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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族谱与地方社会之间
——以皖桐《魏氏宗谱》为例来解读族谱背后文化的认同

2014-04-17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文字狱魏氏桐城

吴 海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西南昌 330022)

在族谱与地方社会之间
——以皖桐《魏氏宗谱》为例来解读族谱背后文化的认同

吴 海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西南昌 330022)

本文以《魏氏宗谱》为例,对族谱祖先世系的描述,以及后世修谱对“祖先事迹”的叠加进行了仔细的辨析与对照,文章认为族谱不仅有“收宗敬族”的效果,而且有家族在地方社会权势积累的体现,宗族的发展同时迎合了国家礼仪制度的转变。这种迎合决定着宗族的正统化与规范化。

地方社会;文化认同;文字狱

明中期以后,族谱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越显重要,甚至有“族谱与国史、方志并列为中国史学的三大支柱”的说法。在许多族谱中常记载三十年不修谱视为不孝,谱的修撰在宗族内是一件神圣的事,是整个宗族在地方上实力的体现及宗族与地方文化的一种结合。通过族谱中的祖先世系的记录用以透视地方社会文化认同的一种表达方式,用承前启后的世系表,去建立以士大夫文化为指导的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

一、族谱中记述的宗族历史

桐城魏氏在清中期,整个宗族在地方上逐渐显赫起来,为了和其他小家族区分开来,和无“素封”之族划清界限,就需要构建自己的身份认同,想得到社会的认可,则需通过家谱来建立其家族的历史。《魏氏族谱》①和其他族谱一样,对始迁祖褔一公、福二公记录很详细,记载了包括祖先的来历、迁移和定居经过,事迹功业以及宗族建立。据族谱记载,魏氏有五次重修家谱,第一次是在乾隆戊辰年(1748年)修谱,其序为清朝大学者方苞所撰。其在乾隆癸卯年(1783年)因:“一切有谱之家不无禁忌字样”,急忙把族谱中有关禁忌的东西改正,于是重修。在道光戊子年(1828年)三修,同治庚午年(1870年)四修。最后一次修谱是在清亡后1912年。由此才有今天桐城魏氏宗谱。魏氏族谱记载其祖先来历的故事为:

“明初我魏氏自鄱阳北迁凡十余人,居桐者有六七,悉属纵堂昆弟,惟褔一公、福二公本系同胞,先是两公之父号超宗于元末至桐,爱桐之山水秀灵,田地膏腴,即欲迁居于此……两公恪尊遗命,奔走偕来。褔一公居桐之龙河,福二公居桐之双河,虽异地,犹同心合志。”

魏氏宗族祖先原居住在鄱阳,十余个人一起北迁,在桐城居住的有六七个人,这六七个人皆属于堂兄弟,只有褔一公、福二公是同胞兄弟。魏氏不像珠江三角洲的地区的宗族样,他们在由珠玑巷南迁的祖先到定居下来的祖先之间,常常都会几代人有这种“转徙靡定”的经历。这里从褔一公、福二公开始既是始迁祖又是定居祖,分别定居桐城龙河与双河,在此地耕作,开枝散叶,渐成为当地大族,有素封之封号。

二、族谱中所透视的文化认同

自唐谱牒出现以来,随着文化的变迁及宗族结构的不断完善。族谱所记载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经过两宋的发展后,到明清时期,其体例已完备定型。当时世家大族及有能力的宗族都争相修撰族谱,以显示自己宗族的地位。有些宗族以前势力比较弱的,经过不断的发展也壮大起来了。显赫后为了能够提高自己宗族的地位并能够得到社会其他宗族的认可,就会模仿其他大族的族谱来编修自己的族谱,对自己祖先没有文字记录的就以口述转换成文字,并使口述故事趋向真实记载。而连文字、口述都没有者就有抄他人族谱祖先的记录,或杜撰或人云亦云。

