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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于都县曾子村养老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4-08-15聂火云王李生

宜春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新农养老保险养老

聂火云,王李生

(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江西 宜春 336000)

农村养老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和全球化的背景下,曾子村养老保障制度没跟上时代的脚步,面临着严峻挑战。探讨该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和完善,建立与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曾子村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笔者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曾子村的养老现状进行了调研,试图寻找出解决村民养老问题的思路。

一、曾子村农民的养老现状

曾子村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葛坳乡的东北部,属于革命老区距县城65公里,东临瑞金市瑞林镇,北靠宁都县赖村镇,南接本县银坑镇。东北属山区,西南属丘陵,地势较平缓。窑帮河自北向南流,可通木筏。耕地1933.8亩,林地12593亩,主种水稻,境内有丰富的稀土矿。聚居地沿河流或山脚呈回形状分布,村辖17个村民小组,390户2985人,大致统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450人。这个庞大的老年群体与城镇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是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金待遇,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没有固定的保障,那他们的养老是怎么安排的呢?通过调查,曾子村老人的养老现状大致如下:

(一)家庭养老仍然是主要的养老模式

据调查,曾子村450位老人中,有大约400位老人都依赖家庭养老,这与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农村养老中占90%的比例几乎是一致的,在曾子村,家庭养老主要表现为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曾子村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落后,村民世代务农为生,他们过着典型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因为都是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一切劳动以最佳产量为目的,劳动量没有上限,所以到老年时,村民都会一定程度的积劳成疾,随着年纪加大,生理机能老化,体质减弱,常有疾病缠身,有的行动不便,有的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这种情况,村民们都寄希望于子女的供养。绝大部分老年人表示:“同子女们朝夕相处,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减少了晚年的孤独和寂寞,能享受到儿孙绕膝之乐,精神生活也可以得到慰藉”。曾子村比较普遍的赡养老人的方式是,子女出外打工,不定时的给老人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老人则呆在家里照顾留守儿童,或同时进行耕种。在多子女家庭里,子女协商一致,每人按年或按月给父母一定的生活费,以及轮流接管父母的住宿。

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不同,老区曾子村的老人认为土地是养老收入的主要来源。据杨翠迎调查显示:“在浙江的198个调查对象中对最为重要的养老经济方式认知结果是:47.47%的人认为是非农收入,28.28%的人认为是储蓄及其他,16.16%的人认为是土地收入,6.57%的人认为是社会养老保险金,1.52%的人认为是国家、集体的救济金。”[1](P80)对于曾子村农民来说,最大的财富莫过于土地,是他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认为土地收入是养老的第一重要来源的人占到60%以上。土地离不开农民,曾子村的农民也舍不得他们的土地,据调查,坑尾和练背等相对更闭塞的村民小组的年轻人长期在外打工,有的发了家买了房,想把父母接到城里生活,但老人们舍不得土地,不愿意离开,他们觉得自己在乡下,有自己的土地,也能生活的很好,尤其是随着技术的提升,粮食产量增加了,对空巢老人的生活来说绰绰有余,他们还能够把多余的粮食卖出去获得不错收入。

(二)自我养老成为农民养老的重要补充

虽然大多数村民依赖儿女和土地养老,但是仍有部分老人坚持自力更生,不希望过多依附子女,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养老。自我养老是指老年人超过一定年龄后仍继续参加工作或劳动,选择“自食其力”,以“老有所为”补“老有所养”。它是相对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而言的,指中年期为老年期积蓄,甚至指青老年(60-69岁)为中老年(70-79岁)和老老年(80岁以上)积蓄。曾子村的村民总是那么朴实,那么勤劳,辛苦了一辈子,突然让他们休息,他们闲不住,很多老人都在体力允许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从事劳动,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和子女的负担。因为曾子村地处乡村辖区边界,村民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观念陈旧,仍然死守“人多力量大,不生男娃不罢休”的死理,计划生育政策难免有点鞭长莫及,所以曾子村几乎是户均三娃,家庭压力很大。为了给儿女分担,也为了让自己生活的自在点,老人们在年老时依然通过或卖工艺品,或牧渔养殖,或耕种农务等方式获得收入,并将其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刚刚起步

