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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研究领域的新拓展——评霍志军《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

2014-08-15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御史文人文学

付 乔

(天水师范学院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1)

近来读到霍志军先生的《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这是作者在其博士论文《唐代御史与文学》的基础上后续研究的又一部成果。早在作者2007年赴陕西师范大学跟随著名唐代文学研究专家傅绍良先生攻读博士学位之时,其就有了一个更为长期、宏观的研究计划,因为“唐代御史与文学”本身就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厚的选题。作者当时曾设想:“整个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即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唐代御史制度与文学、御史台记辑校和《唐御史台精舍题名碑》补正。”[1]1但是由于时间的关系,作者最终以研究计划中的一个部分“唐代御史与文学”为题完成了博士论文。尽管如此,作者却并未因为博士毕业而中断原定的研究计划,读者今天看到的《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便是整个研究计划中的一部分,是作者近年来在该领域不断拓展,深入开掘的辛劳结晶;是作者瞄准学术高地,细心爬梳,勇于攀登学术高峰的又一力作。该书的出版反映了作者近三年来的研究心得,反映了作者学术成长的心路历程。和作者的博士论文相比,“唐代御史与文人”主要侧重于唐代御史制度与文学演进关系的研究,①而新著则更注重对唐代御史台文人群体的研究。诚如作者所云:“本书力图从文、史、法等多学科的角度研究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的关系,既清晰勾勒出了唐代御史群体以‘刚正’为人格标识的精神谱系和以求实、批判、疗救为特征的思维谱系,又动态地考察了唐代不同历史阶段御史人格的发展变化及其与文学的关系;既宏观地考察了御史活动对唐代文学的影响,又微观地探讨御史活动与诗歌、散文、笔记小说创作之间的关系。”[1]3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将会对唐代文学研究乃至整个古代文学研究产生推动作用。

一、内容及结构安排

有唐一代,御史既是非常重要的监察主体,也是非常重要的文学创作主体。从唐代文学的演进来看,中唐及其以前几次大的文学运动似乎或多或少都与御史的谏政行为有一定的联系。御史经历对于唐代文人思想的形成和成熟,对于其文学创作及文学成就的取得,都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御史活动是整个唐代文学演进过程中不同时期文学思潮形成的重要动因。因为从文学生态的研究视野来看,御史经历不但促成了士人不同的政治活动,也孕育了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审美心理和文学的思维模式,这些使御史的文学创作在主题、风格、美感等方面均与其他社会角色存在明显的差异,表现出独特的审美特质,即:刚直心性和刚劲风格,忧愤情怀和怨怒之气,风霜之任和悲壮美、冷峭美。[1]2显然,唐代御史的文学活动是形成唐代文学特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从历史事实来看,御史活动对唐代文学的影响也可谓是正负面兼具。在唐代御史身上,一方面既典型地体现了中国传统监察文化、法文化的精华,另一方面也典型地体现了中国传统监察文化、法文化的劣根性。在此意义上,考察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的关系,不但可以深化对唐代文学的认

①唐代御史与文学,是唐代文学史上一个值得关注但又久被忽视的文学现象,作者在《唐代御史与文学》中以文史结合的方法,从一个新的角度审视唐代文学,即:“立足文学文本与史实资料,在制度文化与文学演进的交织中考察唐代御史制度与文学的关系,探究藏于其后的士人人格、思维方式及人文意蕴;御史活动与文学的关系,御史群体思维方式对其作品风格的制约等问题。”参见2010年陕西师范大学霍志军博士学位论文《唐代御史与文学》。识,而且对传统文化的现代化重建,也不无借鉴意义。作者认为:“从御史角度切入,对唐代文人的御史经历与文学活动的关系进行审视,比单纯从纯文学的角度着眼更能深入,也更能触及唐代文人的心灵深处,能更好地揭示唐代文学进程中的某些原生态状况,还原那些被遮蔽的文学景观。”[1]3因此,《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这本著作主要通过对唐代御史制度、御史群体的政治心态、思维模式等全面系统而又深入的分析和把握,力图较为完整地呈现唐代文士御史、文人、文学等社会角色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动,进而为研究唐代御史制度提供有益的参照和借鉴,为深入研究唐代御史制度与文学的关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也为研究唐代文学提供了一个颇为新颖的研究视角。

基于以上诸多方面的考虑及对研究内容的把握,《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除“绪论”外共设八章二十五节,其中“绪论”部分主要讨论了选题的基本依据和研究的基本思路。接下来的八章是全书的主体,也是本项研究的核心,其在结构安排上大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1]4第一部分是对唐代御史制度及御史选任情况的研究,该部分研究在书中主要是通过第一章“唐代御史制度概述”和第二章“唐代御史的选任”来展开探讨的;第二部分主要对唐代御史台的文化氛围、唐代御史的政治、法律思维及心态进行研究,旨在全面、深入地把握唐代御史群体相对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性,该部分研究在书中主要是通过第三章、四章来展开探讨的;第三部分是对唐代御史群体文学活动及其对中国文学贡献的研究,该部分研究在书中涉及到第五章“御史活动对唐代文学的影响”、第六章“唐代御史的几种代表性著述”、第七章“唐代御史的文学创作”以及第八章“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等相关的章节。毋庸讳言,不论是在结构的安排上还是在研究内容的设置上,《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都弥补了当前唐代文学研究中所出现的结构性缺失,因而使得全书取得了整体创新的原创性成就。

