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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研究

2014-09-19陕西中医学院计财处陕西咸阳712046

商业会计 2014年10期
关键词:民主监督财务监督

(陕西中医学院计财处 陕西咸阳712046)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对于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配置高校资源、提高高校办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促进高校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基于高校财务对高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本文重点对高校组织机构设置、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等制度进行全面审视,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具体优化措施,从而对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和坚实的体制支撑,同时也为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发展与健全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

一、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目前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校(院)长全面履行财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严格遵守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高校财务管理的模式,目前主要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两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教育体制的改革,高校校(院)长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模式在我国已难以适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其职责主要是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等工作。我国高等学校目前已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比例较低,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全国2 000多所公办高校中设立副校级总会计师职位的仅有18所,所占比例不到1%。因此要在我国高校中全面推行总会计师制度,仍然任重道远。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在我国现行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下,高校的财务部门、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是预算的制订、审核、决策机构,也是财权的集中机构,而其执行部门都在各个学院(系),这样学校预算就得不到广大教职员工的认同和参与。而只有在基于院系和广大教职员工充分参与预算的基础上,才能制订出切合实际的预算,从而有利于学校更好地完成既定目标。另外,目前我国高校大部分采用的是增量调整预算的编制方法,这种编制方式只是简单地按上年基数再加一定的比例调整,上年有安排的项目不管本年需要与否基本都会编制到预算中,而预算年度有比较重要的项目预算反而得不到解决或是很难审批下来。预算编制的方法很多,包括:固定与弹性预算、零基与增量预算、定期与滚动预算。对于高校而言,预算编制如果采用增量预算,编制出来的预算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的偏差,也不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高校目前这种预算虽然编制简单,但是预算安排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不符,而且容易助长各部门巧立名目增加预算而并不注重预算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经济责任、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对于校内各岗位经济责任的规定在大部分高校中并不具体和明确,内部监督机制也尚不健全和完善,一旦出现财务重大问题,校长、副校长和财务处长、后勤处长、国资处长等没有明确由谁承担责任。原因在于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和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的责任不落实,也未能明确划分校内各单位在财务领导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我国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不能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业绩考核和激励,也不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预算管理一般停留于制订预算和执行预算的水平,并没有提升到加强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奖惩的高度,没有相应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预算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管理,既要进行事前预测,又要进行事中控制,最主要的是要进行事后评价。目前学校预算管理大都有点本末倒置,工作重点主要是对预算的执行进行事中控制,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花费于审核哪些支出该开支、哪些支出不该开支,为了审核而审核,而不是将精力放在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评价上,没有抓住工作的重点,事倍而功半。事前预测和事后评价是预算实施成功的关键,事前预测能保证预算制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事后评价能保证预算的权威性和有效执行情况。

二、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财务目标不明确。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高校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都没有体现出比较清晰的目标,以至于经营理财观念不足,管理者风险意识不足,导致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没有清晰的目标,不能进行与时俱进的精细化、数量化的目标管理,目前大部分高校以及一些高校的管理者并未表现出良好的状态,这也是当下高校在财务方面问题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治理结构不清晰。对于我国高校来说,国家是学校的主要投资者、学校净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在高校的实际运作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权力委托给相关主管部门对高校进行管理,而接受委托的、政府任命的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在高校的具体工作中则是学校其他相关部门拥有资源的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因此在高校管理中,所有者缺位,必然导致对财产增值保值方面的监管功能相对弱化,资源并没有达到合理优化配置。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国有资产私有化,而使用部门凭借其实际占有权、使用权获取收益,从而导致学校收益流失,国有资产损失难以得到有效的价值补偿。

(三)考核机制不健全。在高校管理中,正确、客观的评价以及严格、合理的奖惩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与约束机制,这一机制的缺乏致使在学校管理中难以将学校发展好坏与校领导、管理层自身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学校经营的好坏、资产安全与否无人负主要责任。一些高校名义上虽然建立了较完善的考核、奖惩制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未按照制度执行,从而弱化了其中的效力。在考核中经常出现不规范、不科学甚至违反规章制度的操作,如在干部业绩、教学成绩等考核时,经常以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考察的指标比较局限,缺乏全面、综合评价性的指标;在进行年终考核中,考核不规范、不严格;在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中并没有按照相关程序执行,为其“政绩”弄虚作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