农村养老保险于1991年开始试行,1992年逐步增加试点,并以大范围趋势铺开,此后参保人数逐年增加,1998年由于基金运行难等问题,参保人数开始大量下降,199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下发保险业整顿改革方案的通知》,暂停农村社会保险业务,十几年来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险的探索意义重大,但是其制度上的缺陷严重遏制了它的推广,老人们都说以前没有买过保险,也不了解农村养老保险,所以养老保险在曾子村的历史可以说是空白,随着2002年十六大再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项事业的发展才出现转机,十七大明确了要推动新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2009年9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更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养老带来了新的曙光。

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以后逐步扩大,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和养老金待遇相比老农保有了重大调整,体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赣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2009年12月正式启动,于都县是赣州市首批新农保国家试点县,曾子村率先受益,2010年曾子村村民委员会派人到村小组挨家挨户收取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除了常年家中无人的村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未交保险外,曾子村村民几乎都积极参加了新农保,长源组一位老人表示:“新农保政策很好,自己没有交保险费,2010年上半年开始每月就可以领取55元的养老金了。”也有的村民虽然交了保险金,但是他们觉得对政策很模糊,不知道自己到最后能领到多少钱,担心划不来,也有的年轻人表示“只交一百,太低了点,将来领取的养老金太少了。”

二、曾子村农民养老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曾子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出,也使得曾子村养老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其养老模式始终还是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养老保险只是刚刚起步,这种养老模式的选择使得曾子村农民养老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一)家庭养老面临新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农民工进城务工,流动频繁,城乡差距越来越小,曾子村家庭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等问题,使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农村养老风险不断加大,家庭养老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

1.养儿防老有压力。第一,曾子村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甚至有的四代同堂,由于计划生育没有抓到位的缘故,超生现象极为严重,作为“夹心层”的青壮年过着典型的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加上他们的经济来源单一,主要的都是靠进城务工所得,工资偏低,但是,他们仅有的收入不仅要应付子女上学费用、家中农用费、平常的生活费,还要应付老人的赡养费、医药费和其他不可预知的事故,生活负担非常重,养儿防老面临巨大的挑战。

第二,曾子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涌向城市,他们到年底才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这使得父母和子女长期分离,感情淡化。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化的思想观念削弱了传承了几千年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和尊老敬老的观念,一些年轻人不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少老人受访时说:“儿媳妇不够贤惠,经常跟自己吵架,甚至辱骂父母。”这种情况在曾子村很普遍,有的老人甚至被气得独自上寺庙终老余生,弃养或者漠视老人的现象体现了部分村民赡养意识薄弱,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受到严重冲击。

第三,曾子村的家庭模式有点像金字塔,越往下一代,子女就越多,多子女家庭通常在成家后形成多个独立经济单位,他们虽然都是赡养老人的主体,但一些多子女家庭为了自己小家庭的利益,在赡养老人问题上通常相互推诿,最终出现谁也不养父母的局面。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据村民介绍,在曾子村兄弟姐妹为了养活父母起争议甚至打架、对薄公堂的事情时有发生,负面影响很大。

2.土地养老不牢靠。第一,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越来越多的土地被不断扩大的道路占用,人均可耕土地数量急剧下降,加上曾子村人口的绝对增加,尤其是曾子村的长期严重超生使得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加剧。现实农业生产力的低下和可耕土地的减少,造成农业收益难以保障普通家庭的经济支出。

第二,农民土地产权制度缺失,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不能依靠土地的产权变更来获得土地收益用以养老。据了解,曾子村普遍是青壮年进城务工,老人则留在家种地,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拿去市场变卖,所以这些空巢老人一旦丧失劳动力,对土地的依附就没有意义了,若不无偿转给别人耕种的话,其土地就会闲置、荒废、杂草丛生,这又会最终导致大量土地的流失。