魏氏在十二世孙时,宗族是未修撰族谱的,在乾隆十年(1745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同姓魏氏所拥有的族稿。才有坚定了修自己宗族族谱的决心。经过两年的时间,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才修撰完成。族谱的撰成一方面起到“敬宗收族”的效果,把口头传承的祖先记录以文字形式传承下来,结束了只知道高曾祖考,不知道其祖先经历的时代已经结束,大宗小宗的派系条理清晰。使魏氏数百年的宗族混乱的局面得到解决,宗族成员关系焕然一新。另一方面,族谱修成后,族人不再涣散,而是一个整体,作为一个整体,在处理与外族关系时,就会团结起来,维护自己在地方上的既得利益,更多宗族愿与之联姻,这就是宗族之间的文化认同。

中国许多宗族在修撰族谱时,为了提高自己宗族的社会地位,显示自己具有高贵血统,往往会把自己的祖先附会成某名人之后,或把家族的世代推衍到远古世代。例如,《何氏宗谱》的谱牒,就把血统逐代追溯至皇帝,声称是周武王支子,后封于韩,是韩国贵族,至秦灭六国改姓何②。此后又世代仕宦。很显然,通过追远溯源,攀附名门,可以提高宗族的声誉和地位,形成宗族的精神支柱,培育宗族成员的荣誉感和认同感,丰富宗族发展的价值资源,增强宗族群体的凝聚力。对于今天的研究者来说,则可以透过宗族历史的编造,揭示出这一现状所蕴含的文化信息,从中了解到明清时期士大夫文化向地方基层社会渗透的趋势及对社会变迁的影响。魏氏在这方面的记载性质上与其他宗族一样,但具体细节不同,魏氏在前三次谱序中,未提及自己出身高贵,只记载始迁祖褔一公、福二公由豫章瓦屑坝迁至桐城,爱桐城山水秀灵,于是筑草堂而居。在由清代学者方苞所撰的《魏氏家谱原序》中也未提及魏氏祖上所出官宦,只是简单溢美:“吾知子孙贤族,将大转盼间必有多巍科登高第,光大其门。”在原序中不记载族人有出身官宦并不代表魏氏不注重出身,魏氏找清代名人方苞作原序、进士出身的徐镛、刘秉衡分别作三修、四修序,就是一种提升自己身份的象征。借士大夫的身份来印证自己族人的社会地位。这使魏氏在士大夫之间形成一种社会认同,重构地方社会的秩序。

在明嘉靖以前,是不允许百姓建宗庙祠堂来祭祀自己祖先的,庶民供奉和祭祀祖先不是在坟地就是在佛寺或者在家中供奉,修建祠堂是士大夫的专利,一般百姓要通过编修家谱来表明自己的来历,也需要设法与士大夫的身份的发生联系。嘉靖“大礼议”后,百姓才可以建祠堂来祭祀自己的先祖,完善与宗族活动相关的事宜,构建一种宗族秩序来使宗族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如置族产,族田,学校等。魏氏在明初就已经定居桐城,虽未很快取得功名,也没有专门设立追溯先世的谱系的记录。到了清乾隆时期,这个在桐城繁衍了十几代的家族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家族,也出了一些有文化知识的族员,这时家谱的修撰才被一些族人重视起来。在《魏氏家乘原序》中记载:

“族之有谱也!溯其先世所自来,而以子姓之分支派别综而录之,以备览观。斯孝第之心油然洽于一家其义取诸史乘而道则本于尊亲先王授姓别族,尊祖敬宗之意咸寓与此。方今圣天子仁孝性成。謁祖陵崇祀典,炳如水源木本。联属宗人典至钜也!吾桐旧多望族,历历可数。余因寄籍金陵,恨往来疏。岁乙丑幼男道兴应试皖江,受之于观,学宪返金陵道,其同年有魏子名之闻者,与贤昆仲之门、之理、士达、士熬等共盘桓日久。出其谱稿,索序与余,余抚卷欣然曰:‘此孝子仁人之举’。”

一个新兴起的家族,希望建立一种更为制度化宗族的愿望。看到同姓之族修撰族谱,更加强了自己修撰族谱的决心,来强化自己族人的宗族观念,维护宗族秩序。这是社会宗法观念在乡村的延伸,把祖先崇拜在士大夫之间表现的更为具体。