二、优点及特色

古语云:“入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通读《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全书,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部学术著作该书确有不少优点和特色,就起荦荦大者言之,约有如下数端:

第一,立论坚实,论证有理有据,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南宋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朱熹说:“如人要起屋,须是先筑教基址坚牢,上面方可架屋。”[2]这里朱子虽然谈的是为学与读书的道理,但用于学术研究同样有效。我们认为无论是从事自然科学的研究,还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研究者都应该努力做到立论坚实,论证有理有据,这是做研究最起码的要求。从《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的研究情况来看,作者始终以“文学是人学,文学研究无论出发点还是落脚点,都是对人的呵护与关怀。文学创作是建立在作家的精神生活、生命意识之上的,而其精神生活、生命意识又不能不受某一时期特定的文学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1]1为理论基点,在此基础上深入考察了唐代御史的监察、谏诤活动作为国家整个政治生活的组成部分,其是如何影响有唐一代的文学生态,进而触及唐代作家的心灵建构,从而对作家的创作产生深远影响的。其立论可谓客观公允、坚实有力,论证也是条理分明、有理有据,因而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通读全书,想必大家一定会有同感,并对此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兹不赘述。

第二,视野开阔,能够始终把研究置于唐代特定的文学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下,从文、史、法等多学科交叉的角度展开,并力求做到会通。诚如作者所云:“目前的唐代文学研究中,由于学界相互间研究方法和认知标准的差异,研究中各自为政、融通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使得若干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的发生、演进的本质处于被遮蔽的状态,不利于对唐代文学的正确认识。”[1]3有感于此,作者在自己的研究中努力从文、史、法等多学科交叉的角度来展开,力图通过传统法律文化与文学相结合的方法解读唐代文学。以此为基础,《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特别阐述了唐代弹文的审美价值及其生成机制,阐述了唐代御史法律思维与唐代公案传奇生成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然,这种研究视野是开阔的,方法是会通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展开,其无疑能引导更多的学者将关注的焦点从文学文本外移至相关学科的视野中,努力寻求相邻学科与文学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可以解决诸多在文本研究中难以说明的问题。《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可以说在多学科交叉研究方面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其会通的特色为本领域研究的深入和进一步拓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第三,治学态度严谨,能够从纷繁复杂的文献资料中细心爬梳收集材料,使结论更加可靠。征引广博,资料丰赡,是《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非常显著的特色。众所周知,从事古代文学研究必须得有良好的文献功底,因为大多数的研究都得通过详实的文献材料来立论。从《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全书来看,不论是书稿的正文还是注释,几乎所有的文献材料都来自于研究者第一手的资料。据笔者粗略统计,该书援引古籍文献多达100多种,除常见的一些历史文献典籍比如:《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等之外,其中还包括了《唐代墓志汇编》、《全唐文》、《全唐诗》等一些大部头的典籍。正因为作者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故常常能烛隐发微,条分缕析。从其研究来看,《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能主要通过文献材料本身来说话,并且往往“在隐约不明之处有可贵的发现”[3]就是这方面最好的明证。作者从纷繁复杂的文献资料中细心爬梳收集材料,这不仅可以使其结论更加可靠,而且也足以反映出其严谨的学风。当然,作者在写作该书时,辛勤收集并且认真分析材料,其中的甘苦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四,锐意创新,能够将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学现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地研究,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19世纪西方著名的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说:“人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源于创新。”[4]学术研究的生命力也正在于能创新。正如当代著名的语言学家鲁国尧先生所云:“学术,唯有创新方有自家的灵魂。创新之中,最难的,也是最高的,是自主创新,亦即原始原创。”[5]《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虽然不能说处处都是原创,但作者在研究中确实力图做到锐意创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甚至可以说创新的理念是作者在一开始进行该项研究时就已经萌生并且贯穿始终的。在研究中,有感于当前唐代文学研究中所出现的一些缺失,作者努力将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学现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地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因而取得了整体创新的原创性学术成就。

总之,《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也可能还存在着些许还可以再讨论的问题,但其无疑是近年来唐代文学研究方面一部很有分量的力作,为深入进行古代文学研究尤其是唐代文学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霍志军.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2]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143.

[3] 王云路.中古汉语论稿[M].北京:中华书局,2011:440.

[4]鲁国尧.亟需填补的空白[C]∥南大语言学:第三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5]鲁国尧.语言学文集:考证、义理、辞章[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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