第三,粮食价格偏低,波动又大,农民收入不稳定,纯靠土地为生的农民生活将受到粮食市场的严重制约,曾子村的农民希望政府能够把粮食价格提高点,并适当提高写粮食补贴。

(二)集体养老缺失

1.葛坳乡虽然稀土矿丰富,但是由于技术落后,交通闭塞,资金匮乏,缺乏投资商,资源还没有得到开发,乡镇企业没有建立起来。由于村民保守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的限制,商业又不够发达,据曾子村村委书记介绍,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业提留以后,曾子村几乎没有集体经济来源,以现有的经济水平没能履行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孤寡老人养老问题,所以农村五保户制度逐步消失。

2.由于乡镇经济的限制,乡镇敬老院的建设不到位,真正的孤寡老人进入敬老院也存在较多困难,一是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有限,不能满足每个孤寡老人的入住需求;二是孤寡老人没有子女提供费用,本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支付每月费用。另外老人们都表示,习惯了跟子女生活在一起,不愿意进敬老院,他们觉得在敬老院生活太孤单,得不到足够的情感上的慰藉,他们不相信敬老院的员工能比自己儿女把自己照顾的更好。

3.随着社会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于都县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了,但是物价涨的同时工资却没有跟上。虽然总体上曾子村的人都富裕起来了,但是相对穷困的家庭还很多。而所谓的最低生活保障已经严重的低于最低生活水平了,所以实际上“低保”在曾子村已经名存实亡了,没有人能够享受低保。而实际上,农村低保制度是实现“全国低保”的关键一步,但“全民低保”事关14亿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所涉资金庞大,管理难度很高,大有超越国情国力之嫌,短时间内难以实现。

(三)自我养老的风险

自我养老的风险取决于老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身体状况等。能够趁年轻,自食其力多存点钱固然是好,但是经济形势瞬息万变,难免会有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风险,一旦出现经济危机,老人们辛辛苦苦存下的钱就有可能严重贬值,年轻时候的努力就大打折扣了,得不偿失。由于老区的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市场与政策的认识比较模糊,投资意识也不强,投资收益缺乏。同时,由于年龄、地区等因素,老区农村的老年人口能够取得经济收入也越来越有限。这些因素表明,自我养老的收入风险不能回避。

自我养老的风险还来自于老人的身体状况,据苏保忠对全国所做的一个抽样调查表明:“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自我评价的比例是:能干农活的占26.1%、能做家务的占47.4%、半自理的占25.6%、不能自理的占0.9%”[2](P83)曾子村由于地处山区、老区,老年人对自己身体状况的自我评价更差一些,据我们问卷调查得到基本情况是:能干农活的占24.8%、能做家务的占47.9%、半自理的占26.0%、不能自理的占1.3%。老区农村老年人心理健康调节也存在问题,有近三分之一的老年人因为没有倾诉对象而感到孤独,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为文化水平不高、经济条件差及缺乏养生知识,致使他们通过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寻求精神上的安慰。可见,由于生命周期变化所导致的健康因素是造成自我养老风险的重要因素。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

1.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参保意愿存在不确定性。曾子村广大农民仍不同程度的束缚于养儿防老,土地保障的旧观念中,缺乏长远的眼光,仍有一部分农民,尤其是年轻农民认为几十年后才能享受待遇,感觉不划算,参保积极性不高,现代保险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生存环境的限制,他们更重视眼前利益,对新农保制度是否维持长期缴费意愿有很大不确定性,即使参保,中途退保的可能性也很大。另外,由于新农保试点政策推出时,村委会只顾收钱,没有对村民详细介绍政策,村民对政策的不够了解,好多村民以为保险费像以前的修马路建桥之类的,是政府强制要缴纳的费用,所以有些农民即使暂时随大流参加了保险,但骨子里始终还是有些抵触,对持续参保也会造成影响。因此,如何打消农民的顾虑,让他们感到真正受惠,并死心塌地地长期参保,是新农保制度在推行中遇到的又一大难题。