首先,会计监督制度不完善。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进行内部监督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如若高校内部财务工作中出现监督力度不够、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检查监督项目不全面等,将会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进而影响到整个学校的财务运行状况。

其次,内部审计监督不完善。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数内部审计监督从实际效力来看并没有达到最终审计的目标、任务。原因在于:一是内部审计职能执行不独立,审计标准不统一。良好的审计监督效果,取决于清晰明确的标准体系,而就我国高校当前状况来说,审计职能与纪检、监察混同,造成内部审计的日常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二是内部审计职能单一,未能建立全面审计监督。审计监督职能一般限于日常工作的审计监督,未能建立内部离任审计,以及对其他诸如国家政策、财经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三是审计监督功能弱化严重。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忽视监督的根本目的,有的从自身利益出发,有的监管只为达到平衡各方关系的目的,从而使监管目标难以实现。四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偏低。高校的经济活动日趋复杂,而高校内部存在审计监督人员数量过少以及职业素质偏低等问题,造成对经济活动不能进行充分、有效的监督。

最后,民主监督不力。民主监督是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不仅借助于经济、法律等约束机制,同样离不开民主监督这一机制。就我国高校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校的民主监督处在不利状态。高校内部师生以及职工是高校民主监督的主体之一,但是由于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有限,所以发挥的作用不大。我国高校的民主监督虽然在程序上比较完善,但其实际的参与程度与效力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原因有多方面,一个是学校的财务信息失真以及透明程度不够,发挥监督权力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等,另外一个是民主监督的相关利益主体教师和学生获得相关财务信息、参与监督的渠道较少,而且本身对参与监督的主体意识不足等都导致民主监督效力的弱化。

三、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优化的具体措施

(一)优化高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财务管理在高等学校发展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突出,合理的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有利于财务工作的顺利实施与执行。在财务组织结构方面,我国高校一般采用的是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直线型、职能型组织机构。直线型的组织机构能够有效保证校级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宏观调控,但由于其机构设置过于单一,在有相对较复杂的任务时,不利于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而职能型组织机构是以其专业分工为基础,通过依据不同的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分工,从而可以发挥其灵活性与专业性。其缺陷是,由于存在着多重领导,而缺乏统一性。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则能弥补两者的缺陷,发挥优点。

为更好地发挥财务组织的核算、监督、决策职能,高校首先应完善财务组织机构的设置,优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之间的职能关系,从核算型财务向管理型财务、经营型财务发展转型。同时为了满足财权下放,财务处需要加强对学院财务工作的服务力度。首先,应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明确财务经济责任,严格按照我国《会计法》进行委任。其次,应将总会计师制度融入到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机制中,将总会计师列入高校领导班子。再次,总会计师在学校的财务地位明确,应认真管理和监督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以及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等。最后,要明确总会计师独立行使权力,其活动不受到任何部门的影响。综上所述,优化后的高校财务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在财务组织结构图中,由总会计师及学校其他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相关专家参与的财经委员会,负责研究或审议学校重大财经事项,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审查意见。财经委员会由于有教师代表参加,能较好地吸收广大教师的意见,也能把学校的一些政策、思路和教师进行很好的沟通,起到了桥梁作用,有利于高校财经政策的实施与执行。

图1 高校财务组织结构图

(二)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方法作为高校财务的核心。高校的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高校的各项活动进行的前提条件。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应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模式,对预算进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以及预算结果的评价监督。但由于我国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所以在预算编制方法与流程、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绩效考核评价方面都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完善高校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十分迫切。

