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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模式研究

2014-08-10

山西建筑 2014年34期
关键词:考古遗址广东省

曹 勇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075)

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模式研究

曹 勇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075)

通过对广东部分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模式的研究,分析了遗址保护规划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其中存在的规律及遗址规划利用模式的发展方向,为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探索一条新途径。

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模式

0 引言

大遗址专指文化遗产中规模大、价值高的文化遗产[1]。它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的桥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化程度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大遗址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遗产形式,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大遗址保护规划作为最有效的大遗址保护方式之一,也越来越得到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崇。

1 广东大遗址保护工作及规划的现状

1.1 广东大遗址保护工作现状

2006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公布了100处重要大遗址名录,如图1所示的广东“南越国宫署遗址”入选该名录。2011年,广东省文物局发布《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重要大遗址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物[2011]21号),表明广东省的大遗址保护正式提上政府工作日程。2011年年底广东省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广东省大遗址的通知》(粤文物[2011]313号)文件,公布了广东省首批8个大遗址,分别是:东莞的“林则徐虎门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广州的南汉二陵、佛山的西樵山遗址和高明古耶贝丘遗址、韶关的马坝人(石峡)遗址、梅州的狮雄山建筑遗址、惠州的银岗古窑场遗址和潮州的笔架山潮州窑遗址。该文件的公布,标志着广东省政府层面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正式启动。2013年,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物保发[2013]11号),将全国150处大遗址列入“十二五”期间的大遗址保护项目库,广东地区有两个遗址进入该名录,分别是:南越国宫署遗址和笔架山潮州窑遗址。

1.2 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现状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快实施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但是目前公布的广东省首批的8个大遗址单位,只有虎门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广州的南汉二陵、佛山的古耶贝丘遗址、韶关的马坝人(石峡)遗址等4处公布了相关的保护规划,另外4处的保护规划,尚未制定或正在制定中。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大遗址——南越国宫署遗址已经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南越国宫署遗址的相关保护规划。除了上述9处大遗址外,根据广东省文物局掌握的资料,广东尚有多处遗址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功申报大遗址,但是其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或者正在编制,包括《三山国王庙遗址保护规划》《东莞莲花山采石场旧址保护规划》《淇澳岛抗英遗址保护规划》等。

2 广东大遗址的保护规划利用模式分析

目前,国内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工作已经展开,参照国内很多地区的成熟做法,根据已经完成和公布的几处广东地区大遗址保护规划,结合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近年来遗址保护规划的工作经验,笔者总结认为广东地区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模式有如下几种:

1)遗址公园类。遗址公园是近年来在世界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将遗址展示和文物保护结合起来并对社会开放的保护新模式。它不仅可以有效的保护遗址,而且可以通过开放的方式,将遗址向所在地群众展示,并通过遗址的建设,大大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并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一处休闲场地。目前国内著名的圆明园遗址就是通过建设遗址公园,既保护了圆明园的历史环境和相关文化遗产,又给周边的居民提供了一个公共休闲空间。浙江地区的良渚遗址也是典型的遗址公园性质。广东南越王宫署遗址保护规划的思路就是按照遗址公园的类型进行规划的。

考虑到南越国宫署遗址的价值定位是“绝对不可再生的城市重大文化资源”[2],该规划将“和谐发展”定位为保护原则,也就是说要将遗产的价值列为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价值,使保护规划的需求和城市规划的目标协调一致。考虑到广州市区的土地价值,公共资源紧缺,在这种情况下,引入“遗址公园”的保护模式,既能最低程度的保护好该遗址,又能满足周边群众的精神文明的需要,最终实现南越国宫署遗址和城市发展的双赢目标。

2)遗址博物馆类。遗址博物馆也是一类比较流行的文化遗产保护方式,主要通过在遗址附近设立博物馆的方式将文化遗产进行相关保护,并向游客展示。目前国内比较出名的遗址博物馆有:北京周口店遗址博物馆、浙江良渚文化博物馆等。

广东的“林则徐虎门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规划”中的林则徐虎门销烟池部分的规划指导思想就是按照遗址博物馆的形式进行规划的。

考虑到该国保单位文化遗产分散的特点,保护规划对不同的保护对象的保护措施也不尽相同。林则徐销烟池目前是鸦片战争博物馆所在地,该规划对该区域主要的保护思路仍然是坚持加强鸦片战争博物馆的管理,把鸦片战争博物馆建设成为责权清晰、部门齐全、设备完善、制度健全的管理机构[3]。

同时根据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的分布特点和现存状况,确定展示主题和方式,组织合理的游览线路,完善服务设施,提高展陈水平。

由此可见,对该遗址的销烟池部分,保护规划主要还是通过销烟池实体展示,并结合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方式(见图2),结合博物馆展示空间形象和历史环境因素、文化氛围,让人们可以在特定环境中了解历史、感受历史,从而达到最好的宣传和保护效果。

3)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类。很多大型遗址,在旅游风景区附近,往往遗址的保护会受制于风景区旅游规划的影响。但是保护和利用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通过合适的规划设计,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一样可以将遗产作为一处景点,形成集历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

目前暂时公布的广东省大遗址尚没有这方面的案例,但是申报广东省首批大遗址的东莞清溪松岗碗窑遗址保护规划就是其中的一例。松岗碗窑遗址是清中期至民国时期烧制碗、杯、碟等日常生活用具的民窑遗址,现存窑炉、作坊、淘洗池、废品堆积场等遗迹[4]。省文化厅研究认为,“清溪松岗碗窑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成果,有重要价值,也符合申报省重要大遗址条件”[5]。