2.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偏低。按照新农保政策的规定,农村人民可按100,200,300,400,500元五个档次选择年交费金额。由于曾子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也许也是村委会为了更好的推动新农保的执行,所以2010年政策一推出的时候村委会就默认每人每年只要交100元就可以,所以大家一直都只交100元。但是根据新农保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算下来,15年后每人每月只可以领取70元左右,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就算每年选择500元的投保标准,15年后每月也只能领取114元左右,要达到曾子村老人养老的目的也十分困难,调查过程中确实也有农民抱怨领取的养老金过低。

3.累计式个人帐户模式有缺陷。64岁的刘奶奶说:“自从新农保推出后,2010年开始每月都可以拿到55块得得养老金,虽然不多,但是没有交钱就可以领钱,比没有的情况好多了。”但是也有熟知新农保政策的农民提出值得深思的问题,农村养老保险采用的积累式个人帐户模式对目前的年轻人来说是相对有效的,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些未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但是对于目前已经进入老年或是即将进入老年的农民来说,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的时间不长,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的也就不多,这种积累式的养老保险解决不了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如何保证这些人的老年生活仍是一个问题。

4.不同养老制度衔接难。新农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与老农保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尤其是在青壮年大量进城务工的曾子村,他们在企业已经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是自己终究是要返乡养老,到时养老保险费怎么办?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列,缴费金额及养老金的领取标准都不一样,万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未交到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就返乡发展了,已经缴纳的城镇保险费怎么转?养老金怎么算?这一系列问题在政策上都还没有明确指出解决方法,所以如何实现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新农保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难题。

5.基金筹集艰难,集体补助成空话。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补贴。曾子村村集体经济实力非常薄弱,基本上不可能拿出补助,又由于集体补助不是硬性规定,可补可不补,因此,指望集体来进行补助的可能性不大,曾子村农民除了自己缴纳的100元加上政府补助30元外,集体没有任何补助。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曾子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村里空巢老人增多,农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又下降,留守老人缴费能力有限,曾子村有不少贫困农民从心底里支持和渴望参保,但由于交不起保费而被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不能真正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益,尤其是无子女老人,根本没法交得起养老保险费,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多给予补助。

三、解决曾子村农民养老问题的思路

曾子村属于边远乡村,人口又多,而且生活水平也不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健全,不可能像经济发达国家那样完全靠社会保障来承担农村老人的养老重担,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曾子村老人养老主要还是依靠家庭养老。但是家庭养老也存在很多问题,对曾子村农民养老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曾子村可以采取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尽可能的发动一切可供改善曾子村养老现状的机制,大力发展曾子村的经济,积极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正确引导农民的投资方向,加强农民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积极有效得加大集体养老保障的投入。

(一)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

第一,目前农业收入仍是曾子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作为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是他们赖以维持生计的最后保障,要使土地真正发挥养老保障的作用,就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把控好农业市场,避免粮食价格的过度下跌,积极增加农业的比较收益,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农民养老的重任。同时,要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对此,政府要规范征地制度,对于因修建马路或桥梁而失地的农民,政府应将其积极稳妥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曾子村老人们表示养老最主要靠的还是子女,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孝顺听话,希望自己的老年生活能够稳定,但是面对传统孝文化严重受挑战的曾子村,笔者建议葛坳乡乡政府或曾子村村委会在青少年一代中间大力开展以“孝道”、“养老敬老”为核心内容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使年轻一代乐于担当起赡养上代的历史责任,在全社会倡导构建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同时也建议如今的父母加大对孩子教育的投资,使孩子们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善待父母,善待生活。