首先,完善财权与事权统一的管理体系。高校财务预算包括高校各个部门、基层单位综合、全面的预算,因此在预算管理中必须是全员参加,而不仅仅是学校财务部门参加。基于财务预算管理效率的提高,在进行预算管理中,一方面要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以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依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对各管理层进行分级管理,真正形成“全员理财”的管理模式。高校划拨院级单位的经费主要有四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生经费以及各项专用经费。各院系的预算分配是根据其师资人数和结构、学生人数与结构、学科的设置以及科研任务为依据,以高校的整体发展为目标,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对其进行经费的划分。高校对二级学院的部分学生经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划拨过程,可以通过对其影响因素先进行量化,从而设置一套分配公式使其制度化,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使预算分配的过程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建立预算目标责任分解体系。为提高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效率,高校应该建立内部预算目标责任控制体系。该体系通常以年度预算为依据,以责任中心为对象,把财务预算所确定的指标,按各个责任中心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各个层级中。把责任指标从第一、第二管理层分解到各个基层责任中心,各责任中心按照所承担的预算指标承担责任,并对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完成效果进行绩效考核,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最后,完善财务预算编制方法。许多高校预算编制还是采用增量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修改、追加。预算编制方法较落后,以致成为预算权威性、准确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高校进行部门或校内预算时,应该将多种较先进的方法结合起来灵活使用。在进行年度财务预算时应该推动“零基预算”的使用,在编制“3-5年”中长期财务发展规划时,可以采用“滚动预算”的方法。

(三)建立高校财务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监督。为了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准确性,必须把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执行结果结合到一起,进行全面的绩效与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首先,建立独立的绩效管理机构。高校财务预算绩效管理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主导进行。因为无论是高校年度财务预算,还是中长期财务预算规划,都是高校内部来完成的,如果是自我监督与检查就缺乏有效性和说服力。通过借鉴许多西方国家采用由财政部门、审计署等独立完成的方式,我国可以采用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对预算绩效进行考核。

其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指标体系的建立,需重点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要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定性与定量指标,指标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其全面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在实际设计评价标准时,要考虑标准的客观与公正。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产出类指标,反映财政类支出项目的绩效结果,单位投入所培养的学生数、学术成果等;(2)效率类指标,反映教育经费与业务流程的运行效率,如计划执行率、资产的使用效率等;(3)效果类指标,通过财政支出获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4)影响指标,预算项目对经济社会以及自身的发展所发挥的影响。利用模糊评价模型,对于预算活动进行单项评价,获得局部指标,然后进行整理汇总得到全面性、整体性的数据指标,对预算活动进行整体考核。由绩效考核机构将考核结果真实地报告给相关管理层。

再次,充分利用绩效评价信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了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作用,在对责任中心的预算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之后,绩效考核机构需要将考核结果与拨款、资金使用效果问责结合起来。绩效考核机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主管部门或管理层,根据考核结果评价的优、差等级进行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安排,对于绩效考核结果良好的奖励或增加预算等,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予以处罚或者削减拨款等。对于在预算管理中出现较大问题或漏洞的予以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财务监督是高校正常运营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机制。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应包括外部监督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1)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从实际情况看,高校外部监督大多来自于政府监督。由于高校财务缺乏公开透明度,公众对于获取高校财经信息的有效渠道很少。在此应完善政府监督,完善政府监督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其一,加强政府监督能力整合,形成系统、有效的监督制度体系。政府对高校财务监督表现为多种监督,分别为财政、物价、审计、银行、税务。政府应该对财政、审计等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权责划分,避免出现工作内容、对象、时间的交叉与重叠,以致降低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督成本。同时,可以建立经常性监察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规范,形成监督合力。其二,完善财政监督的法律建设。就我国目前在监督立法方面的主要问题是:监督立法滞后、现行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效力不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制定一部全面性《监督法》,主要包括监督机构、领导体制、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监督实施细则等内容。其三,推动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及网络的普及和应用,财务监督也应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财务监督管理信息化,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财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一方面可以成为财政、审计、银行、税务、物价各监督部门相互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反馈的纽带,另一方面可以成为财务监管政策法规、信息资料发布、处理、汇聚的技术平台。(2)完善内部监督制度。首先,建立独立的高校财务监督机构,设立校长直接领导、与财务部门平行的审计、监督部门,组织校内的监督工作。其次,完善高校内财务公开制度。有效的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离不开充分的信息提供。应采用公开的方式与手段,加大透明度。再次,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在强化教职工代表会民主监督作用的同时,扩大对民主监督的参与渠道。可以通过校园网络,设置专栏参与民主监督。最后,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对高校财务管理体制进行研究时,需根据新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的经济责任制度、预算分配和考核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等。另外还应进一步充实财会人员配备,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职称、职务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理财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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