们。运用专业的知识帮助他们适应不同的文化,学习同理心、幽默感和沟通能力。我国目前也有一些社工机构开始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的工作方法,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但是这些机构毕竟比较少,而且社会认可度不高,需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社工机构自身也应努力提高自身认可度。解决问题能力是指懂得运用资源及寻求帮助的能力。较低的解决问题能力,往往伴随着错误的认知信念和攻击情绪。当青少年面临某一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时,往往考虑的不够全面,易采取过激的处理办法。失足青少年缺乏有效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在受管制、监制期间,执法人员应该注重对他们在问题解决能力方面对的培养,让他们学会运用资源及寻求帮助的能力,改正冲动蛮干的错误观点;进入社会后应该有专门的机构针对他们的犯罪特点、人格结构进行差异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目标制定是指了解自己的目标,并具备订定计划的能力,从而达至自己的目标。明确、清晰的目标是每个人通往成功之路必不可少的条件,当失足青少年再次进入社会时,因为以往的过错使他们容易产生自卑等消极的负面情绪,难以正确认识自己。同时,外界的各种压力,更容易激发他们破罐子破摔的情绪,进而对未来失望。明确的人生目标能够带领他们走出迷雾,重新踏上生活的征程。失足青少年再重新进入社会时,往往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对未来迷茫无措,无论是求助于专业人士还是家人、朋友帮助,都应该帮助他们树立一个清新的目标。让他们了解自己的目标,锻炼制定目标的能力。

其次是归属感。人若在被照顾及被支持的关系里,对这段关系存有期望并积极参与其中,归属感自然而生。青少年应该最少有一名关心或照顾自己的家庭成员,教导他们积极态度,理解、支持及帮助他们。在家庭以外,教师是最有影响力的人。失足青少年相对于一般的青年更加的敏感,他们害怕外人异样的眼光,这时的他们更加渴望得到外界的照顾、支持与肯定。有些父母在面对这些情况时感到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与孩子相处,往往采取听之任之“漠然”对待,或者倍感小心的相处,或者暴力相对,最终导致家庭关系异常紧张,孩子缺少家庭温暖。因此,父母也需要得到外界的支持与帮助。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失足青少年的具体情况,给予他们更多地关怀和肯定,运用优势视角,寻找他们的闪光点,并加以拓展。在社会融入方面,要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是继续学习还是直接工作。如若继续学习要帮助他联系学校,同时也要帮助他树立面对各种质疑的抗逆力。若直接工作要在他具备工作能力的条件下,要帮助他联系相关实习工作单位,并定期的回访。联合社会上各种公益机构,通过协商为他们提供生活、就业场所。更好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失足青少年可以互相联系的平台,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交流,发掘失足青少年成功融入社会的案例,让他们互相鼓励,增加彼此之间的归属感。对于父母也要教导他们一些与孩子相处的方法,帮助他们了解孩子的想法,促进家庭关系的缓和。在宏观方面要努力纠正社会对失足青少年的错误认识,去除刻板印象,为他们营造更好地社区乃至社会环境,让他们体会到爱和归属感。

最后是乐观感。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盼望的。MartinSeligman(1995)在“OptimisticChild”一书中强调乐观感是可以培养的,主要是取决我们怎样看待当前的逆境。我们若将当前的逆境看为暂时的、个别的和外在的,就能较乐观及正面地面对逆境。失足青少年在面对未来时比较悲观,缺乏兴趣。因此需要向他们注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个案了解他们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向他们提供合理的建议。或者组织相关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他们的兴趣。同时,在向他们注入乐观因素的同时,也要及时关注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并适时地做出相关方面的工作调整,避免外界环境对他们的错误诱导。总之无论采取何种工作方法,都要致力于消除他们的消极情绪,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地人生态度。

小结

本文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毋庸置疑的是失足青少年的社会融入需要他们自身、亲朋好友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无论他们曾经犯过何种错误,未来的社会仍有他们的存在。目前社会上也日益关注这一问题例如为了更好地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矫治,晋江市检察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创造性地提出联手民营企业、关工委共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的设想,并努力寻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作为共建方,为处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失足青少年提供生活、劳动、帮教场所,实现对他们的有效保护。在这样的趋势下,社会工作更应该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政府应该鼓励与扶植服务于失足青少年的社工机构,同时各种公益类机构也应该加入其中。

[参考文献]

[1]邓俊.近十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综述[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12-02-15

[2]迈克.安格尔 田国秀 朱笋 杨莉锋.建构高危青少年的抗逆力叙事[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6-12-20

[3]青少年就业难,WWW.XINHUANET,2005-04-16

[4]谢启文.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抗逆力解读与培养[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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