第三,针对曾子村里出现的多子女家庭间相互推诿,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老人们希望政府能够管得住,笔者也觉得可以将农村的家庭养老纳入法制轨道,使之由道德的软约束转换为法制的强制监督,制定符合曾子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法规,不断完善家庭养老方面的各项制度,减少农村家庭养老的纠纷发生,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大力发展集体养老保障制度

第一,“低保”是最简便宜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措施之一,不过低保需要集体经济的支撑,曾子村经济严重落后,没法给村民们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但,对于困难人群的救助莫过于政府的直接资金投入,笔者设想农村低保资金的筹措能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提高农村低保专项补助资金比例,组建一个有效率的组织机构来施加力度,使农村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第二,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大幅度减少,现在曾子村村委会不再申报老年人入“五保”现象,所以当务之急也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把集体生活水平提上来,但是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集体和农民个体的共同努力,政府可以多给农民提供些优惠政策,比如说免税、免注册费、免担保贷款等,加强对曾子村的对外推广,吸引城镇企业的入驻和建设,村委会也可以集思广益,给村民们出谋划策,给村民各方位的指导,寻找发财之路,农民也要积极致富,不要把眼光局限在土地上,比如说,可以大胆尝试种植或者养殖等。

第三,曾子村有一个类似于敬老院的老人住所,专供孤寡老人住宿、生活,但是如今形同虚设,没有老人入住,里面也没什么生活设施,倒是成了村委会的另外一个临时办公点。对于这样的情况,笔者也强烈建议乡政府加大投入,经常维护老人住所,增添基础设施,同时也要将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帮助有困难的老人入住进来,精简政府机构,将富足人员分流到敬老院里照顾老人,让老人遇到难处时还能看到希望。

(三)积极推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促进曾子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无论是养老基金的筹集艰难问题,还是集体补助不到位的现实,都是由于曾子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在新农保推广过程中,一定要立足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想方设法让曾子村的经济发展起来,尽力实现对参保农民的集体补助,增强农民参保的动力,对于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家庭或孤寡老人,笔者建议政府能够代缴或部分代缴,减轻困难农民的压力,也真正发挥新农保的作用,促进新农保政策的更好推广。也还是那句老话,农民不要把眼光只局限在土地上,要敢于尝试,寻找发财之路。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一种制度的确立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就能长久,因为制度本身就是对社会现实和需求的反映。其实曾子村绝大多数农民客观上都具备了参加新农保的能力,他们能否参加到新农保中来主要取决于他们的主观参保意愿。农民的思想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对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新事物认识不足,很多人仍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因此,要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参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加深农民对社会养老政策的认识,借助媒体工具,做好舆论导向,通过宣传让农民了解到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早参保早受益,晚参保晚受益,不参保不受益,并且老保险金可以继承,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只有使广大参保对象在思想上接受,才能在行动上积极参与。

3.积极探索新农保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国发〔2009〕32号文件对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可见,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就是一个财政问题,只要政府财政补贴能到位,制度衔接顺理成章。目前,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可以参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两个办法来执行。至于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重在制度建设、技术支撑和政策执行,需要政府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广泛听取民意,考察分析,总结经验,逐一解决。

(四)增强自我养老的能力

曾子村大部分村民在2010年积极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但他们总体都更依赖通过养儿或者土地来实现养老,不过其中也不乏自主观念很强的农民,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储蓄实现自力更生,但前面笔者也介绍到有些村民消费观念过于保守,年轻时候不舍得消费,将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可能面临将来货币贬值的风险,要鼓励村民们适度消费,或者做点合理的投资,使那些想实现自我养老的老人的钱财能够真正用到实处,实现真正的以财生财,尤其是在名目繁多的商业保险面前,更加需要社会和政府的引导和宣传,避免农民将本来不太富余的钱财用到无关痛痒的地方,影响自我养老的顺利实现。此外,要关注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消除孤独寂寞感,增强心理自我调节能力,降低因老年人身体状况带来的养老风险。

[1]杨迎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理论与政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

[2]苏保忠.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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