松岗碗窑遗址保护规划,成功利用周边的水库风景区的特点,将水库划入碗窑遗址的环境协调区,在对该遗址保护的同时,将遗址作为景点融入到水库风景区的旅游中,并通过观景平台,增加了观赏的情趣,将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完美的在该保护范围内融合。

4)动态保护类。很多大型遗址,不是通过一两次考古调查或者发掘就能搞清楚的,往往需要通过多次发掘和调查才能完成。但是遗址的发现和考古工作,往往已经吸引了大量的群众参观,为了更好的保护和研究好该类遗址,又要向群众开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一般都会引入动态的保护模式,即边进行考古工作,边对外开放,这种保护模式业内称之为“动态的保护”模式。高明古耶贝丘遗址就是其中的典型(见图3)。

高明古耶贝丘遗址是广明高速公路前期文物考古调查时被重新重视的,通过这次配合基础设施建设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发现,该遗址价值重大,入选200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该遗址的发现,填补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新石器晚期到商以前这一阶段的考古学编年体系的空白,代表该地区一个新的考古学类型。对于探讨西江、北江、东江古文化遗存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完善本地区古文化谱系有重要意义。

但是考虑到当时广明高速公路文物调查工作的紧迫性,当时并未对该遗址进行大面积详细的发掘,所以该遗址保护规划更多的采用了动态保护的方式,即边展示边考古研究的方式,通过建设成为遗址公园展示考古成果,更好的吸引广大群众。同时,建设成公园后,保护了遗址的未发掘区域,为以后的考古工作埋下了伏笔。

5)其他利用方式。其实遗址保护的方式有很多,不同的遗址有不同的利用模式,比如在偏远地区设置遗址历史文化农业园区、厅棚保护、回填后周边设立博物馆等方式,但是由于广东目前的遗址保护规划工作刚刚起步,这方面好的案例还不多见。

3 广东大遗址规划利用模式的发展方向

1)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利用需树立考古先行的指导思想。广东大遗址保护规划已经完成的数量有限,大量的遗址保护规划目前仍然处于尚未开始或者停滞状态。综合分析来看,已经完成的保护规划多数是在有大量考古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的,那些停滞不前无法完成的保护规划往往也是考古工作严重落后于保护规划工作。

大遗址保护规划要树立“考古”先行的指导思想。

大遗址保护规划的重点就是要保护这些遗址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如何确定大遗址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区划的划定非常重要。要想划出尽可能准确的保护区划,从某种程度上讲,必须依赖扎实有效的考古工作作为技术支撑。如果在保护规划调研工作之前,没有基本的考古工作作为保护规划的依据,就会给规划工作者带来对遗址的范围判断不清晰、保护范围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后期的规划成果,给遗址保护带来不利后果。只有通过完善的考古调查和发掘报告做引导,我们才能正确把握大遗址的“两线”范围,才能为保护规划工作提供正确的方向。

所以广东的大遗址保护利用要在科学的考古工作的基础上作出判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好大遗址,更好的发挥大遗址的社会和科学价值。

2)大遗址利用模式要坚持原真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了实现大遗址保护的积极目标,我们必须坚持用“可持续性”来指导大遗址的原真性的保护。

大遗址具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其内蕴含的科学价值无可估量。但是如果没有科学的思想做引导,那么保护工作很容易对大遗址造成破坏。虽然现代科技发达,对部分遗址可以进行仿真修复,但是仿真修复的仅仅是大遗址的“形”,大遗址内部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信息”终将丢失,这是我们大遗址保护工作者不希望看到的。

3)大遗址利用模式没有固定模式,有利于文物保护的模式都可以接受。大遗址是我国近几年文物工作者提出的一个比较新的文物保护的概念,由于相关研究比较晚,多数研究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虽然前面所述的几种利用模式有其成功的理论和案例支持,但是在不同的外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下,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成熟,大遗址保护的方式是不同的。

文物保护工作的原则是“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最高境界应该是让文物获得真正永恒。

因此,大遗址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除了上述几种模式,我们可以多接受一些新的利用模式,多加比较相互之间的优缺点,取长补短,以便更好的保护好大遗址。

4 结语

从上面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广东省目前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模式根据大遗址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遗址公园类、遗址博物馆类、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类、动态保护类和其他类5类遗址保护模式。虽然广东目前大遗址保护规划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考古工作的滞后,大量的大遗址仍然没有开始启动相关保护。有理由相信,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广东大遗址保护理论的提升,广东大遗址利用模式将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科学,广东的大遗址保护规划理论将会更好的服务于广东大遗址,为大遗址的灿烂明天做出更大贡献。

[1] 单霁翔.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45.

[2]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全国重点文物单位 南越国宫署遗址保护总体规划[R].2007.

[3]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虎门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规划[R].2013.

[4]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东莞清溪碗窑遗址保护规划[R].2010.

[5] 古伟平.松岗碗窑申报“广东重要大遗址”[N].深圳特区报,2011-05-18.

Study on protective planning and utilization pattern of big sit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CAO Yong

(InstituteofArchaeology,GuangdongProvince,Guangzhou510075,China)

Through studying big sites planning and utilization mode of Guangdong province, the paper analyzes big sites protecting and utilizing problems, and summarizes its existing law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which has explored a new way for developing Guangdong big sites.

big sites, protective planning, utilization pattern

1009-6825(2014)34-0026-03

2014-09-26

曹 勇(1980- ),男,硕士,副研究馆员

K85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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