三、文字狱下族谱的认同

族谱的修撰是地方小团体为记述自己来历而作的,与国家官修正史一样,性质都是对前代的追述,对后代的启示。族谱在修撰过程中讲究希望如实记录与自己祖先相关的事迹,以明示自己的出身,也以此来敬畏自己的先祖。同时也可以与地方文化相结合,吸取有利于本族发展的文化。这既是出于对祖先的崇拜,希望祖先能庇佑族员。明清的宗族制是以祖先崇拜观念为基础的,祖先的灵魂不灭造成一种已经死去的人具有影响后世活着人的能力观念,这样祭祀就成了活着的人与死去的人建立联系的平台,是生者与死者之间发生关系的一个重要渠道③。这就要求祭祀时要明确自己所祭祖先的信息正确性,来庇佑族人,如果错误会被认为是对祖先的不敬,祖先就不会庇佑族人。

明清时期,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往往会加强思想统治,对不利于统治或危害君权的思想会大力打压。尤其到了清乾隆时期,文字狱更是达到了空前的地步。这是文字狱虽具有强烈思想控制的性质,但与以前不同的是,这一阶段文字狱打击的范围空前广泛,从官僚士大夫阶层延伸到整个民间社会。文字狱与禁书大规模的结合日趋紧密,对于不利于其统治的书籍全部被毁。当然这些书籍包括社会基础家族的族谱。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魏氏族谱也受此影响。魏氏在乾隆戊辰年(1748年)第一次修谱后,中间已间隔三十六年未重修。而国家的文字狱范围也在这三十六年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皖桐魏氏族谱·重修族谱序》中云:“吾族谱始成于乾隆戊辰年,系门与弟之理秉笔。越今三十有六载,厥后未登谱者甚夥。宜增添修刊矧眷。各宪示渝谆谆。凡一切有谱之家,无不禁忌字样,急急更换改正,敢不遵,示重修。”对于这样的记载足以说明国家文字狱对宗族发展的影响。一面是宗族祭祀祖先,修撰族谱给祖先定位,一面是国家推行文字狱。两者相互矛盾。为了不患杀身之祸,只能更换谱中之禁忌字样。这种意识形态的改变对宗族制度有相当重要的影响。文字狱推行在记录自己祖先时要考虑国家的意识形态,从而更改祖先的事迹。

四、结论

族谱的修撰是为了活着的人寻找历史的依据,提升宗族的社会地位,提高宗族成员的自信。而文字狱的出现其效果却截然相反。这使地方宗族与国家产生了冲突,国家或者宗族成员对族谱的认同提出了挑战。事实上,由于士绅的文化价值资源和权利来源都出自国家正统规范的倾向。作为地方势力的宗族与国家之间就可能经常产生冲突,这种冲突的化解就需要一系列文化调适而化解,让族谱得到国家的认同,得到地方认可。族谱中所透视的文化是基于文字社会的传统创造。族谱内容被明清士大夫引向具有宗法制度的行为规范,大宗小宗明确,以秩序来构建宗族,使宗族朝着传统的仁义礼智观念发展④。在符合国家正统观念下,行使最低层的宗法制。宗族历史的记述反映了国家制度的变更及地方势力的解散与重组。这在明清时期地方社会文化的整合历史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族谱中有关不同时期祖先记载,显示出桐城宗族的发展。是当时士大夫利用国家正统性的制度和文化象征去建立国家认同的结果。

注释:

①该谱为民国元年(1912年)桐城魏氏第五修宗谱,文中史料凡未注明出处者,均系引自1912年谱本,不一一说明.

②刘志伟.祖先谱系的重构及其意义——珠江三角洲一个宗族的个案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

③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

④郑定.论宗族制度与传统法律文化.法学家.2002年第2期.

Between the genealogy and local society——In Wan tong “Wei genealogies” as an example to interpret the culture behind the family tree

Wu Hai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and Tourism,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 330022, China)

In "Wei genealogies" as an example, Clan ancestors are described in this paper, analysis and contrast the later generations to modify genealogy of deeds "ancestors" stack. According to the article genealogy has the effect of "respect", also reflected the family accumulated in the power of local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lan caters to the change of the national etiquette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That cater determines the orthodoxy and standardization of the clan.

local society; cultural identity; literary inquisition

K892.98

A

1000-9795(2014)09-00059-02

[责任编辑:刘 乾]

吴 海(1989-),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县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历史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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